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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王审核这么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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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消费贷利率下调 谁能拿到“最低”?

“线上申请,随借随还,额度最高20万,利率最低3.75%。”家住东城的张女士表示,近期接到好几家自称银行工作人员的推销电话,说消费贷利率下调了,现在申请特别合适。北京青年报记者调查发现,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等六大国有银行最近都在大力推广无抵押、免担保的信用消费贷款,利率下限均不超过4%,最低可至3.7%,可以说是前所未有的新低。不过,各大银行并没有放松贷款审批要求,只有在银行白名单上的优质客户才能拿到最低利率,并非人人都能享受。

六大国有银行消费贷款利率

下限均不超过4%

据了解,目前工行北京市分行的个人信用消费贷款(工银融借)优惠利率最低可至3.75%,期限最长3年。事实上,去年11月,融借的最低利率还是4.65%,到了12月29日最低利率将降为3.85%,即1年期LPR+5个基点。自今年1月下旬开始,工行北分的融借最低利率进一步调整为3.75%,比去年12月份下调了0.1个百分点。这主要是因为1月20日的LPR相比去年12月份下调了0.1个百分点。

中行北京分行也于近期推出个人消费贷款暑期优惠活动,线上申请的中银E贷最高可贷20万元,额度有效期1年,贷款期限1-12个月,年化贷款利率3.9%起。线下申请的“随心智贷”条件更优惠,额度最高能到30万元,额度有效期延长至3年,贷款期限1-12个月,利率最低可至3.75%。活动期间用款的客户还有机会得到50元-500元的微信立减金。

建行快贷打出“秒申秒审秒到账”的口号,年化利率低至3.95%,按日计息,不支用不计息,最长还款期限36个月。北青报记者注意到,6月下旬,建行北分官微显示的快贷最低利率还是4%,7月10日就降为3.95%。

交通银行近期在全国推出惠民贷优惠,新客户成功申请额度可得利率7折或9折折扣券,高优客户最低可享受年化3.85%的优惠利率。

农行手机银行显示,网捷贷年化利率最低3.7%,“灵活用、免担保、随心还、低成本”。

邮储银行“邮享贷”全程线上审批,可申请额度不超过20万元,年化利率最低3.85%,单笔贷款期限不超过60个月。

据了解,这些国有大行的信用消费贷款线上审批额度一般都不超过20万元,如果有更高需求,就需要去线下网点申请。除了利率有所差异,各家大行的贷款期限也有不同,有的不超过1年,有的可以长达5年。从还款方式来说,各家银行提供的选择也有所不同。比如,中行的中银E贷单笔用款可以采用等额本息、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按月付息到期还本的还款方式;工行可以选择等额本金、等额本息、按期还息一次还本。

消费贷利率下调是顺势而为

国有大行利率一直是市场最优

事实上,这类免担保免抵押、线上审批的个人信用贷款不止国有大行有,其他各类银行、消费金融公司、小贷公司也都可提供。北青报记者比较发现,今年以来,互联网贷款的利率整体都有所下降,但在所有这些贷款中,国有大行的利率无疑是最低的。

目前,不少股份行和城商行消费贷款年化单利最低都是4.35%,有的互联网银行最低利率为9%。消金公司里,中银消金的好客贷年化利率最低9.125%,招联金融最低7.3%,马上消金的“安逸花”和中邮消金的“极速贷”最低都是7.2%;小贷公司里,度小满小贷的最低年化利率为7.2%。

“大行的资金成本低,贷款条件要求更高,面向的都是相对优质的客户,所以他们的消费贷款利率会低一点。不光是消费贷款,其他类型贷款也都是如此。”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今年以来消费贷款的利率有所下行,一方面是因为整体利率处于下行通道,其他贷款利率也在下行,所以消费贷款利率的下行是顺势而为。另一方面,受疫情影响、经济下行冲击,消费贷款面向的部分客户群体,工作岗位不是特别稳定,收入也在下降,银行下调消费贷款利率,可以更好地支持这部分客户。此外,下调贷款利率还可以激发有效需求,通过下调利率来“薄利多销”。

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商学院数字经济与金融创新研究中心联席主任盘和林从银行信贷结构调整角度分析指出,当前,房贷占银行个贷比重太高,很多银行想要自己的信贷结构更加多元,而消费贷款金额较小,利率相比于房贷更高,回收周期更短,属于银行想要开拓的信贷领域,于是各大银行就扎堆在消费贷市场,只不过由于消费并不能短期扩大,消费贷款出现了增多粥少的局面,竞争压力下银行只能在利率上比拼。

