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加西公路JX-2标项目举行银团贷款合同签约仪式
7月15日上午,青海加西公路JX-2标项目融资在加西二标项目公司举行银团贷款合同签约仪式。青海省公路建设管理局(项目实施机构)、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股东方)负责同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银团牵头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分行(银团成员行)负责同志和相关人员参加了仪式。
青海加西公路全长约214.72千米,建设投资约208.43亿元。加西公路项目是青海省首个交通基础设施领域PPP项目,其中二标主要位于互助县境内与大通县境内,路线长约50.502k,项目投资概算额为57.95亿元。建设完成后对改善西宁、兰州及兰(州)西(宁)格尔木地区国家公路网、促进国家重点经济区发展、加快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2022年1月6日起,中建集团严格按照青海省省委、省政府和国资委的指示精神,高度重视本项目建设,通过增资的方式变更为加西二标社会资本方大股东牵头负责项目融资,此次银团贷款的成功筹组和贷款合同的签订,标志着项目融资正式落地,与银行的合作关系也得到全面提升,三家银行为加西二标项目提供了26亿元的综合授信,不仅畅通了加西二标的融资渠道,使项目获得了稳定的资金来源,也满足了项目建设需求,极大地保障了加西公路全线通车目标的按期实现。在此次签约的基础上,各方也殷切希望能够继续广泛开展多领域、多层次的合作,最终实现各方共赢、协同发展,开创战略合作的新篇章。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加西二标项目的攻坚之年。目前,现场正在如火如荼的施工建设当中,关键控制性节点的捷报频频传来,融资贷款落地为项目建设发展锦上添花,推动加西二标向着高标准、高质量的精品项目迈进,下一步,加西二标将会在保障安全、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和生态环保的基础上火力全开,抢抓施工任务和产值目标,以更加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庆祝中国建筑组建40周年,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青海篇章贡献力量!
姜建清:靠贷款建起来的“东方明珠”,是浦东第一个银团贷款项目
◆浦东开发开放的过程,是改革创新、敢闯敢干的过程。这一精神也充分体现在东方明珠广播电视塔这一世纪性的工程,克服重重困难、自力更生的建设过程中。一起来看中国-中东欧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中欧陆家嘴国际金融研究院院长、前中国工商银行董事长姜建清的回忆文章《靠贷款建起来的“东方明珠”,是浦东第一个银团贷款项目》。
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上方是两枚上世纪90年代初期,上海造币厂发行的大铜章。大铜章一套两枚,大铜章的一面是相同的图案,视角是站在浦东眺望浦西。468米高的东方明珠广播电视台矗立铜章中间偏右位置,映现出“大珠小珠落玉盘”的俊秀身姿,图案上方“东方明珠”系江泽民总书记的题词。隔着近处涛涛的黄浦江水,翘望着对岸巍巍的外滩建筑。两枚铜章另一面的文字是不同的。一枚的文字是“东方明珠广播电视塔。3760万美元银团贷款纪念。发起行——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牵头行——工商银行上海市浦东分行、建设银行上海市浦东分行”。另一枚上的文字呈现了贷款币种的差别,为“29000万人民币银团贷款纪念”,两家牵头行的位置也更换了一下。这两枚大铜章直径均为60毫米,分别重120克,各自发行2500枚。
东方明珠银团贷款的由来
早在1983年上海广播电视塔就设想选址在浦东陆家嘴。1985年至1987年分别经上海市规划部门和计委批准。当初确定电视塔高450米,以改善因高楼阻挡而受影响的上海远郊地区的视听条件。1986年确定电视塔及附属公共游乐设施总建筑面积2.7万平方米,总项目投资为5000万美元,其中1000万美元为项目配套资金,准备由上海久事公司筹措。4000万美元原考虑使用加拿大政府提供的混合贷款(70%是十年期的出口信贷,30%是五十年期无息贷款),1987年加拿大政府也已初步承诺。然而两年后,因一些政治性因素,加拿大方面毁约了。“东方明珠”项目建设资金卡壳,项目建设也因此延缓。1990年中央宣布浦东开发开放,早已规划好的东方明珠广播电视塔项目,又成为了浦东开发最早的标志性工程,如何克服困难,自力更生建成这一世纪性的工程,国内外格外瞩目。焦急的上海市广播电视局领导频繁地找人民银行和国有商业银行上海市分行的领导商量解决对策。
