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的16种类型
租赁是集融资与融物、贸易与技术更新于一体的新兴金融产业。融资金额在一项投资中,租赁可以抵消掉最高达100%的融资成本,无需动用权益资本,也无需额外的债券,这是融资租赁的优势。目前的融资租赁的模式:
1、简单融资租赁
承租人有意向通过出租人租赁由承租人选择需要购买的租赁物件,出租人通过对租赁项目风险评估后愿意出租租赁物件给承租人使用。
为取得租赁物件,出租人首先全额融资购买承租人选定的租赁物件,按照固定的利率和租期,根据承租人占压出租人融资本金时间的长短计算租金,承租人按照租约支付每月租金,期满结束后以名义价格将租赁物件所有权卖给承租人。
在整个租赁期间承租人没有所有权但享有使用权,并负责维修和保养租赁物件。出租人对租赁物件的好坏不负任何的责任,设备折旧在承租人一方。
2、融资转租赁
租赁公司若从其他租赁公司融资租入的租赁物件,再转租给第二承租人,这种业务方式叫融资转租赁,一般在国际间进行。此时业务做法同简单融资租赁无太大区别。
出租方从其他租赁公司租赁设备的业务过程,由于是在金融机构间进行的,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只是依据购货合同确定融资金额,在购买租赁物件的资金运行方面始终与最终承租人没直接的联系。
在做法上可以很灵活,有时租赁公司甚至直接将购货合同做为租赁资产签订转租赁合同。这种做法实际是租赁公司融通资金的一种方式,租赁公司做为第一承租人不是设备的最终用户,因此也不能提取租赁物件的折旧。
3、返还式租赁
返还式租赁是简单融资租赁的一个分支,它的特点是承租人与租赁物件供货人是一体,租赁物件不是外购,而是承租人在租赁合同签约前已经购买并正在使用的设备。承租人将设备卖给租赁公司,然后做为租赁物件返租回来,对物件仍有使用权,但没有所有权。
设备的买卖是形式上的交易,承租企业需将固定资产转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返还式租赁强调了租赁融资功能,失去了租赁的促销功能,类似于“典当”业务。企业在不影响生产的同时,扩大资金来源,是一种金融活动。
4、杠杆租赁
杠杆租赁的做法类似银团贷款,专门做大型租赁项目的一种有税收好处的融资租赁。主要是由一家租赁公司牵头作为主干公司,为一个超大型的租赁项目融资。首先成立一个脱离租赁公司主体的操作机构——专为本项目成立资金管理公司出项目总金额20%以上的资金,其余部分资金来源主要是吸收银行和社会闲散游资,利用100%享受低税的好处“以二博八”的杠杠方式,为租赁项目取得巨额资金。
其余做法与融资租赁基本相同,只不过合同的复杂程度因涉及面广,随之增大。由于可享受税收好处,操作规范、综合效益好、租金回收安全、费用低,一般用于飞机、轮船、通讯设备和大型成套设备的融资租赁。
5、税务租赁
税务租赁的主要做法与直接融资租赁基本相同,其特点主要是:
因租赁物件在承租人的项目中起着重要作用,该物件购买时在税务上又可取得政策性优惠,优惠部分可折抵部分租金,使租赁双方分享税收好处,从而吸引更多的出资人。一般用于国家鼓励的大中型项目的成套设备租赁。在发达国家,因工业化程度发展到一定程度,税收的好处逐步取消,后两种做法使用的越来越少。
6、百分比租赁
百分比租赁是把租赁收益和设备运用收益相联系的一种租赁形式。承租人向出租人缴纳一定的基本金后,其余的租金是按承租人营业收入的一定比例支付租金。出租人实际参予了出租人的经营活动。
7、风险租赁
风险租赁是指在成熟的租赁市场上,出租人以租赁债权和投资方式将设备出租给特定的承租人,出租人获得租金和股东权益作为投资回报的一项租赁交易。
简而言之,风险租赁就是出租人以承租人的部分股东权益作为租金的一种租赁形式,这也正是风险租赁的实质所在。
8、结构式参与租赁
这是以推销为主要目的的融资租赁新方式,它吸收了风险租赁的一部分经验,结合行业特性新开发的一种租赁产品。
主要特点是:融资不需要担保出租人是以供货商为背景组成的没有固定的租金约定,而是按照承租人的现金流量折现计算融资回收因此没有固定的租期出租人除了取得租赁收益外还取得部分年限参与经营的营业收入。
9、合成租赁
它扩展了融资租赁的内涵,除了提供金融服务外还提供经营服务和资产管理服务,是一种综合性全方位的租赁服务,租赁的收益因此扩大而风险因此而减少,使租赁更显露服务贸易特征。