银行没有放松审批尺度

最低利率只针对少数优质客户

北青报记者也注意到,为防止消费者产生误解,各家银行的消费贷款广告会在最后加上提示:“产品利率以实际办理利率为准,如有疑问,请详询当地网点。”“具体利率以页面实际展示为准。”事实上,也只有少数客户最后能享受到让人动心的最低利率。

“之前告诉我最低利率不会高于4%,我正好想装修,就申请了20万。结果最后批下来的利率超过了5%。”市民张先生告诉北青报记者最近在某国有大行手机银行申请信用消费贷款的结果。据了解,张先生的情况并非个例。能享受到信用贷款最低利率的都是各大银行白名单客户的员工,他们通常都在事业单位、政府部门、大型国企或其他一些优质单位工作。此外,银行的房贷客户、代发工资客户也会在申请消费贷款时有优势。

“我们行的消费贷款线下审批最低利率能到3.75%,但需要分行审批,准入要求很高。我们支行自己审批的话,最低能到4.1%,一般也不做散户,都是跟单位对接。我们最喜欢的就是学校、医院这样的事业单位。”某国有大行东城一家支行的贷款经理王先生告诉北青报记者,该行最喜欢跟事业单位合作,向他们的职工集体授信。至于线上审批的消费贷款,该行广告上称最低利率能到3.9%,但王先生透露,线上申请都是系统自动审批,据他掌握的情况,只有该行的房贷客户、代发工资客户或在该行理财超过90万元的优质客户才可能获得,“一般客户不会那么低”。

对于普通消费者,不仅拿不到最低利率,还可能连申请资格都没有。北青报记者选择一家平时没什么交易往来的国有大行手机银行尝试申请该行的消费贷款,页面的确显示“很遗憾你未能获得我行的申请额度”。

如何才能有额度呢?该行指出了三条路:一是成为该行的住房贷款客户;二是提供房产抵押或其他有效担保,联系个贷中心办理其他贷款;三是在该行办理更多存款、理财业务。

中国银行研究院研究员梁斯指出,消费贷利率下降,并不意味着“门槛”发生变化,相对来说,低利率的消费贷款针对的更多是优质客群。因为银行对客户资产有专业化的审核流程。贷款人自身的资质、信用等级等会影响获取贷款的利率水平。银行在拓展业务的同时也会做好风险防范工作,确保资产质量安全和业务可持续发展。

“对于银行,利率当然是往高了定好,毕竟利差是银行的利润来源。除非用户有一定的信贷量,且还款风险极低,银行才会给予最低利率。”盘和林认为,银行的做法也是激励借贷人为银行贡献更多利润,提高用户忠诚度,所以有了白名单,这是正常的市场行为。

专家提醒

申请消费贷款要有实际需要

一定要找正规金融机构

不论是不是白名单客户,消费贷款利率下降都是不争事实。面对越来越低的贷款利率,普通消费者都要去试一把吗?对此想法,多位专家提醒,一定要按需申请,量力而行,同时一定要去正规金融机构。

董希淼提醒消费者,最重要的就是问自己有没有需要,“你不要看贷款利率高低,你首先得自己有需要,你才申请办贷款。”其次,消费者要选择正规的金融机构去办理,比如:商业银行、全国30家持牌的消费金融公司等。第三,就是要看清楚贷款协议的各种条款,特别是息费的规定,比如利率是年化利率月利率还是日利率,还没有其他费用。

“如无必要,不要借贷,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盘和林也建议,消费者真的要借贷消费贷,要去正规银行借贷,减少借贷风险,最好货比三家,不要怕麻烦。最后一定要看清楚条款,防止踩坑。文/本报记者程婕

来源:北京青年报

用经营贷置换房贷,当心“馅饼”变陷阱

原标题:用经营贷置换房贷馅饼还是陷阱?

贷款违规进入楼市影响征信记录弄虚作假申请贷款可被追刑责

目前,很多银行的经营贷利率已下调至最低3.4%-3.8%的水平,少数银行对部分优质企业客户,甚至能给予3%左右的优惠利率。房贷利率与经营贷利率的利差,让很多中介看到了“商机”。

“房贷置换,500万贷款10年省百万利息”“最低利率3.4%,速度快额度高”……最近,不少房贷客户都收到资金中介打来的推销电话,劝说他们将手头利率较高的房贷转换成利率低的经营贷,省下大笔利息。事实果真如此吗?

