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尼尔投资贷款信息提供专业的股票、保险、银行、投资、贷款、理财服务

靖远贷款

本文目录

靖远县202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通告

一、办理时间、地点

(一)时间:7月28日开始办理助学贷款业务(续贷,首贷),具体结束时间以开发银行通知为准。

(二)地点:贷款业务请到户籍所在地乡镇教管中心办理;研究生延期及学生其它信息变更等业务请到县统办二号楼学生资助管理中心402室办理。由于疫情防控需要,原则上续贷通过远程网络办理,首贷学生在户口所在乡镇教管中心代办点办理。

二、贷款政策

(一)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

6.当年没有获得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或其他金融机构经办的国家助学贷款。

(三)共同借款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亲或母亲;共同借款人为学生父母时,不做年龄限制;

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5.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其年龄原则上在25周岁(含)以上,60周岁(含)以下;续贷时,如未更换共同借款人,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6.未结清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四)贷款额度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

2.按照国家现行政策规定,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一般情况贷款申请额度为当年学费和住宿费总和,家庭特别困难者,可按照贷款额度上限申请贷款,超出学费以及住宿费部分提现后可作为生活费使用。

(五)贷款期限

助学贷款期限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最短6年。助学贷款还本宽限期从学生于毕业后第五年(毕业当年为毕业后第一年,毕业下一年为毕业后第二年)12月20日前第一次还本,对尚未进入还本期的助学贷款(即学生未毕业或已毕业但未开始偿还本金的贷款),可由借款学生提出申请,通过还款计划变更,在原合同约定的贷款期限内,将宽限期延长至5年,具体变更流程和系统操作与现行系统还款计划变更做法一致。存量贷款继续执行原合同约定的贷款期限。

二、申贷以及档案留存材料

(一)首贷材料

1.学生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2.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3.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

4.《申请表》原件;

5.户口簿原件;

6.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还需提交《认定表》,《认定表》在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同申请表一同导出。

注:办理首贷时,如果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户口簿上,各办理点需查验双方户口簿原件,无需留存户口簿复印件;若借款学生《学生证》丢失,可以要求学生提供所在高校开具的《学生在校证明》,查验通过后留存;也可以要求学生提供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代替《学生证》。

(二)续贷材料

1.办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2.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

注:办理续贷时,如果共同借款人发生变化,需要先办理共同借款人变更手续,才能进行续贷申请;

(三)档案留存材料

本年度只需留存申请表原件以及认定表原件(若有),若学生用《在校证明》、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代理学生证的,需留存《在校证明》以及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各乡镇学生助学贷款办理点需向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打印1份彩色合同以及1份彩色受理证明。

七、办理流程

(一)学生在线申请:借款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系统。首贷学生先进行用户注册,逐步填写相关信息;续贷学生直接登录系统,选择“使用身份证登陆”。登录贷款系统后,点击“资料完善”,修改、更新、完善个人信息,保证所有信息准确无误。

(二)续贷声明:续贷学生申请贷款时,需在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中认真阅读并填写约定与承诺书,方可申请续贷。

(三)资格审查:完成在线申请后,导出、打印贷款申请表,学生签字确认便可不再盖任何单位公章。

(四)申请受理及合同签订:首次贷款必须由借款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共同到场办理、签订合同;续贷可由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一方到场办理、签订合同(今年续贷不提倡现场办理)。

(五)一旦合同生成后,续贷学生的合同上都会自动生成一个属于自己的支付宝账号,仅供学生自己使用。特别注意:今年首贷学生合同上会自动生成一个属于自己“指定账户”,“指定账户”指的是助学贷款账户编号,用于银行卡绑定,请在贷款后第二天进行银行卡绑定,若不进行银行卡绑定,最终贷款不成功,具体操作流程可咨询业务办理工作人员。

(六)回执录入:开学后,学生10月10日前请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回执,由于未及时录入回执造成贷款无法发放的,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11月份开始省开行统一给各高校贷款学生打款,请每个学生到时登陆自己的支付宝账号(续贷学生)或平安银行APP(今年首贷学生)注意查收。

八、提供优质服务

(一)合理安排受理场所功能区域

各受理场所应划分出学生家长等候、咨询、打印、诚信教育、贷款回收等功能区域,受理地点要提供免费打印设施。需要重点指出的是,各办理点要重点设置诚信教育区,告知学生毕业后按期偿还贷款以及不按期偿还贷款的不良后果。

(二)设置便民服务

各办理点要在受理场所提供防暑、避雨场地,免费提供饮用水等便民服务,尽量减少学生及家长等候时间,确保学生跟家长至多跑一次,受理时文明办理贷款,提升服务意识。

(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机制

各办理点要严格按照当地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受理点体温测量、戴口罩、通风消毒等工作。受理高峰期做好贷款学生分流办理贷款,避免人员集聚。对于续贷,尽量通知学生或者家长一方办理即可,尽量减少人员聚集。可设立省外中高风险地区回来学生贷款办理专门窗口,将本地学生与省外学生尽量分开办理。

