银保监会发布新规!3分钟搞懂到底啥是表外业务?
近期,银保监会发布了
《商业银行表外业务风险管理办法》。
从财务角度看,
银行业务确实可分为表外业务和表内业务。
这里所谓的“表”就是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可不是手表,
而是反映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全部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情况的会计报表。
这里的特定日期是指月末、季末,或者年末等时点。
时点是指时间上的某一瞬间,
不是一个时间段的概念。
这就好比跑步比赛,
所以,资产负债表是个静态报表,反映某个截止点的资产情况。
资产负债表大概长这样:
这里有个恒等式可以记一下,
就是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为了更好地理解这张表,
我们举个卖烧烤的例子。
所以,这家烧烤摊拥有的资产情况如下:
当然,这30000元资产也不是天上掉下来的,
那是怎么来的呢?
烧烤摊的资产来源是这样的:
摊主和老王是这个烧烤摊的所有者,
他们出资的这20000元我们称为所有者权益。
这问大姨借的10000元就是烧烤摊的负债。
所以烧烤摊30000元资产=股东的20000元+问大姨借来的10000元。
因此,烧烤摊的资产负债表大概长这样:
所以这张表的左边表示资金的用途,右边表示了资金的来源。
当然,实际编制的资产负债表会比这个复杂多。
对头!
对我国银行来说,存贷款业务是主要业务。
客户放在银行的存款,就是银行问客户借的,属于负债;而银行发放给客户的贷款,就是银行的债权,属于资产。
两者都需要记在资产负债表上,它们就属于表内业务。
对头!
表外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从事的,按照现行企业会计准则不计入资产负债表内,不形成现实的资产负债,但有可能引起损益变动的业务。
比如拍胸脯的业务。
不是拍你的胸脯,是银行拍自己的胸脯啦。
我们可以把表外业务大致分为以下几类:
/1/担保承诺类业务
这包括了担保、承诺两类。
担保类业务是指商业银行对第三方承担偿还责任的业务,
比如,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信用风险仍由银行承担的销售与购买协议等。
而承诺类业务是指商业银行在未来某一日期按照事先约定的条件向客户提供约定的信用业务,
比如贷款承诺等。
/2/代理投融资服务类业务
这是指银行根据客户委托,按照约定为客户提供投融资服务,但不承担代偿责任、不承诺投资回报的表外业务,
比如,代客理财、委托投资、委托贷款、代理交易、代理发行和承销债券等。
开展该类业务时,银行应当严格按照穿透原则,向上识别最终投资者,禁止通过欺诈或者误导的方式进行错误销售。
同时,银行也要向下识别底层资产,确保资金投向符合相关监管和政策要求。其中,如果银行投资公募基金可不进行向下识别。
/3/中介服务类业务
这是指银行根据客户委托,提供中介服务、收取手续费的业务,
比如,代理收付、代理代销、财务顾问、资产托管、各类保管业务等。
/4/其他类
这是指除以上种类之外的其他表外业务,
比如一些金融衍生交易类业务。
这些表外业务的共同点就是银行不提供资金,
这时候,银行没有形成实际的资产和实际的负债,所以不放在资产负债表中。
差不多这个意思。
但表外业务中,银行收取的手续费是要计入到表内的,这会影响当期损益。
虽然表外业务不体现在资产负债表上,但也具有一定不确定性,有可能是或有资产和或有负债。
有一部分表外业务,在一定时期是可以转化成资产负债表上的内容,这时候就从表外走到表内了。
比如说,
可见,如果买家不能按时兑付货款,银行作为担保机构就要代为支付,这样就减少了银行的资产。
此时,原来的表外拍胸脯业务,就转化到表内,需要记录在资产负债表中。
近年来,银行的表外业务迅速发展,各类新兴表外业务不断涌现,成为银行收益的重要来源。
可是,部分表外业务管理与业务发展存在差距,这也积累了一定的风险隐患。
所以,本次银保监会发布了新的表外业务管理办法,在风险管理、信息披露、监督管理等方面做出要求,将表外业务纳入到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不仅各类银行需要符合管理办法要求,对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信托公司等进行此类业务,也都需要参照这个办法执行。
管理办法有利于引导相关机构规范发展表外业务,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好了,今天就说到这吧。
关于互联网信用贷,这些是你需要知道的
11月17日,北京金融法院司法指导中心推出的公益普法节目——“融小法·呵护碎银双月谈”邀请了法官和专家一起为广大网友解读互联网信用贷相关问题。
信用贷款指的是凭借个人信誉发放的贷款,借款人无需提供担保,仅凭借个人信用程度作为还款保证。信用贷款的业务主要通过银行、贷款公司、电子金融机构办理。这类产品的特点是放款速度快、额度灵活、周期较短。影响贷款额度、利率的因素与个人的工作、收入、固定资产、信用记录等有关。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金融街法庭庭长杨成龙表示,信用贷款不需要借款人提供抵押、质押物等担保,仅以借款人个人信用作为还款保证。贷款机构发放贷款前对借款人还款能力审核是否严谨,贷款到期后借款人无法通过担保物变现偿还借款等因素,均使互联网信用贷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司法实践当中这类纠纷的争议焦点往往集中在以下几方面:一是,贷款合同是否是本人签署,是否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涉及法律规定主要是民法典中关于意思表示、合同订立的有关条款。比如143条对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要求。合同编当中关于邀约、承诺的规定;二是,合同约定的利息、罚息、违约金等与实际履行的情况是否一致,以及实际利率标准是否超过法定上限的问题,是否存在通过收取保证金、手续费等方式变相收取利息的问题。”杨成龙介绍说。
