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讲清!民间借贷纠纷利息核算标准及依据(2022版)
根据约定或法定,金钱之债往往附有利息。利息之债系从债,其产生与金额都取决于作为主债的金钱之债。实践中,利息的有无及其金额问题一直是绕不开的“争议焦点”之一。本文系统梳理民间借贷中利息的相关问题,以供参考。
一、民间借贷中的三类利息
1
借期内利息
即在当事人约定的借款期间内计收的利息
2
逾期利息
即在借款期间经过后、截止借款清偿前,就未偿还的本金所计收的利息
3
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部分债务利息
即未按照生效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而另行计收的利息
根据2021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可见,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包括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所以逾期利息的计算又可以分为两段:一段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前,另一段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生效法律文书未确定给付该利息的,不予计算。
二、没有约定或
约定不明的情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第二次修正)(以下简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在当事人之间就借款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情况下,法院是否支持出借方对于利息的主张,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主体
没有约定
约定不明
自然人之间
不支付利息
不支付利息
仅一方为自然人或法人、其他组织之间
不支付利息
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所谓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是就“借期内利息”而言,当事人之间对于逾期还款的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不影响权利人对于逾期利息的主张。
三、借期利息
根据《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需注意,该规定同样适用于逾期利息。
四、逾期利息
根据《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二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迟延履行利息司法解释》)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对于逾期利息的处理应当区分以下不同情形:
1
明确约定逾期利率
从其约定,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
2
明确约定借期内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
出借人得主张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
3
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
出借人得主张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
4
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
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生效法律文书未确定给付该利息的,不予计算
另外,根据《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是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与下述超过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间后产生的利息相比,该利息属于一般债务利息。
五、迟延履行期间
的加倍部分债务利息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上述《迟延履行利息司法解释》第一条第三款规定: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计算方法为: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但是该解释第七条第一款规定:本解释施行时尚未执行完毕部分的金钱债务,本解释施行前的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按照之前的规定计算;施行后的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按照本解释计算。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如何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等问题的批复》(2009年5月11日)对于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的计算有不同的规定。
据此,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应分两部分进行计算:
第一部分:根据上述批复,截止2014年7月31日,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含利息等)×同期贷款基准利率×2×迟延履行期间(参照相应期限的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按利率变动分段计算)。
第二部分:根据上述司法解释,自2014年8月1日起截止履行完毕之日,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
两部分计算结果相加即为需计收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根据《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规范》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2014年8月1日前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计算的基数包括债务本金、利息、罚息、滞纳金、违约金、评估费、鉴定费、公告费等因诉讼或仲裁所支出的费用,但不包括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及其他申请费。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未按照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都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支付加倍部分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是一项法定义务而非约定义务,无论当事人双方是否有约定、法律文书是否有记载,只要出现本法律条款规定的情形,就应当予以适用。也即,不论据以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中是否引用《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在被执行人未按期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的情况下,申请执行人均有权要求被执行人支付。
六、其他问题
(一)砍头息
“砍头息”即出借人在向借款人支付本金时从中扣除利息的行为。有的是预先扣除第一个月的利息,有的则是预先扣除借期内全部利息。对此,《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二十六条规定: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二)复利
所谓的“复利”“利滚利”“驴打滚”,即出借人将借款人到期应付而未付的利息计入本金再次计算利息。计算复利是金融机构使用的一种计息方法,民间借贷中也常出现此种约定。
《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二十七条规定: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应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
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超过以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三)新旧法规定的衔接
《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三十一条规定:本规定施行后,人民法院新受理的一审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适用本规定。2020年8月20日之后新受理的一审民间借贷案件,借贷合同成立于2020年8月20日之前,当事人请求适用当时的司法解释计算自合同成立到2020年8月19日的利息部分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对于自2020年8月20日到借款返还之日的利息部分,适用起诉时本规定的利率保护标准计算。
本规定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以前作出的相关司法解释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民间借贷案件一审受理时间
借贷合同成立时间
计息期间
利率
2020/8/20前
不考虑
自合同成立至
借款返还之日
适用当时的司法解释,即“两线三区”,不超过年利率24%
2020/8/20后
2020/8/20前
自合同成立至
2020/8/19
适用当时的司法解释,即“两线三区”,不超过年利率24%
2020/8/20至
借款返还之日
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LPR四倍
2020/8/20后
自合同成立至
借款返还之日
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LPR四倍
注:“两线三区”:指2015年《民间借贷司法解释》中对借贷利率的划定。“两线”指的是年利率24%的司法保护线和年利率36%的高利贷红线。即约定利率超过年利率24%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对出借人起诉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司法保护的上限是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支付超过年利率24%的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对于年利率24%至36%之间的利息,借款人已经支付的,人民法院不予干预。“三区”亦是此意:①司法保护区,即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此时约定的利率合法有效,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②无效区,即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借款人有权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③自然债务区,即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在年利率24%至36%之间,法院对出借人起诉主张该区间部分利息的,不予保护,但是当事人愿意自动履行的,司法不再干预,借款人抗辩要求返还或以之折抵剩余债务的,法院同样不予保护。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深圳微法务
借款10万每个月需要还多少钱?平台之间有差异,主要看利率多少
小猫总说贷款要量力而行,因为贷款逾期的后果比我们想象中的要严重很多,所以我们每个月一定要规划好自己的资金,搞清楚自己每个月到底需要还多少钱,避免因为不会规划资金导致的逾期,那么如果我们借了10万,一个月需要还多少钱呢?
