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尼尔投资贷款信息提供专业的股票、保险、银行、投资、贷款、理财服务

36期正规贷款平台

本文目录

港资小贷公司亚联财:官方年利率最高36%,推出首个放贷人NFT

近日,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官网公布了辖区内的小额贷款公司名录。名单显示,截止到2022年10月,该单位批准设立且由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监管的小额贷款公司名录(未包含由前海地方金融监管局监管的注册地在前海的小额贷款公司)共计93家,其中网络小贷公司有7家。

近期,新经济观察团将分别介绍这7家网络小贷公司的发展脉络,本期聚焦深圳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亚联财小贷”)。作为港股新鸿基集团旗下消金业务的主要承担者,我们通过上市公司报告以及公开资料,也窥得这家港资小贷公司的发展面貌。

01

隶属新鸿基集团,暂不满足注资门槛,上半年撇账率高达7.5%

工商资料显示,深圳亚联财小贷成立于2007年9月11日,法定代表人长原彰弘,注册资本10亿元,实缴资本6亿元,尚不满足《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中10亿元和50亿元的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要求。2019年7月11日,深圳亚联财小贷经相关部门批准,可通过第三方平台开展互联网小额贷款业务(不得吸收公众存款,不含增值电信服务)开展互联网小额贷款业务(不得吸收公众存款),正式拿下网络小贷牌照。

目前,深圳亚联财小贷有两大股东,由港资公司亚洲联合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联财”)持股80%,亚联财信息咨询(深圳)有限公司持股20%,而后者又是亚联财的全资子公司。

据媒体报道,长原彰弘原是台湾人,原名张炳煌,在台大法律系毕业后,留学日本东京一桥大学。张炳煌毕业后留日工作并入籍日本,后改日本名及结婚。他将日本的无抵押方式贷款带到香港,1993年跟人合伙开设亚联财。张炳煌拥有三十多年私人贷款市场经验,在香港素有“个人贷款之父”的美誉。

目前的亚联财,是香港上市公司新鸿基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86,以下简称“新鸿基集团”)控股的成员企业。

新鸿基集团2022年中期报告显示,该公司收入来自三大板块,分别为投资管理、融资业务和集团管理及支援业务。其中,融资业务主要分为以亚联财主体的消费金融业务、以新鸿基信贷为主体的按揭贷款业务以及私募融资业务。

而亚联财运营的消费金融业务,一直是该集团稳定与韧性兼备的主要收入来源。凭借完善的分行网络及成熟的网上及手机平台,亚联财主要在香港及中国内地为个人及企业提供无抵押贷款。亚联财在中国内地持有互联网贷款牌照,并在全国主要城市持有线下放债人牌照。

深圳亚联财小贷官网显示,“亚联财小额贷款”的服务网点深圳、沈阳、重庆、天津、云南(昆明)、大连、成都、北京、等十五个城市地区。

此外,新经济观察团发现,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亚联财小贷”)成立于2009年11月23日,注册资本金5亿元,实缴资本3亿元。2016年8月16日,该小贷公司也获批互联网小贷牌照,可办理各项小额贷款(含网络贷款)和银行资金融入业务。但从实缴资本上看,也不满足10亿和50亿的两大门槛。

但根据意见稿中34的监管要求,主要股东参股跨省级行政区域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贷公司数量不得超过2家,控股数量不得超过1家。在行业内,平安、京东等企业也陆续注销了旗下超额的小贷公司,来满足此要求。而亚联财要想在过渡期之后顺利展业,除了满足实缴资本门槛,还需对旗下两家网络小贷牌照进行整合。

截图来源:新鸿基集团2022中期报告

财务数据上看,2022年上半年,新鸿基集团收入为20.56亿元,主要包括来自融资业务的利息收益19.43亿元。期内除税前亏损为5510万港元,去年同期溢利32.16亿港元,为集团有史以来最高纪录的首半年业绩。新鸿基表示,该变动主要是由于投资管理业务录得除税前亏损,部分被融资业务贡献的除税前溢利所抵销。

