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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私人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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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第三方可以免息还贷?骗局

5月19日下午,南京小市派出所接到辖区某银行工作人员报警,称一名女顾客坚持要在银行给一个陌生账户汇款。无论工作人员如何劝说,这位顾客就是不听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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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女士说她在某平台借了四万多,现在还剩一万八千元本金和五千多元利息要还。前一天李女士接到了一个自称是该借贷平台的第三方合作方,只要将本金转到指定账户,就可以免去五千多元利息。

银行工作人员告诉民警:“我查了一下,问对方公司地址在哪,法人是谁,什么都不知道,还要投诉我们,就这个骗子让投诉,我说我要对我的顾客负责任,我怎么能听你的?”

就在民警向李女士宣传反诈知识的过程中,这名男子又打来了电话:”叫您朋友帮您转一下也可以,不要在那个银行转了,她们那些工作人员懂什么?”

在民警和银行工作人员的坚持劝说下,李女士还是将信将疑。“千万不要相信所谓的第三方,还多少钱,基本砸水里多少钱。”经过民警的仔细讲解,李女士终于认识到了不走正规途径还款是非常危险的。决定回家后就从官方平台进行还款。同时李女士也对民警和银行工作人员表示感谢。

警方提醒大家:一旦是遇到自称免息还贷或者是优惠补偿,一定要通过官方渠道进行核实,不要相信所谓的优惠:“这些钱一旦打出去就回不来了。”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庞雪青、朱思远报道)

(本条新闻版权归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消费贷余额740亿!南京银行联合万达小贷放贷频遭投诉

上周,互金商业评论发布标题为“国美易卡3亿ABS获批,联合招联金融、南京银行放贷,综合费率高达110%”文章引发关注。探长读财注意到,南京银行为发力消费信贷,着力打造“你好贷”和“鑫梦享”两大平台。与此同时,南京银行还为蚂蚁借呗、京东金条提供资金。

南京银行官网显示,个人贷款产品多达12款。其中,个人信贷产品包括信易贷(覆盖授薪人士,最长授信5年)、你好贷(正常缴纳公积金人士),以及鑫梦享消费金融产品——随鑫花(个人小额信贷产品)、购易贷(个人消费分期产品)、诚易贷(个人大额信贷产品)。

南京银行2019年半年报显示,银行继续坚持消费和住房贷款双轮并驱,确立“你好贷”优先发展的战略定位,全力推动消费贷款的线上化、场景化、平台化转型,推动零售贷款规模、效益、结构、客户与质量的均衡持续发展。

公开资料显示,2019年5月18日,南京银行发布“你好贷”品牌。据介绍,“你好贷”具有审批快、利息低、流程简、渠道多等特点,提供7×24小时在线申请、实时审批、按日计息、随借随还,最高额度可达30万元。

图:南京银行在北京南站投放的“你好贷”广告

鑫梦享消费金融页面显示,平台合作伙伴包括360借条、度小满金融、飞贷、毕博金服、万达普惠、维品金融、小米贷款等。

消费信贷余额740亿,同比增长75%

一方面丰富自营消费信贷产品,另一方面又联合互金巨头放贷。南京银行消费信贷规模由此迅猛增长。

半年报显示,截至2019年6月30日,个人贷款余额1525.11亿元。其中,消费信贷余额739.97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75%。

数据显示,南京银行消费信贷余额超过住房抵押贷款余额。不过,这并非消费信贷余额第一次超过住房抵押贷款余额,南京银行2018年财报显示,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个人贷款余额1293.73亿元。其中,消费信贷余额573.43亿元,住房抵押贷款余额567.77亿元。

而在此之前,南京银行住房抵押贷款规模一直都大于消费信贷。

南京银行半年显示,参股或控股金融机构包括苏宁消金(持股15%)、日照银行(持股20%)、芜湖津盛农村银行(30.03%)、昆山鹿城村镇银行(持股47%)、宜兴阳羡村镇银行(持股50%)。

南京银行披露其控股的宜兴阳羡村镇银行、昆山鹿城村镇银行半年净利润分别为2708.6万元、4020.4万元,但未披露其参股的芜湖津盛农村银行、日照银行,以及苏宁消金的财务数据。

探长读财注意到,苏宁消金虽是持牌机构,但苏宁金融和南京银行均将重心放在自身业务上,例如南京银行力推“你好贷”,而苏宁金融则主推“任性付”产品。正因如此,背靠两棵大树的苏宁消金,业绩反而在持牌机构中掉队。