记者采访多名业内人士发现,所谓的贷款置换操作,不仅存在多种隐性收费,还潜藏着政策和法律风险。一旦金融机构发现违规操作,会立即要求贷款人在短期内还清所有欠款,若无法及时还款,或因骗贷而担刑责。

现象

中介推房贷转经营贷业务

经营贷,顾名思义,是为了满足企业经营活动需要发放的贷款。据了解,随着国家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加大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逐步走低,很多银行的经营贷利率已下调至最低3.4%-3.8%的水平,少数银行对部分优质企业客户甚至能给予3%左右的优惠利率。

个人房贷虽然也大都与LPR挂钩,改为LPR加点的方式定价,但是存量房贷客户的加点幅度已经在房贷合同中固定。因此,不少前两年办理房贷的客户现在的房贷利率仍在5.5%甚至6%以上。二者的利差,让很多中介看到了“商机”,并宣称会提供“一条龙”服务。

因为经营贷是针对企业的贷款产品,所以贷款者名下必须要有公司。

记者以客户身份咨询从事多年资金中介业务的“王经理”。他表示,现在房贷置换经营贷特别合适,利率能做到3.4%,只要名下有北京城区的住宅就行。“王经理”表示,入股公司有关的各种手续和申请贷款的所有资料,他们都会帮忙准备。不过,客户需要将房贷先还清,解除原来的房贷抵押,再向银行申请经营贷。如果客户自己不能还清原来房贷,他们也可以提供过桥资金。

“王经理”还强调,贷款下来后,不能直接打进客户自己账户,必须有“第三方”,也就是企业采购原材料等经营活动需要对接的供货商。“第三方收到贷款后再把钱打进你的账户。”

这样“周到”的服务,肯定不是免费的。“王经理”说,他们的收费标准是贷款额的1%-2%,会根据每个案例的实际难易程度有所区别,如果涉及第三方,可能还会单独收费,一般是0.5%。过桥资金每日利率一般是千分之一。

记者从其他市场人士处了解到,房贷置换经营贷的基本操作都是“王经理”所介绍的“套路”,但是收费标准会有所不同。比如,过桥资金利率,不同城市不同中介的标准有高有低,低的能到万分之五,高的能到千分之二。但是,只要经营贷没放款,这笔过桥资金是用一天就要收一天。虽然中介都说很快就能搞定,但现实中也有部分客户在贷款过程中遇到意想不到的“岔子”,一个月才放下款来,过桥利息就花了一大笔。

值得一提的是,所有这些手续费和利息都是转贷的成本。公开报道显示,少数“无良”中介会在办理过程中,以各种名义加收额外费用,比如担保费、公证费等,转贷者最后发现,转贷的成本比预想的高了很多。

风险

经营贷需要定期续贷

事实上,不少现实案例表明,用经营贷置换房贷的客户将面临重重政策和法律风险。绝大部分中介也不会把其中所有的风险告诉客户。

某国有大行信贷部门的专业人士告诉记者,监管部门一直明令禁止经营贷违规流入楼市,特别是去年以来,监管力度明显加强。靠中介包装申请经营贷肯定是违规的。银行会对申请经营贷的公司有多方面的要求,以他所在的银行为例,必须要求公司经营满一年,贷款人担任法人代表和主要股东满一年以上才可以申请贷款,包装后的公司通常变更时间较短,不符合银行经营贷的要求,银行也会对此加大审核力度。即使中介通过弄虚作假的手段成功帮客户申请到经营贷,在贷后管理中,银行也会跟踪该公司的经营情况,一旦发现异常,监测到贷款违规进入楼市,银行将会要求客户限期还清所有贷款,客户个人征信也会留下不良记录。

记者发现,对于违规包装出来的经营贷,抽贷并非小概率事件。去年全国多地银保监局都针对经营贷违规进入楼市开展专项行动,不少客户收到银行抽贷的通知,短期内凑不齐钱还贷款,只能找高息过桥资金应急,甚至不得不低价卖房筹款。

深圳市民舒先生2020年曾在中介的操办下,用自己名下的一套二手住房抵押,申请了200万元经营款用作首付。去年8月初,他突然收到银行通知,要求在30天内还清全部违规贷款,否则不仅会有罚息,还要进入失信名单。舒先生一时卖不掉手里的房子,又没有那么多余钱,情急之下只能借高息过桥资金还贷。面对每天近2000元的过桥日息,再加上二手房难以出手,舒先生说自己度日如年。最后不得不将二手房降价卖出。

