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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 贷款定价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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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房贷利率和同业拆借利率的标准解释

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房贷利率和同业拆借利率如何理解?且看中国人民银行的标准解释。

一、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由各报价行按公开市场操作利率(主要指中期借贷便利利率)加点形成的方式报价,由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计算得出,为银行贷款提供定价参考。目前,LPR包括1年期和5年期以上两个品种。

LPR报价行目前包括18家银行,每月20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前,各报价行以0.05个百分点为步长,向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提交报价,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按去掉最高和最低报价后算术平均,并向0.05%的整数倍就近取整计算得出LPR,于当日9时15分公布,可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和中国人民银行网站查询。

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2022年10月20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1年期LPR为3.65%,5年期以上LPR为4.3%。以上LPR在下一次发布LPR之前有效。

二、房贷利率

目前大部分银行首套房贷利率执行的标准是在基准利率(4.9%)的基础上上浮10%-20%,少数银行甚至是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30%。比如,5年以上房贷利率上浮20%,那么执行年利率为5.88%。

现在大家说的房贷利率加多少个基点,都是在LPR的基础上增加。1个基点即一个BP,也就是百分之一个百分之一,即1BP=0.01%。例如,当LPR利率下降15个基点的时候,就相当于下降了0.15个百分点。

三、同业拆借利率(Shi)

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hiIkOffR,简称Shi),是由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自主报出的人民币同业拆出利率计算确定的算术平均利率,是单利、无担保、批发性利率。目前,Shi品种包括隔夜、1周、2周、1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及1年。

Shi报价银行团现由18家商业银行组成。报价银行是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成员,具有公开市场一级交易商或外汇市场做市商资格,在中国货币市场交易活跃的银行。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成立Shi工作小组,依据《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i)实施准则》确定和调整报价银行团成员、监督和管理Shi运行、规范报价行与指定发布人行为。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受权Shi的报价计算和信息发布。每个交易日根据各报价行的报价,剔除最高、最低各4家报价,对其余报价进行算术平均计算后,得出每一期限品种的Shi,并于11:00对外发布。

同业拆借,应当遵守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禁止利用拆入资金发放固定资产贷款或者用于投资。拆出资金限于交足存款准备金、留足备付金和归还中国人民银行到期贷款之后的闲置资金。拆入资金用于弥补票据结算、联行汇差头寸(指不同的银行之间进行往来支付的收支差额,比如工行今日向农行汇款100W,农行今日向工行汇款80W,那么还有20W的就是汇差头寸)的不足和解决临时性周转资金的需要。

(房贷课堂)什么是LPR?你的贷款利率是怎么确定的?

一、什么是LPR

要想知道什么是LPR,就要先从他的前身贷款基准利率讲起,贷款基准利率是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给商业银行的贷款指导性利率,是央行用于调节社会经济和金融体系运转的货币政策之一。很长一段时间,商业贷款都是以贷款基准利率为标准进行相应定价的,贷款基准利率的公布调整时间是不确定的,央行最近一次调整是在2015年10月,自此之后便再也没有过变化。

2015年10月24日,商业贷款基准进行了最后一次调整

(公积金贷款仍参照央行利率,并于2022年9月宣布进行下调)

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步伐的推进,贷款基准不再适应市场的需求,2019年8月17日,人民银行发布公告,决定改革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在报价时间、形成方式、报价行、期限品种等进行了说明,自此市场报价利率即LPR正式推出。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15号

之后在当月25日,人民银行又发布最新公告,自2019年10月8日起,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数值应符合全国和当地住房信贷政策要求,体现贷款风险状况,合同期限内固定不变。自此LPR正式登上历史舞台,新规定对房贷利率定价周期、最低利率水平等做出了要求。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16号

到这里,就回答了第一个问题,什么是LPR?LPR就是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由18家报价行按公开市场操作利率(主要指中期借贷便利利率)加点形成的方式,向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报价,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按去掉最高和最低报价后算术平均的方式计算得出,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计算得出并发布的利率,包括1年期和5年期以上两个期限品种,于每月20日(遇节假日顺延)9点30分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和中国人民银行网站公布。

18家报价行

二、你的贷款利率是怎么确定的?

