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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416湘电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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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血”湘电股份:一场正在进行的湖南国资改革行动

虽然二度向资本市场释放了退市风险警示的信号,但在过去一周,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湘电股份,600416官方信息显示,兴湘集团是湖南省属唯一国有资本运营平台。而在这场湖南国资改革行动中,该集团无疑扮演着“急先锋”的角色。湘电股份摆脱危局通过“一进一出”,湘电股份得以摆脱流动性危机。2月21日晚间,湘电股份公告称已将此前临时用来补充流动资金的1通过此次定增,湘电股份从兴湘集团获得了超过10亿元的资金,用以改善债务结构和补充流动性资金。与此同时,该公司将通过湖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预挂牌出售湘电风能有限公司(下称湘电风能)100%股权,或能取得一笔资金收入。近些年来,湘电股份深陷经营亏损、诉讼和诈骗的困扰,可谓内外交困。在主营业务方面,净资产占比逾四成的湘电风能业绩暴雷。这家市占率曾跻身中国风电市场前五的企业,自2018年开始,陷入亏损境地。财务数据显示,2018年,该公司净资产为18每况愈下的经营业绩表明湘电股份已经在风能业务上败退。此外,该公司另一家全资子公司湘电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下称湘电国贸)在开展的多笔纸浆贸易业务中遭遇信用证诈骗,进一步加剧了湘电股份的困境。2019年,湘电股份预计亏损14计提损失影响利润金额为5值得一提的是,由于2018年、2019年连续两年亏损,湘电股份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倘若成功转让湘电风能,湘电股份在剥离亏损的风电业务板块之时,借助兴湘集团的“输血”资金,有望在今年实现扭亏,从而保住A股上市公司的地位。湘电股份也表示,该公司将聚焦电机、电控和军工主业板块,进一步优化公司产业结构,以提高核心竞争力和运营效率。湖南国资改革的“急先锋”“未来将以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振兴实体经济为重点,着力推动国有资本布局优化调整。”湖南省国资委主任丛培模受访时表示,将继续推进国有企业重组整合,聚焦主责主业,将资源资产资本资金向重点行业、关键领域和优势企业集聚,通过重组整合,在掌握核心资源、突破关键技术、拓宽市场渠道、提高产业集中度等方面,更好地发挥协同效应,实现重组整合“1+1>2”的效果。作为湖南省属唯一国有资本运营平台,兴湘集团将充当者湖南国资改革的“急先锋”。根据兴湘集团官方网站介绍,该集团成立于2006年9月,注册资本300亿元,目前拥有全资子公司10家、控股子公司3家、事业单位9家、托管企业2家,参股企业14家,信用评级AA+。在资产方面,截止2019年7月底,该集团总资产为456亿元,净资产396亿元;在业务方面,该集团涉及股权运营、基金投资、资产管理、金融服务、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五大业务板块,服务湖南国企改革发展、转型升级和省属国有资本布局结构调整。此外,兴湘集团表示,2020年,该集团总资产目标为600亿元、信用评级将提高至3A。事实上,通过充当湖南省属国有资本布局结构“调节器”角色,兴湘集团的资本版图不断壮大。2019年,在湖南省国资委的安排下,该省22家企业的10%股权资产划入兴湘集团,股权资产规模达268亿元。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统计发现,通过股权划分,兴湘集团已经直接或间接参股17家A股上市公司,除了湘电股份外,还包括华天酒店(000428公开信息显示,截至2019年第三季度,兴湘集团直接持股的A股上市公司为长沙银行,持股比例为6湘电股份将成为兴湘集团第二家直接持股的A股上市公司。截至2月21日收盘,湘电股份股价报收9更多内容请下载21财经APP

净利巨亏19亿,湘电股份(600416.SH)年报遭上交所22连问

5月12日晚间,湘电股份(600416实际上,除了湘电股份外,2018年年报遭到问询的A股上市公司还有很多。湘电股份年报遭问询据格隆汇查阅的资料显示,湘电股份成立于1999年12月,并在2002年7月上市。该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生产、销售发电机、交直流电动机、特种电机、电气成套设备、变压器、互感器、风力发电成套设备;开发、研制地铁车辆及混合动力汽车。目前,公司的控股股东、实控人为湘电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33据4月26日披露的2018年年报显示,湘电股份在报告期内的营业收入为61(图片来源:同花顺)关于2018年巨亏的原因,湘电股份在此前的业绩预亏公告中表示,一是风电和水泵销售量下降,销售收入大幅减少;二是风电行业竞争白热化,销售价格一路下行,影响利润同比减少;三是风电因外购部件质量问题集中凸显,导致维修费用、三包费用大幅增加;四是由于风机质量问题导致质保期延长,货款难以按时收回,账龄增加,导致坏账准备增加,影响利润同比减少本期融资额较上年增加,财务费用同比增加,影响利润同比减少;五是因为本期政府补助项目同比减少,影响利润同比减少。然而,上交所对于湘电股份巨亏的原因显然是不太认同的。为此,上交所就该公司2018年年报问询了22个问题。具体来看这22个问题,主要是针对上市公司五个方面的情况。一是上交所就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提出了4个问题。如湘电股份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占全年比重为27(图片来源:同花顺)为此,上交所要求湘电股份补充披露第四季度归母净利润的构成,并对同比、环比变动比例达30%以上的项目说明变动原因;说明影响第四季度利润的主要项目是否均为当期发生,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二是上交所就公司资产减值计提提出了4个问题。如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资产减值损失5上交所要求湘电股份补充披露几种资产减值损失的详细情况。三是上交所就公司与控股股东的关联交易提出了3个问题。相关公告显示,该公司在2016年至2018年发生关联采购的金额分别为9上交所要求湘电股份分对象补充披露关联采购和关联销售的主要内容;分产品列示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和非关联交易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毛利率,对于同类产品关联交易毛利率和非关联交易毛利率存在差异的,说明相关交易是否公允;说明公司与同一关联方同时存在销售和采购交易的具体情况并说明其合理性。此外,还要求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发表意见。四是上交所就公司的财务信息提出了8个问题。如近三年年报显示,湘电股份2016年至2018年的研发费用不低,资本化研发投入比重分别为70(图片来源:Wind,单位:亿元)为此,上交所要求湘电股份说明2018年研发投入大幅下降的原因;补充披露近两年的主要研发项目、对应研发投入、研发进展及预期成果,说明相关研发投入是否满足资本化条件,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公司研发投入资本化率较高的合理性。同样地,需要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发表意见。此外,上交所就一些其他重要的事项提出了3个问题。如年报显示,公司披露的成本分析表仅包含材料、人工费用两项。请公司完整披露报告期内营业成本主要构成项目的金额及占比。这些公司的年报也遭到问询值得一提的是,湘电股份去年的年报遭到问询并不是个例。近期,上交所针对上市公司2018年的年报发出了多份问询函。兴齐眼药(300573全通教育(300359宜华生活(600978此外,中航三鑫(002163

600416 : 湘电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二零一五年二月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情况报告书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情况报告书重要提示1、发行数量和价格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数量:134,920,634股发行价格:12募集资金总额:1,699,999,98899,184,014募集资金净额:1,676,548,6292、投资者认购的数量和限售期限售期截配售数量限售期序号发行对象(股)(月)止日2018年2湘电集团有限公司140,476,190月9日2016年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13,422,619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12,690,476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12,095,238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11,903,571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611,880,000平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710,759,325鹏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810,716,000五矿资本控股有限公司910,714,285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262,930月9日合计134,920,63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日,公司股价不除权。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情况报告书目录释义4第一节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5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5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概况8(一)本次发行对象基本情况8(二)限售期安排12(三)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12四、本次发行相关机构13第二节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对比14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14(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14(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15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16(一)股本结构变动情况16(二)资产结构的变动情况16(三)业务结构变动情况。