此外,大部分银行会要求经营贷客户1年或3年,最多5年续签一次。利率越低,续贷的间隔越短。每次续贷,银行还会按程序审查这家企业的贷款资质和经营情况。银行不会保证一定会成功续贷,更不会保证续贷时利率与原来一样。

对贷款者压力更大的是,续签的时候,不少银行会要求先归还本金,等成功续贷之后再发放一笔新的贷款。这意味着,客户很可能还要找中介的过桥资金应急。

有银行人士表示,最近两年因为疫情的原因,为支持实体经济,正常经营的小微企业基本都能无本续贷,很多人会感觉经营贷很宽松,以后政策如果变了,优惠便利条件没有了,贷款利率也可能会变高。这都是借款人必须考虑的政策风险。

提醒

贷款申请弄虚作假或追刑责

从中介的“一条龙”服务看,用经营贷置换房贷整个流程,手续繁杂,环节众多。任何一个节点出现差错,都可能让贷款者蒙受损失,甚至遭遇法律风险。

北京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许桂林律师举例说,经营贷的贷款不是直接进入本人的账户,万一遇到不讲信用的第三方,或者第三方出了意外情况,也可能拿不到钱或不能及时拿到钱。此外,中介提供的过桥资金如果出了问题,贷款者不仅拿不到钱,还将陷入债务纠纷。

许桂林提醒大家,找中介包装经营贷最严重的后果,并非金钱或个人征信的损失,而是有“牢狱之灾”。如果借款人和贷款中介在申请贷款的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又给银行造成坏账,可能涉嫌骗取贷款罪,银行可以报警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我国《刑法》规定,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贷款,给银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司法解释,骗取贷款金额在100万以上,给银行造成的损失在20万元以上就可以立案。(记者程婕)

来源:北京青年报

中信银行某支行疑套用签名办理百万贷款 放款后悄然变更合同条款?

本人不到场,却成功办理贷款?

《中国科技投资》杨永洁

近日,威海的王女士向记者表示,其于去年在“贝壳找房”网站购买二手房,后在指定银行中信银行(601998.SH)办理按揭贷款。王女士表示自己仅在9月4日前往中信银行提交贷款申请材料,并在客户经理要求下在多张空白纸张上签字。然而,一个月后,王女士发现该贷款已被成功办理,但相关合同签订日期当日自己并未到场,且合同内部分条款与此前约定事项存在出入。

此后,王女士将此事投诉至银保监局,对方在调查回复函中表示,中信银行客户经理未尽到详细告知义务,且在办理该笔贷款中,存在未按照银行规定的业务流程办理,违反程序且减少程序进行授信、内控执行不严等问题。

针对用户在空白页面签字、银行再打印合同的操作,多位律师向记者表示“属于违规”,但用户举证存在困难,可通过诉讼及向有关投诉部门举报等方式维护权利。

人未到场仍能办理百万贷款?

去年,王女士在“贝壳找房”网站购置一套二手房,彼时,其欲办理100万元的住房按揭贷款。王女士向《中国科技投资》记者表示,贝壳找房的指定办理银行为中信银行。2020年9月4日,王女士同购房中介及原房东至中信银行威海某支行提交贷款办理手续。

据王女士描述,彼时中信银行客户经理让其提供身份证、个人征信报告、银行流水等手续,随后让其在多张空白纸张上签字,称是贷款审核资料所需,具体审核结果需看银行。因此,王女士及其丈夫便在多张空白纸张上签字。

9月18日,王女士同房东及中介在威海市房管局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直至2020年10月30日,王女士向中介索取相关文件时发现个人购房借款合同已经办理成功,同时,个人抵押房产清单、个人借款凭证等手续也已完成办理。

王女士表示,由于此前有提前还款的意愿,特意强调让中介及银行介绍无提前还款违约金的贷款,彼时中介及银行工作人员均保证该按揭贷款无提前还款违约金。但令王女士气愤的是,拿到购房借款合同后,发现此前无违约金的承诺变成了需支付3%的提前还款违约金。

