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了!将法院查封房产办理抵押登记 这个不动产登记中心被罚50万
ST锡成未能及时披露重大诉讼及失信情况 给予公司及董事会秘书纪律处分
【开庭公告】翠屏区法院12月20日-12月24日开庭公告来了,速看!
判了!将法院查封房产办理抵押登记 这个不动产登记中心被罚50万
2017年5月,四川雷波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对郑某某已被法院查封的6套房屋办理了1500万元的抵押登记。2020年4月22日,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对该不动产登记中心作出罚款50万元的决定。
该不动产登记中心不服判决,向法院申请复议。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不动产登记中心的行为违反了“对查封的房屋不得办理抵押登记”的法律义务,已构成拒绝协助执行的情形,最终维持原判。
↑资料图,据ICPh
为法院查封房屋办理抵押登记
不动产登记中心被罚50万申请复议
郑某某与四川某建筑公司的合同纠纷一案打官司多年,2016年8月11日,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金牛区法院)向雷波县房产管理所送达查封郑某某名下6套房屋的协助执行文件,并要求在查封期间,房产管理所不得为房屋办理抵押、转让等登记。
2019年6月21日,该案终审判决后,金牛区法院又对郑某某名下房屋予以续查封时发现,其名下6套房屋已被雷波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在2017年5月办理了共计1500万元的抵押登记。
查明后,2020年4月22日,金牛区法院对雷波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作出罚款50万元的处罚决定,并限于2020年5月9日前缴纳。对于该处罚决定,雷波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复议。该中心表示,在2016年10月15日以前,当地房产登记是由雷波县房产管理所办理的,这之前的房产档案资料至今仍存放于房产管理所档案室,并未移交不动产登记中心。由于房产登记信息未共享,因此导致了不动产登记中心对郑某某已冻结房屋做了抵押登记。
同时该中心认为,在2017年5月17日前,金牛区法院并未向他们送达协助查封的文件,因此他们在办理抵押登记时并不知道郑某某名下的6套房屋已被查封,他们所做的抵押登记行为并不违法,因此他们认为金牛区法院的处罚无事实依据,并请求撤销该决定。
对查封的房屋不得办理抵押登记
成都市中院认为金牛区法院作出的处罚正确
针对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复议,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查明,金牛区法院确实于2016年8月1日向雷波县房产管理所送达了相关协助执行文件,并要求在查封期间不得为郑某某名下6套案涉房屋办理抵押登记。
对于雷波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所说出现这种问题是由于部门职能移交,信息未共享所导致,成都市中院查明:雷波县确实于2015年10月11日发布文件称:设立雷波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全县不动产登记工作,同时雷波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也在复议申请中陈述,中心是于2016年10月15日才开始正式运行,之前的房产登记工作均由房产管理所办理。
但是,雷波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在正式运行之后,于2017年6月1日为郑某某名下6套被查封的房屋出具了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时间至2019年5月16日止),并进行了1500万元的抵押登记,抵押权人为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金坤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成都市中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除责令其履行协助义务外,并可以予以罚款。”本案中,金牛区法院于2016年8月11日查封案涉6套房屋后,要求在查封期间不得办理案涉房屋的抵押登记。
虽然雷波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表示,他们于2016年10月15日才开始不动产登记业务,但却于之后办理了抵押登记,其行为已违反“对查封的房屋不得办理抵押登记”的法律义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其他拒绝协助执行的”情形。因此,人民法院除责令其履行协助义务外,还可以予以罚款。
成都市中院认为:金牛区法院对雷波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作出的50万元罚款的处罚正确,并维持了该处罚的决定,同时确立该决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裁判文书。
对此,红星新闻记者今日(6月16日)从雷波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处了解到,虽然现目前郑某某名下6套案涉房屋抵押已于2019年5月16日到期,但抵押权人一直没有来解除抵押。针对具体案情,该负责人表示,由于金牛区执行局仍在执行过程中,因此不方便接受记者采访。对于是否认可法院决定以及是否已缴纳50万元罚款,她表示暂不方便透露,“我们也想尽快结案,这对当事部门来讲也有一个交代。”
■律师说法
对查封的房产办理抵押登记,会对案件执行产生什么影响?该案件中,雷波县房产管理所是否有责任?针对这些问题,红星新闻记者采访了四川澳南律师事务所曾林刚律师以及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周江荣律师。
◆对已查封的房产办理抵押登记,会对案件执行产生什么影响?