1、存量贷款的调整

这里说的存量贷款,是指在2019年10月8日前发放的,仍使用基准利率定价的住房贷款。人民银行在2019年12月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宣布了存量浮动利率贷款的定价基准转换为LPR有关事宜,其中主要的重点有:

①自2020年1月1日起,不得签订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合同,即所有贷款均需使用LPR定价。

②自2020年3月1日起,金融机构应与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客户就定价基准转换条款进行协商,将原合同约定的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可为负值),加点数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也可转换为固定利率。定价基准只能转换一次,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已处于最后一个重定价周期的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可不转换。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原则上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③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为LPR,除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外,加点数值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加点数值应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与2019年12月发布的相应期限LPR的差值。从转换时点至此后的第一个重定价日(不含),执行的利率水平应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即2019年12月相应期限LPR与该加点数值之和。之后,自第一个重定价日起,在每个利率重定价日,利率水平由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LPR与该加点数值重新计算确定。

④金融机构与客户协商定价基准转换条款时,可重新约定重定价周期和重定价日,其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重新约定的重定价周期最短为一年。

⑤如存量浮动利率贷款转换为固定利率,转换后的利率水平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其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换后利率水平应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

对标红部分总结以下,在执行LPR利率之前已放款的客户,需在2020年3月1日后进行定价利率的转换,即从房贷从基准利率定价转换为按LPR定价。可以选择转换成固定利率,这样你的利率在整个贷款周期永远是转换前的利率了;也可以转换成LPR定价,这样你的利率就成了俗称的浮动利率,转换参照的利率是2019年12月公布的LPR,即4.8%。

选择浮动利率可以可重新约定重定价周期和重定价日,一般银行都是每年重定价一次,一般重定价日为1月1日,也有部分银行选择放款日为重定价日。浮动利率具体是怎么完成转换的呢,下面举两个例子说明一下:

①假如你在转换前房贷利率是4.1%,那你的加点值就是4.1%-4.8%=-0.7%(即-70),这样每年到重定价日你的实际执行利率就是当日LPR-0.7%。

②假如你在转换前房贷利率是5.0%,那你的加点值就是5.0%-4.8%=0.2%(即20),这样每年到重定价日你的实际执行利率就是当日LPR+0.2%。

2、新发放贷款的调整

如果你的房贷已经执行了LPR,那定价就是LPR加多少(基点,1=0.01%)的问题了,需要注意的所加的在整个贷款周期都是固定不变的,在2022年之前都是加,2022年5月后,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调整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出台,首套房贷款利率开始下调,开始出现LPR-。

房贷发放后,银行一般都会每年重新定价一次,按重定价日LPR±固定来确定未来一年的利率水平,因为市场是在不断变化的,所以有的人执行的是上浮利率,有的人享受的是折扣利率,上浮或者折扣是无法改变的,对于上浮利率的小伙伴们来说,想要节省利息,那就只能努力攒钱提前还款了。

以上就是关于LPR部分知识的分享了,还想了解什么欢迎点赞评论!

事关首套房贷款利率,央行、银保监会发布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阶段性调整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银保监局:

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全面落实房地产长效机制,因城施策用足用好政策工具箱,更好支持刚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按照国务院有关部署,现就阶段性调整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于2022年6-8月份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同比均连续下降的城市,在2022年底前,阶段性放宽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按现行规定执行。

二、按照“因城施策”原则,符合上述条件的城市政府可根据当地房地产市场形势变化及调控要求,自主决定阶段性维持、下调或取消当地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派出机构指导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配合实施。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年9月29日

网页截图

综合:半月谈、中国人民银行网站

来源:哈尔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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