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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背债500万当天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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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名背债500万,开发商和银行的套路藏的有多深?

作者猫哥

来源大猫财经

01

房子没买成,却背上了一笔巨额贷款,王先生的糟心事儿前后延续了20多年。

1993年的圣诞节,王先生在北京的五龙公司买了一套价值120.3万的别墅,签了合同,交了首付,但是最后项目烂尾,1999年的时候,王先生就告了开发商,成功退房,开发商也退了款。

本来,一桩没成功的交易,应该就此打住的。

但是15年后,王先生去银行贷款,结果发现自己名下居然有一笔200万的贷款,一直没还,已经变坏账,王先生的征信“黑”了,不能再贷款了。

如果一个人身背贷款,而且已经逾期十几年,如果不被上门泼油漆,也得被爆通讯录吧,毕竟催收这门生意已经被玩得炉火纯青了,就算银行文明一点,打电话催债的形式也该有吧。

但神奇的事情是,这么些年来银行从没有追过债,直到这笔债务变成坏账,层层转包了出去,新的债权人也没有人向王先生追讨过,而王先生本人也压根就不知道这笔贷款存在。

贷款哪儿来的?那就自己查吧,然后就查到了之前的开发商五龙公司。

原来,王先生从开发商那里拿回了钱,但是所有签订的合同资料,都在开发商的手里,开发商说已经销毁了,但是实际上,开发商在2001年,用王先生的这笔购房资料,经过涂改,虚构了房号,在建行做了按揭,按揭变坏账,这笔债从建行转到了信达资产,又转到了东方资产。

一套不存在的房子,一套被涂改的手续,带出一笔本该不存在的贷款。

从银行开始就变成了一笔“透明”的债务,只躺在王先生的征信里和债权人的公告里面,但是想从王先生身上拿下去也很困难,因为没人追,这笔债务变成了“三不管”:

警察不管,因为王先生没有产生实际的金钱损失,不是苦主意味着没法立案;

法院不管,因为虚构贷款已经民事上升刑事,应该警察立案调查,检察院起诉;

可是真正的苦主债权人没有追债,警察还是没法立案。

而就在没人管的期间,这笔债务的金额已经由违约时的187万,经过罚息、“利滚利”,达到五六百万了。

从知道债务存在的这些年里面,王先生试过多种方法,报案、起诉、举报甚至“自首”,都没能成功,而实际上,与王先生的这笔贷款在一个资产包里的,还有100多人,有些人还不知情。

02

按理说,这事儿不难办,这是很典型的“人头贷”,也是开发商玩惯了的手段了,用人头从银行“套贷”,并不鲜见。

一般的套路是,开发商与甲约定,用甲的名义在开发商的手里购房,但是甲不用真正地出资,由开发商来出最低的首付款以及还后期的月供,这样开发商就能从银行手里面拿到贷款的这部分钱。

一方面可以用来来缓解手中资金不足的情况,另一方面,还方便捂盘,制造房子卖得好的假象,等到房价涨上去之后,再以高价卖出去,不仅能回款,还能赚一波。

有些开发商喜欢直接把这个任务放在员工的头上,因为员工相对比较方便摊派,也比较容易“画饼”或者“分羹”,当然也有开发商向社会上征集人头贷款的,然后给一定的好处费。

但是,这事儿也有露馅的时候,因为开发商在大规模搞这个的时候,银行的月供也是要还的,还不起,银行就要催债了。

2007年,上海、苏州等地曾有一批这样的案子,银行把几个不还贷的告了,结果发现几个人在同一个公司上班,而且是房产开发公司,套路是一样的,就是为了套贷,顺带捂盘,房价涨上去之后割韭菜,但是后来因为公司要被收购,玩不下去了,就被告了。

这事儿摆明了不合法,但是为了保住房子,开发商选择通过仲裁申请当被告,先判定和员工的买卖合同不成立,然后还清贷款,以免东窗事发。

03

有钱的就还了,没钱的就玩脱了,这事儿也有前车之鉴。

2000年,北京有一家叫做华运达的房地产公司,邹某是法人,同时手里还有几家公司,由于缺钱,资金链紧张,从年底开始,邹某就要求员工以及员工的亲朋好友冒充购房者,买华运达开发的房子,一律按揭,贷款公司还,还给了参与的人员每人2000块钱。