曾林刚律师: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抵押权人对拍卖、变卖的抵押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这势必会影响四川某建筑公司债权的实现。而之所以在诉讼中进行财产保全、查封房屋,也是为了防止房屋所有权人恶意转让或抵押财产,从而影响财产保全申请人胜诉后权利的实现。
◆为何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没有采纳雷波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的“房产登记信息未共享”问题?
曾林刚律师:根据雷波县编制委员会(2015)14号文件,雷波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全县不动产登记工作,系对不动产登记业务的承继,既然承继该业务工作,理应进行交接且也应清晰了解登记情况。从另一个方面讲,不动产登记涉及到公民的重大利益,怎么在登记错误时仅以“信息未共享”敷衍了之?且即便信息未共享,也是不动产登记中心与房产管理所内部存在的交接问题,不能作为免责的理由。
同时,雷波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还违反了《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四条“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的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故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决定。
◆针对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决定,雷波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是否可以再次申请复议?
曾林刚律师:雷波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仅有一次复议救济的机会,不能再次提起复议。雷波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应当按照金牛区法院的处罚决定,尽快缴纳罚款。
◆针对雷波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到的“房产登记信息未共享”问题,该案中雷波县房产管理所是否有责任?
曾林刚律师:处罚决定针对的是雷波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故雷波县房产管理所不对该罚款承担责任。如果雷波县房产管理所没有尽到交接的职责,相关人员可能会受到内部的行政处分。
因抵押已成事实,并会影响四川某建筑公司的权利,四川某建筑公司可依据《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撤销对应的抵押协议并申请解除抵押登记。
◆类似司法惩罚案件多吗?请举例说明。
周江荣律师:类似司法处罚案件近年来比较多,比如物业公司不配合法院查看涉案房屋或者阻挠法院进入小区查看涉案房屋,法院对其进行罚款。再比如,部分中介机构对法院已查封的房屋,擅自撕毁法院封条,带客户看房,被处以罚款和司法拘留。
◆作为律师,你认为司法惩罚案件的作用是什么?
周江荣律师:维护法律权威,促进案件执行。
红星新闻记者胡挺章玲
编辑彭疆
(本文来自红星新闻APP,请至各大应用市场下载)
ST锡成未能及时披露重大诉讼及失信情况 给予公司及董事会秘书纪律处分
挖贝网8月5日,全国股转公司对凉山州锡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
ST锡成2018年因与攀枝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凉山分行、重庆轮船(集团)有限公司乐山分公司及凉山州西昌市金坤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存在借款合同纠纷和运输合同纠纷等,被提起诉讼,要求返还借款本金、运输费用及相关利息等,暂计5,704.65万元,占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1.37%,你公司未及时披露上述诉讼事项及进展情况。
ST锡成2021年因与凉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冕宁支行存在借款合同纠纷,被提起诉讼,申请被执行标的金额合计913.69万元,占ST锡成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22.61%,ST锡成未及时披露上述诉讼事项及进展情况。
ST锡成及时任董事长周锡成等于2017年7月至2022年5月间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ST锡成未及时披露。
ST锡成未能及时披露重大诉讼及失信情况的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2013年2月8日发布)第四十六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17年12月22日发布)第四十八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20年1月3日发布)(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四十七条和五十七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时任董事会秘书王平,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6.1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做出如下决定:
对ST锡成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对时任董事会秘书王平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ST锡成应当按照《信息披露规则》等业务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特此告诫ST锡成及相关责任主体应当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否则,全国股转公司将进一步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给予纪律处分。
本文源自挖贝网
【开庭公告】翠屏区法院12月20日-12月24日开庭公告来了,速看!