16(四)公司治理情况16(五)高管人员结构变动情况17(六)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变动情况17第三节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17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18第四节有关中介机构声明(附后)第五节备查文件23第六节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情况报告书释义除非另有所指,本报告所出现的专用术语、简称遵照本释义的解释。湘电股份、发行人、指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公司湘电集团、控股股东指湘电集团有限公司湖南国资委、实际控指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委员会制人本次发行、本次非公指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开发行A股、股票指人民币普通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股东大会指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指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指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公司章程》指《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证监会、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华融证券指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恒所指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立信所指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瑞华所指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情况报告书第一节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湘电股份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履行了以下程序:1、2014年4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2、2014年5月3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补充版)》等议案。3、2014年6月4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取得湖南省国资委批准。4、2014年6月20日,公司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获得股东大会通过。5、2014年12月1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的申请。6、5年1月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号文〔《关201于核准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了公司本次发行。7、2015年2月3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230015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1,531,660,178元已汇入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湘电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开设的专项账户。8、2015年2月3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5]43020001号《验资报告》。截至2015年2月3日止,湘电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4,920,634股,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699,999,988元(含控股股东湘电集团资产认购金额99,184,014元,债权认购金额69,155,796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3,451,35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76,548,629元,其中:增加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134,920,634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1,541,627,995元。二、本次发行证券的情况1、发行证券的类型:本次发行的证券类型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情况报告书2、发行数量: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134,920,634股。3、发行证券面值:本次发行的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4、发行价格:本次发行价格为12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确定的发行底价8147的相当于发行首日(2015年1月26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12当于发行首日前一个交易日收盘价135、募集资金量: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699,999,988集团资产认购金额为99,184,014为341,660,1841,676,548,6296、发行费用:本次发行费用总计为23,451,358审计费、评估费、律师费、验资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登记费。7、各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及其获得配售的情况:截止至2015年1月26日上午1215名投资者的申购报价,5家报价全部有效。详细情况如下表所示:申购价序申购数量申购金额投资者名称格(元/号(万股)(万元)股)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81,57013,502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101,25013,500121,11213,500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12,13623,499111,13813,519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1,56016,972121,05513,556平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01,35013,581五矿资本控股有限公司6131,00013,500131,15015,985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7131,23015,990121,28016,000131,13414,968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8111,58318,568112,45527,078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情况报告书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9101,88118,998鹏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101398713,502131,11114,998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1121,25015,000101,39014,998131,25016,91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2111,80020,916申万菱信(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3102,30024,771121,20015,240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4122,35229,123121,18114,880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5121,23014,883111,65118,359根据本次发行方案中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配售数量的确定原则,本次发行的价格确定为12元/股。本次发行最终确认的发行对象及其获得配售的情况如下:认购配售数量募集资金序号发行对象价格(万股)(万元)(元)湘电集团有限公司1124,04750,999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121,34216,912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121,26915,989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121,20915,239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121,19014,998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6121,18814,968平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7121,07513,556鹏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8121,07113,502五矿资本控股有限公司9121,07113,499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1226331合计13,492169,999注:根据发行结果及控股股东承诺,湘电集团有限公司获得配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4,047万股,总金额为50,999万元。