不符合购房资格咋办?造假资料,失业人员经过包装,也能是“月入6万”的高知精英。

一年半的时间,一共找了200多人参与,邹某先后从中国银行北京分行套出来1.07亿。

1亿多其实也就是毛毛雨,在这之前他已经干了几票大的。

1994年-1998年,他先是靠信用证,从农行弄出来了6000多万,后来又从北京城市合作银行套出来8.67亿元,而他最终被查实的合同诈骗金额有15.6亿,其中有15.2亿没有追回来。

按理说银行的贷款不是那么容易就贷出来的,律师、信贷员、都要审查的,假资料稍微一回访或者查一查也能露馅儿,咋就能骗出来这么多钱呢?

到了法院审理阶段发现,这些资料吧,律师有的看了,有的是助理看的,问题也发现了,但是对于发现的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过去了,谁也没提;而到了银行审核的阶段,信贷员也发现了问题,并且上报了,但是上报领导之后,领导还是批了贷款。

所有人为了赚钱,也算是啥也不顾了。

后来,律师判了缓刑,批贷的领导判了5年,骗贷的邹某无期徒刑。

按理说,这种造假式的套贷,银行作为受害者,是一定会追回损失的,而且虚构的房产骗贷,就更加恶劣了,但是王先生的事情,前前后后20多年,最后居然就变成了“三不管”,被欠钱的也默不吭声,也是挺匪夷所思的。

建行、东方资产、开发商,都应该出来走两步。

04

判例还热乎着呢,这事儿还是有人“前仆后继”。

有些开发商是很自信的,赌自己能够熬过来,而另一方面,违法成本还是太低,一般被抓住了,数额没有“特别巨大”,也就是还款了事。

而不少人也想参与其中,而说句实话,千八百块的,就把自己“卖”了,真的是不值当的。因为,当你成了“受害人”,就知道了其中的利害。

比如猫哥看到,在一些咨询平台,有一位哥们也是咨询了很久,“开发商以我的名义按揭套贷,无力还贷又将房屋售出,我该如何处理”,从00年代,一直问到了10年代,也没有一个答案呢。

其实在2004年的时候,就已经有律师给做过解答了,可能需要承担民事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但是恐怕还有很多人不能吸取这样的教训。

利益面前,不长心的人还是太多,猫哥再次奉劝,亏本的买卖还是不要干了。

05

莫名其妙地背上贷款,还是让人非常膈应的,任何一个正常人,大概都不太能忍受这种“天降的债务”,猫哥在跟大家聊银行的时候说过一个案例,江西的一位项先生,莫名背上了2000多万的债务,证明清白之后,才不用还款,而后续的维权真的是太难了。

这种“天降”的债务是怎么被发现的呢?

查征信。

无论是自证清白的项先生和没人追债的王先生,都是因为自己想要贷款,而银行在查征信的时候被告知,因为不良征信记录,不能再贷款。

除了银行贷款,信用卡核发也是要查征信的,现在各种互联网上的贷款机构比如“借呗”、“微粒贷”这样的,也要上征信,所以如果你自觉有好信用而申卡被拒,或者在互联网上申请这种小贷而未通过的,可能就需要小心了,需要考虑一下是否有贷款逾期或者这种“被贷款”。

其实,查征信也很简单。

自己也是可以在线查自己的征信报告的,央行征信中心官网注册、核实身份后,就能查到个人信用报告,上面会列出各项贷款的明细,而在线下,部分银行的营业厅,也可以通过身份证查询个人信用报告。

不过,征信虽然方便,一年最好不要超过2次,不然可能会因查询次数太多,而导致个人贷款不通过的情况。

一定谨记。

贷款1万还6万还背债,漯河警方摧毁“套路贷”窝点刑拘34人

“犯罪嫌疑人利用APP贷款平台进行非法放贷,并且不按客户申请的金额进行放贷,而是由低至高慢慢增加放贷金额,以‘机器审核费’、‘人工审核费’等为由赚取高额利润。”10月25日,记者从临颍县公安局了解到,该局近日侦破一起“套路贷”团伙案,抓获嫌疑人数十人,冻结资金近500万元。