浦东开发开放的过程,是改革创新、敢闯敢干的过程。这一精神也充分体现了东方明珠银团贷款的项目中。面对国际环境的变化,筹措外资遇到障碍,眼睛就向内看吧。业主上海广播电视局大胆的提出自筹、自建、自还的思路,来建设通常由财政拨款解决的广播电视塔项目。时任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领导为此召开了会议,专题研究资金解决方案。工商银行等银行大胆提出利用国内银团贷款来替代国际融资,经过一番争论后这一方案被认同了。提出银团贷款方式筹集东方明珠建设资金也是无奈之举。上海广播电视塔最初投资概算5000万美元。后因规划批准时间已久、物价变动,加之建筑面积扩大、标准提高,1993年投资总额调整为6.2亿元人民币,1994年再调整为8.3亿元,其中银行贷款3760万美元和29000万元人民币。在贷款决策的那年这可不是一笔小数额。
浦东开发早期几年,工商银行浦东分行与上海统计局、浦东新区统计局合作编著了《上海浦东新区统计年报》,查阅该书,1990年浦东新区的贷款余额只有28亿元人民币。作为上海市最大的银行,1990年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当年新增人民币贷款为66.5亿元,承担上海市工业商业的发展和技改建设已经捉襟见肘。电视塔的电梯和播视等关键设备等需要进口,那时银行的外汇贷款规模更小,1990年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当年新增的外汇贷款仅有1114万美元。因此面对规模巨大、期限又长的东方明珠贷款,哪一家银行都承担不下,只能依靠各家银行齐心合力,“众人拾柴火焰高”了。
银团贷款的方案确定后,上海市各家银行的参与热情很高。刚成立不久的工商银行上海市浦东分行和建设银行上海市浦东分行,被确定为东方明珠银团贷款的牵头行及分别担任外汇和人民币银团代理行,一共12家银行和金融机构参加了此银团贷款。工行浦东分行参与外汇贷款890万美元和人民币贷款6250万,建行浦东分行参与外汇贷款610万美元和人民币贷款6250万元,两家银行是银团贷款最大份额的参加行。上海城市信用联社没有外汇业务,也积极参与了2000万元的人民币银团贷款,令人感动的是,这2000万贷款还由30多家城市信用社凑齐份额。全部银团贷款分三期发放完毕,银团的首期贷款于1991年4月10日在上海银河宾馆签约,贷款1000万美元和15000万元人民币,借款人系上海广电局下属单位——上海广播电视发展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于1993年1月9日才开业,赶不上首期贷款,他们也参与了后期的银团贷款。东方明珠银团贷款项目充分体现了上海金融业积极支持浦东开发开放、团结一心的精神。银团贷款成员行名单见下表:
做“敢吃螃蟹的第一人”
作为浦东开发第一个被确定的标志性项目,作为第一个创新的银团贷款项目,工商银行浦东分行担任银团牵头行和代理行,感到沉甸甸的压力。银团贷款改变了传统单一借款人对应单一贷款人的方式,而由工行等牵头,联合上海多家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采用同一贷款协议,按商定的相同期限和利率等条件向同一借款人提供贷款。各家贷款人在贷款业务中独自承担权利、义务和风险。这在中国可是一件“新生事物”。在这之前我们从来没有办理过本外币银团贷款,没有银团贷款的合同文本和运作规程,加之涉及外汇贷款,还得考虑汇率风险。
记得有一次我与工行浦东分行信贷部经理金介予去北京出差,在王府井新华书店寻得一本国内少见“银团贷款”专业书,当时喜出望外,如获至宝。我们还查阅了大量国际银团资料,对起草文本反复推敲,字斟句酌,终于拿出一本结构严谨规范,符合国际惯例的银团贷款合同。以龚学平局长为首的上海广播电视局十分谨慎,召开党委会多次讨论银团贷款合同,提出修改意见与我们商榷。在贷款审查时我们也十分谨慎,东方明珠银团贷款主要是使用技改贷款方式的,而当时的技改贷款一般期限5年,最长期限为7年。上海市广播电视局在最初的项目可行性报告中,按6元的登塔门票预测,需11年才能还清贷款本息。我们也对东方明珠电视塔建成后的主要财务来源——登塔门票收入进行了财务分析,分别按登塔门票每人每次5元、8元和12元进行预测,得出贷款归还期分别为12年、8年和5年三种结果。在银团贷款分析讨论时,银行几乎没有人相信登塔费高达12元会被人接受。有人甚至说5元登塔也不会去。我们犹豫了许久,有些忐忑不安。虽然出自于对浦东开发开放前景的坚定信念,贷款还是被通过了,但我们内心也作好了贷款延期归还的准备。