南京银行2018年财报显示,截至报告期末,苏宁消费金融注册资本6亿元,资产总额63.89亿元,净资产6.11亿元,全年实现净利润0.45亿元。

被诉收4%“砍头息”,涉案信息激增

南京银行在发力个人消费的同时,涉及的金融借款纠纷随之增多。

2019年9月26日,网友匿名在黑猫投诉发帖称,其9月23日在南京银行办理了一笔消费贷款,总金额15万元,通过南京银行线上视频认证不收取费用,四年期年化利率18%。在这么高的利率下,贷款到账后立即被扣13500元,请南京银行核实该笔贷款由谁负责,以及被扣资金的去向。

根据网友贴出的图片,2019年9月24日14:21分银行账户收到15万元,但随后两分钟,其银行账户又被划扣1.35万元。还款详情显示,全部待还本金15万元共分48期,每期还款4406.25元。据此计算,南京银行“鑫梦享”(网友投诉对象)贷款综合费率为22%(注:如果去除被划扣的1.35万元,该笔贷款综合费率刚好18%)。

事实上,南京银行涉及网络投诉的情况并不多,尤其是自营贷款产品,利率和催收都很规范,主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企查查数据显示,南京银行近三年涉案信息激增,2017年763件,2018年1272件,2019年1782件(截至发稿前)。其中,金融借款合同纠纷高达4424件,借款合同纠纷442件,两类纠纷合计占南京银行涉案信息90%。

探长读财注意到,中国裁判文书网11月7日(3份)、11月8日(17份)共发布涉及南京银行裁判文书20份,均为南京银行申请已生效的法律文书,法院对被执行人进行了调查,但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探长读财还注意到,多位网友在聚投诉发帖称,南京银行联合快易花(万达旗下)、360借条等现金贷平台放贷。

联合万达快钱放贷,综合费率踩36%红线

2019年9月20日,陈先生在聚投诉发帖称,其第一次在万达普惠借款,页面提示年化利率19.61%,之后几笔借款均未提示利率,后来自己计算发现,万达普惠贷款年化利率高达36%左右。

陈先生认为,南京银行作为放款机构,36%的贷款年化利率太高。其与南京银行客服沟通,对方反馈将进行处理,但却让万达普惠给其一个更加不利的结果。投诉之后无法打开借款合同,可谓做贼心虚。

根据陈先生贴出的图片,其在万贷申请借款1万元,分12期偿还,每期偿还996.55元(根据其他网友发帖投诉,万贷还款方式为等额本息)。

据此计算,万贷综合年化费率为34%。这也意味着,陈先生从万贷(万达普惠旗下)申请的贷款费率未超过36%红线。不过,正如陈先生所述,南京银行作为放款机构,34%的综合年化费率并不便宜。显然,万达普惠一点都不普惠。

事实上,南京银行不仅是万达普惠旗下万贷的资金方,也是万达旗下快钱快易花的资金

2019年10月27日,张先生在聚投诉发帖称快易花(万达旗下快钱产品)联合南京银行收取担保费。其在投诉详情中陈述,“我想提前结清贷款,但无法接受高额担保费,与客服协商无果,希望尽快结果”。

根据张先生贴出的图片显示,其在快易花借款5300元,分6期偿还,其中第1期1049.11元(本息906.61元+担保费142.5元),第2-6期每期偿还962.32元。据此以IRR公式计算,万达快易花综合费率为36%。

联合360借条放贷,额外多出担保费

因为万贷和快易花,南京银行频遭投诉。不过,南京银行的烦恼还不止于此。据多位网友投诉,360借条一方面在微信、抖音等网络渠道投放“零抵押零担保,额度高利率低”广告,一方面又联合南京银行发放由第三方担保的贷款。

2019年10月20日,蒙女士在聚投诉发帖投诉,南京银行联合360借条发放高利贷。根据投诉,其在360借条申请借款16900元,委托第三方催收公司爆通讯录。征信显示,南京银行为放款机构,利率高达36%,山西尧信融资担保再担保有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并收取收取担保息费。

因为本人不知情,多次向平台反馈该问题被拒,并且概不协商,希望有关部门出面处理,停止催收。

事实上,蒙女士遇到的情况并非个例。

10月24日,唐先生在聚投诉发帖称,其在360借条申请借款6900元,分12期偿还,每期还687.13元。5月份逾期了几天被爆通讯录,并且被南京银行上征信。

根据征信显示,该笔贷款放款机构为南京银行,并且利率高达36%,广东银达融资担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而担保息费很高,本人一概不知情,多次向平台反馈该问题被拒,并且平台不协商处理。

揭秘不法民间借贷的“坑人套路”:贷款先上法院,许诺高息杀熟……

贷款先上法院?25件离奇假官司

“这家小额贷款公司放款之前,先申请法院保全借款人财产,或先通过法院调解结案,再向借款人放款,这既不合法也不合常理。更为奇怪的是,借款人竟对财产保全和调解过程全然不知。”

