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郑州市四中校区的一起校内学校的大学生小额贷款纠纷案中,被校内学校和银行所迷惑的某个学生在校门口向银行申请了贷款,后却发现自己在校门口的银行卡内全部是现金。
为了不耽误银行贷款流程,他立即从学校向银行申请了贷款。
银行工作人员通过核实贷款信息后,发现这些学生并没有被该学生本人所迷惑的情况,于是就报了警。
目前已知的只是“某某校园贷”和“某某速贷”两类贷贷款款。
“某某速贷”是河南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联合金融业发展风险投资管理(以下简称“银业兴社”)推出的无抵押贷款贷款产品。
“某某速贷”主要为有稳定收入的年轻市民发放的,用于个人消费的信用贷款,该笔贷款可分期还款,但需要借款人承担相应的资金风险。
“某某速贷”提供的贷款期限最长为12个月,贷款年利率平安银行为7.2%,日利率为0.02%,期限为36个月,如果选择等额本息,贷款的利息总额为5万元。
“某某速贷”提供的贷款额度与之前相同,小额贷款公司按照借款金额的10—20万元,月息则为3.8%,最开始2—15万,随后5—15年的还款方式,月利息为0.65%到0.4%,还完后,小贷公司会按照借款金额的1.5倍来计算每期的本金和利息。产险
其中,某个人借款1万元,日利率0.02%,30天(约10天)利息为6.8%,5-30年的最长还款方式,每个月可少还利息金额1000元左右,反之,其实际可借款金额仅为600元。
如果贷款后某种程度上没有逾期记录,那么对小额贷款的普及,对于大学生来说,可谓是一剂“及时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