东方明珠电视塔于1991年7月30日奠基仪式,1995年5月1日项目竣工。不过颇有戏剧意味的是,电视塔建成后4年多,银团贷款提前全部还清了。今日登塔门票价格不菲,还是人头攒动、游客如潮。2015年东方明珠电视塔的游客数已超500万。年观光人数和旅游收入在世界各高塔中仅次于法国埃菲尔铁塔而位居第二。回顾历史只能自嘲当初的我们缺乏“远见”。
东方明珠银团贷款是中国工商银行牵头主办的第一个本外币银团贷款。它的创新作用和示范意义超过了项目本身。正是它的引路,之后工行浦东分行又与兄弟银行牵头了35000万元的杨浦大桥银团贷款。1993年浦东基础设施建设全面铺开,建设资金短缺日渐严重,基建规模亦成滞碍。我提出利用外资银行银团贷款来推进浦东杨高路等七条路建设。在浦东新区赵启正主任和黄奇帆副主任的支持下,以陆家嘴、金桥、外高桥三家开发区公司为承借单位,由工行浦东分行任牵头银行,16家外资银行分行组成1.5亿美元的三个银团,开启了当时最大规模浦东的主干道建设。之后浦东新区的银团贷款更呈蓬勃发展之势,内环线浦东段、浦东国际机场、轨道交通、“上海中心”大厦、上海迪斯尼、前滩项目开发等都通过银团贷款方式筹措资金,充分反映出浦东开发开放进程中的金融现代化和国际化。
银团贷款的发展和展望
银团贷款的历史仅50多年,据传世界上首笔银团贷款于1967年出现在美国纽约,也被称为“辛迪加贷款”。近几十年来,现代化大生产、经济全球化和金融国际化快速发展,随着经济发展而产生的巨额贷款需求,仅靠单家银行的力量很难承担,况且风险也大,任何银行都不愿独自承担。为了分散集中性风险,加强同业合作,避免恶性竞争,银团贷款便应运而生。作为国际信贷市场新兴融资方式,银团贷款在上世纪下半期开始迅速发展,一般划分为三个历史发展阶段。从20世纪60年代至80年代中期,这一阶段的银团贷款以支持基础设施项目融资为主;第二阶段从上世纪80年代中期至世纪末,以并购杠杆交易为主;第三阶段是本世纪初至今,银团贷款二级交易市场得到快速发展。在巴塞尔协议颁布后,加强对商业银行资本和风险的监管,商业银行对同一借款人贷款有了最高限额,单一银行难以满足大型企业或者项目的巨额资金需求。于是银团贷款成为国际上银行业普遍采用的信贷方式。资产证券化又刺激了各国银团贷款二级市场的发展,而且带动银团贷款一级市场的成长。当前银团贷款不仅成为了全球债务市场的主流业务,还显示出与全球资本市场的融合趋势,被大量应用于收购兼并和投资银行领域。
中国的银团贷款起步较晚,上世纪80年代下半期只有极少数个案,1986年由中国银行牵头的大亚湾核电站和北京香格里拉酒店项目被认为是中国最早的外汇银团贷款。当初的参加银行多数是外资银行。而90年代初浦东新区的银团贷款领域的金融创新,无论从开办时间、银团件数和规模,及银团的规范性都创风气之先。东方明珠电视塔银团贷款成为了全国第一个全部由中国银行业参与的本外币银团贷款。浦东新区的银团贷款,符合国际银团贷款发展的历史规律,对大型项目和基建融资进行融资,扩大利用外资渠道,分散金融风险。对中国银团贷款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示范引路作用。这些早期银团贷款的创新、探索之路,将永远记载在中国银团贷款的历史中。
中国金融信息中心金伟良/摄
由于资本、风险监管压力不足,和受狭隘的竞争观局限,中国的银团贷款在整个90年代依然布履迟缓,市场环境未完全形成,市场参与主体不成熟,市场规则不完善。2004年我在金融时报上发表了一篇文章《从双边贷款到银团贷款——中国金融市场发展的巨大空间》,呼吁加快发展银团贷款,文中亦以东方明珠银团贷款为例。
2004年末,中国国内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达到18.9万亿元,但其中99%左右仍是双边贷款,各家银行习惯于一对一的贷款方式。而当时国内信用环境和企业信息披露制度不甚健全,双边贷款容易形成多头授信,借款人利用信息不对称和银行间信息沟通不畅获得超额授信,利用银行间非理性竞争放松贷款条件,放大了金融风险。在双边贷款的模式下,还存在债权资产难以分割及转让,债权人之间的地位不平等问题。银团贷款则能有效克服上述弊病,通过多方信息,识别风险并分散风险,防止不正当竞争,并促进市场化的贷款利率机制形成。工商银行思而行之,在业内率先建立起银团贷款分析、统计和考核指标。2005年中国工商银行还与同业开展银团贷款合作,相互推荐银团贷款,在银团筹组、角色安排、份额分销方面实现合作,加强信息沟通和知识交流,共同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为银团贷款业务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2000年我在担任首届中国银行业协会会长后,一直呼吁建立完善银团贷款的机制。