近日,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孙淑琼向记者介绍,该院通过受理的一起民间借贷申诉案,发现25件虚假诉讼案。

拿到18万却被要求还30万本金

“我从小额贷款公司贷款30万元,但只收到18万,有银行流水为证。”虽然只从小贷公司拿到18万元,但尤老汉却被对方要求按30万元的贷款额度还款,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原来,尤老汉因生意周转资金缺口较大,通过他人介绍来到兰山区某小额贷款公司。业务员邵某、汪某向他介绍了一款“随意贷”产品,随借随还,利息超低,只需要用房屋做抵押就可以,其他无任何费用。尤老汉当场表示想贷款30万元,借款期限2年。

这是尤老汉第一次使用民间小额贷款,为此,他还专门找熟人了解,发现除利息比银行略高一点外,其他并无不妥。次日,尤老汉就拿着商品房买卖合同找到邵某,并在邵某的带领下,去法院签了几个字。邵某解释说:“这是正常的放贷流程,你只管签字就行了。”当天晚上,尤老汉果真收到贷款,但数额仅有18万元,尤老汉也未多想,想当然地认为贷款只批下来18万元。在随后时间里,尤老汉按照约定的利息,按月支付18万元贷款的利息,邵某没有异议更没有反对。

还款期限临近,因经营困难不能按期还款,尤老汉就联系邵某请求延期还款。就在尤老汉以为邵某会答应其请求时,邵某却突然拿出一份民事调解书,威胁尤老汉必须按期归还30万元贷款。

由于尤老汉坚持自己只使用了18万元,坚决不归还民事调解书中的30万元。邵某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除将尤老汉的房屋保全外,还冻结了尤老汉的工资。

借款人被蒙在鼓里的民事调解

另一个奇怪之处在于,尤老汉一直不承认签过民事调解书。

民事调解书应是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后,法院予以确认的法律文书。尤老汉作为诉讼一方当事人怎么会不知情呢?孙淑琼从调查取证入手,抽丝剥茧,希望尽快解开这个谜团。

孙淑琼调取了邵某、汪某的银行流水,二人银行流水庞杂,来往账目非常多,孙淑琼在银行流水中发现了转给尤老汉的18万元的记录。孙淑琼通过调查法院的案件信息发现,以邵某、汪某作为原告的案件信息,短短两个月竟然有25起案件。通过比对银行流水、民事裁定书,孙淑琼发现该25起案件过程均与尤老汉陈述的如出一辙。

孙淑琼经深入分析,认为该25起案件具有明显的虚假诉讼特征:借款时间短,诉讼时间短,申请保全查封被告房产,答辩期未届满便开庭,采取保全措施或达成调解后再向借款人转款,转款数额少于借款金额,诉讼过程异常顺畅。经分析研判,办案检察官认定邵某、汪某等人涉嫌虚假诉讼犯罪,遂依法监督公安机关予以立案侦查。

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发现,邵某、汪某实为该小额贷款公司实际经营者。据二人供述,他们放贷之前先申请法院保全借款人财产,然后将事先制作的调解协议交到法庭。同时,向借款人隐瞒真相,告知借款人在法庭上不要多说话,只签字即可。大多数像尤老汉这样的借款人真以为是借款的必经程序而上了当。

这样的套路假案还有24起

根据邵某、汪某供述,在取得保全借款人财产的民事裁定书或民事调解书后,他们第一时间先行扣除高利贷利息,才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邵某等人的行为明显不符合民间借贷习惯,也不符合法律规定。兰山区检察院依职权启动监督程序,对25件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建议法院依法再审。

兰山区法院高度重视,积极采纳检察机关再审检察建议意见,并召开审判委员会专题研究该批案件。法院认为,邵某、汪某等提起诉讼目的是通过法院查封借款人房产的方式保障其收回出借款项,此种行为属于滥用诉权,借用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本案存在虚假诉讼情形,需依法进行再审改判。截至目前,该批案件法院已审结10件,其余案件尚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同时,公安机关依法对邵某、汪某涉案行为侦查终结,该二人已经被检察机关因涉嫌虚假诉讼犯罪提起公诉。

涉恶“套路贷”:

借出5万,强索硬要20余万

近日,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肖某、荣某、王某等人涉嫌诈骗、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拘禁一案开庭审理。这个“套路贷”涉恶团伙主犯及其中12名成员当庭认罪认罚。