贷款1万元,结果还款6万多

今年7月中旬,临颍县公安局接到市民王刚(化名)报警,称其3月份在网上看到了某APP借款平台,其宣传“无利息、无担保、快速放贷”,随后王刚申请了贷款。

令王刚没想到的是,该平台却收取了审核费、管理费、放款费等服务费,数额较高,无奈之下王刚又通过其他APP借款平台借款平账。一番拆东墙补西墙后,王刚发现自己只贷到1万余元,但还债就还了6万余元,还背了2万余元的债。因未及时偿还借款,刘亮及其家人遭到对方催收人员恶意骚扰、恐吓,生活受到严重干扰。

民警介入调查,“套路贷”犯罪集团浮出水面

接到报案后,民警迅速立案侦查。随着调查的深入,民警发现了一个以安徽某科技有限公司、珠海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为依托,以网络非法放贷为手段,实施诈骗、寻衅滋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系列犯罪的“套路贷”犯罪集团。

由于该犯罪集团涉案人员众多,受害人分布范围广,涉案金额比较大,漯河市、县两级公安机关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专案组,并确定专案代号为“7.16”,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案组。随着侦查的进一步深入,一个以王某、潘某为首的犯罪团伙浮出水面。

抓捕组分赴多市,一举摧毁4个窝点

今年9月份,收网条件成熟,专案组分为四个抓捕组,分赴安徽省合肥市、安庆市、怀宁县,在当地警方配合下,一举摧毁犯罪团伙的四个窝点,抓获数十名犯罪嫌疑人。

据悉,该案件共扣押作案电脑50余台、涉案车辆16台,手机80余部、银行卡40余张、冻结涉案三方支付账号20余个,初步冻结涉案资金近500万元,全链条摧毁一个“套路贷”诈骗犯罪团伙,目前经审查已刑拘34人。

层层下套让人越陷越深,动用各种手段骚扰催款

经查,2018年4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王某、潘某等人,依托成立的安徽某科技有限公司、珠海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利用APP贷款平台进行非法放贷,平台以“无利息、无抵押、快速放贷”等虚假广告宣传为诱饵,诱骗借款人下载并注册APP,在给借款人放款时,并不按客户申请的金额进行放贷,而是由低至高慢慢增加放贷金额,以“机器审核费”、“人工审核费”、“逾期费”等所谓的“服务费”赚取高额利润,当借款人发现上当时,已深陷其中,债台高筑,不堪重负。

借款人还款困难时,嫌疑人利用各种手段催收,甚至对借款人大肆辱骂、发送PS图片、使用“呼死你”等软件对其亲友进行骚扰,对受害人及其亲属的生活、工作产生了严重影响。目前,该案的后续工作仍在加紧侦办之中。

来源:大河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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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两女子代持二手房:信用额度榨干后房子被法拍,又背债数十万元

兼职做小贷业务的广州人陈晃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会在最熟悉的领域“栽了”,成为早前他自己口中的“猪仔”(指金融行业中任人宰割的白户,即无贷款记录者)。

2018年,他经人介绍认识了一名梁姓中年女子,禁不住梁某声称代持二手房佣金11万元的诱惑,他和妻子办理了假离婚,在对方的授意下,由信用良好的妻子签下了大大小小上百万的贷款,代持了一套二手房。

不久,陈晃发现,梁某未按约定打来月供。贷款还不上,银行的催债电话纷至沓来,梁某也找不到人了。

这场代持,最终以陈晃的妻子上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那套代持的二手房被法拍抵债的结局收场。至今,陈晃每天奔波百里讨生计,仍在努力填补这场代持捅出的窟窿。

因代持二手房而背上债务的不止陈晃一人。希望挣到40万元佣金与女儿搬出娘家的单亲妈妈黎鲤,也选择与梁某合作代持了一套二手房,由此背负了285万元的房贷,以及8家银行和微粒贷的196万元贷款。