小编整理了
12月20日至12月24日
(周一至周五)的开庭公告
如果有您的案件
记得准时来参加开庭
本周共计开庭107件
高伟故意伤害罪
开庭时间2021-12-209:30
开庭地点第七法庭
案由故意伤害罪
公诉机关翠屏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高伟
主审法官徐芸海
四川港荣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与宜宾优冠科技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开庭时间2021-12-209:30
开庭地点第十一法庭
案由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四川港荣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宜宾优冠科技有限公司
主审法官舒波
四川省朗辉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赤勒热、宜宾临港开发区乐莱坞酒馆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开庭时间2021-12-209:30
开庭地点第十八法庭
案由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原告四川省朗辉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赤勒热,宜宾临港开发区乐莱坞酒馆
主审法官孙家岭
陈建中、马秀琴与宜宾市富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开庭时间2021-12-209:30
开庭地点第八法庭
案由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原告陈建中,马秀琴
被告宜宾市富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主审法官邱晶
宜宾市翠屏区应急管理局与四川正天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罚款决定
开庭时间2021-12-209:30
开庭地点第三法庭
案由申请执行罚款决定
申请人宜宾市翠屏区应急管理局
被申请人四川正天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主审法官陈健
宜宾市翠屏区应急管理局与宜宾祥安运业有限公司申请执行罚款决定
开庭时间2021-12-209:30
开庭地点第三法庭
案由申请执行罚款决定
申请人宜宾市翠屏区应急管理局
被申请人宜宾祥安运业有限公司
主审法官陶刚
刘永齐与张玉平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开庭时间2021-12-2010:00
开庭地点第十六法庭
案由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刘永齐
被告张玉平
主审法官蒋波
杨江挪用资金罪
开庭时间2021-12-2014:30
开庭地点第七法庭
案由挪用资金罪
公诉机关翠屏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杨江
主审法官徐芸海
刘德强与杨显兵、刘丹丹民间借贷纠纷
开庭时间2021-12-2014:30
开庭地点第十法庭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刘德强
被告杨显兵,刘丹丹
主审法官曹静
代秀兵与梁勇劳务合同纠纷
开庭时间2021-12-2015:00
开庭地点第十六法庭
案由劳务合同纠纷
原告代秀兵
被告梁勇
主审法官龙科
顾琳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开庭时间2021-12-219:30
开庭地点第二法庭
案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公诉机关翠屏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顾琳
主审法官龚莉莎
何起、严云峰聚众斗殴罪
开庭时间2021-12-219:30
开庭地点第七法庭
案由聚众斗殴罪
公诉机关翠屏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何起,严云峰
主审法官徐芸海
宜宾市立鑫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与宜宾市恒兴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宜宾市金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宜宾市中山街小学校所有权确认纠纷
开庭时间2021-12-219:30
开庭地点第十二法庭
案由所有权确认纠纷
原告宜宾市立鑫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第三人:宜宾市恒兴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宜宾市金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宜宾市中山街小学校
主审法官钟倩青
峨眉山市金坤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张晓秋、何秀英、廖贤平、宜宾和正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梁长生、高继容、谢名、寇化麟、朱超、戴德文、周志芬、顾泽能、杨玉东、陈果、甘友慧、龙义、文一萍、邓晨、包连统、朱月虎、陈永利、林绍锡、周步形、郭道明等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
开庭时间2021-12-219:30
开庭地点第九法庭
案由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
原告峨眉山市金坤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被告张晓秋,何秀英,廖贤平,宜宾和正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梁长生,高继容,谢名,寇化麟,朱超,戴德文,周志芬,顾泽能,杨玉东,陈果,甘友慧,龙义,文一萍,邓晨,包连统,朱月虎,陈永利,林绍锡,周步形,郭道明,四川中强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李正贤...
