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放开限购并不属实!长沙县房地产最新措施看这里→
8月18日,长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长沙县财政局、长沙县自然资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长沙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内容包括实施购房财政补贴、优化买房配套入学时间节点、支持人才购房需求等12项措施。针对部分自媒体炒作长沙县已全面放开限购的说法,长沙县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政策并未提及限购松绑,请市民不要信谣传谣。
该《措施》结合长沙县县域实际,旨在进一步促进长沙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保障群众住房需求,优化市场环境,提振市场信心。具体来看:
有序供应土地方面,按照供需平衡原则,根据全县商品房在建、在售、已供地可建规模等,科学编制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有序出让、有效供应,保障商品住房用地合理需求。以更完善的基础设施配套助推房地产企业去化,科学铺排市政道路建设计划,支持房地产企业在办理业主交房时,保障项目周边至少一条道路达到通车条件。
优化拿地条件方面,适当放宽“商改住”或降低商住配比。住宅土地竞拍保证金最低比例下调至挂牌价的20%,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到土地总价款的50%,剩余土地价款可在出让成交之日起1年内实行分期缴纳。
提高项目审批效率方面,全面开展“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全速打造审批更快、成本更低、服务更优、效率更高的营商环境4.0版本。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审批时限全面压减20%。实施“千人帮千企”暖企行动,开展千名干部联千企“送政策、解难题、优服务”行动,为企业纾困解难。
快速推进项目建设方面,提前服务、并联办理阶段事项,压缩审批时限、快速推进项目建设。支持项目自主将基坑支护、“±0.000”以下和“±0.000”以上分不同阶段办理施工许可。
企业可用自然资源与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条件批文代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土方开挖与基坑支护阶段施工许可;凭自然资源部门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图和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可申请规划放线、基础和地下室或者“±0.000”以下施工许可;在办理“±0.000”以上主体房屋建设的施工许可阶段缴纳报建费,有序推进项目开工建设,缓解资金压力。
优化行政审批手续方面,土地出让金缴纳比例不低于50%且未取得《不动产权证》时,相关职能部门可容缺受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高于已审定规划总面积中计容面积50%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行政审批手续,但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应缴清土地出让金并办理不动产权证,并补齐相关行政审批手续。
提升住房品质方面,支持开发企业、施工企业打造精品工程,建设高品质住宅。对实施装配式建筑的项目,其外墙预制部分建筑面积(不超过规划总建筑面积的3%)可不计入成交地块的容积率核算。
优化项目资金监管方面,为缓解房企资本金压力,将房地产项目资本金监管同预售资金监管合并,项目资本金缴纳时间延期至预售许可阶段,并将两个资金账户合并管理,在预售监管资金中实现项目资本金管理。
调整商品房预售形象进度要求方面,新建商品房项目办理预售许可形象进度要求,由多层建筑封顶、高层建筑达到十层调整为房屋土建工程完成50%以上且多层建筑达到二层、高层建筑达到五层后办理预售许可。装配式建筑由建至装配层调整为完成基础工程达到“±0.000”的标准后办理预售许可。
提高预售监管资金使用效率方面,开发企业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到结构封顶前,可申请使用重点监管资金核定总额的35%;结构封顶后至竣工验收备案前,可申请使用重点监管资金核定总额的75%;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后,可申请使用重点监管资金核定总额的95%。允许开发企业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替换等额重点监管资金转为非重点监管资金使用,但最高额度不得高于监管账户中重点监管资金额度的70%。
取得预售许可证1个月后,监管账户内留存的预售资金未达到重点监管资金要求,但项目工程建设又确需使用资金的,开发企业在确保留存已售房款的20%后,可申请将剩余的预售资金用于支付本项目工程进度款。
优化买房配套入学时间节点方面对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长沙县购买新建商品房(不含工业地产),且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以及契税、维修资金缴交时间均在此时间段的购房人,按所交契税的50%发放财政补贴。如享受该补贴后退房的,须退还补贴后方可办理相关退房手续。将购房人子女配套入学时间节点由取得不动产登记证后调整为取得网签合同并缴清契税及维修基金后。
支持人才购房需求方面,对45周岁(含)以下的重点产业博士以及事业单位新引进博士,在长沙县首次购房一次性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对35周岁(含)以下的硕士,在长沙县首次购房一次性给予最高5万元购房补贴。其他类别的人才购房补贴依据《长沙县长沙经开区奋力实施强省会战略加快推进人才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执行。
有关财政补贴政策,有效期为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人才购房补贴政策,有效期按《长沙县长沙经开区奋力实施强省会战略加快推进人才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执行。其他政策有效期为1年(不包括买房配套入学时间),期间如遇国家和上级政策调整,以上级政策为准。
附《关于促进长沙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通知全文:
长沙县发布12条楼市新政,涉及契税优惠、人才购房补贴、预售进度调整
8月18日,长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长沙县财政局、长沙县自然资源局联合制定印发《关于促进长沙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对项目品质、预售资金监管、拿地条件、契税优惠和人才购房补贴等方面进行了优化。
根据官方层面的说法,这一次发布12条举措是结合长沙县县域实际,进一步促进长沙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保障群众住房需求,优化市场环境,提振市场信心。
具体来说,《措施》提出了优化买房配套入学时间节点、实施购房财政补贴、支持人才购房需求等举措。
