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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用小额哪里可以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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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存款怎样获得好收益?

一年一度的“三八”节期间,在各金融机构推出“她”理财大受欢迎之际,某互联网金融平台的调查结果显示,越来越多的女性开始关注并直接参与到互联网金融理财大军中来,实实在在撑起了互联网金融理财的“半边天”。而无论是注册人数、投资金额还是用户平均投资额占比,女性均高于男性。这些女性投资人呈现出年轻化的态势,以30-39岁这个年龄群居多。

对照姚太太办公室里的同事看,这份调查结果还是蛮符合实际情况的。平时讨论理财心得热情,女同事们完全不输男同事,而且越来越多的年轻女同事也正在积极规划自己的理财大计。相比有一定经济基础的熟女们,年轻人理财总是感觉囊中羞涩,而不知道该买什么产品。比如同事小咪,现在手头上有五六万元积蓄,不知该如何投资。货币基金预期收益率江河日下,早就降到“2”字头了,一些收益较高的信托产品的起投资金要求又相当高,也难怪小咪一筹莫展了。

作为办公室里最资深的理财“女神”,姚太太热心地帮小咪分析了一下如何进行小额理财。

“虽然货币基金收益和以前比降了不少,但依然值得配置。毕竟,人家不限买入金额,并且灵活支取,随进随出啊。日常开支的钱用于买货币基金,其实还是很划算的一件事啊。手头上一共有五六万钱,不妨拿出两万买货币基金,其中1万作为应急用,另外一万作为日常开销。”姚太太说。

剩余的钱又怎么投资呢?高风险或者大额理财不太合适,但姚太太认为,还是有不少互联网金融产品可以选择的,比如一些背景较强的P2P平台。“一般年化收益率为4%-5%,支取也相对比较灵活。不过因为有封闭期或投资期限,急用的钱就不要放里面了。此外,起息日、利息计算方式、取出到账时间等一定要看清楚,才能获得利益最大化。”

俗话说“你不理财,财不理你”,理财也是一样,就怕有心人。听完姚太太的建议,小咪感叹,只要不断学习理财知识,锻炼理财能力,不管钱多钱少,肯定都能找到适合自己的理财计划,得到理想的收益,从而成长为一代理财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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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刚毕业的女大学生被骗14万多 骗子母亲还要打她:你为什么借这么多钱给我儿子

大大小小诈骗案平时听到不少

可在这一起案件中

被骗的女生被骗子步步为营设计“洗脑”

而骗子竟也口口声声是“为她好”

最后还要律师为他做无罪辩护...

步步为营设计“洗脑”

大学毕业后,小谢和父母一同居住在上海青浦区的民宅。父亲在工厂上班,母亲租地种田。小谢是家里的独生女,而为了减轻家庭负担,她准备工作一段时间后再考研。

她找了一份新媒体编辑的工作,可能老板对公众号的阅读量有要求,于是她就加入了一个互相点赞和转发的微信群。

这一来二去认识了一些人,刘世灏就是其中一位。而小谢的噩梦从此开始……

01称在柬埔寨被绑架,借230块

有一天,刘世灏告诉小谢,他被人绑架到了缅甸,问她借230元,起初说赎金,后来又说是逃出来吃饭什么的。小谢怀疑过此话真假,但刘给她看了很多照片和柬埔寨的文件,于是她信以为真。

02小额钱款有借有还

刘世灏很会经营,三天两头陆陆续续借款,都是小金额,而且有借有还。等到小谢没了提防,他便开口借款4700元。小谢犹豫了一下,还是把钱转给他了。

03开始使用威胁的手段

小谢说,之前都是刘世灏主动还钱,所以这次她也以为和往常一样。直到刘世灏一个月都没联系她,她意识到不对,开口催款时,刘世灏威胁她,如果不再借给他800元,那4700元就不还了。于是小谢把800元发过去了。

04发朋友圈说要自杀

在两个人的拉锯过程中,刘世灏发朋友圈说厌世,要自杀。小谢看到还很担心,赶紧报了警,警察一听,跟她说你可能碰上骗子了要当心,那点钱估计是没指望了。

05飞上海请吃饭但拒不还钱

小谢把这事情跟刘世灏说之后,刘称自己过两天就来上海,当面还钱。他还真的到了上海,带了点土特产,请小谢吃了一顿“外婆家”,可是说到钱,刘世灏说来的时候朋友急用,借人了,现在没钱。