主审法官程勇
四川省富地建设有限公司与翠屏区宋家镇红石村村民委员会、翠屏区宋家镇红石村建房委员会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
开庭时间2021-12-219:30
开庭地点第十八法庭
案由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
原告四川省富地建设有限公司
被告翠屏区宋家镇红石村村民委员会,翠屏区宋家镇红石村建房委员会
主审法官刘琳
王文璨与宜宾辉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李鹏武合同纠纷
开庭时间2021-12-219:30
开庭地点第十一法庭
案由合同纠纷
原告王文璨
被告宜宾辉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李鹏武
主审法官陈方
四川金派源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与世纪天府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
开庭时间2021-12-219:30
开庭地点第十六法庭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四川金派源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世纪天府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主审法官郭佳
刘树珍与向传新民间借贷纠纷
开庭时间2021-12-219:30
开庭地点第八法庭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刘树珍
被告向传新
主审法官邱晶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与蒲代萍信用卡纠纷
开庭时间2021-12-219:30
开庭地点第十法庭
案由信用卡纠纷
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
被告蒲代萍
主审法官曹静
马涛与徐子渊买卖合同纠纷
开庭时间2021-12-219:30
开庭地点第十七法庭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马涛
被告徐子渊
主审法官蒋波
宜宾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与周建文申请执行罚款决定
开庭时间2021-12-219:30
开庭地点第三法庭
案由申请执行罚款决定
申请人宜宾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被申请人周建文
主审法官陈健
宜宾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与黄光明申请执行罚款决定
开庭时间2021-12-219:30
开庭地点第三法庭
案由申请执行罚款决定
申请人宜宾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被申请人黄光明
主审法官陈健
宜宾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与石世平申请执行罚款决定
开庭时间2021-12-219:30
开庭地点第三法庭
案由申请执行罚款决定
申请人宜宾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被申请人石世平
主审法官陈健
刘国平强制猥亵罪
开庭时间2021-12-2111:30
开庭地点第二法庭
案由强制猥亵罪
公诉机关翠屏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刘国平
主审法官龚莉莎
向义军、向义超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开庭时间2021-12-2114:30
开庭地点第七法庭
案由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公诉机关翠屏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向义军,向义超
主审法官徐芸海
罗方明危险驾驶罪
开庭时间2021-12-2114:30
开庭地点第二法庭
案由危险驾驶罪
公诉机关翠屏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罗方明
主审法官肖红兵
鲁科义盗窃罪
开庭时间2021-12-2114:30
开庭地点第二法庭
案由盗窃罪
公诉机关翠屏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鲁科义
主审法官肖红兵
何佰录强奸罪
开庭时间2021-12-2114:30
开庭地点第二法庭
案由强奸罪
公诉机关翠屏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何佰录
主审法官肖红兵
杜显王与宜宾嘉毅出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与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宝汇金融外包服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开庭时间2021-12-2114:30
开庭地点第十八法庭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杜显王
被告宜宾嘉毅出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第三人: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宝汇金融外包服务有限公司
主审法官程勇
胡浩远与宜宾嘉毅出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与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宝汇金融外包服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开庭时间2021-12-2114:30
开庭地点第二法庭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胡浩远
被告宜宾嘉毅出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第三人: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宝汇金融外包服务有限公司
主审法官程勇
范行军与宜宾嘉毅出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与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宝汇金融外包服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开庭时间2021-12-2114:30
开庭地点第二法庭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范行军
被告宜宾嘉毅出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第三人: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宝汇金融外包服务有限公司
主审法官程勇
唐伟豪与宜宾嘉毅出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与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宝汇金融外包服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开庭时间2021-12-2114:30
开庭地点第二法庭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唐伟豪
被告宜宾嘉毅出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第三人: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宝汇金融外包服务有限公司
主审法官程勇