其中,资产认购金额为9,918万元,债权认购金额为6,915万元,现金认购金额为34,166万元。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情况报告书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概况(一)本次发行对象基本情况根据《认购邀请书》规定的定价原则,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2元/股,申购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的认购对象均确定为最终认购对象,共10名投资者。其中控股股东湘电集团接受询价结果并履行承诺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的30%,实际认购发行数量的30%(4,047万股),符合承诺认购数量范围和发行方案中确定的认购数量。本次发行最终配售对象中:鹏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述6名投资者认购本次发行的产品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规定的登记备案范围,均已按《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规定登记备案。湘电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以债权、资产和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认购,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社保组合产品认购,平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保险产品认购,上述投资者及其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产品不属于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规定的应备案的私募基金和私募基金管理人,无需履行相关登记备案手续。五矿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是国有法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为中国五矿集团公司下属金融控股平台公司,其经营范围包括:实业、高新技术产业、房地产项目的投资;资产受托管理;高新技术开发;投资策划;企业经营管理咨询;投资及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顾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目前,五矿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没有以非公开募集资金的形式进行投资管理业务,尚未开展经营范围许可内的资产受托管理业务,不属于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应备案的私募基金和私募基金管理人。五矿资本控股公司以其自有资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规定的登记备案范围内,无需履行相关登记备案手续。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核查,参与本次发行的询价对象及其最终出资方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无关联关系,及符合发行人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本次发行方案发行对象的规定。发行对象基本情况如下:1、湘电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名称:湘电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注册资本:人民币96,000万元住所:湘潭市岳塘区下摄司街302号法定代表人:柳秀导经营范围:湖南省人民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电气机械及器材,电子设备,专用设备,通用设备,交通运输设备制造、销售;电梯的销售;法律、法规允许经营的对外贸易;职业技能培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与施工、代办电信业务、金属制品、化学原料及制品的制造与销售、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限分公司经营)等。2、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名称: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住所:上海市静安区常熟路8号静安广场裙楼2楼法定代表人:万放经营范围: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3、五矿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五矿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情况报告书企业性质: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注册资本:人民币910,900万元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5号法定代表人:任珠峰经营范围:实业、高新技术产业、房地产项目的投资;资产受托管理;高新技术开发;投资策划;企业经营管理咨询;投资及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顾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4、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秀浦路2388号3幢528室法定代表人:金煜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5、鹏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企业名称:鹏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注册资本:深圳市实行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邓召明经营范围:商事主体的经营范围由章程确定;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经批准的项目,取得许可审批文件后方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6、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第43层法定代表人:何如7、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法定代表人:阮琪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8、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名称: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8,000万元住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59号天津国际经济贸易中心A座16层法定代表人:李琦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从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限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9、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名称: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注册资本:人民币18,000万元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南楼三层法定代表人:弓劲梅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情况报告书10、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名称: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万元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二期31-32层法定代表人:朱学华经营范围:基金设立、基金业务管理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二)限售期安排本次发行对象认购公司股份限售期安排如下:(三)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湘电集团是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本次履行承诺认购。