今年4月,断供还不上贷的情节在黎鲤身上重演,名下房子似乎也逃不出被法拍的命运。她和陈晃都怀疑,梁某是故意利用他们的征信贷款渔利。

7月14日,当事人梁某及其律师回应上游新闻记者称,双方纠纷系卖房分歧引发,将诉诸法庭解决。

北京市中闻(长沙)律师事务所刘凯律师分析称,梁某以让黎鲤代持房屋的形式,以黎鲤的身份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为自己使用,这种顶名贷款的方式,如果给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将涉嫌构成骗取贷款罪。如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与黎鲤签署所谓代持协议,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还涉嫌构成合同诈骗罪。

7月11日晚,陈晃展示当初妻子配合梁某办理并用于贷款的多张银行卡。摄影/上游新闻记者陈思

小白领为赚佣金当“猪仔”

“现在想来,我们是她的第一批受害者。”7月11日晚上8时,在广州黄埔区记者见到了33岁的陈晃。回忆起这场令人身心俱疲的代持经历,他深感悔恨,“不想再经历第二次”。

2018年夏天,陈晃在一家游戏公司做助理,月薪万元左右,妻子何苓是一家公司的前台工作人员。当时,这对新婚夫妇日子还过得去,为了多挣钱补贴家计,陈晃还兼职做小贷经纪人。

初次认识梁某的契机,是梁某缺钱向陈晃借了3万元,并按8分月息付了3个月的利息。1963年出生的梁某在广州有4套房和一辆奥迪轿车。资产丰厚,出手阔绰,是她给外人的第一印象。

“她很会打感情牌,经常告诉我有了钱什么都有了。”所以,当梁某告诉陈晃,因为资金周转问题,其名下位于广州白云区增槎路的一套房屋将被查封,要他为自己找一个“猪仔”来代持这套房,报酬是2年11万元佣金。陈晃找了一圈没有合适人选后,决定亲自接下这单活。

做了房产查册工作后,陈晃决定,由信用更良好的白户妻子何苓来代持。因为陈晃自身的征信不好,会影响贷款,夫妇俩办理了假离婚。

据双方于2018年11月1日签下的《借名额购房协议》显示,“甲方梁某出资购买位于广州白云区增槎路一处房屋,面积为81.99平方米,落户名为乙方何苓。期限为2年,自此物业出产权证当天起算。房子产权全部份额属于梁某本人。”

陈晃夫妇与梁某签署的代持协议。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用乙方何苓为名,代为购买房子过户完成,甲方向乙方支付借名费共10万元。以银行贷款到梁某账号为准,到账后第二天转账何苓账户首期2万元,以后每月月供扣款后付给何苓手续费2200元/月。以两年共分付22期,尾期2万元。两年到期后,乙方把该房产过户给甲方指定的买方。甲方向乙方支付借名费11600元。”

“甲方不得断供及愈(逾)期,保证两年偿还月供正常,以不影响乙方征信。”

该协议还有个特殊的约定,“后续何苓每完成一笔信用贷款,款到梁某账上后,梁某立即将手续费5个点全款转账到何苓账上。”

“在两年期限满,而甲方未能在如期内完成过户手续,双方必须再次协商,以保证双方利益。如在两年期满乙方不过户返还房子给甲方,乙方应按房子实时价款返还房款。”

陈晃向梁某转账的截图,他称每次贷款下发后都转给梁某。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断供后,妻子成为失信被执行人

陈晃回忆,这套房子因先前有被抵押,需先解封才能再次申请贷款,在梁某授意下,何苓向广州农商银行申请了6万元贷款,又找了一家网贷,“网贷合同上签的是13万,打到卡里9万,中介以利息等各种理由再扣一轮,最后到手是7万。”

随后何苓以这套房子作为抵押,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申请了129万元的房贷,为了通过审批,还找人伪造了50万元的首付交易流水。

为了保证邮储银行的房贷顺利下来,梁某主动借钱还了农商银行的6万贷款,邮储银行的129万房贷放款后,她又让何苓去农商银行申请了11万元贷款,“她总说,这个贷款一下来,就会用来还房贷。”陈晃说。