我和银行业同仁都十分欣喜地看到中国发展银团贷款的法律环境逐步趋好。2006年8月28日中国银行业协会成立了银团贷款与交易专业委员会,承担起银团贷款市场参与者和政府监管者之间的联系纽带,开始收集、整理和公布银团贷款数据统计。在1997年10月28日人民银行制定了第一部全国性《银团贷款暂行办法》之后10年,2007年8月11日中国银监会制定了更为规范、完善的《银团贷款业务指引》(下文简称《指引》),在2011年再次进行修订。《指引》规范了银团贷款操作,强调分散授信风险,提高贷款流动性,鼓励同业合作和有序竞争,维护银团贷款与交易市场秩序健康发展。《指引》进一步明确了银团贷款的细则,规范了牵头行、成员行的职责。贷款概念也延伸之更广泛的票据、保函领域。中国的银团贷款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的新阶段,金融业合作、发展、共赢的理念日渐深入人心。2005年中国的银团贷款2336亿元人民币,2017年中国21家全国性银行的银团贷款增加到了73139亿元人民币,12年增加了31.3倍。同期银团贷款占对公贷款的比重从2006年的1.72%提升到了11.45%。
随着中国金融业的发展和成熟,银行监管、资本约束和风险管理在持续加强,银行业的经营意识、核算能力和行业自律在不断提升。通过组建银团为大型项目、大型并购和大型融资筹措资金方式已经为中国银行业普遍接受和使用。银团贷款在助力银行尽可能维系客户关系的同时,又灵活配置信贷资源,维护资本充足率。银团贷款还有利于银行对双边贷款进行置换,调整优化信贷布局,同时流动性管理需求催动了银团贷款二级交易市场发展。银团贷款日益呈现证券化态势,交易的透明度、流动性和标准化水平在快速进步。众多成熟和多元的机构投资者积极参与银团贷款交易市场,中介服务市场随之繁荣。金融科技也相伴成长,组合分解技术被引入银团贷款设计中,大量创新金融产品,如复合选择权等伴之诞生。银行把握市场风险敞口,优化配置资产结构,有了更多选择。
中国银团贷款市场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扩展,取得了巨大进步,从交易规模和交易频率看,银团贷款市场已经成为中国最重要的金融市场之一。在金融结构调整、去杠杆、防风险,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中,中国的银团贷款发展还会出现新的高潮。在“一带一路”的建设发展中,更多地采取国际银团的方式,筹集组织全球资金来支持沿线各国的项目,将会使信息更加对称,风险更加分散,有利于实现合作共赢、利益分享的根本目标,有利于推动人民币国际银团贷款业务发展和本外币国际银团交易市场的形成。
本文来源:陆家嘴金融网
作者:姜建清,中国-中东欧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中欧陆家嘴国际金融研究院院长、前中国工商银行董事长
口述浦东30年姜建清:无抵押和担保我给开发区批了贷款
2020年4月18日,是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纪念日。
三十而立,浦东告诉世界:中国改革开放的大潮,如何书写一座城市新的传奇。中国奇迹的密码,是浦东三十年来的思想解放、制度创新,是一代人的艰辛探索和奉献。
三十而立,浦东的崛起,不仅是崭新城市天际线的立起,更是中国昂首走向世界、拥抱世界的步伐。
上海的浦东,中国的浦东,世界的浦东。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澎湃新闻·智库报告栏目推出“人海潮·浦东开发开放30年口述”系列专题,中共上海市委党史研究室以陆家嘴、金桥、外高桥、张江四个开发区为切入点,采访了浦东开发开放的决策者、参与者、执行者,讲述那段浪奔浪流的进取故事,致敬那段激情似火的创业史,更为今天的浦东改革开放再出发提供一个大历史视角。
澎湃新闻王亦赟/制图
2020年是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也是中国工商银行浦东分行成立30周年。当年,我作为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办公室主任,受组织安排担任浦东分行筹建组副组长。在我的人生岁月中,浦东开发开放那个激情四射的岁月筹建浦东分行的点点滴滴至今历历在目。
应势而谋决定进军浦东
1990年5月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就成立了浦东开发领导小组,由毛应樑行长任组长,主要目的是研究工商银行参与浦东开发的思路。当时我是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办公室主任,兼任浦东开发领导小组副组长,其中有一项任务就是起草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支持浦东开发的战略思考和具体政策要求。
