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必须缴税?借款不抵税!这是真的吗?
【政策】《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养老机构免征增值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0号)
【关键点】资金借贷增值税、所得税处理。
企业如果遇到资金周转的困难,为保障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会选择向其他单位或个人借款/贷款,那么涉及的增值税和所得税如何处理?举例如下:
【案例】
2019年9月,甲公司因拓展业务急需一笔资金,除自身单位可用资金外,还差5000万,甲公司向丁银行贷款2500万,期限为1年,年利率6%;向乙公司借款1500万,期限1年,年利率7%;向丙公司无息借款1000万,期限1年。那么甲公司、乙公司、丙公司、丁银行该如何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呢?(已知:甲公司、乙公司、丙公司、丁银行都属于一般纳税人企业,甲公司与乙公司属非关联方,甲公司与丙公司同属于A集团。)
解析:
增值税
丁银行:营改增全面实施后,丁银行提供的贷款服务需要缴纳增值税,税率为6%,案例中,丁银行应就收取的利息150万元(2500*6%*1=150万元)缴纳增值税。
甲公司:以上案例中,甲公司并未涉及到增值税应税项目,无需缴纳增值税。但是甲公司作为贷款服务的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乙公司:乙公司提供的贷款服务也需要缴纳增值税,税率为6%,乙公司应就收取的利息105万元(1500*7%)缴纳增值税。
丙公司:丙公司提供了贷款服务,但是甲公司和丙公司属于同一集团,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所以无需缴纳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
甲公司:甲公司与丁银行、乙公司、丙公司之间都发生了借贷关系,我们就不同情形予以分析:对于支付给丁银行的利息支出可凭增值税发票税前扣除;支付给乙公司的利息支出,由于超过了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6%的部分可凭增值税发票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即1%的利息支出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与丙企业之间的借贷关系,由于无需支付利息,所以不存在扣除问题。
丙公司:甲公司与丙公司同属于A集团,发生了无偿借贷关系,看似丙公司并未获得利息收入,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或者企业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安排的,税务机关有权在该业务发生的纳税年度起10年内,进行纳税调整。所以依据政策,税局可能不认可,汇算清缴的时候需要做纳税调增。
提醒:
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金融企业,为5:1;其他企业,为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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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薪20万要缴纳多少税?要看工资构成及扣除情况,一般一千多元
今天帮朋友进行了2021年个人所得综合汇算,他全年收入163,000多元,已缴纳税款1100多元,实际应缴税款510元,最终申请退税600多元。很多人在进行个人所得综合汇算的时候会很犹豫,因为不知道汇算的最终结果是要补税还是退税。这个确实是因人而异的,工资构成不同、免税扣除不同,最终的应纳税所得额也不同,应缴税款也就不同。有人问,年薪20万元应缴多少税?
年薪20万元,但不知道确切的情形,是无法得到一个准确的扣税情况。这里先举一个例子。同事老李全年收入大约20万元,工资结构比较简单。除了每月的工资,就是年初发放了上一年度的年终奖,但年终奖也是随该月工资一起发放的,没有单独列出,因此都列入了工资薪金收入。
我们来看一下其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明细。收入合计20万元,免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合计35,000来元,专项附加扣除合计24,000来元,其他扣除合计41,000来元,没有其他免税收入情况,其应纳税所得额为39,000元。实际应缴税款为39,000元×10%-2520=1380元。
从上面的例子可以得出,缴多少税不仅与年收入有关系,还与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以及其他免税收入多少有关系。专项扣除就是我们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总额;专项附加扣除就是根据赡养父母、子女教育、贷款租房、继续教育等情况来减除,一般每项每月扣除1000元;其他扣除包括年金、商业健康险、税延养老保险等;其他免税收入则是指稿酬的20%。
如果20万的收入是指年纯收入,没有上面需要扣除的金额,则应纳税所得额为20万-6万=14万元,应纳税金额为14万×10%-2520=11,480元。但大多数情况,年薪20万都是指应发收入,需要扣缴社保、公积金、年金等,所以有专项扣除;大多数人也有父母要赡养、子女要教育,所以也会有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也会有一定的金额。这样肯定会扣除好几万元的金额无需缴税。如果年收入当中还含有比较多的稿酬,那稿酬的20%是不需要缴税的。比如稿酬有5万元,则有1万元的免税额。
综合上面各种可能,如果稿酬占比大,再加上各种扣除项比较多,则可能出现应纳税所得额为0的情况,这样就无需缴税。另外,还有一些人年薪虽然总额为20万元,但每月工资并不够,大部分在年终奖中发放,这样可以采取年终奖单独计税的方式,缴税额也可能会少。
综上所述,年薪20万元,如果不能知道明确的工资构成和各项扣除额、免税额,那么也无法计算出应缴税额,不过,应缴税额在0∽11,480元之间,但大多数人工资比较平均、各项扣除在正常水平,则应缴税额应该在一、两千元。
买房缴税过户最全攻略!所需税费和注意事项有哪些?
