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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借钱的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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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母亲突然借钱儿子报警 原是遭遇刷单诈骗

最近,张先生向南京警方报警求助称,母亲陈女士遭遇电信网络诈骗,自己没法赶回去,希望警方尽快阻止她继续转账,民警立即找到了陈女士。

“他还要我交三万元,我没钱交了呀,我问我家小孩借,我说你借点钱给我,他非问我干吗。”陈女士说。事发前一天,她在刷短视频时,被陌生人拉进了一个群。

“愿意做任务的就去群里面,点一个关注就五块钱。”着急用钱的陈女士做了几个任务之后,确实收到了钱。随后,群主声称还有代购刷单任务,可以获取更多返利。

“昨天赚了千把块钱,我还高兴得不得了,还蛮诱人的。”在获得多笔返利之后,陈女士对此深信不疑。第二天,她又转账两万多元,但并没有获得相应返利,对方表示是她的刷单金额不足,只要再转4万元,就能一并获得返现。实在拿不出钱,陈女士只好向儿子寻求帮助,想要借钱来刷单。好在,儿子防骗意识比较强,第一时间报了警。

“小孩说你都几十岁了,你不长大脑,他帮我报警了。我都不知道被骗。”直到民警上门,陈女士才确认自己被骗了。

警方提醒:身边如果有一个反诈意识比较强,对网络诈骗比较敏感的朋友或亲戚,遇到类似情况,可以先向他电话咨询,可能会避免经济损失。

网络刷单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大家记住:凡是刷单为名义的兼职都是诈骗,也千万不要转账给陌生人。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汪舒、潘越报道)

(本条新闻版权归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南京银行消费贷余额超1000亿,借款类裁判文书超8000篇

继宁波银行之后,又一家城商行有望拿下消费金融牌照。

3月7日晚间,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南京银行)发布了《关于收购苏宁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控股权的进展公告》显示:公司拟于近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收购苏宁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简称“苏宁消费金融”)其他股东持有的合计41%股权,进而获得苏宁消金的控股权。

南京银行在公告中表示,2022年3月4日,该行与法国巴黎银行、苏宁易购集团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南京银行支付约3.41亿元,受让苏宁易购集团持有的苏宁消费金融36%股权及其附随的一切权利和利益;法国巴黎银行支付约2.84亿元,受让苏宁易购集团持有的消费金融3%股权及其附随的一切权利和利益。

同日,南京银行与洋河股份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南京银行支付4730万元受让洋河股份持有的苏宁消费金融5%的股权及其附随的一切权利和利益。

本次收购完成后,南京银行跃升为苏宁消费金融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由15%增加至56%,投资金额合计近3.88亿元。法国巴黎银行、先声再康药业分列第二、第三大股东,苏宁易购持股比例降至10%,洋河股份清空离场。需要注意的是,本次收购尚需经监管机构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开甲财经注意到,与宁波银行10.91亿元拿下华融消费金融70%股权相比,南京银行3.88亿元拿下苏宁消费金融41%股权性价比更高,前者1%股权交易价格为1558.57万元,后者1%股权交易价格为949.34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南京银行成立于1996年2月8日,先后于2001年、2005年引入国际金融公司和法国巴黎银行入股,在全国城商行中率先启动上市辅导程序并于2007年成功上市。截至2021年9月末,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7亿元,资产规模1.7万亿元,目前下辖17家分行,215家营业网点。

南京银行2021年半年度报告显示,截至报告期末,持股前五名股东持股情况为:法国巴黎银行(持股13.92%)、紫金投资集团(持股11.92%)、江苏交通控股(持股9.99%)、南京高科(持股9.24%)、幸福人寿(持股4.07%)。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贷款和垫款余额5398.39亿元,占总贷款70.27%;个人贷款余额2283.96亿元,占总贷款余额29.73%。其中,个人贷款又分为信用卡透支70.32亿元,住房抵押贷806.00亿元,消费类贷款1094.04亿元,以及经营性贷款313.60亿元。据此计算,消费类贷款占总贷款14.24%,占个人贷款47.90%。

南京银行贷款结构分布图

2021年上半年,南京银行发放贷款和贷款利息收入196.92亿元。其中,公司贷款和垫款利息收入127.42亿元(含票据贴现和贸易融资),个人贷款利息收入69.50亿元。据此计算,南京银行个人贷款个人贷款虽只占总贷款余额29.73%,但贡献的利息收入却占发放贷款和贷款总利息收入的35.29%。

不难发现,与公司垫款和垫款相比,个人贷款贡献利息收入的效率更高。为此,南京银行在2021年半年报中提出:“公司加快构建零售住房贷款、消费贷款和个人经营性贷款“三驾马车”协同发展的新格局。”

不过,中诚信国际发布的《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金融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指出:2020年以来,南京银行在个人贷款方面继续坚持消费金融和住房贷款“双轮并驱”的零售贷款业务定位。