同期,投资管理除税前亏损为9.58亿港元,而融资业务在香港及中国内地疫情期间体现出其韧性,期内产生除税前溢利7.18亿港元。

其中,核心业务消费金融(亚联财)的收入达到17.59亿元,同比微增1.0%,占新鸿基集团总营收的85.5%;除税前贡献为6.45亿元,同比下降26%。

疫情对香港及中国内地的欠款及撇账率产生负面影响,导致亚联财的减值亏损净额增加到3.12亿港元,去年同期为2.07亿港元。

截图来源:新鸿基集团2022中期报告

逾期率方面,亚联财30天以内逾期额为8.29亿港元,占贷款结余净额的7.1%,31-60天逾期额为1.55亿港元,占比1.3%;总逾期额为11.56亿港元,比例为9.8%,去年同期为8.6%。

截图来源:新鸿基集团2022中期报告

具体到内地业务上,亚联财贷款余额为36.17亿港元,期内新增贷款22.8亿港元,新增贷款笔数20231个,平均贷款结余总额为76122元。同期撇账率高达7.5%,去年同期为6.8%。2021年全年为5.9%。而所谓撇账,是香港在财务上的说法,意思和内地冲销坏账差不多,是在消费者发生严重拖欠时金融机构采取的一种行为,通常认为这些账款难以追回。

02

曾被行政处罚和约谈,官网显示年利率最高36%,推出NFT

除了新鸿基集团的招股书,从其他公开资料我们也能发现亚联财旗下各家小贷公司的运营情况。

以深圳亚联财小贷为例。企查查显示,该公司涉及司法案件9048个,主要为借款合同纠纷。

一则小额借款合同纠纷判决书(案号(2020)粤0304民初21940号)显示,原告深圳亚联财小贷与被告签订了《贷款合同》,合同约定了贷款利率和各类费用,即:贷款手续费按贷款金额的0%、1%或2%计收(各案贷款手续费金额详见附表),并从放款金额中一次性扣除(实际发放贷款金额详见附表);贷款月利率为1.3%;管理费每月按贷款金额的1%计收,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于每月还款日与贷款本息一并偿还。相关金额截止到2019年7月26日。

因贷款手续费不明确,新经济观察团仅计算月利率1.3%和每月1%的管理费,被告的综合借款成本已经达到年化27.6%。

而上海浦东新区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亚联财小贷”)涉及711个司法案件。其中,案号为(2022)沪0113民初3978号的裁判文书显示,原告上海亚联财小贷与被告签订《贷款合同》,贷款金额18.03万元,分24期偿还,月利率1.33%,即年化15.96%。但实际情况是,法院查明,原告在发放贷款时一次性扣除了5409元的“手续费”,因此实际本金为17.4891万元。若以此计算,被告的综合借款成本早已远超合同利率。

亚联财口中的贷款手续费,即为贷款行业常见的“砍头息”,早已被明令禁止。多家法院曾发文提醒,在借贷关系中注意甄别“砍头息”的情形,对于约定的提前收取的各种服务费、会员费、好处费、利息等条款保留警惕。

而在2020年8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于关于民间借贷司法解释进行了修正,将民间借贷利率的上限调整为LPR的4倍,当时的LPR利率为3.85%,LPR的4倍即为15.4%。由此来看,亚联财小贷在此前业务开展中,存在不少问题。

而在去年5月12日,深圳亚联财小贷还因存在1.隐私政策中没有列举说明获取位置信息和相机权限的目的、方式、范围;2.未经用户阅读隐私政策,应用就申请读取电话状态和获取位置信息权限等违规,被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作出警告,并处责令限期15日内改正的行政处罚。

此外,亚联财小贷曾经历了一波收缩。根据媒体此前的报道,新鸿基方面曾介绍称,亚联财拥有的14家小贷公司下布局了165家网点。但目前,官网网点已大幅缩减。而新经济观察团发现,云南亚联财小贷的15家分支机构已经全部注销,重庆亚联财小贷也注销了两家分支机构。

2021年5月,界面新闻、中国经营报等媒体报道称,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对部分小额贷款公司进行监管约谈,其中就包括亚联财,主要涉及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情况。中国经营报的报道还显示,彼时亚联财小贷的官网产品介绍出现了变动,剔除了楼易贷款、企业贷等产品。

如今,亚联财小贷的官网显示,产品有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平台商户贷款三类,贷款年化利率在24%-36%之间。其中,信用贷款包含薪易贷、生意贷;抵押贷款主要是房押贷;平台商户贷款则包含富商贷、开业贷和富安贷。

