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公安厅居民身份证制作中心:擦亮天使蓝 护航高考路
每年高考报名季期间,总会有部分高考考生因为证件临近到期、住址变更、异地报考等各种原因,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为了保证这部分高考考生能顺利报名,湖南省公安厅居民身份证制作中心的同志们使出浑身解数,变身暖心护考天使,为考生们加急办证、保驾护航,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到了实处。
最近,湖南省公安厅居民身份证制作中心一片繁忙,办公室求助电话此起彼伏,负责接听的同志异常忙碌,协同邮箱中基层受理的加急邮件扎堆而至,制证生产车间里机器轰鸣,工作人员正迅速高效地打印、预订、层压、分拣电写证件,每一个环节都忙而不乱。
易蓉是一位有着多年工作经验的老员工,近段时间,她加班加点赶制证件,高强度的工作让她在上班时差点晕厥。同事们劝她回家休息,可她在休息室躺了20分钟后就立马重返工作岗位,为急等证件报名的考生继续制证。
员工洪永琴、彭紫来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主动请缨,每天上午7点到晚上10点接听求助咨询电话,耐心细致地为群众排忧解难,仅11月1日至9日期间接听电话1万多人次。
为了在下班时间也能及时回应群众的诉求,副组长徐艳主动将自己的手机号码留在宣传通稿上。徐艳平均每天接听电话700多人次,无论是凌晨4点,还是晚上11点,对群众来电,她都细致解答,被考生们亲切地称为“知心姐姐”。小黄同学因家庭地址变更需重新办理身份证,但时间紧迫让其担心赶不上高考报名,于是在晚上10点多向徐艳咨询。虽然已是深夜,徐艳一边细致耐心地安抚黄同学,一边向中心领导汇报具体情况。第二天,通过与受理部门协调,加快审签制作身份证,工作人员及时将证件送到了黄同学的手上。
组长唐芳丽是这群护考天使的领头雁。身材纤瘦的她在工作面前从不含糊,每天马不停蹄地奔走在各楼层间,组织人员调配,抓好岗位协同,确保按时出证,每天在几万张证中找出考生证件,并按邮寄或自领的方式将证件全部分配好。同时,她还负责帮助考生查询证件,接待各地来长领证的考生和家长,对每一名高考服务对象都热情周到,细致入微。
11月8日晚上11点,累了一天的中心主任金雷已上床休息,这时他接到了门卫的电话,一名连夜从新化县赶来的考生急需领取身份证,于是他立即起床赶到车间,迅速将该考生的身份证找出并交给了他。
为了保障高考考生能够顺利报名,中心全体人员牺牲休息时间,加班加点为考生加急制证,在他们的辛勤努力下,一张张证件从身份证制作中心流向千家万户,快速安稳地送至考生的手中。
11月1日至9日,湖南省公安厅居民身份证制作中心累计接待到中心领证群众562人次;受理3日并制出证件7336张,受理2日并制出证件6984张,当日受理当日制出证件8056张,学生加急证件占同时段受理总数的64.26%。方寸证件带给家长的是安心,带给学子的是希望,而收获的是人民群众对公安人境工作的交口称赞,考生家长将3面感谢锦旗送至制作中心,湖南都市频道2次进行了专题报道。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施工现场人员换发电子证书及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长春新区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梅河口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相关企业: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事司关于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行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技能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电子化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就“吉林省建设工程技术人员培训管理系统”中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技能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以下均简称“原证书”)换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技能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电子证书(以下简称“电子证书”)及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证范围
在“吉林省建设工程技术人员培训管理系统”中证书信息显示有效的“原证书”。如证书信息已无法查询或注销状态,则不能申请换发电子证书。
二、换证工作流程
持有“原证书”且符合换证条件的人员,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申请更换《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技能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电子证书,逾期“原证书”自动作废。
(一)个人用户注册。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点击“个人用户”完成个人账户注册。
(二)完成继续教育。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登录住建部“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资源库”()参加继续教育,参加学习不少于32学时,培训完成后,继续教育信息将上传至“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
(三)换发电子证书。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点击“证书管理”按提示进行操作,系统将自行完成“电子证书”换发,“电子证书”可自行下载留存。
换证后的证书管理工作,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执行。
三、继续教育
(一)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自更换或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电子证书的次年起,每年应参加不少于32学时的继续教育。2年累计不满64学时或未从事相应岗位工作的人员,应重新参加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培训学习。如一人持有多个专业证书,须分别参加继续教育。
(二)学员继续教育登录住建部“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资源库”(),参加32学时继续教育培训。继续教育合格后,培训记录上传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完成当年继续教育。
四、其他事项