消费贷款方面,该行持续推动消费金融向线上化、平台化和场景定制化转型,一方面优化与互联网平台的合作机制,持续投放联合贷款;另一方面以“你好贷”产品作为消费贷款转型发展主攻方向,加快推进自营业务发展,提升数字化精准获客能力和全流程信贷管理能力。

住房贷款方面,该行按照住房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保持业务规模平稳增长,优先投放首次、首套房贷款,重点支持民生改善性住房信贷需求,贷款主要投向一线城市及江苏省内主要城市。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南京银行个人贷款业务发展较快,但其面临的违约风险也在逐渐上升。企查查数据显示,南京银行作为原告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裁判文书8342篇,信用卡纠纷案件111篇,借款合同纠纷60篇。据此计算,南京银行作为原告借款类裁判文书高达8513篇。

例如,3月1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杨某均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的案件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显示:

2019年4月22日,被告杨某均向原告南京银行申请借款150000元,期限自借款发放之日起至2021年4月22日(24期),借款日利率0.323‰(折合年利率11.79%),还款方式一次还本,逾期罚息为约定的借款利率加收50%。截至2021年12月21日(裁判日期),杨某均尚欠南京银行本金150000元。据此计算,杨某均偿还本金比例为0%。

3月2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周某金融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显示:

2019年11月25日,被告周某向原告南京银行申请借款52526元,期限自借款发放之日起至2021年11月25日(24期),借款年化利率14.4%,还款方式等额本息,逾期罚息为约定的借款利率加收50%。截至2021年4月23日(裁判日期),周某尚欠南京银行本金40768.9元。据此计算,周某偿还本金比例不足23%。

同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郭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显示:

2020年7月20日,被告郭某向南京银行申请借款20000元,期限自借款发放之日起至2024年7月20日(48期),借款借款年化利率14.4%,还款方式等额本息,逾期罚息为约定的借款利率加收50%。截至2021年7月8日(裁判日期),郭某尚欠南京银行本金19057.12元。据此计算,郭某偿还本金比例不足5%。

一天领12张罚单!南京银行多项违规被罚超六百万

新京报讯(记者黄鑫宇)6月4日,据银保监会官网披露,各地银保监分局本级共公示了14张罚单,其中近九成“剑指”南京银行。据记者统计,南通、盐城等10家江苏省境内的银保监分局,针对“违规发放消费贷款进入证券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等事实,对南京银行开出12张(包括1张个人罚单)、合计处罚金额达到648.375万元的罚单。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罚单中所披露,南京银行主要存在的违法违规事实包括“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于项目建设”,“个人消费贷款资金被挪用于购买理财、投资证券、购房或偿还贷款”,“未监督贷款资金按约定用途使用”,“信贷资产不洁净转让”等数十项。

其中,12张罚单中最“贵”的一张,来自南通银保监分局。南京银行南通分行因“违规办理信用证业务以及发放消费贷款进入证券市场和房地产市场”、“违规签发银行承兑汇票”及“违规办理商票保贴业务”等违规事实,被罚款110万元。

由于“虚增贷款规模”、“多层嵌套规避资金监控”等违规事实,南京银行淮安分行除被罚款35.375万元外,违法所得的10.375万元也被淮安银监分局没收。

同时记者注意到,南京银行本次收到的12张罚单,虽然“发布日期”均为2020年6月4日,但从“处罚决定的日期”看,5张罚单为2019年内,其余7张则属于2018年。

但记者逐一搜索发现,南京银行盐城、宿迁、无锡、泰州、连云港、淮安及常州等分行所领受的这7张“处罚决定的日期”发生在2018年的罚单,均系银保监会官网首次发布。其余5张罚单情况亦同。

“处罚决定的日期”距发布时间最久的一单,即为前述中2018年8月13日由淮安银监分局开出的这张“罚款+没收”单。

而“处罚决定的日期”距发布时间最近的罚单,则是在半年前,即2019年12月9日,因“信贷资产不洁净转让”,盐城银保监分局对南京银行盐城分行罚款35万元;同一日,当前已为南京银行扬州分行负责人的夏伟民,也由于“对南京银行盐城分行信贷资产不洁净转让负有审批责任、直接管理责任和领导责任”被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

事实上,2013年11月6日,银保监会曾核准夏伟民出任南京银行盐城分行行长的任职资格。而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的南京银行扬州分行相关司法审判,距今最近的庭审时间为2020年3月17日,在这份庭审记录中,夏伟民已是南京银行扬州分行负责人与行长。

此外,记者注意到,南京银行关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的司法审判数量远超其他案由。据企查查提供的中国裁判文书网统计分析显示,南京银行相关的法律诉讼案由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的司法审判,在“案由TOP10”中排名第一位。

新京报记者黄鑫宇编辑赵泽校对陈荻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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