本文知识点:1、不同过户方式的注意事项和税费
2、二手房过户注意事项
3、新房产权办理注意事项
4、北京房产证查询方法
一、不同过户方式的注意事项房产过户方式有三种:继承、赠与、买卖。
根据北京现行限购政策的要求,房产赠与中,受赠方必须具有购房资格才能接受赠与,在过户登记完成后,获赠房屋将计入受赠人拥有的房屋套数内。房屋继承并没有购房资质的要求。
1、房产继承
继承过户是指被继承人死亡,继承人携带相关证明到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也就是说,该方式必须在被继承人去世后才可以进行。
直系亲属之间的过户,继承的成本最低。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赠两种,前者继承房产不纳入限购,但只能在第一顺位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和子女)之间进行。此外,两者所需缴纳的费用也有所区别,房屋继承税费主要有:
(1)印花税:按照0.05%征收
(2)契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
(3)房产继承中不存在遗产税
(4)房产继承中是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房产赠与
房产赠与是指房地产权利人将自己拥有的房产,无偿转让给他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注意:受赠人需要具备购房资格。
1)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及增值税的情况:
(1)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2)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3)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2)直系亲属赠与税费税费:
(1)契税:按照3%征收
(2)印花税::按照0.1%征收
3、房产买卖
房屋买卖是指通过市场交易的方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这种方式需按正常房屋买卖流程进行,要缴纳的税费包括契税、个税等,不需要缴纳增值税及附加。
房屋买卖税费
1、营业税:5.5%
2、契税:1.5%(140平米以上的非普通住宅3%)
3、印花税:0.1%买卖双方各0.05%
4、个人所得税:1%或房屋差价的20%。需注意,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5、土地增值税:1%(凡居住满5年或5年以上的,经向税务机关申报批准,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
4、继承与赠与后,房产再出让
继承房产再出让:继承人名下没有房产的,再转卖继承房产,只要房产满5年,不需交个税,继承过户是最划算的方式。继承人名下有房产,再转卖就需要缴纳房产全值1%或差额20%的个税。
赠予房产再出让:个税只能按照转让受赠房屋收入减去原购买成本及相关费用的差额的20%征收。
5、房产传承子女,再售房税费大不同
如果房价变动不大,继承仍是比较划算的方式。如果只能按差价20%交税,且房价涨幅较大,买卖过户则更为划算。
子女获得房产的主要用途是长期居住,建议通过赠予或继承的方式。如考虑将房产出售,房产买卖的方式则能够在未来再次出售时省下一笔税费。
二、二手房过户注意事项1.房子公正而不过户无效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房屋的产权是以登记为准,房屋交易即便办理了公证,但还是以过户为准。
2、逾期办理过户手续会引起纠纷
买卖双方在交易过程中,都存在毁约的可能。若买房想要购买某套房子,可以缴纳大额定金,卖房想要违约时,需要双倍赔偿。
3、压低交易价格
买卖双方故意压低房屋实际成交价格,欲达到少缴税的目的。但是对于“有意压低成交价”的做法违反了税收政策,风险较大;其次,从购房者角度来看,当此房产再次出售时,先行做低的“购买价”将拉大买卖差额,反而再次增加出售成本,得不偿失。
4、查看房屋产权
买方要对房子的产权进行调查。审定房屋产权的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要注意产权证上的业主姓名与售房者是否相符,有无抵押或共有人等。
5、约定交易流程
在合同中体现出房屋的付款时间和付款方式以及买方的收房时间,所有条款都要明确体现在合同之中,避免口头承诺,毕竟口说无凭,容易引起纠纷
6、明确合同责任
当双方达成交易签订合同的时候,需要明确标明违约的责任,还有就是双方需要增加附加的条款问题,需要写清楚双方的一个承担及其赔偿问题。
三、新房产权办理注意事项1、签订委托协议
通常《购房合同》中有关于委托开发商代办房产证的条款,这个条款本身就可以看作是一份单独的委托协议。此外,很多开发商还会要求购房人在《购房合同》以外另签一份委托其代办房产证的委托书。
2、缴纳房产证代办费
购房人,入住的时候,开发商会要求缴纳房产证代办费。交钱之后,购房人一定保留好收款凭证,并一定要求收款单位盖公章,不要收“白条”,那是没有用的。
3、自己到相关部门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
作为很关键的一步,必须要缴纳这两项费用,因为这是办理房产证的必须要用的文件。当然也要收好这两笔款项的缴费凭证,这样才能进行下一步工作。缴纳的方法,可以询问开发商或代理公司的办事人员。公共维修基金一般由房产所在地区的小区办收取,部分城市已经开始由银行代收公共维修基金。
4、按照约定时间领取房产证
开发商或代理公司代交上述税费之后,申请办理房产证,并办理抵押登记后,您就可以领取房产证了。
如果贷款银行扣押房产证和《购房合同》,一定要记住要找个机会仔细核对房产证上的记载,一旦存在记载错误,应及时要求更改,不然以后遇到有些问题就会特别麻烦。
四、北京房产证查询方法1、网上查询:
登记申请人还可通过市住建委网站“房屋登记业务办理进度查询”功能查询登记业务的实时进展。便于购房人和金融机构确认房屋登记的办理情况并启动交易尾款支付、抵押贷款发放等后续程序。
2、房管局查询:
若要查询的准确的个人房产证信息(包括:房屋所有人名称、产权证号、登记核准日期、建筑面积、房屋设计用途、权利来源、房屋是否抵押、是否被查封等等),则必须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及房产证到各区的房管局的档案馆或窗口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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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内容来源于网络综合整理
具体政策以各地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