(一)按住建部要求,我省对“吉林省建设工程技术人员培训管理系统”中“原证书”的证书编码进行了重新编排,对部分证书专业及工种岗位名称进行了调整,现已将整理后的人员证书信息上传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培训管理信息系统”。持证人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注册个人账户后,即可查询本人名下调整后的所有证书信息。
(二)“吉林省建设工程技术人员培训管理系统”中的试验员、测量员、线务员、计算机等级、机务员、水利技术工人等证书的专业名称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技能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岗位名称无法对应,数据无法上传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培训管理信息系统”。此类证书信息可在“吉林省建设工程技术人员培训管理系统”查验。
(三)各地住建主管部门要尽快通知企业及持证人完成施工现场专业人员、技能人员“电子证书”换证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避免因时间延误导致证书失效情况发生。
(四)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及使用住建部“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资源库”继续教育的人员,遇到技术问题,请拨打平台客服中心(电话)4009999355转1咨询。
联系人:吴斯琪厅建管处0431-82752530
附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人员换发电子证书及继续教育操作流程。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11月14日
附件:
施工现场人员换发电子证书及继续教育操作流程.f
关于征集锡林郭勒盟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标识(logo)公告
关于征集锡林郭勒盟民族团结进步创建
标识()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锡林郭勒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工作,不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内涵,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品牌效应和社会认知度,扩大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率,从即日起盟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我盟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标识()。现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一)作品寄送时间:从方案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寄送。应征作品须在2022年10月29日之前发送至盟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邮箱:xw@126.,并注明“锡林郭勒盟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标识()作品”(作品寄送时间以电子邮箱收到日期为准)。
(二)审定并公示录用作品时间:2022年11月初,盟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锡林郭勒盟民族事务委员会官网公示获奖作品。
二、征集范围
面向全社会专业策划设计机构或设计爱好者。
三、创作原则
突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主线和“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总目标,突出锡林郭勒盟地区特点、民族文化和人文精神。突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和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结构,体现锡林郭勒盟民族团结、和谐发展的时代风貌。
四、设计要求
(一)主题鲜明,寓意贴切,创意独特,图案清晰流畅,具有强烈的时代感和视觉冲击力,具有鲜明的象征意义。
(二)作品形式端正庄重,色彩搭配适宜,结构简洁明快,符合大众审美和认知要求,具有较强亲和力和感染力,便于明确标示、识别记忆,宜于宣传推广。
(三)表现形式和技术手段,适用于平面、立体、电子媒介等传播使用和再创作要求,满足各种材质制作需求,适合社会工作者佩戴,适合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服务场所长期悬挂,适合在开展各类社会工作服务和活动中印制使用。
五、提交要求
应征人简介(姓名、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个人有效证件扫描件,以团体名义提交作品的须提交相关资质证明)1份;每位创作人投送作品不超过2件;提交应征作品电子版本,并附300字以内应征作品创意构思文字说明,电子版存储为RGB色彩、JPEG格式,分辨率300i,尺寸不小于5M;作者提交的作品及有关资料概不退还,自留底稿。
六、评选及奖励方式
此次征集的锡林郭勒盟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标识(),由盟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聘请专业人士组成工作组对作品进行评选,确定最终入选作品并公示。奖励方式:一等奖1名,奖励人民币10000元;二等奖2名,分别奖励人民币5000元;三等奖3名,分别奖励人民币1000元(奖金含税,由获奖作者自行纳税)。
七、创作申明
作品不得违反相关政策法律法规;作品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以及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的内容;作品或创作素材不得侵犯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或其他权利;侵权作品一经发现将被取消资格,所有因此而引发的法律责任由应征者承担;应征者在作品入围后应签订承诺书,承诺入围作品为本人原创,且著作权和使用权归盟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盟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权决定作品的修改方式,有权对入围作品进行拼接组合并最终形成锡林郭勒盟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标识),有权决定作品的使用方式;作品一经采用,设计者不得再将其作为其他用途。
联系电话:0479—8250228、8251359
特此公告
锡林郭勒盟民族团结进步创建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29日
来源于锡林郭勒新闻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