进入到2022年,亚联财小贷的也有新的动作。新鸿基集团在中期报告中提到,上半年经营成本有所增加,主要是由于为继续加强产品及用户体验而增加信息科技相关的投资和成本,以及加大追收力度和于2021年底推出的市场营销及各种推广活动增加所致。

根据公开资料,自2021年11月1日起,亚联财小贷“会员推荐计划”,对推荐贷款成功的用户进行奖励,奖励金额为被推荐人贷款金额的2%。例如,B在借款时填写了A的邀请码,B成功贷款10万元,A就可以拿到2000元。

此外,今年10月,亚联财还发文称,“亚联财点指贷”APP/微信小程序已于各大平台全面改版上线。

有意思的是,亚联财还加入了NFT混战当中。新鸿基集团中期报告中提到,随着经济复苏,其他放债人亦重启市场营销及激励计划,以在无担保贷款领域争夺更大的市场份额。作为市场领导者,亚联财通过增加资讯科技开发投入,继续致力于产品创新。亚联财于2022年7月推出了NFT产品——限量版3-D机械臂NFT,激发了NFT收集者的兴趣,为所有放债人中首个推出的NFT产品。亚联财将不断投资并升级网上平台及线下客户服务设施,以更好地服务客户及促进业务增长。

不过,面对监管对网络小贷实缴资本门槛、民间借贷利率保护上限下调等合规问题,以及行业利差下降、竞争压力加剧的现状,亚联财小贷需要做的还很多。

*声明:新经济观察团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构成任何建议。原创文章未获授权不得转载。

「电诉宝」“来分期”年利率已超36% 暴力催收频繁骚扰

近日,国内知名网络消费纠纷调解平台“电诉宝”(315.100EC.CN)接到商家投诉北京快乐时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旗下“来分期”称其逾期暴力催收,且存在霸王条款。(详见网经社专题:)

6月24日,河南省的刘先生向“电诉宝”投诉称,自己于2019年10月18号无意点击到点“来分期”,莫名其妙地借出来一笔钱并分成了36期归还。刘先生想着立刻把这个钱还过去,令刘先生没有想到的是仅仅在钱到账后,再想要还进去就必须得按照平台分期款项一项项还清。而后刘先生因为工作缘故,也没有继续操作下去。在疫情期间,刘先生创业失败,手上没有多余的钱,无力偿还“来分期”的账单。

图片来源:刘先生提供

刘先生诉说,“来分期”催收电话不断,同客服人员协商还款却不予理睬。每期需要偿还224.44元,共36期。还款金额的年利率已经超过36%。并且这三年刘先生还了差不多7200多块钱,几乎都是按时还款,如今却一天最少要接到17个催收电话,并且往往带有威胁口吻。刘先生认为“来分期”的行为已经严重影响了他的生活,希望能够尽快给他一个答复。

接到该用户投诉后,我们第一时间将投诉案件移交该平台相关工作人员督办妥善处理,但截至发稿前,我们尚未收到来自被投诉平台的任何有关处理回复。

据了解,据网经社“企业库”(COP.100EC.CN)显示,来分期隶属于北京快乐时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4月9日,注册于北京市海淀区,其法定代表人是罗敏。其自称是一家服务于互联网精英人群的分期贷款服务平台,从BAT到获得A轮投资的互联网创业企业员工及所有VC基金员工都可获得1万元到50万元授信额度,最快24小时放款。

根据“电诉宝”2022年至今受理的金融科技领域用户有效投诉显示(依据投诉量排行),来分期排名第四位,最新评级为“不予评级”。其他被投诉的类似企业还有:分期乐、有钱花、你我贷、支付宝、拍拍贷、捷信金融、京东金融、百度钱包、招联金融、时光分期。

此外,“电诉宝”受理用户维权案例显示,用户称“来分期”在2022上半年还存在霸王条款、信息泄露、网络售假、高额退票费等问题。

【案例一】“来分期”被指逾期暴力催收泄露顾客信息

2022年5月24日,重庆市蔡女士向“电诉宝”投诉称,自己于2019年11月在来分期平台借款15000元,分了11期。蔡女士一直都按时还款,第六期因为某些原因逾期,后面的几期也按时交上了。但就是因为第六期逾期了,来分期平台对蔡女士进行了暴力催收,并且泄露蔡女士的信息。给蔡女士的生活造成了困扰,蔡女士希望尽快解决并给她个答复。