06买车借2万

刘世灏回去了,过两天,说是要买一辆奥迪车,又问小谢借钱。小谢经不住软磨硬泡,借了2万多给他。

07还5万“壕”称2万算利息

没几天,刘世灏突然转了5万给小谢,称多余的钱算利息。小谢只收了借出去的3万多,另留了2000多,想的是万一刘又来借钱,然后把其余的都还了回去。结果不到一周,刘就来借钱,因为小谢一下午没理他,他就说了很多“又凶又狠的话”。小谢把那2000多元转给他,随即拉黑微信,“当时心里舒了一口气”。

08骚扰+威胁又借4万多

刘世灏用尽各种办法,通过半个月的骚扰,又让小谢把他微信加回来了。他以之前买奥迪车的事没有解决,继续借钱,而小谢出于害怕,东凑西借,给了他四万多元。

09前后共要去14万多

刘世灏又想出一招,他对小谢说,因为两人之间资金往来频繁,加上他的银行卡在柬埔寨使用过,所以现在银行规定两人的银行卡要“流水持平”,就是卡里金额相等。来来回回到最后,小谢没收到一分钱还款,反倒被刘世灏套进去14万7千元。而这些钱一部分是小谢瞒着家里问同学借的,其它的则是按照刘世灏提供的小贷平台贷款的。

她信了骗子所有话,包括威胁

那么对于小谢来说,她到底是怎么看待刘世灏和她说的那些话的呢?

一开始小谢并没有觉得问题有多严重,她想的还是“做好事”,大不了也就是被骗了200多块钱。

小谢:

有一天刘世灏说他在柬埔寨被绑架的事情,问可不可以找媒体的人,帮他把在柬埔寨被绑的事情给说出来,让他回国。虽然觉得这件事情挺离谱的,但当时刘发了很多照片,上面还有他的名字,还有各种柬埔寨的文件之类的,让我觉得好像是真的。

当时觉得要是真的话,给他这笔钱也是做件好事。要是假的话大不了把他删了。

该案检察官分析,刘世灏根据这个奇怪的理由,挑选作案对象,目标就是涉世未深、比较善良的人。而刘世灏在笔录里还提到和小谢是男女朋友关系,但后来又否认。

对于刘世灏突然一下还了5万的举动,在检察官看来,他又用了一种方法,就是故作大方。刘世灏今年28岁,广东人,初中文化,在这起案件中显示出非常精通欲擒故纵,比如突然说自己想自杀,过得很潦倒之类的。

在让小谢彻底处于他的掌控中的过程里,他还威胁小谢,如果不借钱给他,就会有黑道白道的人来找她,影响她的工作,甚至她即使考上研究生,今后的生活也会受到无穷无尽的影响。

在这样的情况下,小谢被逼得差点想跳河自尽,她说“感觉被人利用了,很难受,不知道怎么办了,下班经过一条小河就想跳河,但因为想到向同学借的钱还没还,不能死”,于是她最终选择向父母全盘托出,并在父母陪同下报了警。

小谢的母亲说,“我骂她怎么这么笨……我也有责任,没有教育好她。她告诉我们欠了12万,这个数字对我们来讲真的很不容易,因为我们省吃俭用一年也挣不了多少钱,要攒好几年。”

为了不对女儿造成影响,父母咬咬牙还是把这笔钱还上了。

虽自首,但不被认定有从轻情节

今年3月,刘世灏被警方列为逃犯,之后他投案自首。3月下旬,他被押解回沪,8月,青浦法院开庭审理。

在法庭上,刘世灏百般狡辩,称完全没有不想还钱,一直要还,但小谢拉黑了他的微信和支付宝,他没办法还,电话也联系不上她。他说,没有诈骗14万,他算出来一共借了12.4万。

面对庭审,刘世灏一会儿称威胁小谢的朋友是为了找到小谢还钱,一会儿称小谢有抑郁症,自己担心万一还钱后小谢不认这是他还的。

你不是跟她朋友说,小谢欠你钱,叫她不要躲着,跟她说这些钱她吞不下,这些话吗?这些话哪里理解出来是你要还她钱?

我就是怕她朋友不相信......

你是怕她朋友不相信,不让小谢出来接受你的还款,所以你要威胁她的朋友,说小谢欠你钱,这是你的逻辑吗?