“房子是2019年二三月份到我老婆名下的。”陈晃介绍,之后妻子在梁某授意下还申请了农业银行15万元的装修贷,以及广发银行、平安银行等一两万元的信用卡。每次贷款下来后,梁某只给夫妇俩部分提成,前后累计约4万元,“每次贷款一到账就转给她,事后想起来,她应该是拿去启动别的代持了。”

陈晃夫妇与梁某签署的代持协议。摄影/上游新闻记者陈思

陈晃说,梁某只是催促他们用房子抵押或者自己的信用去申请更多的贷款。后来,夫妇俩发现,“房子到我们名下已经第三个月了,她只还过1个月房贷,农业银行贷款还了1个月,网贷还了2个月。”

因担心征信受到影响,夫妇俩还自己借钱还了一个月10900元的月供。

“基于签了这个代持协议,我们就像被她捉住脖子一样去借钱。”陈晃说,眼看装修贷还不上了,梁某继续让夫妇俩去别的银行贷款“拆东墙补西墙”,这一次夫妇俩拒绝了。双方闹翻。

“闹翻后,她什么电话都不接了。”陈晃说,面对多家银行的催款电话,夫妇俩也无力偿还。梁某更是找不到人。

2019年12月,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支行正式起诉何苓。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布的判决书显示,2019年1月22日,该行发放贷款。同年4月22日,何苓开始逾期不还。至2019年8月,何苓欠款达127万余元。

2021年9月,经过两轮法拍,那套二手房被作价116万元卖出,“房款被邮储银行划走了。”那也是迄今为止陈晃最后一次见到梁某,“我找她还钱,她不还。”

“目前我们自己还了20万,还欠邮储银行18万。我们曾想过起诉梁某,但证据不足。”这场代持让陈晃夫妇俩苦不堪言,除了网贷在他们偿还至还剩数千元的利息时,因公司倒闭了不用再还外,陈晃计算了一下农业银行、广州农商银行的欠债,目前仍需偿还43万元左右。

此时,夫妇俩才发现自己付出的时间和精力,远超出这笔根本不会到手的11万佣金。更重要的是,他们的生活已被彻底改变。

三年间,为了逃避打进公司的追债电话,上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妻子时常陷入抑郁,但没钱去看病。她的电话全被设置转移到陈晃的手机号上。陈晃由于每天追债打官司,也离开了原来的公司,承包了一片果园。迫于生计,他每天要来回奔波近200公里,赶去从化区安排荔枝发货。

何苓被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起诉追债的判决文书。图片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我想挣钱带女儿搬出来”

陈晃说,梁某的重点并不是代持炒房,而是利用“猪仔”的征信贷款渔利。他总结了一下梁某的操作模式,“把你当花生一样,油(征信)榨干了,给你个壳(刷完的银行卡),让你去还钱。”

察觉受骗后,陈晃打听得知,和他一样给梁某代持二手房的有20人左右。他曾试图去劝说朋友介绍的黎鲤脱离火坑,但对方仍沉浸在代持2年佣金40万的美梦中,没有理会他。

直到今年4月,黎鲤的梦醒了。

38岁的黎鲤是一名离异的化妆师。她每天起早贪黑辗转广州多个地区工作,因为没钱买房,至今与年幼的女儿一起寄居娘家。

2018年夏天,黎鲤通过陈晃认识了梁某。2019年,梁某找到黎鲤,“她说让我多挣钱,代持一套二手房2年就给我40万元,我好早点买房带女儿搬出娘家”。这无疑击中了黎鲤的软肋。

梁某这次看中的是海珠区宝岗路一位即将出国的老太太名下的二手房。为了修改黎鲤的白户身份以便申请房贷,梁某让她去申请了营业执照,还从网上贷款了数万元,“甚至微粒贷的几千元也让我试着借一下。”

