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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限制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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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鼓励灵活就业者贷款,2亿买房需求能释放吗?4个阻力不乐观

今年中国整体楼市处于降温状态,多地为了救市集中出台大量的松绑政策,部分城市还将目光着眼于没有稳定工作的灵活就业群体,为他们放宽贷款限制,包括湖南益阳、广东东莞、重庆等地就出台了《通知》,其中要求支持灵活就业人员购房,要对他们放宽缴存公积金的范围,并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截止2021年年底,我国灵活就业人员已经达到2亿人,那么,在多地陆续放宽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公积金后,相比商业银行贷款,公积金贷款利率低,是不是能刺激这部分买房,为全国释放一大波楼市需求呢?我认为网上的这种说法过于理想化,4个现实问题还是有阻力的:

第一,多数灵活就业者收入低除了少部分高收入的自由职业者外,多数人之所以选择灵活就业,就是因为求职难,只好退而求其次找一些不够稳定,收入不高的工作作为过渡,这类工作主要以零工、流动性大、技术含量低的工作为主,社保、补贴、年终奖等待遇基本都没有,这部分人的生活负担更重。

而房贷,不管是申请商业贷款还是公积金贷款,都需要提供稳定的收入证明,工资标准能够覆盖月供2倍以上,以证明你有长期还款的能力。即使靠着某半年或一年的流水,暂时通过公积金中心贷款的审核,但自己还贷时,由于你本身的工作不稳定,容易离职失去工作和收入,对于房贷月供,可能之后就会断贷,将产生罚息,你要负担更多的钱交给银行,而达到6个月还未补缴,银行将开始准备收走你的房子,你的征信也将留下污点,影响日后申请贷款,出行等等。

第二,有房族数量庞大即使这部分灵活就业者都有钱,但从实际需求上,不是都有买房的必要,2020年央行就曾出具过统计,我国城镇家庭住房拥有率达到96%,有房族数量多,没必要再给自己增加持房负担。除了刚需性购房需求外,投资性购房也会越来越少,因为今年国家二十大上,再次强调了坚持“房住不炒”,楼市泡沫会继续被挤压,购买多套房,将减少流动资金,增加持房成本,在房价不能大涨下,以后转手也获得不了太多收益了。

第三,旧改继续实施今年国家继续实施旧改,开工小区数量达到5.1万个,3个目的是非常明显的,

首先,减少拆迁户的增加,炒房时代的衍生,除了部分投资客、开发商、舆论造势外,多地拆迁潮让很多人成了千万富翁,他们大多不是生意人,对钱生钱的办法能想到的还是买房,看得见摸得着,也是多数老百姓比较需要的,日后不怕卖不出。但大家都这么想,都在拿到拆迁款后去买房,造成了楼市供不应求假象,才刺激炒房、房价飙涨。现在通过旧改逐步代替棚改,也是从减少最有可能囤房炒房的群体数量来降低房价大涨的隐患。其次,拉动多行业经济,旧改需要大量原材料、机器、人工等等,能为多行业带来订单需求,有助于在疫情反复下,提高企业的效益。最后,房住不炒坚持下,房价大涨难,那么大家不需要溢价过多买房,省下的钱能用于购物消费,为实体经济带来利润。对个人家庭而言,受以上问题的影响,很多人手头资金缺乏,如果自己和家人的存款少,那就只能继续住旧房了。

第四,房价高位横盘形势严峻都说今年楼市形势不佳,但是从多地的房价来看,房企和炒房客还是抗住了房价,没有让它大跌,根据中指院数据显示,10月百城新建住宅平均价格16199元/平方米,环比下跌0.01%,连跌4个月;二手住宅平均价格为15945元/平方米,环比下跌0.16%,实现6连跌,但在连续下跌后,房价仍然是破万的水平,对于多数月收入几千元~几百元的灵活就业者,要一起入市买房并不是件容易的事。

往期文章:房产证上尽量别写,夫妻双方的名字,其中的前因后果一次性告诉你

严禁强制捆绑销售、不当催收、滥用个人信息!银保监会进一步规范互联网贷款

银保监会网站7月15日消息,为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行为,促进互联网贷款业务健康发展,银保监会近日印发《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管理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

《通知》进一步细化明确商业银行贷款管理和自主风控要求,推动商业银行和合作机构规范开展业务合作,促进互联网贷款业务高质量发展。

2021年末互联网贷款余额5.75万亿元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互联网贷款作为传统线下贷款的重要补充,有利于更便捷地满足企业和居民合理融资需求,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不断提高金融便利度和普惠覆盖面。尤其是在疫情防控背景下,可以服务传统金融渠道难以触达的客户群体。