完成这项综合服务需要综合性人才,因此也体现知识在服务中的重要位置,合成租赁的发展,将成熟的租赁行业带入知识经济时代。
10、委托租赁
委托租赁是出租人在经营租赁的无形资产。如果从事的是经营性租赁,这种委托租赁就是在经营经营性租赁。如果从事的是融资租赁,这种委托租赁就是在经营融资租赁。
委托租赁的一大特点就是可以让没有租赁经营权的企业,可以“借权”经营。一般企业利用租赁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特性,享受加速折旧,规避政策限制。电子商务租赁也是依靠委托租赁作为商务租赁平台的。
11、直接融资租赁
由承租人指定设备及生产厂家,委托出租人融通资金购买并提供设备,由承租人使用并支付租金,租赁期满由出租人向承租人转移设备所有权。
它以出租人保留租赁物所有权和收取租金为条件,使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对租赁物取得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这是一种最典型的融资租赁方式。
12、经营性租赁
由出租人承担与租赁物相关的风险与收益。使用这种方式的企业不以最终拥有租赁物为目的,在其财务报表中不反映为固定资产。
企业为了规避设备风险或者需要表外融资,或需要利用一些税收优惠政策,可以选择经营租赁方式。
13、出售回租
出售回租,有时又称售后回租、回租赁等,是指物件的所有权人首先与租赁公司签定《买卖合同》,将物件卖给租赁公司,取得现金。
然后,物件的原所有权人作为承租人,与该租赁公司签订《回租合同》,将该物件租回。承租人按《回租合同》还完全部租金,并付清物件的残值以后,重新取得物件的所有权。
出售回租实际上类似一种抵押融资行为,是物件所有权人用于盘活资产的融资手段。
基本模式:
1、出售回租形成一笔融资租赁业务
说明:
①承租人与租赁公司签订出售回租合同,将自有的资产按与租赁公司商定的合理价格出售给租赁公司,然后再租回使用。租赁物的所有权在租期内归租赁公司所有。客户将原有的固定资产改记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②承租人出售所得等于或小于账面价值的可以确认为收入,对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予以递延,并按该资产的折旧进度进行分摊。
③租赁公司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并收取租金。租赁合同履行完毕,开出租赁资产所有权转移证明。承租人收回租赁资产所有权。
2、出售回租形成一笔经营租赁业务
出售方(承租人)
购买方(出租人)
租赁物余值购买方
说明:
①承租人与租赁公司签订出售回租合同,将自有的资产按与租赁公司商定的合理价格出售给租赁公司,然后再租回使用。租赁物的所有权归租赁公司所有。客户原有的固定资产减少。租赁负债按会计准则规定在资产负债表外披露。
②承租人出售所得等于或小于账面价值的可以确认为收入,对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予以递延,并在租期内按租金支付比例分摊。
③租赁公司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并收取租金。租赁合同履行完毕,租赁公司要承担租赁物的回收和处分可能带来的租赁物的余值风险。承租人也可按租赁资产的余值或双方商定的价格购回租赁资产。
14、转租赁
以同一物件为标的物的多次融资租赁业务。在转租赁业务中,上一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同时又是下一租赁合同的出租人,称为转租人。转租人向其他出租人租入租赁物件再转租给第三人,转租人以收取租金差为目的。租赁物品的所有权归第一出租人。
15、委托租赁
出租人接受委托人的资金或租赁标的物,根据委托人的书面委托,向委托人指定的承租人办理融资租赁业务。在租赁期内租赁标的物的所有权归委托人,出租人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风险。
16、分成租赁
一种结合投资的某些特点的创新性租赁形式。租赁公司与承租人之间在确定租金水平时,是以租赁设备的生产量与租赁设备相关收益来确定租金,而不是以固定或者浮动的利率来确定租金,设备生产量大或与租赁设备相关的收益高,租金就高,反之则少。