记者查询发现,黎鲤在2018年和2019年分别注册婚庆礼仪和贸易类公司,注册资金分别为200万和103万,“第二个公司是花钱买的虚假执照”。

在梁某要求下,黎鲤在兴业银行申请了285万元的房贷,直接转到卖家老太太账户。2019年12月,房子过户到黎鲤的名下。

黎鲤代持购买二手房的网签截图。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她经常问我,今天有没有时间去银行?每申请到一笔贷款给我返10个点。”黎鲤说,除了房贷,自己还在梁某催促下,办理了农商、华润等8家银行的卡和微粒贷,一共申请了约196万元的信用贷和装修贷。

黎鲤说,梁某几乎保存着自己所有申请贷款的银行卡。只要以自己名义申请的贷款一下来,就会被梁某刷走,或者要求转到她指定的账户。

2020年9月,双方准备补签代持协议。黎鲤看了梁某拟的代持协议后并未同意签名,“她要我再配合她贷三四笔款,我一看那协议对我没有保障,就没签。”

据黎鲤提供的这份协议显示:“梁某用黎鲤名字借名购房的房产地址:广州市珠海区宝岗路某房,在二年后卖出转名前,要求先把黎鲤名下的一切信用贷款全部找垫资方结算完成,才能把房子的网签同步到新业主名下,把银行同贷书完成,把银行欠款280万过户到新业主名下做贷款,还给垫资方。房子的贷款及信用贷款必须在2022年2月前还清以及完成房子的过户。”

认为自己权益得不到保障,黎鲤拒绝签署的代持协议。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她以我的名义申请贷款,把钱转到她的账户,再用她的名义帮我还,给人错觉。”黎鲤对此深感不安全。后来,黎鲤在以自己名义申请的贷款里,要走了30万元的佣金。

据黎鲤和陈晃提供的多份流水或转账证明显示,她确有多笔转账给梁某的记录。

2022年1月起,虽然黎鲤会收到梁某还贷的转账,但每次都拖很久,造成多笔贷款逾期,她每个月都会收到银行催债电话。

黎鲤说,2022年4月,梁某称黎鲤的征信已经没有任何可申请贷款的额度了,便要将房子过户到廖某名下以便贷款,但黎鲤认为自己的贷款尚未还清,过户后自己就没有保障了,便拒绝了。于是双方闹翻。

“我只好自己还钱,还了莱商银行6万余元、平安银行7.6万元、租赁贷17万元、微粒贷11万多元……”黎鲤说,5月份,她曾找梁某见面要钱,但无果,面对各家金融机构的催收电话,只好自己借了10多万元进行还款。过去两年中,有时梁某不及时给钱,她也曾主动还钱过,目前已累计还了大概40万元。

黎鲤算了一下,目前,应该还欠100多万信用贷,尤其平安银行一家就欠了42万。房贷还有270余万元未还,“因为前五年还的基本都是利息。”

“因为有些银行查不到欠款余额,我应该还欠三四百万的贷款。”因为已经借不到钱,黎鲤担心自己也会步陈晃的后尘,成为失信被执行人,房子被法拍,虽然一直担惊受怕,但也无计可施,“梁某这就是诈骗”。

“警方说是经济纠纷,建议我起诉。”5月26日,黎鲤曾向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华乐派出所报案,但未立案。目前,她已聘请律师,准备起诉梁某。

黎鲤提供的银行流水记录显示,她曾向梁某多次大额转账。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梁某律师称双方因卖房产生分歧

7月13日,梁某的代理律师董律师回应上游新闻记者称,自己只代理了梁某与黎鲤的案子,据其掌握的情况来看,这是一起由卖房产生的分歧。

董律师称,过去两年多里,梁某拿出一部分资金还贷供楼,黎鲤也从贷款中拿走一部分,双方自愿代持合作。后来是黎鲤想要卖房,梁某与其发生争执,“于是梁女士没供了。停供就这两三个月。骗贷不太可能”。

至于为何梁某要求黎鲤申请这么多家金融机构的贷款,董律师称,这也是黎鲤自愿签名申请的,“你要说一次骗你可能会上当,那两次三次呢?还在贷就说明你是自愿的,我所看到的就是钱(贷款)到黎女士的账上”。