【案例二】“来分期”被指暴力催收短信威胁

2022年5月17日,山西省郭女士向“电诉宝”投诉称,由于疫情原因在来分期平台借款逾期,现在沟通减免罚息归还原来剩余本金和利息,客服说从来没有这样的先例,并且催收人员每天换不同归属地拨打10个以上电话,短信通知威胁起诉法院。郭女士希望来分期平台尽快处理免去滞纳金,停止骚扰,来催收的希望是协商的人员,而不是冒充法院,法务部,财务部的人员。

【案例三】“来分期”被指逾期收取高额滞纳金暴力催收频繁骚扰

2022年5月10日,上海市屈先生向“电诉宝”投诉称自己于2019年在来分期平台借款,期间由于疫情影响导致逾期,逾期期间来分期收取高额滞纳金和利息费用,期间屈先生找他们协商归还合理本金利息,他们概不接受,说从来没有这样的先例,并且催收人员每天换不同归属地拨打10个以上电话,威胁起诉法院,告知协商说有什么底气协商,告知月底可以处理欠款,概不接受,频繁骚扰,屈先生希望可以降低息费,免去滞纳金,停止骚扰,来催收的希望是协商的人员,而不是冒充法院,法务部,财务部的人员。

【案例四】“来分期”被指疑似售卖假货客服推诿不解决问题

2022年4月19日,福建省卢女士向“电诉宝”投诉称自己于2020年5月21日在来分期商城分期购买了MCM棕色拉链钱包,因为使用极少,也没怀疑过钱包的真假。2021年5月6日挂闲鱼上转卖,顾客直接拒绝购买,图片辨别是假货,后来卢女士拿到当地的二手奢侈品店鉴定,确定为假,找来分期客服反馈,客服一直强调都是官方正品,假一赔十。叫卢女士出具官方或权威的检测报告。卢女士打电话过去MCM品牌方是拒绝出具报告的,因为他们不提供这种服务,当地品牌店(厦门磐基店)也是一样的说法,来分期所说的权威机构除非一线城市才有。

这种说法就是推辞,根本没有解决问题,即使去找一家鉴定机构出示鉴定报告,他们也不会承认,最后鉴定费自己出,也不会退款。去年下半年卢女士在淘宝也遇到同样的问题,淘宝客服很快帮其解决,拿回她的损失。于是卢女士又找到来分期客服,要他们解决这个订单。还是同样的回复,没有一点用。卢女士在平台上鉴定过,发给他们也不作数。花比外面还高的价格分期买了一个假货,强烈要求严惩这种无良平台。

【案例五】“来分期”被指超收高额利息采用恐吓爆力催收手段

2022年1月26日,福建省黄女士向“电诉宝”投诉称自己因个人原因在来分期平台逾期,与平台协商延期,平台以无此业务拒绝,利息超出36%,黄女士要求平台做出解释,平台说是合法,黄女士要求该平台出示相关文件规定,并做出解释。来分期在联系的到本人的情况下,将本人信息卖给三方崔收,崔收平台每天数十个电话频繁崔收,对本人进行威胁,恐吓等给本人工作生活带来严重影响。

接到以上用户投诉后,我们第一时间将投诉案件移交该平台相关工作人员督办妥善处理,但截至发稿前,我们尚未收到来自被投诉平台的任何有关处理回复。

新橙优品和蓝海、乌鲁木齐银行等多家银行合作放贷,利率达36%

出品|WEMONEY研究室

文|林小林

近日,有用户通过互联网平台新橙优品借款,发现除了还利息外,还需要额外支付服务费,实际借款利率和合同利率相差甚远。若加上服务费,WEMONEY研究室发现,其贷款的实际年化利率为36%。

新橙优品是晋中龙信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旗下的借款平台,前身是新橙分期。2019年,北京商报曾报道新橙优品通过在借款人借贷本金中先行扣除保费的形式变相收取高额利息,利率高达212.71%,远远超出监管红线。

