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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风证券:维持利尔化学(002258.SZ)“买入”评级 草铵膦价格显著上涨带动业绩大幅提升

智通财经APP获悉,天风证券发布研究报告称,维持利尔化学(002258.SZ)“买入”评级,考虑到草铵膦价格上涨,同时期间费用率下滑,上调2021-23年净利润至12.6/12.8/13.4亿元(前值为6.92/7.69/8.33亿元)。

事件:利尔化学发布2021年中报,实现营业收入31.6亿元,同比增长34.51%实现营业利润6.4亿元,同比增长96.7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5亿元,同比增长97.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4.9亿元,同比增长103.24%。按5.25亿股的总股本计算,实现摊薄每股收益0.96元(扣非后为0.93元),每股经营现金流为0.52元。其中第二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6.78亿元,同比增长22.6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4亿元,同比增长65.19%单季度EPS0.54元。

天风证券主要观点如下:

草铵膦价格显著上涨带动业绩大幅提升。公司上半年收入同比增加约8.1亿元,毛利率同比提升2.5,毛利额同比增加约2.95亿元归母净利润同比增加约2.5亿元。分业务看,公司农药原药业务实现收入20.2亿元,同比增长36.44%毛利率33.65%,同比增长约2.9PCTS毛利额同比增加约2.24亿元,是收入和利润增长的主要来源。

分经营主体,母公司、江苏快达收入同比增加约6.6、0.05亿元净利润同比增加约1.33亿元、减少约743万元而广安基地实现收入8.15亿元,净利润1.74亿元(去年同期未披露,但去年全年实现收入10.4亿元、净利润1.52亿元)因此该行可以推测母公司和广安基地是收入和利润增长的主要来源。而草铵膦作为公司的主要产品(绵阳、广安基地均有产能)价格的大幅上涨预计是推动业绩显著提升的主要来源。

根据百川资讯数据统计,2021上半年草铵膦含税均价为17.6万元/吨,同比增47%同时价格逐季节提升(Q1\Q2单季度均价分别为17.4\18.6万元/吨),且截至目前价格已经提升至24.5万元/吨。公司期间费用率控制良好,同比减4至9.3%,销售/管理/研发费用率分别为1.4%/3.1%/3.3%,同比-1.3/-1.6/-1.1财务费用率同比基本持平。

耕草铵膦行业,开启新项目布局。伴随跨国公司抗草铵膦基因新产品推广应用和上市,草铵膦需求有望进一步提升。根据中农纵横预计,2020年全球草铵膦市场销售额为10.5亿美元,而公司为国内最大的草铵膦原药生产企业。公司全力推进广安生产基地的甲基二氯化磷项目,若此次并线成功,将进一步提升草铵膦产品链完整性、产品技术和规模的先进性,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同时,公司2019年2月公告在广安基地建设3000吨L-草铵膦,公司已经取得精草铵膦生产许可,进行试生产,且实现批量生产公司精草铵膦中试装置的竣工环保自主验收工作已经通过专家组现场验收评审。此外,公司公布环评,拟投资20亿元在绵阳基地建设包括3万吨L草铵膦,以及溴氰虫酰胺、氯虫苯甲酰胺、噻菌灵、烟嘧磺隆等产品,进一步强化高端草铵膦规模优势的同时,丰富杀虫、杀菌等农药品种布局。

风险提示:草铵膦竞争加剧、价格下跌,广安基地及绵阳基地项目推进低于预期风险。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58股票简称:利尔化学公告编号:2019-048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四川高院”)(2018)川民再615号《民事判决书》,《民事判决书》对黄峙玮(曾用名:黄世伟)诉公司职务发明人奖励、报酬纠纷作出了再审判决。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案件的基本情况

(1)2014年8月27日,公司披露了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绵阳中院”)受理黄峙玮诉公司职务发明人奖励、报酬纠纷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25)。2014年11月13日,绵阳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2015年1月26日,公司收到绵阳中院(2014)绵知民初字第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1、被告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十五日内向原告黄峙玮交付2012年中国第十四届专利发明奖证书;2、驳回原告黄峙玮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06175.00元,由原告黄峙玮承担200000.00元,被告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承担6175.00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15年1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诉讼事项一审判决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2)。

(2)黄峙玮不服绵阳中院判决,向四川高院提起上诉。2015年9月9日,四川高院受理了本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15年9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1),并于2015年10月19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2015年12月17日,公司收到四川高院(2015)川知民终字第8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案二审案件受理费87230元,由黄峙玮负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15年12月1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诉讼事项二审暨终审判决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2)。

(3)黄峙玮不服四川高院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予以立案,并进行了审查,出具了《民事裁定书》[(2017)最高法民申4902号],裁定如下:“指令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本案;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2018年9月14日,公司收到四川高院出具的(2018)川民再615号《传票》、《再审案件应诉通知书》,2019年3月5日,四川高院开庭再审了本案。