他表示,双方纠纷如果不能私下解决的话,将走司法途径。

7月13日,在多次拨打梁某电话被挂断,发短信未获回应后,上游新闻记者探访梁某位于越秀区淘金路某大厦的住所,其保姆称梁某不在家。

7月14日,梁某向上游新闻记者发来信息称,“是黎鲤想把房子独霸利息,这房子我们出资购买,她一分钱没出,还拿提成,血口喷人。她去法院起诉,法官自会判决。”

黎鲤拍下的签署代持协议和欠条时的梁某。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小贷群寻找“猪仔”的灰色生意

陈晃曾经活跃过的小贷业务群里,至今仍有贷款经纪人在积极寻找“猪仔”。从他们发布的招募信息中,这类灰色生意的运作逻辑,可以略窥一二。

“同行互惠互利,卖广州执照(全套包含过户做账费地址费),卖0首付房源(珠三角房源),有需要的同行可私聊。”

“短线融资:把客户包装成有车有房的优质企业法人。收纯白户,小白户,白户,有征信的,统统收,25岁到50岁,0首付购房,上完房后马上配企业执照,上完房后马上撸装修贷拿钱,撸完装修贷,撸车贷,撸完车贷再撸企业贷,总额度200万到500万。”

一名资深银行风控工作人员向上游新闻记者介绍,就现有信息来看,这应该是一种新型的杀猪盘,“都是许以利益拉人进来,过去骗取的是你的存款,现在骗的是你以后的存款(贷款是提前消费)。签的合同(代持协议)也没有法律效力。这笔钱是银行出的,银行也是受害者。”

据其所知,不仅是广州,全国的二手房贷款申请都与买一手房不同,一手房买卖对开发商的账户监管十分严格,开发商很难对交易造假。二手房交易首付只在买家与卖家之间进行,如果个人提供的是虚假交易流水,银行也很难看出干预,“二手房没有首付这个概念,钱是给卖家的,只能由评估价值控制,抵押价值只能算房屋评估价值的几成,一般为总交易额的70%或更少,除非勾结评估机构开具虚假评估价值。”

该工作人员表示,银行审批二手房贷款,也要求出具第一还款能力的证明材料,如工作证明、银行流水,如果当事人这部分也配合诈骗人员提供虚假材料,“实际上就是被骗来银行实行骗贷”。

他透露,过去几年,由于房地产市场较好,一些银行为了出业绩,可能存在审核贷款申请不够严格的情形。这类申请者的背景如果刻意造假,申请材料看似天衣无缝,审核的工作人员不一定能看出来。

“特别是没有抵押的纯信用贷款,现在(通过向银行申请)很难的。以前一天可能审核几十个(房屋贷款申请),现在量也小了,针对单笔贷款的审核也会更仔细。”该工作人员称,实际上,这些背景造假的代持者并不具备贷款偿还能力,最终银行无法收回贷款,导致成为坏账。这两年房贷收紧后,二手房贷款申请将会审批得更加严格。但这种骗局依然可能发生,“毕竟对方会想对策”。

陈晃展示的小贷业务群中贷款经纪人寻找“猪仔”的信息。摄影/上游新闻记者陈思

北京市中闻(长沙)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凯认为,梁某以让黎鲤代持房屋的形式,以黎鲤的身份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为自己使用。这种顶名贷款的方法,如果给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就涉嫌构成骗取贷款罪。

根据2022年4月6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通知(2022)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同时,梁某如果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与黎鲤签署所谓代持协议,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还可能涉嫌构成合同诈骗罪。

黎鲤作为代持者,其主观上如果不具有骗取银行贷款的主观故意,其行为尚不构成骗取贷款罪。

刘凯律师提醒,要防范这类骗局,首先要提高防骗意识。拒绝高息或者高利润的诱惑,时刻要牢记天上不会掉馅饼。其次,树立安全意识。妥善保管自己的个人信息,不能出借购房指标,以及身份证、银行卡等个人证件,更不能替人顶名贷款。再次,一旦意识到上当受骗,应该立即止损,及时报警,并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应当事人要求,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上游新闻记者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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