同时,他提醒消费者注意相关法律法规:“一是,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关于利息等费用总计不得超过年利率24%的规定;二是,2019年印发的《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中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中服务费、咨询费、顾问费、管理费等为名变相收取利息的规定;三是,实践中还存在欠款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方面的争议。夫妻共同债务认定主要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进行认定。简单说,需要把握是否‘共债共签’(真实共签或事后追认);或用于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支出。超出必要合理范围的,债权人应承担举证责任。”
互联网信用贷款是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发展起来的具有新时期特点的信贷业务,这一业务的发展最大优势在于将消费者的个人信息进行了数字化,从而使得在信息不对称情况下金融机构对借款者的风险评估成本得到有效降低。但与此同时,个人信息安全也成为一个需要关注的问题。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员,副教授朱巍认为,互联网金融涉及到个人信息,都是敏感信息范围,通俗点讲,就是关系到老百姓身家性命的那些信息。“比如,我们的身份证号码、银行卡信息、家庭住址、联系方式,还有些会读取我们的通讯录信息,聊天记录内容信息等。这些信息一旦被坏人获取,最严重的后果,是我们的金融账户就不再安全,坏人可以通过撞库、验证码等方式拿到我们账户的钥匙,甚至可以把这些信息卖给别的坏人,对我们进行精准诈骗,或者对我们的家人朋友进行精准诈骗,再或者给我们发送骚扰信息,广告信息等等。”朱巍说。
杨成龙提醒大家一定要提高保护个人信息的警惕性,不要点击陌生链接,避免账号密码等个人信息被盗。
申请互联网信用贷的时候应当注意什么?朱巍认为:“首先,不要看宣传,那些所谓零利息、身份证办理、不查征信、无抵押、五分钟放款等宣传,都属于虚假宣传。消费者真正去办理的时候,才会发现,其实管理费、信息费、获取的个人信息范围、催收手段、砍头息等,在不正规的平台上都会广泛存在。其次,要看是否有金融资质,是不是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备案。再次,看看营业范围,那种全国做的网贷存在巨大隐患,因为信用借款等大都是属地经营。最后,还要看看利率多少,宣传过低的利率不符合商业逻辑的,很可能存在管理费、中介费等不透明费用,大家还是不要相信。此外,尽量不要超前消费,年轻人要树立正确消费观,那种透支行为,透支信用卡,靠网贷周转的生活方式,不是正确的生活态度。”
一旦出现互联网信用贷纠纷,金融消费者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杨成龙法官提示各位网友,发生互联网贷款纠纷时需要保留的重要证据通常有:1.贷款合同。用于证明借款人与贷款平台双方之间何时、通过何种方式、如何建立贷款合同关系,以及证明双方对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等潜在争议焦点如何进行约定。2.放款记录。证明平台何时、通过何种渠道向借款人发放贷款,以及实际发放的贷款数额。3.还款记录。证明借款人何时、通过何种方式还款,以及是否按约还款。4.与平台客服或贷款机构工作人员沟通过程的微信、邮件等记录,证明发生争议或遇到问题时双方的沟通情况。
“因互联网贷款均在互联网平台办理,证据通常留存于线上平台、网站等,而借款人事后想要调取这些平台证据往往存在困难,建议借款人在合同订立、履行过程中提高留存证据的意识,及时通过截屏、录屏、录音录像等方式保存好证据。”杨成龙提醒大家。
来源:人民法院报
流程编辑:TF022
富士康旗下小贷公司全面收紧,仅向部分用户提供借贷服务
出品|WEMONEY研究室
文|林小林
近日,多位用户向WEMONEY研究室投诉,从某网贷平台借款,年化利率达到了36%,也没有提供借款合同。最终用户发现资金方是富宝贷。
富宝贷是深圳市富龙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简称“富龙小贷”)旗下的借贷APP。10月,有网友向地方监管投诉“深圳市富龙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联合某网贷平台发放高利贷”。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在回复中表示,“已要求富龙小贷予以核实并妥善处理您的诉求,涉及合同纠纷的建议您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富龙小贷股东是富士康旗下的小贷公司,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涉及富龙小贷小额借款合同纠纷高达3079件。