我都说她有点抑郁症,等下我还给她,她又说钱不是我还的。我从投案自首到现在开庭,还有律师,那个辩护人来见我的时候,我都一直在讲,12万4要给小谢,但是可能家人不知道我的银行卡密码。

法官表示,从公诉人的举证可以看到,刘世灏的谎言一个接着一个,从他自称的中海油的工作什么的,全部都是假的,包括车辆抵押等等,就算所有这些都被揭穿了,他还是不愿意认罪。

因他一直在狡辩,并没有如实陈述案情,法官认为这不符合自首情节。到案后,他坚持他那一套说法,“只要我不认,我就是没罪的”。虽然口口声声承认12万4是问小谢借的,也愿意还,但并没有还,从头到尾都不还。

因此最终法官认定刘世灏在此案中没有任何从轻情节。

骗子母亲:看见小谢要打她

其实刘世灏有过几次前科。曾因涉嫌抢劫被羁押,后以寻衅滋事罪被判有期徒刑1年,还因盗窃被处理过。

庭审中,出于刘世灏的要求,法律援助律师做了无罪辩护。随后检察官进行了驳斥:刘世灏所谓多次联系小谢想要归还借款,这一点存疑;多次联系并未归还,这一点是确定的;而且被害人并未将刘世灏微信拉黑。

检察官表示,这是逐步推进的洗脑式的,针对相对单纯的被害人的一个骗局。刘世灏可能在被害人的选择上事先就有所挑选。

事发后,记者曾对刘世灏的母亲朱某进行了采访,而朱某的一番言论也是让人“大开眼界”。

朱某:

现在要是那个女的(小谢)在我面前,我都会打她。你想,你一个网上认识的人,你借那么多钱给他干嘛?你这不是害了他吗?问她借钱,你一个大人,你不会想吗?借那么多钱干嘛?那不是害死人吗?

你借那么多钱给他干嘛?你借了又去告他,你借钱又说他骗钱,你又去告他。你现在把他关在那里面七年,你叫他到哪里赚钱还她?

你一个人不会想吗?那个大脑拿来干嘛的?我这个没文化的人,人家借钱,向我借钱,我都要想一下,借还是不借,你还网上认识的人。

我说怎么诈骗了?那个钱是不是你给他的?她说是,是我转给他的。我说是你转给他的,怎么变成骗你的了?我说你不愿意他是拿着枪还是拿着棍子拿着刀要你给钱的?

而对于是否会替儿子还钱的问题,朱某斩钉截铁说:“不!”她说,“你们有文化,我是没文化的,替他还了钱,他不是一样坐牢?那你们就把他抓进去好了”。

看看新闻Kw记者吴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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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便宜的代购商品有多少真货?

超便宜的代购商品有多少真货?

专家建议建立注册制度强化监管规范代购行为

●一些名义上的代购,他们不直接掌握货源,只在“朋友圈”或者群内发广告,顾客下单后由上家负责发货和售后。这部分代购无法对货源及品质进行把控,如果上家发假货,无疑将严重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从事代购业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由于缺乏监管和规范,存在诸多乱象,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对此,必须细化相关法律规定,加大监管力度,规范电子商务经营者的代购行为

专柜价900元的50毫升小棕瓶精华液,1000元左右能到手两瓶;原价过万元的奢侈品背包,到手可以省掉好几千元;热门色号的口红,专柜经常断货,但代购那里却似乎永远有库存……

近年来,奶粉、护肤品、奢侈品甚至保健品等都成了可以被代购的商品,这些商品因为价格比专柜便宜、货源种类齐全等原因,受到许多消费者的青睐。与此同时,境外代购涉嫌走私、只收钱不发货或者发假货、消费者维权难等问题也屡见报端,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根据电子商务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同时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的专家认为,从事代购业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由于缺乏监管和规范,存在诸多乱象,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对此,必须细化相关法律规定,加大监管力度,规范电子商务经营者的代购行为。