田长明、李凤新、孙力民与胡聪明与宜宾凤垚香谷水世界文化旅游有限公司执行异议之诉
开庭时间2021-12-2114:30
开庭地点第三法庭
案由执行异议之诉
原告田长明,李凤新,孙力民
被告胡聪明第三人:宜宾凤垚香谷水世界文化旅游有限公司
主审法官陈若梅
宜宾兴宜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滨江支行与谢家秀、单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开庭时间2021-12-2114:30
开庭地点第十四法庭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宜宾兴宜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滨江支行
被告谢家秀,单春
主审法官郭佳
宜宾绿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宜宾市建州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开庭时间2021-12-2114:30
开庭地点第八法庭
案由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宜宾绿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宜宾市建州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主审法官万刚
宜宾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与孙加讯申请执行罚款决定
开庭时间2021-12-2114:30
开庭地点第二十一法庭
案由申请执行罚款决定
申请人宜宾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被申请人孙加讯
主审法官陶刚
宜宾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与马顺林申请执行罚款决定
开庭时间2021-12-2115:30
开庭地点第二十一法庭
案由申请执行罚款决定
申请人宜宾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被申请人马顺林
主审法官陶刚
宜宾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与刘家洋申请执行罚款决定
开庭时间2021-12-2116:00
开庭地点第二十一法庭
案由申请执行罚款决定
申请人宜宾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被申请人刘家洋
主审法官陶刚
王乾友、宜宾市高原农业集团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开庭时间2021-12-229:30
开庭地点第七法庭
案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公诉机关翠屏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王乾友,宜宾市高原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主审法官杨光
白夏与宜宾嘉毅出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齐小川、彭著秀与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宝汇金融外包服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开庭时间2021-12-229:30
开庭地点第十一法庭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白夏
被告宜宾嘉毅出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齐小川,彭著秀第三人: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宝汇金融外包服务有限公司
主审法官陈方
宜宾临港开发区均顺建筑机具租赁站与宜宾市挚信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熊伟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开庭时间2021-12-229:30
开庭地点第十六法庭
案由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宜宾临港开发区均顺建筑机具租赁站
被告宜宾市挚信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第三人:熊伟
主审法官蒋波
赵爱琴与四川普天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郑州贵都酒业有限公司、韩宝同执行异议之诉
开庭时间2021-12-229:30
开庭地点第三法庭
案由执行异议之诉
原告赵爱琴
被告四川普天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人:郑州贵都酒业有限公司,韩宝同
主审法官陈若梅
杨钰春与刘君德、张仁才、范晓云、宜宾市翠屏区旺高种植养殖场、宜宾旺高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罗朝英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开庭时间2021-12-229:30
开庭地点第二十一法庭
案由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原告杨钰春
被告刘君德,张仁才,范晓云,宜宾市翠屏区旺高种植养殖场,宜宾旺高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罗朝英
主审法官程勇
胡技平与郑磊民间借贷纠纷
开庭时间2021-12-229:30
开庭地点第八法庭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胡技平
被告郑磊
主审法官邱晶
张明芬与朱德岗离婚纠纷
开庭时间2021-12-229:30
开庭地点第十二法庭
案由离婚纠纷
原告张明芬
被告朱德岗
主审法官钟倩青
陈利萍与刘高才、孙志芳民间借贷纠纷
开庭时间2021-12-229:30
开庭地点第十法庭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陈利萍
被告刘高才,孙志芳
主审法官刘雪梅
上海亮点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宜宾分公司与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温天均撤销认定工伤决定
开庭时间2021-12-229:30
开庭地点第十八法庭
案由撤销认定工伤决定
原告上海亮点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宜宾分公司
被告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第三人:温天均
主审法官陶刚
廖明华与严未财、刘艳民间借贷纠纷
开庭时间2021-12-2210:30
开庭地点第十法庭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廖明华
被告严未财,刘艳
主审法官刘雪梅
李钦学诈骗罪
开庭时间2021-12-2214:30
开庭地点第七法庭
案由诈骗罪
公诉机关翠屏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李钦学
主审法官周燕
殷道成与孙琪江、李自然与宜宾市益锋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
开庭时间2021-12-2214:30
开庭地点第三法庭
案由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
原告殷道成
被告孙琪江,李自然第三人:宜宾市益锋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主审法官陈若梅
宜宾市翠屏区江北香即福鱼府与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蒲德燕撤销认定工伤决定