据统计,截至2021年末,银行业金融机构互联网贷款余额5.75万亿元,同比增长21.8%。其中用于生产经营的个人互联网贷款和企业流动资金互联网贷款同比分别增长68.1%、46.3%。

增加和完善产品供给

《通知》指出,商业银行应当在统筹经营管理规划基础上,稳妥推进数字化转型,立足自身定位精准研发互联网贷款产品,增加和完善产品供给,提高贷款响应率,优化贷款流程,充分发挥互联网贷款在助力市场主体纾困、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加强新市民金融服务、优化消费重点领域金融支持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防范贷款管理“空心化”

《通知》要求,商业银行应当提高互联网贷款风险管控能力,独立有效开展身份验证、授信审批和合同签订,严格履行贷款调查、风险评估、授信管理、贷款资金监测等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金融管理部门对征信、支付和反洗钱等方面的要求,防范贷款管理“空心化”。

互联网贷款涉及与合作机构开展营销获客、支付结算、信息科技等合作的,商业银行应当加强核心风控环节管理,不得因业务合作降低风险管控标准。

在合作业务管理方面,《通知》要求,商业银行应分类别签订合作协议并明确各方权责,不得在贷款出资协议中混同其他服务约定。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合作机构,限制或者拒绝合作。

强化贷款资金管理

为促进商业银行强化贷款资金管理,完整、清晰掌握资金流和信息流,《通知》要求贷款资金发放、本息回收代扣、止付等关键环节的决策由银行作出,指令应由银行发起。采用自主支付的,商业银行应当将资金直接发放至借款人本行或者他行银行账户。对于共同出资发放贷款的,可由其中一个银行负责具体操作。

同时,考虑到受托支付主要面向广大商户的实际情况,为不影响消费者体验和商户经营活动,对贷款发放渠道不作限制,商业银行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银行账户体系或者非银行支付账户体系发放贷款,但应当履行受托支付责任,将贷款资金最终支付给符合借款人合同约定用途的交易对象。

严禁不当催收等行为

在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通知》指出,商业银行应当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嵌入到业务全流程,向借款人如实充分披露贷款主体、实际年利率、年化综合资金成本等信息,严禁强制捆绑销售、不当催收、滥用个人信息等行为。应当加强对合作机构营销宣传行为的合规管理,并在合作协议中明确约定相关禁止性行为。

过渡期至2023年6月30日

上述负责人介绍,近两年,疫情反复和经济环境等因素,对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整改进程造成一定影响。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部分商业银行的互联网贷款业务特别是合作贷款业务,面临到期合规的压力。并且,《通知》又针对自主风控提出有关具体监管要求。

该负责人称,为审慎推进整改、创造更好条件,避免因业务停办产生收缩效应,影响小微企业和居民融资需求,有必要对过渡期作出统筹安排。结合上述情况,综合考虑商业银行与合作机构整改进度、业务连续性以及与征信规定衔接等因素,《通知》按照“新老划断”的原则设置了过渡期,与《征信业务管理办法》保持一致,即自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过渡期也一并延长至2023年6月30日,以确保互联网贷款业务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不减。

过渡期内,不符合监管规定的存量业务,应当在控制整体规模的基础上,逐步有序压降;过渡期内,超出存量规模的新增业务应当符合《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的通知》和《通知》要求。

编辑:叶松

银保监会再发贷款新规,助贷的春天还未结束

近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管理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明确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存量业务过渡期至2023年6月30日。

此次延长过渡期时限,对商业银行和互联网平台都有较大利好,不仅有利于资源薄弱的中小银行稳健“达标”,也让不少助贷机构长舒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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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获喘息之机

由于助贷机构的良莠不齐,2020年7月银保监会出台《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被称为“史上最严”的管理法。

《办法》按照“新老划断”原则设置2年的过渡期,也就是2022年7月到期。

据统计,截至2021年末,银行业金融机构互联网贷款余额5.75万亿元,其中用于生产经营的个人互联网贷款同比增长68.1%,企业流动资金互联网贷款同比增长46.3%。

近两年在疫情的扰动下,信贷市场有效需求整体疲软,此次延期一年更有利于相关机构解决存量业务的“脱钩”问题。

此次《通知》在封控管理方面,要求银行履行贷款管理主体责任,提高互联网贷款风险管控能力,防范贷款管理“空心化”。并完整准确获取身份验证、贷前调查、风险评估和贷后管理所需要的信息数据。