如今新橙优品的借款利率从212.71%降到了36%,从保费也变为服务费。似乎“换汤不换药”,目前借款人反映借款综合息费不明确,借贷成本偏高。

01、借款利率达36%,没有服务合同

江苏的沈先生先后从新橙优品借款,最近一笔是2021年12月借款15000元,每月除了固定连本带息还1308.3元外,还需要额外支付一笔服务费,服务费50-400元之间,逐月减少。

沈先生表示,他在借款之初没有显示贷款利率,不知晓会有服务费,连服务费一年共还17961元。沈先生觉得利息过高,查看了贷款合同,合同显示这笔借款的资金方为威海蓝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利率为8.5%。

沈先生认为服务费收取的很不合理,合同中没有显示服务费,但仅服务费12期收了2261元占到了利息的76%,以IRR计算这笔贷款的年化利率为36%。由此来看,服务费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借款人的借款成本。

沈先生说,在借款页面没有展示收取服务费,这笔借款只有在下款后还款列表中才显示服务费,服务费也没有写进相关的合同,服务费不清不楚的就这么被收取了。

WEMONEY研究室在新橙优品平台注册借款时发现,该平台借款前需要提交一系列认证,包括实名认证、人脸识别、个人信息、手机实名、芝麻信用等,个人信息的填写中必填项则包括了学历、婚姻状况、详细居住地址、行业类别、工作地址、单位电话等详细信息,在此过程中,必须授权平台访问通讯录、位置等才可以进行进一步认证,在提交了上述信息后,显示两个小时完成审核,但最终未能成功下款。

沈先生表示,此前在2021年5月借了10000元,12期每期叠加服务费还1004.49元,IRR利率为36%。贷款合同显示,资金方为乌鲁木齐银行借款利率为13.43%。

WEMONEY研究室致电新橙优品的官方客服,客服表示是有服务费的,综合还款金额(包括每期服务费+本息)年利率是在36%以内。

实际上,关于贷款利率,2020年8月最高法在新修订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指出:“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若是按照最新的LPR报价,一年期为3.7%,也就意味着当前民间借贷最高利率为14.8%。虽然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利率在8%左右,考虑到贷款人需要承担的服务费等,获得一笔贷款的实际利率为36%,远高于当期4倍LPR。

02、新橙优品背靠小贷公司,和多家中小银行合作

多位借款人和WEMONEY研究室表示,新橙优品还和多家中小银行合作放贷。用户表示,曾在国美易卡平台申请借款,由新橙优品放款9600,第一期还款1762.53元,之后11期每期还款1026.20元,IRR计算贷款利率超60%。放款方为龙江银行。

此外,资金合作方包括:龙江银行、乌鲁木齐银行、金美信消费金融、平顶山银行、兰州银行、威海蓝海银行。

新橙优品还显示与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浙商银行有快捷支付合作。

新橙优品是由新橙分期升级而来,此前北京商报曾报道,借款人从新橙优品借款被一次性扣除保险费,以这种方法收取变相砍头息。

从上述两个案例看出,新橙优品不再收取砍头息,并下调了借款利率,最高年利率由62%下调至36%。不过,新橙优品为了变相提高利率,引导用户开通199(原价299)元新橙VIP。

VIP会员页面醒目提示,开通会员一年可省609元,优先审核、优先放款权等会员特权。

在黑猫投诉平台上,有关新橙优品的投诉量达到12000条,投诉均以收取高额服务费居多。此外,还涉及暴力催收的问题。

天眼查显示,新橙优品的主体为晋中龙信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下称“龙信小贷”),注册资本为2亿元,运营方是厦门新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9年9月,注册资本1亿元。

天眼查显示,龙信小贷成立于2017年11月15日,注册资本2亿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薛杰,股东为龙跃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龙跃集团”)(60%)、太原海景通信设备有限公司(30%)、上海蔚洁信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10%)。

天眼查显示,2017年11月,龙信小贷由龙跃集团认缴出资1.2亿元、太原海景通信设备有限公司认缴出资6000万元、上海蔚洁信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出资2000万元。WEMONEY研究室注意到,今年6月龙跃集团持有的龙信小贷的股权分别被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冻结1.2亿股权,冻结期限至2025年6月。在此之前,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先后两次冻结了龙跃集团持有的龙信小贷1.2亿股权。

而龙跃集团两名股东为自然人持股,两人均为失信限消人员。龙跃集团先后5次被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分享:
扫描分享到社交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