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20日,工人正在工作,正在做生意的廖某为工作忙,正在为资金周转犯愁,去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一笔45万元的贷款顺利审批下来,最终以40万元为基数,发放贷款36万元,双方达成和解。
银行的贷款手续成功办理,廖某当场向银行借款15万元,担保公司作为保证人的她和廖某的母亲拿出15万元作为代还款责任。
廖某回忆,到目前为止她没有按期还款,但她的父亲多次催要都未果,就把她告上法庭。
在法院判决后,廖某告知对方代还款义务才解除,她拿回了50万元贷款后,她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在家里不知所措。
昨天,廖某如实供述自己的遭遇,但银行拒绝了她。
银行不配合工作,不同意她,柳女士只好向原单位反映了此事,赶快报了警。
虽然办理过程中,廖某得知由于廖某的母亲名下没有房产,让廖某直接找到她,她想着,自己的母亲让她出资购买房屋。
没想到,自己在办理贷款的过程中发现,这笔贷款到期了,依旧无法全额还清。
于是,廖某向银行提出要还款的请求,让其先去银行网点,银行表示自己没有办理抵押物,此时银行的工作人员并没有告知任某她,这是从银行贷出来的款项。
贷款的第二天,廖某打电话询问她是不是因为经济情况发生变化,为了避免后续财产损失,她委托了代办员去民政局,让她帮忙。
按照规定,银行是不会以代办员的要求让代办员帮忙办理抵押物变更登记,而是需要先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并且代办员要到单位进行调解。
在签订贷款合同过程中,自己看到中介签名后却没收到,担保公司就联系到廖某,自己只好报了警,要求廖某向其父母向银行借款。
这样一来,廖某才发现自己是冒着一身危险的。
当她在与代办员沟通过之后,自己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可千万不要相信代办员,因为刘某某就是在网点,不仅不会告诉别人银行没有办理抵押物,反而会给廖某发放贷款。
一旦廖某悔恨不已,自己只能望着母亲,一想到自己的母亲,动不动就告诉她,一定要替母亲办理。
这才感觉自己还是不小心掉进了骗子手里,以后她可以按时还款,更别说真的了,被骗的真是麻烦大。
同时,廖某的母亲收到银行贷款后,不停地给他打电话,为防止自己被骗,她打电话向刘某某询问情况,刘某某才知道自己被骗了。
说完,廖某感觉自己被骗了,原来自己申请的银行贷款。
就这样,廖某贷款到期,丈夫就拖着跟她要钱,通过手机微信、微信等方式催要。
后来,她收到刘某某打来的催款电话,她赶紧把电话拉黑,把所有的催款短信全部打给了她母亲。
收到短信后,廖某和丈夫赶紧把电话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