7月5日,毛应樑行长带队到北京向工商银行总行汇报参与浦东开发的总体思路。去之前,我们向黄菊同志专门做了请示及情况报告。
7月9日,张肖行长代表总行党委做出了工商银行支持浦东开发的八条政策。第一条就是工商银行总行决定在5年之内,给予浦东50亿元人民币的信贷资金支持。1990年一年的全部新增贷款只有66亿元人民币。这个支持力度是非常大的。
第二条是一次性拨给浦东分行开业资本金2亿元,决定浦东分行的级别为副局级单位。
第三条是五年向浦东提供2亿美元的外汇贷款,1990年上海市分行一年新增外汇信贷仅1114万美元,总行一下子宣布五年支持2亿美元外汇贷款,可见支持力度之大。其他几条的内容主要是,支持浦东基础设施建设,参与金桥、外高桥、陆家嘴三家开发公司的投资参股,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支持浦西企业东迁和浦东老厂改造等等。
北京汇报回来后不久,大概在8月初,当时我正在广东参加总行会议,突然接到上海市分行的一个电话,要求我立即回上海,专职任浦东分行筹建组常务副组长,着手组建浦东分行。筹建组组长由时任上海分行副行长王玉春兼任。
百日筹建体现浦东速度
接到通知后,我非常激动。当时我年纪也轻,刚37岁,正是干事创业的好时候。工商银行浦东分行筹建组成立于1990年8月16日,至当年12月5日浦东分行成立,仅用了100多天。
最初,我们筹建组的办公地点是在南苏州河路的上海金属供销站的五楼。那里原来是1986年成立的上海市资金交易中心所在地,后来这个地方空了出来。8月16日,我们筹建组成员就到那里去上班了。为了更好地开展工作,工行上海市分行从分行本部和市区各支行抽调了10位骨干,如金介予、姚庆儿、孟祥捷、陶昌和、严俊伟、罗仁飞、田永治等,还招聘了首批95名职工,这样,我们的工作队伍基本搭建起来。
首先要解决的是在浦东的营业和办公用房问题。当时在浦东陆家嘴地区,想租一个合适的营业和办公用房,真是很难。要么是危棚简屋,要么是工厂厂房,唯一外观较好的位于浦东南路上的东昌大厦,也早已被一些大公司租借一空。后来我们找到了崂山东路150号东昌电影院旁的小裙楼,上下两层,大约五六百平方米,经过多次协商谈价格,我们最终将这座两层小楼租下来。此后两年多的时间里,这座小楼成为工行浦东分行总部办公楼,每个部门一大间,行长们也共处一个办公室。即使这样,办公场所明显不够,我们又把紧挨着的东昌路菜场的一部分房间也租了下来作为临时办公室。
解决好办公场所问题后,就要解决营业大厅问题。我们找来找去,发现浦东大道有一个居民楼的底楼正好是工行黄浦区办事处的一个营业所,但是很小。不得已,我们租下隔壁紧挨着它、位于浦东大道435号的杨浦区集管局下属的一个三产饮食店,与黄浦区的小网点打通连接,就变成一个大一点的营业场所,然后进行比较现代化的装修。
浦东分行及营业厅的装修改造,充分体现了“浦东速度”。因为是百日筹建,所以,很多人干到晚上就在单位里休息。就这样一直忙到开业当天。我记得很清楚,12月4日晚上接近12:00的时候,我到营业厅去查看,发现他们还在装修,我当时就着急了。我说现在已经快晚上12:00了,明天早上9:00要开业,你们现在还没有装修完,这怎么能行呢?后来,他们干到12月5日凌晨5:00,终于把最后一块瓷砖贴上去,宣告完工。这个经营厅令人耳目一新,比较现代化,是按照当时国际通行的低柜台、开放式的办公样式来装修的。
开业后的工商银行浦东分行营业大厅新华社资料图
12月5日上午9点,浦东分行开业仪式准时举行。浦东分行成立时,行长由市分行副行长王玉春兼任,我任常务副行长,主持浦东分行日常工作,金光鸿任副行长。1993年1月我任上海市分行副行长兼浦东分行行长,担负起了参与支持浦东开发的历史重任。
克难攻坚锐意创新
开业典礼结束后,张肖行长说想到外高桥去看看。我们就沿着泥泞的小路开车过去,到那里已经很晚了。我们一行人,就蹲在荒凉的黄浦江边的一座小石桥上,听外高桥开发公司总经理阮延华同志介绍相关情况。当时外高桥什么都没有,阮延华就拿着一张地图描绘着保税区的美好远景,尽管冷风习习,但每个人心中都热火朝天。
工行浦东分行也一样,虽然营业大厅、办公场所都有了,但要实现我们提出的“全面的服务、全能的设施、全新的形象”的市场发展战略,还有许多困难需要克服。
我们主要面临“三难”:通讯难、吃饭难、交通难。通讯难是在最初半年多时间里最让我们烦恼的。当时想办法从陆家嘴拉了一根电话线,因缺乏足够容量,我们只有五六条分机线路的小总机时时占线,有时三四十分钟打不进一个电话,真急人。再说吃饭难,由于办公场地有限,无法开办职工食堂,开始分行员工每日自行带饭,但很不方便,后来纷纷外出找地方吃饭。工行浦东分行附近的招远路上,有人开了家“兰州拉面”小铺,简陋的桌子条凳就放在人行道上,那里每日中午挤满了银行员工,浦东管委会的领导赵启正、黄奇帆、胡炜,也经常在那里吃午饭。据说,拉面铺的老板赚得盆满钵满,还成为我们在浦东新设的保管箱业务的首批客户。最后就是交通难了,特别是来往浦东浦西之间的交通难,花费时间是最长的。