关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
今天再聊聊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在这之前,先提问大家一个问题,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企业来讲是好事,还是负债是好事?…
从字面意思上理解当然是资产好与负债啦…哈哈,在这里是错的,因为这是税,所以是递延所得税负债好于资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就是税务局计算的税要高于企业财务计算的税款,财务人员惹不起税务局大叔,所以交完税之后,在财务报表中计入递延所得税资产,实际上为已经交了,相当于寄放在税务局吧;当税务局计算的税款金额要低于企业财务人员计算的税款金额,这个时候企业财务人员按照会计准则计算的又没错,所以干脆记在财报中,称为递延所得税负债,相当于得到税务局的一笔免息贷款;因此资产和负债究竟哪个对股东更有利,就不能望文生义了;
关于这两项内容,我们需要明白两点:
1、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是税务局和公司财务关于收入和费用,应该是本期算还是后期算的分歧;那些税务局不承认的收入和费用,公司财务一般当场服从,不会放在递延里;
2、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不能互相抵消;是什么原因造成的递延资产,就明确在递延所得税资产里;什么原因导致的负债,就明确在递延所得税负债里;以后哪个项目需要抵扣或者补交,就从哪个项目中加减,不能混为一谈;
至于导致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原因,就不在这里过多的阐述了,大家明白这两种科目的概念和区别即可,在看财报时,如果对数据存疑,可以搜索财报中的具体解释原因;
山西省!助学贷款免息新政策
近日,省财政厅、省教育厅、中国人民银行太原市中心支行、山西省银行业和保险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助学贷款无息延期还本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法案免除了2022年及前几年毕业的贷款学生应在2022年偿还的利息,并将本金延长了一年。《办法》出台后,预计将减少1亿多元利息,可申请延期还款本金2.5亿元。该省超过26万应届和以前的大学毕业生可以从中受益。
2022年及以前毕业的贷款学生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将免收,所有利息将由省财政承担。贷款学生无需申请,经办银行将直接办理。
2022年新毕业的贷款学生,免收毕业后进入还款期的2022年个人应付利息;
对历年毕业的贷款学生,免收2022年国家助学贷款应付利息和2022年历年逾期贷款罚息。
如果前一年毕业的贷款学生在通知发布前已于2022年偿还利息,则利息也将被免除。如果承贷行未进行扣减,则不会扣减相应资金,贷款学生将自行使用;如果经办行已完成扣除操作,经办行将把扣除的利息退还给个人账户。
对于2022年及之前毕业的贷款学生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经贷款学生自主申请,可延期一年偿还。递延贷款不设罚息和复利,暂时不降低风险等级。
贷款学生在还本宽限期内,不得实行延期还本政策,贷款期限不变;
处于贷款还款期的贷款学生可根据自己的申请,在2022年将贷款本金的还款期限延长一年。延长的贷款将不受拖欠利息和复利的影响,并且最长贷款期限政策将保持不变。
申请人未提交申请的,按照原合同约定违约偿还贷款本金。通知发布前,部分或全部还本的贷款学生不得申请延期还款。省财政厅已督促承诺银行开通相关申请渠道,并及时通知贷款学生。
国家助学贷款承办银行应根据调整后的贷款安排提交信用信息,并对提交的信息进行调整。如果受2019冠状病毒疾病影响,贷款学生未能及时还款,经贷款承担银行确认后,相关逾期贷款可能不会被报告为逾期记录,并对提交的贷款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