二、判决结果

四川高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第七十八条,《四川省专利保护条例》第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百零七条规定,判决如下:

(一)撤销四川高院(2015)川知民终字第89号民事判决;

(二)撤销绵阳中院(2014)绵知民初字第9号民事判决;

(三)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黄峙玮一次性支付专利实施报酬150万元;

(四)驳回黄峙玮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一审案件受理费206175元,二审案件受理费87230元,共计293405元,由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负担200000元,由黄峙玮负担93405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公司认为,该案件经再审判决公司支付黄峙玮一定数额的专利实施报酬,但该数额占公司2018年末经审计净资产及净利润的比重较小,对公司2019年净利润影响有限。

另外,公司也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赋予公司诉讼当事人的有关权利,认真研究后续的法律救济途径,切实维护公司利益。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8)川民再615号

特此公告。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26日

股票简称:利尔化学股票代码:002258公告编号:2019-049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草铵膦原药生产线停产并线的公告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25日收到全资子公司广安利尔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安利尔”)的报告,根据总体工作计划安排,广安利尔拟于近日停产,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停产的原因

为进一步优化广安利尔草铵膦原药等主要产品的生产工艺,并顺利实现与甲基二氯化磷项目的并线,以提升产品的工艺技术水平与竞争力,广安利尔实施本次停产并线,预计时间约3个月。

二、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安利尔化学有限公司

2、住所:四川省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桥工业园区

3、法定代表人:李江

4、注册资本:35000.000000万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14年04月01日

6、经营范围:农药(不含危险化学品)及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所需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农药(不含危险化学品)及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技术转让、技术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东构成: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00%。

8、与本公司关系:广安利尔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9、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广安利尔的资产总额166,390.83万元,负债总额为134,426.87万元,净资产31,963.96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2,477.75万元,净利润为亏损2,126.10万元(前述财务数据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止2019年9月30日,广安利尔的资产总额193,868.21万元,负债总额为158,489.31万元,净资产35,378.91万元;2019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36,696.72万元,净利润为3,487.58万元(前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本次停产对公司的影响

1、广安利尔本次停产并线,将有助于提升草铵膦原药的市场竞争力,从而提升公司的综合效益。

2、虽然公司已提前做了相应的准备,但预计本次停产还是会减少草铵膦原药的产量,从而将对公司2020年1季度及2020年全年经营业绩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公司将根据停产并线的实际情况及相关披露规则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董事会

2019年12月26日

快讯:利尔化学(002258)大幅拉升,暂报18.11元

4月5日讯,利尔化学(002258)今日早盘09时41分出现异动,目前利尔化学报价18.11元,涨幅为7.54%,成交量36.4万手,换手率6.97%,振幅8.85%,量比1.93。

技术面上,目前利尔化学(002258)处在5日线、10日线、20日线、30日线上,另外,该股短期均线出现明显的“多头排列”,技术上出现强烈看涨信号。

最新的中报显示,利尔化学(002258)实现营业收入4027069339.69,净利润577810900,同比增长43.75%,每股收益1.1019。

机构评级方面,近半年内37家券商给予利尔化学(002258)买入建议,17家券商给予增持建议。

利尔化学(002258)所在的化工行业。板块内个股辉丰股份(002496),德威新材(300325),诚志股份(000990)涨幅较大,分别上涨10.16%,10.06%,10.02%;震安科技(300767),安纳达(002136),宝利国际(300135)明显放量,量比分别为5.77,4.58,4.46;振幅较大的相关个股有广信材料(300537),德威新材(300325),华昌化工(002274),振幅分别为12.41%,11.91%,11.33%。

利尔化学(002258)主要从事主要从事农药原药及制剂的生产等方面的业务。三季报显示,该公司股东人数(户)为2.20万,较上个报告期减少5.63%。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农药原药及制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公司主要产品包括除草剂、杀虫剂、杀菌剂三大系列,其中产品毕克草、毒莠定、氟草烟三种为农药原药.公司是四川省最大的农药企业之一,是国内最大的氯代吡啶类除草剂系列产品的生产、销售、出口和科研开发企业之一,产品远销全球二十多个国家和地区.本公司产品毕克草和毒莠定分别被国家经贸委认定"2001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和"2002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公司"年产100吨除草剂毒莠定产业化开发项目"获中物院"2000年度军转民技术成果转化奖"公司2007年被四川省知识产权局、四川省经济委员会、四川省商务厅、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四川省版权局和成都海关评为"四川省自主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被四川省商务厅评选为"四川省重点培育与发展的出口名牌企业".公司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良好,已经通过了中国质量认证中心ISO9001:2000、ISO14001:2004和OHSAS18001:1999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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