其他次发行对象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情况报告书四、本次发行相关机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祝献忠保荐代表人:梁立群、张见项目协办人:刘亚飞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联系电话:010-58315064传真:010-58568130发行人律师: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王丽经办律师:赵怀亮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12层联系电话:010-52682888传真:010-52682999验资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人:朱建弟经办注册会计师:段奇、辛庆辉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联系电话:010-68278880传真:010-68278880验资、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人:顾仁荣经办注册会计师:李竞开、周炳焱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8号院7号楼中海地产广场西塔3-9层联系电话:010-88095588传真:010-88091199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情况报告书第二节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对比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截至2015年1月14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质押或冻序持股数量股份限售情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持股比例结的股份号(股)况(有/无)数量(股)湘电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无134212,343,36140,000,000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富成长趋其他法人无无219,299,549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其他法人无无318,882,465交易担保证券账户吴海珍自然人无无418,453,400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其他法人无无516,825,185担保证券账户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式证其他法人无无616,283,940券交易专用证券账户中国建设银行-华富竞争力优选混合其他法人无无706,008,370型证券投资基金全国社保基金四一其他法人无无805,794,111七组合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其他法人无无905,336,680担保证券账户孙显珍自然人无无1005,302,694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情况报告书(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后,截至2015年2月9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质押或冻结持股数量序股份限售情的股份数量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持股比例号况(有/无)(股)(股)湘电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有134252,819,55140,000,000全国社保基金五零其他法人无有2113,422,619三组合上银基金财富31号其他法人无有3111,906,349资产管理计划天弘基金定增69号湘电股份资产管理其他法人无有4111,903,571计划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其他法人无有5110,776,625红-银保分红鹏华资产昊天定增其他法人无有6110,716,000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五矿资本控股有限其他法人无有7110,714,285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其他法人无无819,458,368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富成长趋其他法人无无919,299,549中国工商银行-易方达价值成长混其他法人无无1019,019,276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情况报告书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一)股本结构变动情况本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截至2015年1月14日)持股总数(股)持股比例持股总数(股)持股比例一、有限售条件股份00134,920,63418二、无限售条件股份608,484,542100608,484,54281三、股份总额608,484,542100743,405,176100(二)资产结构的变动情况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增加,资产负债率下降,财务结构得以改善。通过本次发行,能够减少公司财务费用,增加运营资金,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和资金压力。公司不存在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大量增加负债,以及使公司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三)业务结构变动情况。发行人目前的主营业务为大中型交直流电机、风力发电系统、水泵及配套产品、城轨车辆牵引系统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募投项目将提高发行人在电机行业的市场占比,进一步提升发行人的核心竞争力、各项业务实力和盈利能力。(四)公司治理情况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股本总额为608,484,542股,控股股东为湘电集团。截至2015年1月14日,湘电集团持有发行人股份212,343,361股,占发行人总股本的34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134,920,634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总股本为743,405,176股,控股股东持有发行人股份252,819,551股,占发行人总股本的34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情况报告书人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发行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本次发行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现有法人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继续加强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五)高管人员结构变动情况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的高管人员结构造成直接影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六)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变动情况1、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湘电集团之间的业务关系未发生变化。公司与关联人的原有关联交易仍将继续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依法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审批程序,严格按照市场定价原则,保证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截至本报告签署日,除湘电集团外,其他所有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湘电股份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关于未来交易的安排。2、本次发行前,经核查湘电股份与控股股东湘电集团不存在同业竞争。3、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本公司不会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产生新的同业竞争。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的同业竞争造成影响。第三节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保荐机构华融证券认为:“本次发行经过了必要的授权,并获得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本次发行的询价、定价和股票分配过程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有效;发行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配售的认购对象的资格符合发行人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本次发行方案发行对象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第四节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德恒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已依法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为本次非公开发行所制作和签署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等法律文件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过程公平、公正,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所确定的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数额、发行对象所获配售股份等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的规定”。第六节备查文件以下备查文件,投资者可以在湘电股份证券事务部查阅。1、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和尽职调查报告;2、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3、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4、其他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重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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