开庭时间2021-12-2214:30
开庭地点第十八法庭
案由撤销认定工伤决定
原告宜宾市翠屏区江北香即福鱼府
被告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第三人:蒲德燕
主审法官陶刚
曹阳阳与宜宾嘉毅出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齐小川、彭著秀与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宝汇金融外包服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开庭时间2021-12-2215:00
开庭地点第八法庭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曹阳阳
被告宜宾嘉毅出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齐小川,彭著秀第三人: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宝汇金融外包服务有限公司
主审法官包虹
汪义杰与宜宾嘉毅出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齐小川、彭著秀与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宝汇金融外包服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开庭时间2021-12-2215:00
开庭地点第八法庭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汪义杰
被告宜宾嘉毅出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齐小川,彭著秀第三人: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宝汇金融外包服务有限公司
主审法官包虹
赵海与宜宾嘉毅出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齐小川、彭著秀与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宝汇金融外包服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开庭时间2021-12-2215:00
开庭地点第八法庭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赵海
被告宜宾嘉毅出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齐小川,彭著秀第三人: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宝汇金融外包服务有限公司
主审法官包虹
陈嘉与宜宾嘉毅出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齐小川、彭著秀与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宝汇金融外包服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开庭时间2021-12-2215:00
开庭地点第八法庭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陈嘉
被告宜宾嘉毅出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齐小川,彭著秀第三人: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宝汇金融外包服务有限公司
主审法官包虹
胡少其与宜宾嘉毅出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齐小川、彭著秀与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宝汇金融外包服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开庭时间2021-12-2215:00
开庭地点第八法庭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胡少其
被告宜宾嘉毅出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齐小川,彭著秀第三人: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宝汇金融外包服务有限公司
主审法官包虹
严波与宜宾嘉毅出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齐小川、彭著秀与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宝汇金融外包服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开庭时间2021-12-2215:00
开庭地点第八法庭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严波
被告宜宾嘉毅出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齐小川,彭著秀第三人: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宝汇金融外包服务有限公司
主审法官包虹
江勇与宜宾嘉毅出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齐小川、彭著秀与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宝汇金融外包服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开庭时间2021-12-2215:00
开庭地点第八法庭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江勇
被告宜宾嘉毅出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齐小川,彭著秀第三人: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宝汇金融外包服务有限公司
主审法官包虹
林树全与宜宾嘉毅出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齐小川、彭著秀与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宝汇金融外包服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开庭时间2021-12-2215:00
开庭地点第八法庭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林树全
被告宜宾嘉毅出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齐小川,彭著秀第三人: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宝汇金融外包服务有限公司
主审法官包虹
高国强与宜宾嘉毅出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杨仁翠、齐小川、彭著秀与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宝汇金融外包服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开庭时间2021-12-2215:00
开庭地点第八法庭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高国强
被告宜宾嘉毅出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杨仁翠,齐小川,彭著秀第三人: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宝汇金融外包服务有限公司
主审法官包虹
唐克先受贿罪
开庭时间2021-12-239:30
开庭地点第二法庭
案由受贿罪
公诉机关翠屏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唐克先
主审法官杨光