九、其他注意事项

(一)借款学生可随时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系统:查询贷款状态。每年至少登录系统两次。

(二)如忘记系统登录密码,可打95593重置密码,也可联系我县资助中心或本乡镇教管中心重置。

(三)贷款学生务必认真阅读贷款相关说明,严格按规程操作,准确填写申请信息。否则,将可能导致贷款不被审批。

(四)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咨询电话:95593;咨询邮箱:zhx@.

(五)使用支付时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95188(续贷学生);使用平安银行APP时有疑问请咨询平安银行或国家开发银行(今年首贷学生)。

(六)靖远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943-6136129,0943-6130492

靖远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0二二年七月

来源:靖远教育

白银靖远警方侦破网络贷款诈骗案 抓获10名犯罪嫌疑人

中国甘肃网11月15日讯(本网记者程健)近日,白银市靖远县公安局根据前期的摸排工作,侦破系列网络贷款诈骗案,远赴河北等地抓获犯罪嫌疑人10人。

据了解,今年4月,白银市靖远县辖区居民李某接到一自称是“小米信贷”公司贷款专员的电话,对方向李某介绍了公司推出极具诱惑的贷款政策,这对当时正急于用钱的李某来说简直是雪中送碳。之后,对方要求其通过添加微信号、下载APP、填写个人信息等方式将李某诱入骗局,抓住李某急于贷款的心理,再以充值会员、缴纳保证金为由要求其往指定账户充值,最终李某被骗5.6万元。案件发生后,靖远县局党委高度重视,遂即抽调刑侦、网安、技术等精干力量组成专案组,立即开展研判工作。

专案组通过顺线摸排发现,一团伙在网上先采用拨打电话的方式冒充“小米信贷”“小米金融”“有钱花”等贷款平台的客服投放广告,取得被害人信任后,再诱骗他人添加诈骗团伙的微信等通讯账号,从而使被害人进入到诈骗团伙的圈套,最后再由诈骗团伙对被害人实施精准诈骗。经过半个多月的加班加点工作,对信息流、资金流、APP封装等多维度研判分析,专案组最终掌握了嫌疑人藏匿窝点,并火速赶赴河北某地收网,抓获犯罪嫌疑人10人。

经查,该犯罪团伙在为境外电信诈骗团伙吸粉引流,致使14名被害人遭遇诈骗,造成经济损失57余万元。目前,警方已将该案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向检察机关移送起诉。

【助学贷款】靖远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2019年还款通告

2019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已进入还本付息期,现将还款有关事宜通告如下,请各位借款学生相互转告,务必按合同约定按期足额还款,以免造成逾期。

一、正常还本付息

借款学生自毕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自负利息;宽限期内只还利息,毕业后第三年起必须按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2015年及之后年度签订的合同,宽限期为三年)。

正常还本付息时间为每年11月1日——12月20日(借款期限中最后一年的9月20日为偿还日)。

二、提前还款

申请提前一次性还清所有本金及相应利息,或提前偿还部分本金及相应利息。

每月(11月除外)前15日提交申请的,应于当月20日前还款,15日(不含)之后提交申请的,应于次月20日前还款。

三、违约责任

1.借款人如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数额偿还贷款,银行将对其违约还款金额计收罚息。

2.银行将违约情况录入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供全国各地金融机构依法查询。对恶意拖欠贷款的违约借款人采取强制措施,不予提供住房贷款、汽车贷款等金融服务。

3.严重违约的贷款人,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银行将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其姓名、公民身份证号、毕业学校及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还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借款人一定要珍爱自己和家庭的信用记录,遵守合同,按时还款。

四、还款方式

1.刷卡还款

借款学生或家长直接将钱存入在任何银行开户的银联储蓄卡,持卡到乡镇教管中心或县政府一楼政务大厅教育窗口使用POS机刷卡。(推荐)

2.支付宝还款(电脑)

登陆支付宝():应用中心——公益教育——助学贷款还款——我要还款——输入借款学生贷款支付宝账户、身份证号、验证码——查询还贷信息——网上银行——完成还款。

提前还款需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中()提交申请。

3.支付宝还款(手机APP)

登录手机支付宝,在“朋友”页签选择“生活号”,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选择在线还款。

五、咨询电话

如果您在偿还生源地助学贷款过程中需要帮助可以致电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呼叫中心:95593

靖远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943-6136129,0943-6130492

爱心助学,诚信还款

靖远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年11月

分享:
扫描分享到社交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