跨境代购备受青睐真假混卖防不胜防

去年7月,北京市朝阳区的耿耿准备购买某奢侈品牌经典款单肩包。在该品牌官方网站上挑好款式并确认尺码后,她把背包的截图发给了长期合作的代购小李,并询问代购价格。

“小李告诉我到手价是1.2万元,比专柜价格便宜近3000元。由于国内专柜这种经典款式经常缺货,所以我想都没想就在他那里下单了。”耿耿说。

耿耿和小李已经相识数年。2017年的时候,她想要买一个产自日本的小众美妆产品,当时搜索了各大购物网站都没有找到,于是通过好友推荐认识了家住江苏省苏州市的专职代购小李,从他手里成功买到了该产品。此后,耿耿就认准了小李,并陆续向其购买过口红、香水、背包等各种物品,花费了数万元。

在2019年年底前,小李会频繁前往日本、韩国和我国香港地区,亲自背回来一箱箱境外产品。后来因新冠肺炎疫情原因难以出境,小李便和身处境外的“同行”合作,由对方在当地进行采购,然后发回国内,由小李再分别邮寄给相应顾客。

“代购的商品价格便宜、性价比高,如果不是非常急用的东西,我基本会考虑找代购。此外,小李还会帮我出谋划策,告诉我什么产品适合我。”耿耿说。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像耿耿一样信任甚至依赖代购的人不在少数,但也有不少人的消费体验并不理想。在天津市工作的张女士说,她曾经通过朋友添加过一个代购的社交账号,因咨询某款商品的价格后没有下单,对方质问“不买问什么问”,随后直接将她拉黑了。

自从2019年遇到一位真假掺卖的“骗子代购”A妹之后,北京市海淀区的小田对代购这一群体都“绝望”了,“分不清到底谁是真的、谁是假的,现在宁愿多花点钱,在专柜买个心安”。

小田告诉记者,A妹是她2019年年初在某个聊天群里认识的,聊天过程中两人相处得比较融洽。A妹经常在“朋友圈”晒日常照片,并发布一些代购信息。基于前期产生的信任,小田只要看到自己需要的护肤品、美妆产品便会下单。

约半年后,小田发现事情有点不对劲了:A妹的“朋友圈”之前每天都要更新三四条,但那段时间突然不怎么更新了,甚至还设置了“仅三天可见”;她买的一款粉底液,到手后发现色号不对,而且瓶身上还有明显使用过的痕迹。

直到同群好友在群组里称,其通过A妹购买的一款气垫粉底有明显瑕疵,专柜比对之后确定是假货,“她是真假混卖,千万别相信她”。

之后,越来越多的人在群里反映,自己也从A妹那里买到过假货,甚至还有不少人已经给她打了钱,而她却失联了。为此,有人重新拉了一个群聊,统计大家被骗的金额,以便后续维权。

一时之间,小田对此难以接受,把之前代购的东西全部闲置。“想起这件事就头疼,从此以后,我再也不相信代购了。”小田说。

以代购名义卖假货消费者权益难保障

采访中,一位在北京市朝阳区工作的兼职代购秦朗(化名)告诉记者,他们圈内也不时会曝出有卖假货的代购。

“时不时会听到某个大代购携款‘跑路’了,还有不少人爆料自己的上家给顾客代发过假货。”秦朗说,一些名义上的代购,他们不直接掌握货源,只在“朋友圈”或者群内发广告,顾客下单后由上家负责发货和售后。这部分代购无法对货源及品质进行把控,如果上家发假货,无疑将严重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实际上,以代购名义发售假货或者真假掺卖的现象时有发生。

2018年,苏州警方破获一起特大制售假化妆品案,查获假冒名牌化妆品15万件,涉案金额高达500万元。据犯罪嫌疑人供述,一瓶5L假名牌香水进价在6元左右,经过组合包装后卖给下家为50元,下家再以代购的名义卖给普通消费者,最高可以卖到200元。

对于通过代购买到假货的情况,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认为,如果是消费者委托专门从事代购业务的个人或企业代购到假冒伪劣商品,消费者可以根据委托协议要求代购人或代购企业承担相应责任。如果代购人或代购企业存在明显过错的,消费者可以要求代购人或代购企业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或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必要的时候,还可以通过申请仲裁或到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河北大学国家治理法治化研究中心研究员吴迪看来,代购大多以网络为交易信息沟通的媒介,消费者把货款支付给代购商后,由于没有信用机制对代购者进行约束,容易产生代购者收钱并不履行代购合同的情况,给消费者带来经济损失。

吴迪说,即使双方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来完成交易,也会产生资金被挪用或未经授权资金被划拨的风险。

