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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追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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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前一宗违法放贷旧案宣判 法院:追诉时效为15年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尽管这是一起发生于十二年前的旧案。

12月29日,裁判文书网披露刑事判决书,原永州市冷水滩区信用联社员工违法放贷造成近400万元损失,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半。

原判认定,被告人蒋某林于2003年1月至2006年1月担任原永州市冷水滩区信用联社(以下简称信用联社)负责信用联社营业部存款、放贷、结算等工作的审批。任职期间,被告人蒋某林违反国家规定,违法发放贷款441万元,造成损失397.4万元。

2018年6月26日上午,公安机关在永州市农商银行口头传唤被告人蒋某林到案。

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蒋某林身为银行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其行为已经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一审判决:被告人蒋某林犯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宣判后,原审被告人蒋某林不服,以原判认定事实错误和已过法定追诉时效为由提起上诉,请求二审撤销原判

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该案诉讼时效为十五年,从2006年1月6日起计算。故在2018年立案侦查时,本案尚在追诉期内。故蒋某林就此提出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不予采纳。

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小贷公司追债一般多久就不追了?

正规的金融机构一般不会有人上面追债。一旦逾期,银行必然催款,有正式的催款信函。如果还不还,那么律师函就到了。人倒是不一定会上门。人上门的代价太大了,银行不愿意负担。而欠款纠纷的诉讼时效为3年。

小额贷款不还后果

后果一:遭遇罚息和违约金。贷款不还,首先遭遇到的就是高额罚息,一些金融机构在罚息的基础上,还需要你支付一笔违约金,这些费用加起来,可是一笔不菲的开支。

后果二:信用受损。借了银行的钱,逾期不还,你的个人信用报告就会留上污点,以后再想申请信用卡、申请贷款,就是难上加难。即便是小额贷款公司,没有计入征信,圈子里也有一套共享的“黑名单”体系,一家不还,别家的贷款也会很难审批。

后果三:被各种手段催收。无论是银行还是小贷公司,都有自己的催收体系。初级的会给你发短信、打电话催缴,程度严重一些的,甚至会有催收人员24小时贴身紧逼,严重扰乱你的工作、生活。

后果四:被起诉,资产可能被查封。金融机构也会用法律武装自己。欠款不还,金额比较大的,就会被起诉。一旦法庭宣判完毕,你就算一百个不情愿,也必须得执行“还款裁决”,否则,法院就会依法查封你名下房产,以拍卖所得,偿还欠款。

后果五:情节严重要坐牢。一般来说,借钱不还这类事件都属于民事纠纷,不会上升上刑事层面。但如果借款人拒不执行,坚决要当老赖,宁可跑路也不还钱,情节非常恶劣的,法院还会追究借款人的刑事责任,过分严重就会坐牢。

温馨提示:只要无法按时还款,都会对自己的信用造成损害。最好的方法还是经过向亲友借钱的方式,偿还当月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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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 拖欠货款四年多,超过诉讼时效法院不予保护

案情回顾

潘某某向陈某某购买水泥,双方没有签订书面买卖合同。陈某某已向潘某某交付水泥,但潘某某没有向陈某某付清货款。2014年4月24日,陈某某、潘某某双方进行对数,并在送货单上载明:“潘某某欠陈某某水泥款28900元”,潘某某在欠款人栏签名确认。2014年4月24日后,潘某某又向陈某某购买了280元白水泥,没有支付货款。上述欠款总额共计29180元。2015年11月27日,潘某某向陈某某支付了20000元水泥货款,剩余9180元没有支付。陈某某遂诉至一审法院,请求法院判决潘某某立即支付货款918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诉讼费用由潘某某承担。潘某某辩称:2015年11月27日潘某某支付20000元货款给陈某某,陈某某签名确认收取,但陈某某之后一直没向潘某某主张任何权利,至今已超过2年的诉讼时效,根据法律规定陈某某已丧失胜诉权,法院应驳回陈某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认为,潘某某立下的欠款条中没有约定支付货款的期限,潘某某在庭审中陈述陈某某没有催收过货款,故本案的诉讼时效应从陈某某主张货款权利的时间即向法院起诉之日(2019年3月6日)开始计算,陈某某主张的涉案货款债权未超过诉讼时效。法院判决潘某某支付货款9180元及利息给陈某某。

法官点评

随着依法治国的进程,一些基本的、常用的法律知识已逐步深入人心,许多公民已知晓普通债权法院保护的诉讼时效为2年,《民法总则》施行后改为3年,潘某某遂以此进行抗辩,以达到不履行支付货款的目的。所幸的是,本案中,陈某某与潘某某就涉案水泥货款的履行期限没有进行约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可以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但债务人在债权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的规定,陈某某可以随时要求潘某某支付货款,诉讼时效应从陈某某向潘某某主张货款权利的时间即陈某某向一审法院起诉之日开始计算,所以陈某某的债权遂得以保护。

法官在此温馨提示:

现在不乏有一些老赖抱着钻法律空子的心态,想方设法拖过2或3年的诉讼时效,以此对抗归还借款、支付货款等债务。如果本案陈某某与潘某某约定了支付货款的期限,至起诉时已超过3年,则法院依法是不能支持陈某某的诉讼请求,得不到法院强制执行力的保护,潘某某自愿支付的可能性会更微乎其微。所以,广大公民借款给亲戚、朋友时在借条中明确约定了还款期限的,还是应该及时起诉,以免超过法定的诉讼时效,失去胜诉权。

云浮融媒中心

供稿人:市中级人民法院陈容

责编:潘伟

值班主任:赵军鳗

值班总编:卢利文

投稿邮箱:f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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