当时工行上海市分行在包括黄浦、杨浦、南市区部分地区、上海县小部分和川沙县在内的浦东,只有少数几个分理处和1个川沙县支行,力量分散、覆盖面小。我们通过机构整体划转,分别成立了陆家嘴支行、高桥支行、周家渡支行及川沙支行,又新建了金桥支行、外高桥保税区支行和张江支行,同时,将原上海市分行按行业信贷条管理的上钢三厂、沪东造船厂、上海船厂、高桥化工厂、上海港机等一批地处浦东的大企业的业务,划归浦东分行管理,浦东分行的机构框架搭建起来,业务能力得到增强。到1991年年末,浦东分行人民币各项存款为16.7亿元,贷款26.4亿元。
工行浦东分行建立后,我们大胆创新。我们最早给陆家嘴、金桥、外高桥三家开发公司各200万元的启动资金贷款。我们大胆发放了当时鲜见的无抵押和担保的信用贷款。我们率先推行了信贷、存汇业务部门本外币业务一体化经营、营业网点本外币业务、综合业务一体化服务。再比如,当时浦东开发开放后引进了大量外资企业,我们应需而变,建立了专职为外资企业服务的信贷科。大量跨国企业都成了浦东分行的新客户,我们积极为这些企业提供金融服务。
期间,我们最具有创造性的举措,是筹措银团贷款,帮助上海广播电视局解决了东方明珠广播电视塔的建造资金难题。东方明珠广播电视塔开始计划总投资5000万美元,其中4000万美元原考虑使用外国政府提供的混合贷款。不过后来国外贷款变卦了,为了建成这个浦东的标志性工程,上海市广电局领导龚学平大胆提出自筹、自建、自还的思路,决定用融资的办法来解决,并多次与上海市人民银行和各商业银行的领导洽谈这个事情。后来,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领导为此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资金解决方案,与会商业银行就提出了利用国内银团贷款来替代国际融资,经过一番争论后这一方案被认同了。
通过银团贷款筹资建成的上海东方明珠电视塔。作者供图
经过动员,当时有12家金融机构参加,工行浦东分行和建行浦东行联合牵头,并由工行浦东分行担任外汇银团贷款的主牵头行和代理行。巧得很,我与浦东分行信贷部经理到北京出差时,在王府井书店看到几本国内少见的讲银团贷款的专业书,当时真是喜出望外,全买了回来,认真学习。我们加班加点学习理论,查阅大量国外资料,终于把这个银团贷款的文本给拿了出来。
有意思的是,当时对东方明珠的财务分析中,分别按登塔门票每人每次5元、8元和12元测算,得出贷款还期分别为12年、7年及5年,当时中长期贷款的最长期限为8年,倒过来推算每人登塔的门票要高达12元,很多人不相信旅客会接受这价格。我们思考再三,最后出于对浦东开发前景的信念,通过了这笔贷款。4年后,东方明珠归还了这笔贷款,登塔门票也增至60元。这是工行牵头主办的第一个本外币银团贷款。它的创新作用和示范意义超过了项目本身。
后来,1993年浦东基础设施建设全面铺开,资金短缺日见严重,当时浦东新区在建设“七路”工程,指同高路、汾河路、滨州路、东徐路4条新建道路和源深路、龙东公路、上川公路3条拓建道路工程。浦东新区管委会主任赵启正很着急,他和副主任黄奇帆专门找我谈融资的事情。当时开展基建要有基建规模指标才可以,这需要国家计委批准指标并下达。浦东曾向中央提出过要大规模基建单列的设想,但中央在批复的时候没有给予明确。我想到当时外汇贷款是没有规模限制的,可以尝试用外汇贷款来搞建设。
我们找16家外资银行开个会,赵启正在会上作介绍说明,最终组织16家外资银行分行,组成三个共1.5亿美元的银团,帮助浦东新区建成了七条主要干道。之后浦东新区的银团贷款呈现蓬勃发展之势,内环线浦东段、浦东国际机场、轨道交通、“上海中心”大厦、上海迪斯尼、富都世界、前滩项目开发等都通过银团贷款方式筹措资金。这些大规模的开发建设,使浦东新区的面貌发生了日新月异的变化。
我们还对一些技术、管理好的中小型企业,在其创业初期给予鼎力扶持,如振华重工,当初快59岁的管彤贤到浦东创业,制作港口吊机。当他把产品做出来接到国外第一单生意,出口需要保单时,我们分行没有觉得他的企业太小太普通就拒绝,而是经过认真分析给他开具了保单,开创了工行对小企业开立涉外保函的先例。我们就是从最早的那么一单一单给他支持,伴随支持它成长为全球港机第一,我们也分享着他们成功的喜悦。
据统计,1990年到1994年,浦东分行年均存、贷款增长率分别达到71%和50%,几乎月月都有工行贷款支持的大项目开工,令人倍感兴奋,我们十分珍惜这一难得的发展机遇。
1999年我离沪去北京工作,在繁忙的工作之余,经常会回忆起工商银行浦东分行开办初期的往事。那真的是一个充满激情的年代,大家都在没日没夜地工作。欣喜地看到浦东新区天天在变化,浦东开发最初几年在浦东的工作生涯,成为我人生中最刻骨铭心的记忆。