代购货源渠道多元跨境或涉税务问题

今年27岁的秦朗在上学时就开始断断续续试水代购业务,起初多是依靠在国外的朋友帮忙购买,而他在国内负责客源和发货。

研究生毕业之后,因为找到的工作还算清闲,加之积累了一些美容顾问资源,他开始向国内专柜代购转型,月销售额超过30万元。

据秦朗介绍,作为一名代购,他的货源来自多个渠道:一部分从品牌线下专柜以商场活动价进行采购;一部分通过品牌的国内代理商进行采购,同时他自己也是几个品牌的授权经销商;只有极小部分依然通过朋友在国外采购;此外,他有时还会通过国内免税店购买一些优惠商品。

秦朗说,目前,出于疫情防控原因,境外物品通关时间比之前长很多,加之海关抽检、个人免税额度限制、离岛免税政策趋严等变化,他现在的货源主要是从专柜和品牌代理商处采购。

他直言,在海关税务问题上,一些代购无疑是处在“灰色地带”的。“无论是从国外免税店采购之后,运到我国香港再清关至内地进行销售的大代购或者刷货团队,还是‘人肉’背货或者直接走国际物流通关的小代购,都有走私的嫌疑。”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代购和税务问题、走私问题挂钩的并不在少数。2021年10月,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走私化妆品案件,被告人王某、徐某某偷逃化妆品等货物、物品应缴税额共计425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徐某某经与他人通谋,采用在机场免税店采购、不向海关申报偷运出海关监管区或选走无申报通道等方式走私涉案化妆品等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一审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50万元;判处被告人徐某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00万元。

吴迪告诉记者,比较传统的代购,如委托出国的朋友代为购买奶粉等,之后再带入境内,通过海关的时候,依照规定需要对携带物品进行申报。根据2010年海关总署发布的54号公告,个人携带自用物品免征税的额度降低为5000元。

吴迪称,如果在这种情况下对超出额度标准的部分没有进行申报,就很可能会触犯走私普通货物等罪名。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在携带应申报关税的货物进入境内的时候,偷逃应缴税额情节严重的行为会被处罚。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走私普通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偷逃应缴税额较大……”之规定,作为职业的代购卖家,要达到10万元的逃税额是轻而易举的,所以非常容易中招,触犯该罪。

监管力度有待强化法律规范仍须完善

售卖假货、涉嫌走私……日渐庞大的代购群体背后为何存在如此多的问题?

电子商务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同时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陈音江认为,目前代购的问题主要体现在跨境代购方面:部分代购人员抱着打法律“擦边球”的侥幸心理,通过伪报、瞒报等手段获取高额利润;由于进出境人员日趋频繁,缉查范围、数量都很大,所以缉查难度也很大;不排除个别代购主体为了谋取更多经济利益,故意代购或发售假冒伪劣产品。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目前海外代购假货多,实际上有些代购根本没出过国,是在国内发售假货。从事职业代购的个人也应当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属于电商经营者。根据电商法规定,对零星小额交易进行了豁免,但是究竟什么算零星小额,目前还没有细则,希望出台法规予以明确。

针对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代购行为,吴迪认为,未来我国仍需加强对其监督管理,如出台专门法律强化电商平台与市场监管部门的相关义务,完善海外代购中的信息披露、海外代购产品责任法律制度以及消费者的权利救济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电子商务经营者的代购行为,陈音江建议,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代购经营者划定经营红线,为监管部门提供执法依据,为新型业态健康发展提供保障;加大监管力度,对于一些违法违规的代购行为,要依据现有法律进行严厉查处,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曝光;消费者要理性看待代购业务,选择正规代购渠道,认真签订代购合同,按照规定缴纳税款,遇到问题依法维权。

吴迪认为,对于从事代购的电子商务经营者,首先要制定准入标准,建立代购的注册制度,这样不仅有利于完善相关税收体系,同时也将代购行为纳入国家监管范畴中。政府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以网制网、以网管网”,从而实现对网络代购的有效监管。其次,市场监管部门应该联合第三方网络平台,对代购中的产品质量、广告宣传等行为进行监督管理。海关、税务等部门联合建立跨境代购商诚信档案,根据跨境代购商的各种行为信息源进行信用评级,并向社会透明公开,推进社会信用管理。(记者孙天骄记者陈磊)

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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