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起 动产抵押登记网上办
淄博新闻网讯(记者商萍萍通讯员贾莹李明)昨日记者获悉,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动产抵押登记工作信息化、规范化、便利化,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开发建设了全国市场监管动产抵押登记业务系统,并决定自12月28日起在全国上线运行。届时,我市动产抵押登记业务可直接通过互联网办理,实现在线申请、审核、公示、查询一网通办。
记者了解到,该系统上线后,动产抵押登记办理人和社会公众足不出户即可办理动产抵押登记业务,查询相关公示信息。动产抵押登记办理人可登录全国市场监管动产抵押登记业务系统互联网子系统(网址:进行身份注册后,自主录入动产抵押登记信息,选择登记机关,提交证明所录入的信息已经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的相关文件(《动产抵押登记办法》要求提交材料扫描件等),完成动产抵押登记申请。
抵押人住所地工商和市场监管机关登录工商专网,对办理人提交的相关信息按照《动产抵押登记办法》要求进行审核,审核结果通过手机短信告知办理人。审核通过后,办理人可登录系统下载打印加盖公章的《动产抵押登记书》等文书。审核通过后的登记信息,次日即在全国市场监管动产抵押登记业务系统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同步进行公示。同时,现场登记依然保留,办理人仍可选择到登记机关现场办理动产抵押登记各类业务,动产抵押登记线上、线下办理同效。2018年12月27日前已办理动产抵押登记的,办理人申请变更、注销、撤销等业务依然通过原有登记方式办理。
据悉,动产抵押是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在有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以现有的或者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产品、半成品作为抵押物从而获取资金的一种渠道。办理动产抵押登记对债权人是一种有效的保护措施,抵押物经登记后,债权人获得优先受偿权,可以善意对抗第三人,从而有效保障各方权益。今年以来,全市工商(市场监管)系统立足职能,引导企业以资产换资金,激发民间金融活力,有效解决企业在新旧动能转换中的融资难题,共办理动产抵押登记890件,助企业融资180余亿元,为企业新旧动能转换提供了有力支撑,为经济发展注入了更多活力。
责任编辑刘洋
一次也不跑,动产抵押网上办
通过“全国市场监管动产抵押登记业务系统”实现办理动产抵押登记业务“无纸化”“不见面”“零跑腿”。
星沙时报讯(见习记者杨源记者陈妙琼)近日,记者从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截至今年4月30日,该局通过“全国市场监管动产抵押登记业务系统”共计网上办理动产抵押设立登记业务12笔,变更登记业务1笔,注销登记业务6笔,协助各类市场主体融资2.5亿元,真正实现了市场主体办理动产抵押登记业务“无纸化”“不见面”“零跑腿”,进一步优化了营商环境。
“以前,为保障交易安全,根据法律规定,市场主体如要以动产设立抵押,需向抵押人居住地的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办理登记。根据流程,当事人需准备好动产抵押登记的相关纸质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办理,不仅影响了市场主体资金融通的时间,也耗费了当事人的人力物力,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最多跑一次’的宗旨。”长沙县市场监管局负责人介绍,为响应县委县政府“营商环境优化年”工作号召,县市场监管局积极探索动产抵押登记网络在线办理模式,于2018年12月28日正式上线“全国市场监管动产抵押登记业务系统”,2019年1月4日向企业发出了首张电子版动产抵押登记书。
系统上线后,办事群众只需登录平台根据提示填写并上传相关资料,提交后系统将通过短信提醒工作人员,即可马上进行审核。材料齐全、符合登记条件的,系统会自动生成带有动产抵押登记电子印章的“动产抵押登记书”并对外公示,当事人可以通过系统下载打印;不符合登记要求的,工作人员写明驳回原因,当事人可以根据驳回原因进行修改并再次提交。另外该系统还可以实现在线查询、协助司法冻结、撤销登记等功能。在方便了抵押人及抵押权人的同时,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
同时,由于近年来种植业与养殖业发展迅速,考虑到以前的动产抵押登记中的抵押物多局限于生产设备、工矿产品、半成品、原材料等动产,不接受其他动产作抵押登记。县市场监管局在对《担保法》《物权法》及《动产抵押登记办法》进行研究后,按照“非禁即准”原则,积极向省、市局汇报并与银行进行沟通,探索了以“活物”作为抵押物的可行性,得到了省、市局和银行方面的认可,实现了“活物”动产抵押贷款的突破,破解了种养殖企业融资难问题。
长沙县:一次也不跑 动产抵押网上办
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全国市场监管动产抵押登记业务系统”实现市场主体办理动产抵押登记业务“无纸化”“不见面”“零跑腿”。网页截图
红网时刻5月7日讯(星沙时报见习记者杨源记者陈妙琼)近日,记者从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截至今年4月30日,该局通过“全国市场监管动产抵押登记业务系统”共计网上办理动产抵押设立登记业务12笔,变更登记业务1笔,注销登记业务6笔,协助各类市场主体融资2.5亿元,真正实现了市场主体办理动产抵押登记业务“无纸化”“不见面”“零跑腿”,进一步优化了营商环境。
“以前,为保障交易安全,根据法律规定,市场主体如要以动产设立抵押,需向抵押人居住地的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办理登记。根据流程,当事人需准备好动产抵押登记的相关纸质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办理,不仅影响了市场主体资金融通的时间,也耗费了当事人的人力物力,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最多跑一次’的宗旨。”长沙县市场监管局负责人介绍,为响应县委县政府“营商环境优化年”工作号召,县市场监管局积极探索动产抵押登记网络在线办理模式,于2018年12月28日正式上线“全国市场监管动产抵押登记业务系统”,2019年1月4日向企业发出了首张电子版动产抵押登记书。
系统上线后,办事群众只需登录平台根据提示填写并上传相关资料,提交后系统将通过短信提醒工作人员,即可马上进行审核。材料齐全、符合登记条件的,系统会自动生成带有动产抵押登记电子印章的“动产抵押登记书”并对外公示,当事人可以通过系统下载打印;不符合登记要求的,工作人员写明驳回原因,当事人可以根据驳回原因进行修改并再次提交。另外该系统还可以实现在线查询、协助司法冻结、撤销登记等功能。在方便了抵押人及抵押权人的同时,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
同时,由于近年来种植业与养殖业发展迅速,考虑到以前的动产抵押登记中的抵押物多局限于生产设备、工矿产品、半成品、原材料等动产,不接受其他动产作抵押登记。县市场监管局在对《担保法》《物权法》及《动产抵押登记办法》进行研究后,按照“非禁即准”原则,积极向省、市局汇报并与银行进行沟通,探索了以“活物”作为抵押物的可行性,得到了省、市局和银行方面的认可,实现了“活物”动产抵押贷款的突破,破解了种养殖企业融资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