岳定琼与宜宾市翠屏区金坪镇秀才村红花社、宜宾市翠屏区金坪镇人民政府、宜宾市翠屏区水利局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开庭时间2021-12-239:30
开庭地点第十六法庭
案由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原告岳定琼
被告宜宾市翠屏区金坪镇秀才村红花社,宜宾市翠屏区金坪镇人民政府,宜宾市翠屏区水利局
主审法官肖必春
屠云波与陈财、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开庭时间2021-12-239:30
开庭地点第二十一法庭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原告屠云波
被告陈财,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市分公司
主审法官陈若梅
聂敏与黄海离婚纠纷
开庭时间2021-12-239:30
开庭地点第十二法庭
案由离婚纠纷
原告聂敏
被告黄海
主审法官钟倩青
谷雪与孙爱群民间借贷纠纷
开庭时间2021-12-239:30
开庭地点第十法庭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谷雪
被告孙爱群
主审法官刘雪梅
吴小丽与宜宾天毅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何焕强中介合同纠纷
开庭时间2021-12-239:30
开庭地点第十一法庭
案由中介合同纠纷
原告吴小丽
被告宜宾天毅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何焕强
主审法官舒波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与赵罡信用卡纠纷
开庭时间2021-12-239:30
开庭地点第八法庭
案由信用卡纠纷
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
被告赵罡
主审法官邱晶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与李定友信用卡纠纷
开庭时间2021-12-239:30
开庭地点第八法庭
案由信用卡纠纷
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
被告李定友
主审法官邱晶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与于松信用卡纠纷
开庭时间2021-12-239:30
开庭地点第八法庭
案由信用卡纠纷
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
被告于松
主审法官邱晶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与林斯茹信用卡纠纷
开庭时间2021-12-239:30
开庭地点第八法庭
案由信用卡纠纷
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
被告林斯茹
主审法官邱晶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与王涛信用卡纠纷
开庭时间2021-12-239:30
开庭地点第八法庭
案由信用卡纠纷
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
被告王涛
主审法官邱晶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与常叔容信用卡纠纷
开庭时间2021-12-239:30
开庭地点第八法庭
案由信用卡纠纷
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
被告常叔容
主审法官邱晶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与伍凯信用卡纠纷
开庭时间2021-12-239:30
开庭地点第十法庭
案由信用卡纠纷
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
被告伍凯
主审法官刘雪梅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与刘小芳信用卡纠纷
开庭时间2021-12-239:30
开庭地点第十法庭
案由信用卡纠纷
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
被告刘小芳
主审法官刘雪梅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与黄春信用卡纠纷
开庭时间2021-12-239:30
开庭地点第十法庭
案由信用卡纠纷
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
被告黄春
主审法官刘雪梅
陈长敏与郭跃江买卖合同纠纷
开庭时间2021-12-239:30
开庭地点第十八法庭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陈长敏
被告郭跃江
主审法官孙家岭
李再全与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西郊街道办事处强制拆除房屋或者设施
开庭时间2021-12-239:30
开庭地点第三法庭
案由强制拆除房屋或者设施
原告李再全
被告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西郊街道办事处
主审法官陈健
陈德华与刘萍民间借贷纠纷
开庭时间2021-12-2310:30
开庭地点第十法庭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陈德华
被告刘萍
主审法官刘雪梅
吴界宏与宜宾浙商西部金融科技城发展有限公司与邱政、张杨、宜宾润之宜跨境保税商品直销运营有限公司执行异议之诉
开庭时间2021-12-2314:00
开庭地点第十一法庭
案由执行异议之诉
原告吴界宏
被告宜宾浙商西部金融科技城发展有限公司第三人:邱政,张杨,宜宾润之宜跨境保税商品直销运营有限公司
主审法官赵容
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与马强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开庭时间2021-12-2314:30
开庭地点第二十一法庭
案由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马强
主审法官蒋波
刘建兰与罗修益、罗银江民间借贷纠纷
开庭时间2021-12-2314:30
开庭地点第十法庭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刘建兰
被告罗修益,罗银江
主审法官曹静
赵志元与宜宾市翠屏区李庄镇人民政府行政赔偿
开庭时间2021-12-2314:30
开庭地点第三法庭
案由行政赔偿
原告赵志元
被告宜宾市翠屏区李庄镇人民政府
主审法官陈健
赵志元、赵志彬、赵志容、罗泽宣与宜宾市翠屏区李庄镇人民政府行政赔偿
开庭时间2021-12-2314:30
开庭地点第三法庭
案由行政赔偿
原告赵志元,赵志彬,赵志容,罗泽宣
被告宜宾市翠屏区李庄镇人民政府
主审法官陈健
叶汉彬、魏骏、杨远陶贩卖毒品罪
开庭时间2021-12-2315:00
开庭地点第二法庭
案由贩卖毒品罪
公诉机关翠屏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叶汉彬,魏骏,杨远陶
主审法官周燕
唐赞平、郑宾、宋海、唐亮、徐焘知、串光政、黄银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开庭时间2021-12-2315:00
开庭地点第七法庭
案由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公诉机关翠屏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唐赞平,郑宾,宋海,唐亮,徐焘知,串光政,黄银
主审法官肖必春
张杨与宜宾浙商西部金融科技城发展有限公司与宜宾润之宜跨境保税商品直销运营有限公司、吴界宏、邱政执行异议之诉
开庭时间2021-12-2317:00
开庭地点第十一法庭
案由执行异议之诉
原告张杨
被告宜宾浙商西部金融科技城发展有限公司第三人:宜宾润之宜跨境保税商品直销运营有限公司,吴界宏,邱政
主审法官叶宏剑
罗鑫盗窃罪
开庭时间2021-12-249:00
开庭地点第二法庭