2017年11月至2018年3月,为牟取高额非法利益,肖某与张某(另案处理)在武昌成立了一家商务咨询公司,从事以签订虚假合同、虚增债务、恶意垒高借款金额、肆意认定违约和暴力、威胁以及软暴力逼债为主要手段的“套路贷”非法放贷业务。其间,肖某与张某先后纠集荣某、王某等10余人,以商务咨询公司为依托,逐步成立了以两人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2017年12月,急需用钱的朱先生在肖某公司签订了6.6万元的借款合同。随后,肖某等人巧立名目,通过“扣除保证金”“GPS安装费”“下户费”等费用,使朱先生实际到手金额才53400元。在签订合同时,肖某等人还要求朱先生签订了一份10万元的虚假借条并要求朱先生如若违约便将其房产出租。朱先生在向肖某偿还10560元后,因无力还款而逾期。2018年3月,肖某指使他人将朱先生的奥迪车拖走,以此为要挟向其催收款项,并要求缴纳3万元拖车费。因朱先生没钱还款,又强迫朱先生向陈某借款3万元,要求在一个月后还款4万元。此后,王某、陈某不断对朱先生及其家人进行骚扰、威逼。2018年3月9日,朱先生的妻子为其偿还了13万元。2018年7月,王某拿着10万元的虚假借条再次找到朱先生,向他及其家人索要10万元。在多次骚扰下,经协商,朱先生和妻子又向王某支付了8万元。

2017年11月到2018年3月,在肖某、张某领导下,该团伙共实施敲诈勒索犯罪5起、寻衅滋事犯罪10起、非法拘禁犯罪2起、诈骗犯罪32起,非法营收超千万元,非法获利280余万元。

2018年3月以来,肖某等15人陆续被抓获归案。案件侦查阶段,武昌区检察院及时抽调精干力量提前介入,多次就案件定性、取证方向等方面向公安机关提出意见建议。审查起诉阶段,承办检察官紧扣“套路贷”常见手段,一一厘清了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和涉案金额。

日前,武昌区法院依法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肖某等1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六年至二年零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因部分被告人上诉,本案正在二审之中。

许诺高息:

杀熟2400余万有借无还

为冲业绩,填补资金缺口,以“垫资过桥”临时周转为由,利用同事间的信任,骗取借款2000余万元。近日,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检察院对卢某涉嫌诈骗案提起公诉。

卢某在某信息服务公司从事贷款销售工作,2019年初,为满足个人虚荣心,成为公司的业绩能手,卢某向因业务往来结识的小王和小邹谎称公司推出优惠活动,让两人帮忙介绍客户办理贷款。卢某宣称,公司不仅能帮助成功签单办理贷款的客户还3个月至6个月的利息,介绍人还能得到3个月的利息作为佣金。为了证明活动的真实性,成功与客户签单,卢某不惜自掏腰包帮客户偿还贷款利息,以此获取更多的客户资源。高额佣金回报也让小王和小邹深信不疑,先后帮其介绍了百余位客户。

但冲业绩是真,优惠活动是假。随着介绍来的业务越来越多,卢某已无力支付利息和佣金。钱从哪儿来?这让他心里开始着急起来,为了填补资金窟窿,他决定向自己的同事借款,用来贴息和支付佣金。

同事小吴就是其中一位受害者,卢某以“在外面做单子要短期周转,需要借钱做过桥垫资”为由向小吴借款,并许诺小吴一天能有千分之二的利息,年底更是有一天千分之五的高息,而且10到15天就能归还本金及利息。面对高额利息的诱惑,小吴信以为真,先后向其转账150余万元。刚开始还能收到还款,但后来小吴的钱是“只出不进”,几经催要后,钱没要回来,卢某也联系不上了。

经查,像小吴这样的受害者还有30余人,卢某都是虚构帮客户“垫资过桥”的事实,大量借款进行资金周转。很多同事都是基于卢某在公司优秀的业绩表现,出于信任才把钱借给了他,也没有打借条。截至案发,卢某累计骗取2000余万元。卢某除了用这些资金“拆东墙补西墙”给贷款客户贴息、支付介绍人佣金、支付借款利息外,还有部分自己用于打赏主播、娱乐消费等。

前不久,该案被移送至南京市浦口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初步审查后,发现该案受害人多达30余人,且多数被害人与卢某之间经济往来频繁,账目十分混乱。为查清犯罪数额,承办检察官及时要求公安机关聘请会计事务所对涉案账目进行严格审计,但审计结果与被害人报案金额差距较大。经承办检察官逐一核实,最终查清卢某尚有2400余万元未归还。针对部分被害人对涉案钱款去向提出的质疑,承办检察官多次耐心解答,并从与被害人沟通过程中梳理出补充侦查线索,要求公安机关调取卢某在某直播平台的消费记录、日常大额支出以及个人资产情况,进一步查明了钱款的去向。

在审查起诉过程中,经承办检察官主动释法说理,卢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表示后悔,并自愿认罪认罚。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郭树合赵健周晶晶田第潘崔洁雷婷婷李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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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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