*合同规定12个月内不可提前还款,图由王女士提供

更让王女士不解的是,自己只在9月4日去过银行,但购房借款合同及个人发房产抵押清单的签订日期为9月11日,购房中介亦证实,王女士在9月18日才办理房产过户。另外,银行个人借款凭证显示签订日期为2020年10月1日,而彼时王女士亦有证据证明其在其他城市,她表示“不知道这几份合同是如何成功签订的”。

*个人抵押房产清单及个人借款凭证,图由王女士提供

IPG中国首席经济学家柏文喜向《中国科技投资》记者表示,上述提前签订的操作和行为方式在购房按揭贷款中,尤其是格式化的按揭合同中十分常见。“只要各方按照之前口头商定的条件最终形成书面合同且没有任何一方提出异议,一般而言都是默认有效的合同。但是如果明显违背了其中一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且违反了之前口头商定条件,就属于违规或违法。”

在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宋竟一看来,提前要求客户在空白页签字的行为应属违规,银保监会在官网公布《关于开展银行保险机构侵害消费者权益乱象整治工作的通知》明确指出,要求消费者签署空白合同,在消费者签署后再添加对消费者不利的合同条款及要素属于银行业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乱象之一,应严厉整治。

客户经理的责任?

对于上述情况,王女士向银行讨要说法并主张合同无效,但银行客户经理并未回复王女士任何信息。根据王女士的表述,银行方称其已在9月4日签订完成所有合同,该贷款办理应为有效。

今年3月,王女士将此事投诉至威海市银保监局,针对违约金相关事项,威海市银保监局调查回复函显示,为落实国家减费让利政策,中信银行对同质同类贷款发放后12个月,经客户申请均可提前还款并减免违约金,但中信银行客户经理未尽到详细告知义务。

而针对贷款办理流程相关投诉,威海银保监局回复道,客户经理在办理此笔贷款中,存在未按照银行规定的业务流程办理,违反程序且减少程序进行授信、内控执行不严等问题。

*威海银保监局调查回复函,王女士提供

王女士表示,自己此前多次提出要查看9月4日在银行办理业务时的监控录像,但均遭银行方拒绝。威海银保监局对此表示,中信银行客户经理未按照《中信银行威海分行监控、报警实施的管理和使用制度》规定,在监控有效存续期内未告知调阅监控程序,导致监控录像超期消失。

针对中信银行威海分行住房贷款办理疑似违规的行为,记者致函该行,截至发稿,未获回复。

值得注意的是,中信银行住房贷款业务面临压降压力。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6月末,中信银行发放贷款及垫款总额为4.71万亿元,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为9536.61亿元,占比为20.25%。而去年年末,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第二档中资中型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为20%。由此可见,中信银行略超监管上限。

除此之外,中信银行2021年半年报显示,截至2021年6月末,中信银行不良贷款率为1.50%,而房地产业不良贷款率高达3.1%,在中资中型银行里面排名靠前。

*第二档中资中型银行中披露房地产业不良贷款率情况,根据银行年报数据制图

合同是否无效?

北京新邦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赵海城向《中国科技投资》记者表示,“若该事件进入诉讼程序,当事人证明签订合同时存在空白部分,被银行添加了当事人不同意的内容,该内容不是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这一客观事实被法官确认为法律事实,存在着证明上的困难。”赵海城分析道,若当事人能证明其签字时空白页面为空白,则后补内容应该无效条款;但该条款的无效,不影响合同其他内容的效力。

赵海城认为,当事人可通过诉讼方式确认该提前还款违约金的约定无效。“该违约金的约定对于合同的基本内容,并没有实质影响,也没有给当事人造成经济损失,不构成合同欺诈。若当事人提前偿还了贷款,并承担了违约金,那么该条款给当事人造成了实际的经济损失,当事人可以提起民事诉讼,确认该条款无效,由法院判令银行返还其收取的违约金。”

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戴金花在接受《中国科技投资》记者采访时表示,空白页面签字再打印合同条款的操作和行为,属于违法违规行为,但若当事人无法证明一方故意欺骗对方,使对方陷入错误判断,并基于此错误判断作出意思表示,从民法上很难认定为欺诈行为。

戴金花补充道,空白页面签字再打印内容是银行为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属于格式条款,银行通过变更还款违约金的方式加重了用户责任,银行也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王女士可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内容;此外,若银行存在要求在空白页面上签字后打印合同及擅自修改合同内容的行为,用户可向有关投诉部门举报该违规行为。

目前,王女士仍在向银保监会等监管部门继续投诉,针对其后续进展,《中国科技投资》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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