本文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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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脑的贷款承诺,一文轻松读懂
作者:刘诚然来源:成于微言
在1104报表中,“贷款承诺”是一个较为费解的填报项目。其难以理解的程度,有如《论语·子路》中子贡和孔子的对话:“言必信,行必果,硁硁然小人哉。”
在孔子的心目中,诚信守诺,恒定坚持,是最基本的道德操守。今天也是如此,如果一个人说话不算数,做事不一贯,就很难立身处世,很难成就大事。因此,诚实无欺,有始有终,是做人的基本要求。“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则反推没有诚信的人在当今社会举步维艰。
贷款承诺从字面意义上并不难理解,无非就是银行向客户做出贷款的一种承诺(保证),然而这种承诺因内嵌了选择性期权,又衍生出“可随时无条件撤销的贷款承诺”和“不可无条件撤销的贷款承诺”两个基本选项。不可无条件撤销的贷款承诺,又可细分为完全不可撤销和有条件撤销。这就好比朴素贝叶斯理论里的先验概率、条件概率和后验概率一样,容易把人头绕晕。
让我说,贷款承诺就是客户未来从银行获得现金流的可能性。可能性就是概率,从0到1,根据授信合同中“霸王条款”的多少来,越是对银行有利的条款多,就越偏向于可随时无条件撤销,可能性就越趋向于0。客户越NB,比如大型央企国企、上市公司,风险相对较低,银行可能就会作出让步和妥协。毕竟,你让人家上市银行公告里发一条和XX银行签订了可随时无条件撤销的贷款承诺,双方都没面子。
一、什么是“承诺”
要理解贷款承诺,还是得从承诺说起。根据《商业银行表外业务风险管理指引》(银监发〔2011〕31号)第四条规定:“承诺类业务是指商业银行在未来某一日期按照事先约定的条件向客户提供约定的信用业务,包括贷款承诺等。”
所以承诺不一定就是贷款,不一定就是提供现金流,也可能在综合授信下提供一个担保,比如签发银行承兑汇票,开融资性保函等等。此外,未使用的信用卡额度、票据发行便利(NIF)、循环认购便利(RUF)也能算作一种承诺(在巴III最终稿中为区分CCF而单列)。
当然,这些承诺不是口头上的,不是拍着胸脯说的,拍肿了都没用,白纸黑字双方签章的“合同”才行。
按照巴塞尔的定义,承诺是指由银行提供并被客户接受的发放贷款、购买资产或发行信用替代品的合同安排。
包括银行可无须事先通知债务人、可随时无条件撤销的合同,也包括当债务人未能满足合同文本中规定的条件时银行可撤销的合同,这些条件包括债务人初始或随后每次提款前必须达到的条件。这就对应了“可随时无条件撤销的贷款承诺”和“不可无条件撤销的贷款承诺”,但其范围显著不局限于贷款,用未使用授信额度更好理解。
承诺一旦提取就形成了现实的资产或其他表外项目,比如贷款发放到位了或是签发了银行承兑汇票。对于未提取部分则要乘以一定比例的信用转换系数。
二、什么是信用转换系数
信用转换系数,英文叫CiCviF,取每个单词的第一个字母,一般其简写为CCF。注意,大家不要写成“信用风险转换系数”,官方对这个词的称谓里没有“风险”两个字。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2年第1号)第五十三条规定:“商业银行计量各类表外项目的风险加权资产,应将表外项目名义金额乘以信用转换系数得到等值的表内资产,再按表内资产的处理方式计量风险加权资产。”
信用转换系数实际就是表外资产向表内资产转换的可能性指标,不是每种表外资产的可能性都一样,比如,直接的信用替代工具(如银行承兑汇票)CCF就是100%,票据发行便利(NIF)和循环认购便利(RUF)均为50%。
之所以要提CCF,因为我们在计算潜在风险暴露(用大额风险暴露的词汇)时,如何和表内信用风险加权资产CRWA相统一呢?这里就可以通过表外信用风险转换来实现。
银行向普惠小微企业(更精准为符合标准的小微型企业)发放了一笔100万元贷款,在不考虑风险缓释和减值准备前提下,RWA=100×75%=75万元;那如果给该企业签发了一张100万银票呢?RWA=100×100%×75%=75万元。很显然直接的信用替代工具因为CCF是100%,无论是通过表内放款还是表外签发银票对银行的资本耗用是相同的。但如果给该企业开一张国内信用证呢?由于CCF是20%,RWA=100×20%×75%=15万元。这就是为何现在国内证和福费廷业务比以前发展迅猛的原因所在,尽管风险似乎没啥变化,节约的却是实打实的资本。笔者脑补可能是巴塞尔协会认为与交易相关的或有项目贸易真实性更强,而中国市场上充斥着无真实贸易背景的套利银票吧!