贷款资金管理方面,银行需自主决策贷款资金发放、本息回收代扣、止付等关键环节,并加强对贷款资金用途的监测,确保贷款资金安全,防范合作机构截留、挪用。

对银行来说压力较大,特别是城商行、农商行等区域性银行。包括贷款审批、发放、资金监测等,从整改上来看,风控这块比较有难度,银行核心风控环节过度依赖合作机构,要求需要做到完全自主风控。

一家农商行个人信贷部门人士表示,“不靠互联网的流量做批量放贷的话,成本太高。”现在过渡期延长工作人员也能松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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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贷的分类与收费方式

助贷就是为放贷机构的贷款业务提供支持和帮助,从中赚取费用。

自从2013年互联网金融兴起,银行开始转战线上。但银行要么线上渠道还没建立起来,要么有线上渠道但没流量,而互联网平台拥有巨大的线上流量于数据,可以帮助这些传统的线下金融机构触达更广泛的用户。

通过平台自有渠道获取客群,在对用户进行首次风控筛选后,将较为优质的客户导流给银行、持牌消费金融机构、信托等资金机构,终审后完成放贷业务。

助贷机构主要两种,一种是本身没有放贷资质的:垂直类流量平台、贷款超市、金融科技公司,如携程、融360;一种是有网络小贷牌照的综合流量平台,如蚂蚁小贷。

助贷业务的核心是协同处理好“客户流、资金流、风控”。助贷业务模式包括纯导流模式和联合放贷,划分为客户支持型助贷、资金支持型助贷和风控支持型助贷等多种模式。

随着助贷规模不断扩大,金融机构对助贷机构依赖增强,助贷机构开始参与核心风控,以及通过增信为资金方兜底。

一般会引入保证金、信托分级、融资担保公司、保险公司进行担保和增信,以进一步缓释银行等放贷机构承担的贷款风险。

在盈利模式方面,按照相关规定“第三方合作机构不得向借款人收取息费”。

收费模式一种是全部费用由资金方收取,再将服务费利息返给助贷机构;另一种是资金方收取利息费用,助贷机构或增信机构不以利息的名义收取费用。

结算方式通常按照贷款本金固定比例,或者资金方按照实收利息、固定收益分成给助贷。

在发展过程中,银行逐渐变成纯资金提供方,助贷机构因为不属于金融机构脱离金融监管,助贷机构的金融成分占比越来越多,可能造成系统风险“高杠杆”。

在这样的趋势下,近年来监管机构频繁调控贷款行业,涉及定价、征信、增信等方面。此次《通知》在规范合作业务管理方面有了进一步要求,不得在贷款出资协议中掺杂混合其他服务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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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区域银行整改压力较大

由于银行互联网贷款在助贷的模式下,以高杠杆放大了规模,让居民负债水平不断上升,金融泡沫和风险也有所增大。

6月17日,厦门银保监局公布对平安银行厦门分行做出行政处罚,对其处以200万元罚款,案由中即包括,“与个别互联网公司联合发放的互联网贷款不符合监管要求”。

据了解,其联合贷新增的都已达标,主要因“存量业务”整改不及时而受罚。

此次整改过渡期延长或与中小区域银行受到的信贷增长压力相关,银行业务线上发展已成趋势,区域性银行和中小银行想要实现自身的数字化转型,相对较难。

而国有大行以及股份制银行因为体量较大,话语权较高,包括很多都有开立自己的金融科技子公司,按照要求自主独立风控问题不大。

在政策明朗过程中,头部机构在优化牌照布局、满足合规要求等方面动作不断,但对于大量中尾部机构来说,在加快合规进程方面面临的压力更大。

在监管要求下,自营业务必须持牌,互联网平台旗下的小贷公司、消金公司受杠杆率限制,加上联合贷的出资比例30%的限制,头部平台占据的市场份额相对有所减少,因此近两年来部分中小型助贷公司业绩才有了强势增长。

区域性银行需要通过互联网平台完成跨区业务,区域外的业务管理不到位,还容易形成平台侵犯消费者隐私、暴力催收等问题。此次《通知》中要求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充分披露各类信息,严禁不当催收等行为。

在行业发展中不断扩大市场规模,和快速扩张带来的弊端也会随之显现出来,随着监管的不断加强于相关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线上贷款业务也将越来越合法合规。

银行对助贷机构的需求无论会存在多久,两者之间不管怎么合作,都应符合监管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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