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广西政府加大对农民特别是大中城市和农村地区的信贷支持力度,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农村贷款业务。
广西农村贷款的主要模式有三种:一是政府专项贷款,与原中央金融管理部门、中央财政对金融机构发放的为农业生产、农民创业贷款提供保证的贷款;二是信用贷款,与农村基础担保贷款提供担保的贷款;三是创业贷款,与农村财政资金担保贷款提供担保的贷款;四是中长期贷款,与其他融资产品同属循环贷款,农户通过贷款通过贷款的方式扩大生产经营、带动农村经济的增长;五是农村项目贷款,与农户创业贷款提供担保的贷款。
广西农村贷款的贷款种类(一)农户创业贷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村金融工作的意见》(桂府办发〔2017〕59号)文件要求,广西农村金融机构要以市场为导向,适当提高农业担保基金的担保、保险和保险金发放额度,加大对农民创业贷款的支持力度,实现金融服务小微企业的“三大任务”。
广西农村贷款的主要模式有三种:一是政府专项贷款,与原中央金融管理部门、中央财政对金融机构发放的为农业生产、农民创业贷款提供保证的贷款;二是信用贷款,与原中央金融管理部门、中央财政对金融机构发放的为农户创业贷款提供保证的贷款;三是政府贴息贷款,与其他融资产品同属循环贷款,农户通过贷款通过贷款的方式扩大生产经营、带动农村经济的增长。
广西农村贷款的贷款种类 (二)农村基础担保贷款:与原中央金融管理部门、中央财政对金融机构发放的为农业生产、农民创业贷款提供保证的贷款。
在广西,广西主要从农民创业贷款向银行贷款。
广西农村贷款分为三种:农户创业贷款、家庭农场贷款、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和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
一是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
广西农村贷款分为专户贷款和村级贷款。
农户创业贷款指通过以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带动农民增收的经营性贷款,以及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带动农民就业的贷款。
广西农村贷款以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带动农民增收的经营性贷款。
广西农村贷款由农业农村部、中央财政直接贴息,以农民创业贷款、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和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为主要形式,结合各地情况和产业特点,采取两种信贷模式:一是政府专项贷款,与原中央金融管理部门、中央财政对金融机构发放的为农户创业贷款提供保证的贷款;二是村级贷款,与中央财政对金融机构发放的为农户创业贷款提供担保的贷款。
三是村级贷款,与原中央金融管理部门、中央财政对金融机构发放的为农户创业贷款提供担保的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