将购房人子女配套入学时间节点由取得不动产登记证后调整为取得网签合同并缴清契税及维修基金后。
对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长沙县购买新建商品房(不含工业地产),且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以及契税、维修资金缴交时间均在此时间段的购房人,按所交契税的50%发放财政补贴。如享受该补贴后退房的,须退还补贴后方可办理相关退房手续。
支持人才购房需求方面,《措施》明确,对45周岁(含)以下的重点产业博士以及事业单位新引进博士,在长沙县首次购房一次性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对35周岁(含)以下的硕士,在长沙县首次购房一次性给予最高5万元购房补贴。其他类别的人才购房补贴依据《长沙县长沙经开区奋力实施强省会战略加快推进人才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执行。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长沙县发布的楼市新政还提出,调整商品房预售形象进度要求,提高预售监管资金使用效率。
新建商品房项目办理预售许可形象进度要求,由多层建筑封顶、高层建筑达到十层调整为房屋土建工程完成50%以上且多层建筑达到二层、高层建筑达到五层后办理预售许可。装配式建筑由建至装配层调整为完成基础工程达到“±0.000”的标准后办理预售许可。
开发企业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到结构封顶前,可申请使用重点监管资金核定总额的35%;结构封顶后至竣工验收备案前,可申请使用重点监管资金核定总额的75%;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后,可申请使用重点监管资金核定总额的95%。允许开发企业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替换等额重点监管资金转为非重点监管资金使用,但最高额度不得高于监管账户中重点监管资金额度的70%。取得预售许可证1个月后,监管账户内留存的预售资金未达到重点监管资金要求,但项目工程建设又确需使用资金的,开发企业在确保留存已售房款的20%后,可申请将剩余的预售资金用于支付本项目工程进度款。
此外,《措施》明确,优化拿地条件,适当放宽“商改住”或降低商住配比。住宅土地竞拍保证金最低比例下调至挂牌价的20%,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到土地总价款的50%,剩余土地价款可在出让成交之日起1年内实行分期缴纳。
潇湘晨报记者罗雅琪
(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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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一周两次调整购房政策,这一次有何不同
GDP迈入万亿俱乐部但房价涨幅平稳,让长沙一直被视为全国楼市调控的“标兵”。不过,面对楼市下行压力,长沙开始试点找寻一条既能满足“房住不炒”又能客观上松绑购房政策,激活市场交易的道路。
11日,据当地媒体报道,长沙市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领导小组日前正式印发《关于推进长沙市租赁住房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盘活存量房的试点实施方案》(下称“方案”)。长沙将坚持“房住不炒”定位,突出住房的民生属性,通过盘活存量方式增加租赁住房供给,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住房问题,不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和住房市场体系,稳步推进租购同权,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
根据方案,长沙通过全面打通新房、二手房、租赁住房市场“通道”,选择长房集团、长沙建房集团作为试点企业,开展盘活存量房供作租赁住房试点。该方案施行之前已实现网签备案交房或已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房屋,盘活供作租赁住房后,不纳入家庭住房套数计算。
当日下午,第一财经从长沙市住建局保障性住房指导监管处(长沙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方面获悉,该方案属实,但该新政落地后,与“限购”政策如何配合执行尚未明确。建议有相关需求的居民,问询长沙市房产交易管理中心。
随后,长沙市房产交易管理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对第一财经表示,对该文件确有了解,但目前,中心尚未收到该份方案。“居民将房屋供作租赁住房后,是否不再受‘限购’政策的限制,还需等进一步通知。”
“虽然该政策的本意可能不是在放松购房政策,但客观上也会带有松绑的效应。”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总监严跃进称,从该份文件的出发点来看,是为了盘活存量资产、扩大可出租房源、大力发展租赁市场,但也显然找准了居民家庭的痛点,相关房源出租后,可以不统计为家庭住房套数,具有振奋和刺激效应。
与此次购房政策调整相比,6天前长沙释放的“限购”松绑信号更为明确。
根据长沙住建局6日消息,长沙市限购区域内家庭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的间隔时间,统一按满4年计算,房屋购买时间的认定既认网签备案、又认权属登记。而依据此前的“限购”政策,购买家庭首套商品住房不动产权属证书满4年或房屋交易合同网签。
长期以来,严格的“限购”政策是长沙稳楼市的重要政策工具,而一周两次调整购房政策,与当地房地产市场持续低温的态势不无关系。
根据湖南中原研究院最新统计,4月份,长沙住房市场遇冷,供应环比小幅微涨,而成交创近三年同期最低,月度供销比1.61,市场短期供过于求;成交动力不足,4月底,内五区库存量661万方,为近三年同期最高值,与此同时,由于近六个月去化速度放慢,去化周期已连续9个月上涨,达到2018年来月度新高。
为激活当地楼市成交,在4月底长沙发布的《长沙市争创国家吸引人才平台若干政策(试行)》中提到,放宽人才认证标准,提高对人才的奖补支持,并拓宽人才类租房、购房补贴的适用人群范围。
虽然长沙升级版的人才政策对租赁市场和商品房市场交易的活跃度提升均有所裨益,不过多位业界人士表示,长沙最新出炉的方案,设计地更加新颖,对“稳楼市”的效用也会更加显著。
广东省规划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称,一方面,这一方案满足了有房人群对住房再次购置的需求;另一方面,该方案也能有效地落实“房住不炒”。即将房子在“住”和“防炒”方面有效协调,避免“住”和“防炒”二者之间冲突,实现二者协同的有效手段。
那么,作为全国首例试点方案,该政策落地后是否具有可行性?
“具有现实可操作性。”李宇嘉称,通过这个政策,一方面,有购买力的能买得起了,还能将其投入租赁市场,让没有购买力的人有房子住。另一方面,当大量房子投入租赁市场后,租金必然会下降,也有利于降低新市民的租房成本,实现体面居住;与此同时,靠市场化的手段,自然而然就解决了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筹集渠道,让保障性租赁住房在供应端更可持续,也更有效。
根据该方案,保障性租赁住房试点企业部分运营费用从长沙市财政资金中予以专项资金保障;盘活存量房供作租赁住房的试点企业、房屋业主,均可依法依规享受住房租赁相关税收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