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可贷额度如何计算?官方解答了
长沙晚报全媒体记者谢春年
“现在公积金的可贷金额到底是怎么定的?是不是只看公积金余额?”日前,市民陈先生就此提出疑问,他想了解,公积金可贷金额跟个人收入和年龄是否有关?究竟如何计算公积金可贷额度?
记者就此咨询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得到的回复是:根据规定,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借款人家庭的可贷额度,在最高贷款额度内按照个贷率、购建房、家庭收入等方面情况进行测算,取测算结果的最低值。
第一,可贷额度按照借款人夫妻双方在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倍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长沙个人住房贷款率挂钩。根据2019年发布的个贷率,职工可贷额度为夫妻双方在中心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2倍。第二,按购建房情况测算可贷额度:借款人家庭首次购买自住房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购房总价款的80%。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上浮10%。二手房购房总价的认定以契税完税证明记载内容为准,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贷款额度不超过原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所剩本金余额。
第三,按借款人家庭收入情况测算可贷额度:借款人的月工资收入按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推算确定,配偶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收入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确定。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月还贷本息不得超过家庭月工资收入的50%。借款人当前有其他贷款的,同时纳入月还贷本息测算。
第四,借款人以共有产权房屋(夫妻共有除外)申请贷款时,以借款人所占该房屋产权份额计算最高可贷额度。共有产权的份额按《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上记载的内容为准;尚未出具《不动产权证书》的,按商品房买卖合同上记载的内容为准。共有产权份额没有明确的,按共同共有确定。
长沙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比例降至四成,三孩家庭最高可贷80万
澎湃新闻记者计思敏
7月22日,湖南省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业务政策和流程的通知》(长金管委〔2022〕3号),内容包括优化贷款政策和流程8条,提取政策1条,重点支持首套购房需求,满足合理的改善型住房需求,满足缴存人租房提取需求。新政自2022年8月1日起实施。
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方面,《通知》明确,将长沙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从60万元提高至70万元,生育三孩的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80万元。
同时,重点支持缴存人首套房购房需求。实施首套房阶段性“可提可贷”政策。为帮助缴存人缓解疫情影响下的购房压力,《通知》明确,职工家庭在政策实施之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首套房可申请公积金贷款,也可申请购房提取,同一套房屋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房首付款。贷款办理成功后申请购房提取的,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应留足住房公积金贷款12个月的还贷金额。
在满足合理的改善型住房需求方面,《通知》提出,降低二套房首付比例。为支持职工改善居住环境,职工家庭购买二套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60%调整至40%。
同时,取消首套房面积限制性要求。购买二套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取消“首套自住房面积不得超过144平方米”的规定,即对首套房面积不再有限制性要求。
此外,已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取消“需结清满6个月”的规定,即现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可立即再贷。
提高租房提取金额方面,为帮助缴存人减轻租房压力,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每年提取一次,由“每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近1年实际汇缴额的50%”,调整为“每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近1年的实际汇缴额”,提高对职工租房提取的支持力度。
《通知》还提及,职工家庭住房套数认定更加简便。职工家庭住房套数认定以长沙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自有产权住房为限,以长沙市住房登记信息查询为准。个人征信中显示的贷款记录不再需要借款人提供相关资料证明。
在此之前,长沙市发布的“以租换房票”政策引起市场热议,一度被视为“一石多鸟”之举。今年5月8日,长沙市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推进长沙市租赁住房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盘活存量房的试点实施方案》(简称《方案》)。《方案》指出,已实现网签备案交房或已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房屋,盘活供作租赁住房后,不纳入家庭住房套数计算。
此外,据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5月6日起,长沙市限购区域内家庭购买第2套商品住房的间隔时间,统一按满4年计算。这意味着,房屋购买时间的认定既认网签备案又认权属登记。
责任编辑:刘秀浩图片编辑:蒋立冬
长沙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度有变化吗?官方答疑来了
红网时刻3月12日讯(记者岳瑾)疫情期间企业是否可以申请缓缴公积金?企业可申请因疫情原因缓缴的时限和次数?……今日,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长沙住房公积金网络热点问题月报(2月),集中对缴存职工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热点TOP1:疫情期间企业是否可以申请缓缴公积金?
从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数据可知,9月,长沙住房公积金网络排名第一的热点问题是:疫情期间企业是否可以申请缓缴公积金?
据该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提供阶段性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的通知》有关规定,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申请在2020年6月30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职工贷款和提取权益不受影响。企业可以直接向缴存管理部或铁路分中心提交缓缴报告或通过网上服务大厅(单位版)申请缓缴。
那么,企业可申请因疫情原因缓缴的时限和次数是?
企业可申请因疫情原因缓缴的时间是2020年1月至2020年6月,企业只可以申请缓缴1次。
受疫情影响公积金若无法按时还款能否延期?
此外,网友关注较多的还有“企业如何通过网上业务大厅(单位版)或办事网点申请缓缴?”
该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3月1日起,单位公积金专管员可登录该中心网上业务大厅(单位版),选择“疫情原因缓缴申请”入口进入缓缴申请页面,按照提示内容填写相关信息,即可提交缓缴申请,无需上传其他资料。没有开通该中心网上业务大厅(单位版)的企业可直接向缴存管理部或铁路分中心提交缓缴报告。报告内容需包含缓缴原因、缓缴期间、缓缴人数、缓缴金额、承诺补缴的时间等,提交至管理部的缓缴报告需加盖单位公章。
“因疫情时期特殊原因,无法按时正常还款,能否延期还款?”以及“2020年住房公积金贷款计算公式的倍数调整为13倍后,最高可贷款额是否也发生变化?”两个问题,进入了2月热点问题。
记者了解到,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因疫情防控需隔离观察人员以及其他受疫情影响的人员,因疫情原因,导致无法按时还款的,可延迟还款。截至2020年6月30日,未能正常还款的可不作逾期处理、免收罚息(已扣除的罚息,该中心会统一进行处理,适时予以退还)。借款人应特别注意,贷款逾期行为不作逾期处理,只是对逾期行为不作处罚,并非免除贷款本息的还款责任,借款人应当尽量按合同约定每月按时还款。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2020年住房公积金贷款计算公式的倍数调整为13倍后,长沙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款额度未发生变化,依然为60万元。
统计显示,2020年2月,12329公积金服务热线共接听业务咨询电话27808通,处理12345市民热线工单49笔,回复问政湖南、市长信箱咨询信件18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