三、贷款承诺的CCF
贷款承诺之所以如此引人关注,最重要的是两种不同的承诺CCF迥然不同。按现行办法,“可随时无条件撤销的贷款承诺”CCF为0%,“不可无条件撤销的贷款承诺”CCF根据原始期限以1年期为界,分别为20%和50%,自然是期限越长,熵增越多,CCF越高。
不过,巴III最终版明确“对于承诺,无论期限长短,均适用40%的信用转换系数,除非其满足更低的信用转换系数”。这种优惠条件一是“对于银行在任何时候无须事先通知即可无条件撤销,或在借款人信用状况恶化时可有效自动撤销的承诺,适用10%的信用转换系数”。二是“对表外项目提供承诺时,银行可在两个适用的信用转换系数中选择较小的一个”,比如表外承诺就是未来在本行要开短期自偿性信用证,就可以按20%的CCF来算。
四、一切归因于“条件”
可随时无条件撤销的贷款承诺毕竟是有专门的名词解释,相对也容易理解。《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5年第1号)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可随时无条件撤销的贷款承诺是指商业银行在协议中书面列明,无需事先通知、有权随时撤销,或由于借款人的信用状况恶化,可以有效自动撤销,而且撤销不会引起纠纷、诉讼或给银行带来成本的承诺。”
可随时无条件撤销的贷款承诺实际就分出两种,一种是银行表示我很任性,想不和你谈恋爱了,就不和你谈了,说一切都白搭。另一种是虽然我不会无理取闹,这样显得我太没水平,不过你都被列为“劣迹艺人”了,我们的代言合同自然就失效了。
不可无条件撤销的贷款承诺由于没有专业解释,理解起来有点烧脑。填报说明只说包括有条件撤销或不可撤销的贷款承诺。其实按照排除法,只要不是可随时无条件撤销的贷款承诺,统统都是不可无条件撤销的贷款承诺。
实际上,就是该承诺可根据是否可撤销,是否有条件做成一个矩阵。
有条件
无条件
可撤销
满足其中一条:借款人信用状况恶化,且撤销不会引起纠纷、诉讼或给银行带来成本
未设置任何条件可随时撤销
不可撤销
双方约定的全部条件都满足才可撤销
无论如何不可撤销,撤销意味着银行违约,需要承担相应的成本
合同是站在交易双方的,双方都可以违约,当然也要付出相应的成本。
五、是否所有未使用授信额度都纳入承诺
这还得从授信说起,授信其实大体上个分两种,一种是用完即销的授信,常见的是流动资金贷款,在一个授信有效期内,如果提前偿还,授信就结束了,如果想再贷还得继续走“先授信、后用信”的流程。另一种是一次授信,有效期内循环使用的方式,每次用信到期或提前偿还,就会空出来未使用额度。比如,银行给客户核定了100万元循环授信额度,客户只借款10万元,剩下的90万没有使用,这90万就是贷款承诺。
按照《银团贷款业务指引》(银监发〔2011〕85号)规定:“第十四条参加行是指接受牵头行邀请,参加银团并按照协商确定的承贷份额向借款人提供贷款的银行。第二十一条牵头行与借款人协商后,向潜在参加行发出银团贷款邀请函,并随附贷款条件清单、信息备忘录、保密承诺函、贷款承诺函等文件。”参与行签订了贷款承诺函,就应该按照约定及时提供贷款,对尚未发放的贷款,多数情况应计入“不可无条件撤销的贷款承诺”。
理论上来说,只要交易双方签订了《授信合同》未提取的部分就应当纳入承诺范围。当然必须是白纸黑字,双方签字,有法律效率的那种,如果仅仅是《贷款意向书》做戏给吃瓜群众看的,则另当别论。
这里还有区分下内部授信和公开授信,内部授信是银行根据客户的资质按照内评法测算出客户最高用信额度,当然还可以进一步细化为考不考虑风险缓释作用。内部授信则是银行作为商业机密自行掌握,也是和客户谈判的筹码,这种情况下具体的额度是不和客户签合同的。公开授信,银行则必须要和合同签《授信合同》,这时候就要区分可不可撤销的因素了。
由于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合同多为格式条款,也是吃过很多亏总结出来的经验教训,相对都很周密,其中“借款人违约,不再放款”、“提前收回贷款”的字眼非常多,而且还约定了很多对银行有利的条件。所以,可以说绝大部分“授信未使用额度”可以填报在“可随时无条件撤销的贷款承诺”。
在目前来看,只要填报在“可随时无条件撤销的贷款承诺”中,反正CCF是0%,对资本影响不大,但对杠杆率和大额风险暴露是有影响的,因为在这2部法规中明确即便是“可随时无条件撤销的贷款承诺”,CCF也是10%。而随后而来的巴III最终稿,在计算CRWA时也要按照10%。这对银行而言,就要收紧水龙头,量入为出了。
好消息是,各国可以有自由裁量权,来确定是否可以将“授信未使用额度”在“承诺”中豁免,当然前提条件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是银行未就建立或维持安排而收取任何费用或佣金,二是客户首次及其后各次提款时均要向银行提出申请,三是无论客户是否履行信贷文件中规定的条件,银行都完全拥有权力决定是否放款,四是银行每次提款的执行决定仅在评估客户信誉后方可作出。符合上述标准的豁免安排权仅限于对公司和中小企业(SME)的某些特定安排,且此类公司和SME对其交易对手的状况进行持续的监测。
说到这里,理解银保监会为何一直强调“两禁两限”要求了吧,“两禁两限”即除银团贷款外,不得对小微企业贷款收取承诺费、资金管理费,严格限制对小微企业及其增信机构收取财务顾问费、咨询费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