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6月1日起,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及额度调整了
政策调整
为进一步减轻缴存职工解决住房问题或改善住房条件的资金压力,支持生育两个及以上孩子的职工家庭首次贷款购买住房的资金需求,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根据《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支持职工合理住房需求及提高二孩以上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榕公积金管委规〔2022〕2号),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如下:
一、职工家庭首次申请纯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产权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申请组合贷款购房的,参照商业银行首付款比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职工家庭第二次申请纯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申请组合贷款购房的,参照商业银行首付款比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生育、抚养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职工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他贷款条件符合的情况下,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按公式测算时另加10万元,且最高可贷额度调整为双职工按100万元、单职工按70万元执行。
政策调整自2022年6月1日起执行。
政策解读
一、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答:职工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认定标准为:职工在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时,以家庭为单位,夫妻双方的任意一方无论在婚前还是婚后、在任何地方均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中也没有公积金贷款记录的,认定为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例1.职工甲于婚前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位于永泰县的住房,并在2022年2月结清该笔贷款,2022年4月甲再婚后又购买了一套住房,其配偶乙从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此时乙作为主贷人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其次数应认定为使用过一次。
二、政策调整后,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是多少?
答:政策调整后,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内申请购房贷款的职工家庭,纯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按以下情形执行:
1.首次申请使用纯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产权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首次申请使用纯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产权面积在90平方米(不含)以上的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申请组合贷款购房的,参照商业银行首付款比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2.第二次申请使用纯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申请组合贷款购房的,参照商业银行首付款比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生育、抚养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如何测算贷款额度?最高可贷额度是多少?
答:生育、抚养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职工家庭,如果是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其他贷款条件符合的情况下,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按公式测算时另加10万元,即: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贷款申请之日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2+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贷款申请之日至退休之日预计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流动性调节系数α+10万元。
在根据上述贷款公式测算出结果后,并按照最高可贷额度双职工100万元、单职工70万元执行。
例2.职工甲和妻子乙生育了两个子女均未成年,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改善型住房,甲出生于1992年2月,妻子出生于1992年7月,2022年6月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甲作为主贷人,甲和乙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分别为44000元、10000元;公积金缴存基数分别为7425元、5000元;月缴存额分别为1782元、500元,那么甲和乙在符合其他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下,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为100万元,即: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44000元+10000元)×1.2+(1782元×357个月+500元×302个月)×流动性调节系数α(当前为1.2)+10万元=1109408元。
例3.如果例2中的甲和乙均为福州户籍,且在泉州缴存住房公积金,那么甲和乙只能选择按照异地贷款双职工的贷款公式进行测算(没有另加10万元),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80万元。
四、怎么认定职工家庭属于“生育、抚养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家庭”?
答:职工家庭要提供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及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中心根据所提供的户口簿和《出生医学证明》来计算未成年子女数量。离婚重组的职工家庭,除提供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外,还要根据子女户口簿地址、离婚协议(判决书)中抚养权的归属来进一步认定未成年子女数。
例4.职工甲和乙在婚后生育一女(已成年),后又生育一子尚未成年,甲和乙协议离婚后,儿子归甲抚养,甲和丙再婚后未生育,那么甲和丙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不认为其属于“生育、抚养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家庭”。
例5.职工甲和乙离婚后,未成年的儿子归乙抚养,乙和丁再婚,丁与前妻生育的幼子归丁抚养,那么乙和丁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可认为其属于“生育、抚养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家庭”。
五、《通知》规定的适用对象是否包括福州户籍的异地缴存职工?
答:此次新政仅适用于福州市行政区域内(不含平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福州户籍的异地缴存职工购买福州行政区域内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不适用此次新政相关规定。
六、此次政策规定能否适用于职工申请办理“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答:《通知》中关于“职工家庭首次申请纯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产权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的政策规定,在住房公积金机构开展“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时也同样适用。
新闻多一点
福州再推公积金新政支持职工合理购房需求并提高二孩以上家庭贷款额度
来源:福建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中心
最高可贷120万!又一城出台公积金新政,向多子女家庭倾斜
日前,厦门出台公积金新政,政策向首次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尤其是多子女家庭倾斜。政策明确指出,多子女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120万元。此项政策执行期限为一年。
向多子女家庭倾斜
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11月1日发布《关于上浮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流动性调节系数的通知》,首次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的流动性调节系数上浮0.2;多子女家庭首次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的流动性调节系数提高至1。政策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期限为一年。新建商品住房网签时间、二手住房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收件时间在文件下发之日后的,按此执行。
据了解,政策向首次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尤其是多子女家庭倾斜,有利于支持刚需及改善住房的职工家庭购房。当前,厦门市执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流动性调节系数为0.6,首次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72万元(120万元×0.6)。若厦门市执行流动性调节系数保持0.6的前提下,调整后首次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96万元(120万元×0.8);多子女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120万元,有效提升了首次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住房购买力,减轻贷款职工还贷压力。
此前,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于10月28日发布了《关于支持多子女家庭购房租房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指出,多子女家庭在厦门市无自有住房、租住市场性租赁住房已在厦门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系统备案的,可按照实际租金提取住房公积金,月提取总额不超过当月实际房租支出;多子女家庭在厦门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厦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限额内,其可贷额度可在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测算金额的基础上增加10万元。
多地出台相关政策
近期,多地出台公积金相关政策。内容主要包括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降低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降低公积金贷款利率、支持公积金“一人购房全家帮”、支持提取公积金用于首付等。
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方面,中国证券报记者观察到,多地向多子女家庭、人才购房倾斜。
广西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实施多子女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的通知》称,从2022年11月1日起,生育二孩的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额度在现行南宁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的基础上提高10万元;生育三孩的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额度在现行规定的基础上提高20万元。
购房可提取公积金用作首付款方面,福建省福州市、广东省梅州市均出台了相关政策。
广东省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作购房首付款实施细则》显示,梅州市缴存职工及其配偶在梅州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房),并与房地产企业签订购房合同(或与卖方办理不动产权证书过户手续)但尚未足额交付首付款的,可提取公积金作首付款。
公积金贷款最多能贷多少钱?如何计算可贷额度?
很多人都不了解申请公积金贷款,自己到底能贷多少钱?别着急,只要记住下面这些知识点就能自己轻松算出可贷额度啦。
01、最高可贷额度
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度为100万元,其中缴存职工单人可贷额度不超过50万元。
02、个人可贷额度
职工个人可贷额度按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的一定倍数计算确定,计算公式为: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倍数。
其中: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为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近12个月(不含申请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不含近12个月的一次性补缴),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月数计算。
杭州市主城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倍数目前按15倍确定。
个人可贷额度计算结果四舍五入,精确到千位,低于15万元的按15万元确定,高于50万元的按50万元确定。
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的,可申请商业组合贷款。组合贷款中商业贷款的期限、担保方式、还款方式应与住房公积金贷款一致。
具体获批贷款金额是根据国家有关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和公积金贷款相关规定,综合分析借款人所购住房的状况和价格、家庭的资信状况、还款能力等因素后确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