01、给大学生放贷,借贷利率达36%
就读北京某高校的大二学生小帆(化名),2021年12月从某网贷平台借款10000元,每期还款1004.33元,12期共还12051.6元,以IRR计算年化利率为36%。
小帆回忆道,当初在借款时并没有仔细查看借款合同内容,同时在网贷平台上没有发现借款合同。小帆从客服口中得知,资金方是富宝贷,后续也是富宝贷进行催收。
小帆认为借款年化利率过高,多次和平台方、富宝贷协商降低利率,并向两方表明自己是大学生,可以提供相关证明,希望能以合理的利率还款。截至目前,富宝贷并没有给明确回复。
从小凡提供的学信网证件看出,他将于2024年毕业。
WEMONEY研究室从该网贷平台了解到,小帆的这几笔借款的资方确实是富宝贷,包括贷前审核、催收环节都是由富宝贷处理。小帆目前正在联系富宝贷,配合处理。
2021年2月24日,银保监会、中央网信办、教育部、公安部和央行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小贷公司要加强贷款客户身份的实质性核验,不得将大学生设定为互联网消费贷款的目标客户群体,不得针对大学生群体精准营销,不得向大学生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放贷机构外包合作机构要加强获客筛选,不得采用虚假、引人误解或者诱导性宣传等不正当方式诱导大学生超前消费、过度借贷,不得针对大学生群体精准营销,不得向放贷机构推送引流大学生。
小帆的这笔借款是在2021年12月。北京市中产律师事务所韩冬表示,小贷公司应严格审核贷款人的身份、偿还能力,疏于审核或明知贷款人为大学生仍提供贷款的,应承担法律责任。
另一位用户2022年4月也是从富宝贷借款5000元,分期12期,每月本金416.67元,利息85.5元,IRR计算实际年化利率高达36%。
02、涉及3000余借款纠纷,部分借款利率超司法保护上限
WEMONEY研究室发现像小帆一样的用户借贷利率达36%,在富龙小贷涉及的3079司法案件中占比不少。
某判决书显示,被告的借款还款信息包含:2018年11月12日借款500元,分12期偿还,月利率0.5%,月服务费率2.5%,剩余未还本金500元2018年9月6日借款600元,分12期偿还,月利率0.5%,月服务费率2.0%,剩余未还本金500元。即年化综合借款利率分别为36%和30%。法院最终按照年利率24%计算。
在多起涉及富龙小贷和其他借款人的借款合同纠纷中,法院最终以支持24%或15.4%还款(即四倍LPR)。
自最高法发布新修订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当月4倍LPR为标准确定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取代“两线三区”的规定,大幅度降低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
WEMONEY研究室以用户的身份下载富宝贷,富宝贷显示为富士康旗下消金借款平台,最高额度20万,综合年化利率6%起。
事实上,在2021年3月,央行官网就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1〕第3号》,要求所有贷款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存款类金融机构、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小额贷款公司以及为贷款业务提供广告或展示平台的互联网平台等),在网站、移动端应用程序、宣传海报等渠道进行营销时,应当以明显的方式向借款人展示年化利率。
WEMONEY研究室在实名认证后,富宝贷提示“富宝贷无法为您提供服务,请尝试申请如下其他平台产品”。并且推荐了其他借贷平台“花丫优选”、“移动白条”等。
03、富士康曾为上市剥离金融业务,富宝贷仅对部分用户开放
天眼查显示,富龙小贷唯一股东为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简称“鸿富锦”),鸿富锦目前已更名为富士康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富士康股份”)首发获通过。此次上市,富士康旗下互联网金融业务并没有包含在内。富士康彼时将互金业务拆分出来,是为了更快上市。
公开信息显示,2015年富士康就已获得小额贷款、担保、租赁保理等多个类金融牌照。
2017年,富士康旗下消费分期平台富金富官网正式上线,彼时富金富面向工薪、蓝领客群,提供消费分期、现金贷、个人理财等等产业链服务。富金富旗下共有四款产品,分别为富宝袋(现金贷)、富分期、富商贷(专供富士康供应商借款)、富车贷(车辆抵押贷款)。目前富分期已经转型为线上分期购物商城。
WEMONEY研究室向富宝贷客服咨询,其客服表示,富宝贷属于富士康旗下的借贷平台,目前仍可以针对部分用户正常放款,分期商城也仅针对部分用户开放。用户可以在分期商城手机3C、家电家居、轻奢箱包、美妆护肤、服饰鞋帽、日用母婴等超万种商品。
此前,有媒体报道,针对富士康集团员工,富分期最低月综合费率为1%,若不是富士康集团员工,最低月综合费率则为1.5%。
富宝贷客服告诉WEMONEY研究室,分期商城和借贷利率相同。贷款费率由系统根据客户综合信用情况评估,月综合费率最低至5%(年费率6%),具体贷款费率以APP为准。
但从目前的用户反馈情况,富宝贷的借贷综合年化费率达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