案由盗窃罪
公诉机关翠屏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罗鑫
主审法官肖红兵
李永、陈朝群、李华良、张臣书与蒋忠权、周禄春、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开庭时间2021-12-249:30
开庭地点第二十一法庭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原告李永,陈朝群,李华良,张臣书
被告蒋忠权,周禄春,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主审法官张涛
赵池鑫与曾米福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纠纷
开庭时间2021-12-249:30
开庭地点第十六法庭
案由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纠纷
原告赵池鑫
被告曾米福
主审法官肖必春
成都市淑通物流有限公司与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新都支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开庭时间2021-12-249:30
开庭地点第八法庭
案由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原告成都市淑通物流有限公司
被告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新都支公司
主审法官邱晶
钟立华与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安阜街道办事处强制拆除房屋或者设施
开庭时间2021-12-249:30
开庭地点第十八法庭
案由强制拆除房屋或者设施
原告钟立华
被告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安阜街道办事处
主审法官陶刚
钟海波与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安阜街道办事处强制拆除房屋或者设施
开庭时间2021-12-249:30
开庭地点第十八法庭
案由强制拆除房屋或者设施
原告钟海波
被告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安阜街道办事处
主审法官陈健
银登常与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安阜街道办事处强制拆除房屋或者设施
开庭时间2021-12-249:30
开庭地点第十八法庭
案由强制拆除房屋或者设施
原告银登常
被告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安阜街道办事处
主审法官陈健
曹祥明与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安阜街道办事处强制拆除房屋或者设施
开庭时间2021-12-249:30
开庭地点第十八法庭
案由强制拆除房屋或者设施
原告曹祥明
被告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安阜街道办事处
主审法官陶刚
张朝军与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安阜街道办事处强制拆除房屋或者设施
开庭时间2021-12-249:30
开庭地点第十八法庭
案由强制拆除房屋或者设施
原告张朝军
被告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安阜街道办事处
主审法官陈健
刘波、夷华、粟勤原、高加才、代秀强、程国平、欧尚强盗窃罪
开庭时间2021-12-2410:00
开庭地点第一法庭
案由盗窃罪
公诉机关翠屏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刘波,夷华,粟勤原,高加才,代秀强,程国平,欧尚强
主审法官周燕
王燕与熊万强追偿权纠纷
开庭时间2021-12-2414:30
开庭地点第十一法庭
案由追偿权纠纷
原告王燕
被告熊万强
主审法官陈方
薛彬与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安阜街道办事处强制拆除房屋或者设施
开庭时间2021-12-2414:30
开庭地点第三法庭
案由强制拆除房屋或者设施
原告薛彬
被告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安阜街道办事处
主审法官陈健
张亮与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安阜街道办事处强制拆除房屋或者设施
开庭时间2021-12-2414:30
开庭地点第三法庭
案由强制拆除房屋或者设施
原告张亮
被告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安阜街道办事处
主审法官陈健
唐宗均与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安阜街道办事处强制拆除房屋或者设施
开庭时间2021-12-2414:30
开庭地点第三法庭
案由强制拆除房屋或者设施
原告唐宗均
被告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安阜街道办事处
主审法官陶刚
胡宗奎与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安阜街道办事处强制拆除房屋或者设施
开庭时间2021-12-2414:30
开庭地点第三法庭
案由强制拆除房屋或者设施
原告胡宗奎
被告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安阜街道办事处
主审法官陶刚
谢朝金与四川省翠屏区人民政府安阜街道办事处强制拆除房屋或者设施
开庭时间2021-12-2414:30
开庭地点第三法庭
案由强制拆除房屋或者设施
原告谢朝金
被告四川省翠屏区人民政府安阜街道办事处
主审法官陶刚
黄屏与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安阜街道办事处强制拆除房屋或者设施
开庭时间2021-12-2414:30
开庭地点第三法庭
案由强制拆除房屋或者设施
原告黄屏
被告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安阜街道办事处
主审法官陈健
张平与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安阜街道办事处强制拆除房屋或者设施
开庭时间2021-12-2414:30
开庭地点第三法庭
案由强制拆除房屋或者设施
原告张平
被告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安阜街道办事处
主审法官陶
梁洪与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安阜街道办事处强制拆除房屋或者设施
开庭时间2021-12-2414:30
开庭地点第三法庭
案由强制拆除房屋或者设施
原告梁洪
被告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安阜街道办事处
主审法官陈健
徐厚容与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安阜街道办事处强制拆除房屋或者设施
开庭时间2021-12-2414:30
开庭地点第三法庭
案由强制拆除房屋或者设施
原告徐厚容
被告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安阜街道办事处
主审法官陈健
彭燕富与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安阜街道办事处强制拆除房屋或者设施
开庭时间2021-12-2414:30
开庭地点第三法庭
案由强制拆除房屋或者设施
原告彭燕富
被告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安阜街道办事处
主审法官陶刚
汪松同志满票当选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院长
翠屏区法院工作报告连续六年获人大代表全票赞成通过
一图读懂|翠屏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