一、银行贷款借10万每个月还多少?其实这个问题,要根据贷款的金额、时间、利率来计算,但是可以确定一点,借钱的时间越长,利息也就越高,小猫就从1年、3年、5年期贷款,分别来算算需要多少利息。
利息我们就按照市面上的标准利率来计算,一年期的利率为4.35%,三年期利率为4.75%,五年期以上的贷款利率为4.9%,同样按照等额本息还款方式来计算。
1.贷款一年
根据等额本息计算方式可以得出,借款10万,利息4.35%,每个月需要还8530元,总利息为2371元。
2.贷款三年
根据等额本息来计算公式,借款10万,利息4.75%,每个月需要还2985元,总利息为7491元。
3.贷款五年
根据等额本息来计算公式,借款10万,利息4.9%,每个月需要还1882元,总利息为12952元。
不过小猫提醒大家一点,这个利息是根据市面上的基准利率来计算的,具体利息多少还得看我们贷款的时候利率是多少,一般会根据当地情况来进行上浮或者下调,不过整体来看利息都不算特别高。
当然,这是银行贷款的利率,如果是网贷的话,每个月要还的金额肯定比银行要高不少,我们一起来算一算吧。
二、网贷借款十万每个月还多少?网贷借10万还多少,很大一部分也是根据贷款利率来计算的,而网贷的利息大部分都没有一个固定的数值,都是根据借款人的资质来审核的,一般日利率在0.02%-0.06%之间,只要年利率不超过24%,都算是合法的网贷。
那我们就以24%的年利率,看看1年、3年、5年分别每个月需要还多少钱,同样还是按照等额本息还款方式。
1.贷款一年
根据等额本息计算方式,贷款10万,年利率为24%,每月需要还款9455元,总利息为13471元。
2.贷款三年
如果贷款三年,根据等额本息计算方式,每月需要还网贷平台3923元,总利息为41238元。
3.贷款五年
其实现在市面上的网贷平台,最长的期限也在3年左右,也就是36个月,很少有能分期超过36个月的网贷平台,但是为了做对比,我们还是来做个计算。
根据等额本息计算方式,贷款10万,5年内还清,每个月需要还2876元,总利息为72607元。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来,网贷平台的利息要比银行高出非常多,那多出来的利息就平摊到了每个月需要还的金额上,进一步加重了我们的还贷压力。
所以一定要维护好自己的征信,能找银行贷款就找银行贷款,减轻自己每月的还贷压力。
本期的分享就到这里了,还有不懂的记得评论区留言。
11月LPR报价出炉!1年期为3.65%,5年期以上为4.3%,均维持不变
金融界11月21日消息今日,11月LPR报价落地。据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2022年11月21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1年期LPR为3.65%;5年期以上LPR为4.30%,均维持不变。
MLF利率是LPR的风向标。11月15日,央行开展8500亿元MLF操作,本月MLF到期量为10000亿元;本月MLF操作利率为2.75%,上月为2.75%。
11月MLF利率保持不变,意味着当月LPR报价基础未发生变化。不过,9月包括活期存款利率在内,商业银行启动新一轮存款利率下调,而且下调幅度整体上明显大于4月开启的年内首轮存款利率下调。东方金诚首席宏观分析师王青认为,这意味着近期银行资金成本会出现较大幅度的边际下行,增加报价行下调LPR报价加点的动力。
需要指出的是,央行近日在《2022年第三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提出下一步要“推动降低企业融资和个人消费信贷成本”,而居民房贷属于个人消费信贷范畴。
关于下一步货币政策走向,央行强调“加大稳健货币政策实施力度,搞好跨周期调节,兼顾短期和长期、经济增长和物价稳定、内部均衡和外部均衡,坚持不搞‘大水漫灌’,不超发货币,为实体经济提供更有力、更高质量的支持”,并着重指出“高度重视未来通胀升温的潜在可能性”。
王青认为,这意味着短期内在内外兼顾考虑下,货币政策将主要通过结构性工具定向发力,也包括下调5年期LPR报价、加大对房地产的定向支持力度等,而着眼于稳汇市、以及重视未来通胀升温的潜在可能性,年底前实施降息、降准的可能性较小。下一步财政政策有望成为稳住经济大盘的主要发力点,这包括推动基建投资提速、进一步实施税费减免、以及加大促消费力度等,而货币政将通过保持市场流动性处于合理充裕水平(这意味着近期市场利率快速上升不可持续)、以及支持银行加大信贷投放力度(这意味着10月贷款同比少增属于短期波动,四季度整体贷款投放将保持同比多增势头)等方式予以协调配合。
本文源自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