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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房屋二次抵押贷款助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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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底外贸信托、泛华金融“房抵贷”:利息竟是合同2倍

近期,外贸信托“因借款人周某55万元未按时归还而处置借款人110万元的房屋”的行为,被法院认定涉嫌以“套路贷”的方式诈骗,并将外贸信托涉嫌犯罪的线索和材料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多位广州地区外贸信托“房抵贷”借款人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外贸信托是通过泛华金融服务集团(下称“泛华金融”)发放贷款的,双方有多处违规、违法的行为,部分案件已经立案。

所谓“套路贷”,是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借款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并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相关违法犯罪活动。

外贸信托相关人士对第一财经记者回应称:“任何个人或机构制作虚假的贷款材料骗取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涉嫌构成贷款诈骗罪,我司曾通过网站、微信、动画片等多种形式进行真实借贷等内容的普法宣传。如发现相关违法情况,可向我司提供详细信息,我司将依法处理。”

个人借款者是如何“入套”的?

冯女士是天津市一家服装公司的总经理,2016年下半年,贷款银行抽贷对她公司的经营产生了很大影响,她开始将目光投向了非银金融。

2017年6月,她急需120万元的资金偿还贷款债务。经人介绍,一名自称是泛华金融的员工郭某找到冯女士称,“泛华金融可以提供低成本的资金,月息0.96%,可立即放款,只需用住房抵押,另外再需支付10万元好处费即可。”

随后,郭某带着冯女士进行了公证,冯女士全权委托郭某办理房产抵押贷款业务,郭某索要了冯女士的银行卡片、银行卡密码和银行U盾。冯女士回忆道,2017年6月14日,临近下午下班时间,5点左右,她被带到泛华金融天津分公司办理抵押贷款手续,在签订借款合同及房屋抵押合同时,她发现给她的文件中有大量空白合同。

“当时泛华金融工作人员称,合同需要带回总部盖章、审核后,才能决定具体的利率、还款周期等具体内容,不过,利率和之前所说的月息0.96%~0.99%不会有大差异。”冯女士称,在很短的几分钟里,泛华金融让她签了一大摞文件,完全没有时间细看文件的内容。

调查中,近20位外贸信托“房抵贷”借款者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他们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基本都在临近中午或者下午下班时间,旁边多名泛华金融工作人员催促,没有时间细看合同内容。“当时并不知道借的钱是外贸信托通过泛华金融发放的。签完后,合同书和还款计划书立刻就被泛华金融收走了。”借款人说。

冯女士提供的银行还款记录显示,2017年7月到2018年7月,借款的还款账户是“广州银联网络支付有限公司”。2018年8月到2019年4月,冯女士的还款账户却变成了“外贸信托”。冯女士称,“当时我在新疆做生意,也没把这个当成一回事,每月的还款都是安排公司会计操作的。”

然而,问题来了,2018年12月,“广州银联网络支付有限公司”扣款没有成功,冯女士出现了一期逾期,也为此后的“违约”问题埋下了伏笔。

之后,冯女士一直正常还款。2019年4月4日,广州仲裁委员会下发的仲裁书显示,冯女士自2019年1月开始逾期还款,至今尚未结清逾期借款,构成违约。外贸信托有权根据合同的约定,提起仲裁。

“2019年5月,我收到天津河西法院对房产的执行通知书。从2017年7月到现在为止,外贸信托没有任何人员与我沟通,都是泛华金融的贷后管理人员和我联系。2019年5月之后,泛华金融的催收人员要拍卖我的房子,此时我才停止了还款。”冯女士称。

李先生是一名无业人士,2018年,他需要10万元周转资金。一位中介公司人士联系到他,表示“可以提供无抵押、无担保、低利息的资金”。当李先生和上述中介人士来到泛华金融广东分公司时,泛华金融业务人员却表示,因为李先生没有工作,无法放款。不过,可以做房抵贷。

随后,泛华金融工作人员上门评估了李先生的房产价值,提出可以给李先生贷款110万元。李先生表示,自己只需要10万元,拒绝了这一选择。

上述中介公司人士又找到李先生说,“泛华金融的资金成本非常便宜,月利息不到1%,可以先贷到这110万元,剩下的钱可以存在我们的中介公司,你就可以躺赚利差。”李先生说,几个月之后,他去找中介公司,发现已经人去楼空。

当时,李先生不禁心动。“泛华金融工作人员和中介公司的人担心我的资质在外贸信托那里通不过贷款审核,于是给我办理了假就职证明,包装成企业高管,月薪45000元。”李先生说,“我的材料只有房产证和身份证是真的,其他的证件都是假的。”

(泛华金融为李先生办理的假工作证明)

李先生称,一直以为借款方是泛华金融,后来才发现合同里原来是从外贸信托借的钱,但还款一直是向泛华金融的账户还款。

“外贸信托对我这110万元的贷款,被泛华金融收了近20万元的‘砍头息’。具体外贸信托和泛华金融怎么分成,我也不知道。但外贸信托给我的利率不是此前约定的月息0.98%,而是变成了合同书上的年化16%。我去找泛华金融的人沟通,没人理我。之后,我一边还款,一边报案。”李先生称,目前公安机关已经立案,他也给记者看了立案书。

宣传利率、合同利率、真实利率,差别有多大?

泛华金融作为外贸信托的合作公司,在其宣传广告上写着,“房屋抵押贷款”月息0.96%,也就是说,年化利率不到12%,但借款人真实的年化利率究竟是多少呢?

冯女士提供的银行流水显示,2017年6月16日放款120万元后,当日被泛华金融扣掉“砍头息”72000元,剩余112.8万元,又被泛华金融郭某收取手续服务费10万元,冯女士实际借款102.8万元。

(多位天津地区借款人称,“代倩”是泛华金融天津分公司财务人员)

冯女士称,泛华金融一直没有向她归还外贸信托和自己签订的合同书。她从房管局调档的《贷款合同-房屋抵押》文件显示,外贸信托的贷款利率为年化15%,借款期限为8年。而此前,泛华金融与冯女士口头沟通的贷款期限为5年,直到冯女士去房管局看到这份文件才发现问题的严重。

2019年12月,人民银行推进“明示年化利率”的工作,要求各商业银行、互联网金融平台等必须在相关贷款产品中明确展示年化利率,帮助消费者了解真实借款成本,并明确利率的核算方式应为IRR算法。IRR算法为:

冯女士实际借款102.8万元、期限8年(共96期还款),冯女士提供的流水信息显示,过去的17个月,她每月实际还款为27500元。实际贷款利率为多少呢?第一财经记者根据IRR算法得出,冯女士借款的实际年化利率为28.8%,远超合同所写的15%,更超过了之前沟通的月息0.96%、年化不足12%的利息水平。

值得一提的是,冯女士的那笔所谓“逾期”,是在正常还款第18个月时,因对方系统无法扣钱出现的。即便算上“砍头息”的17.2万元,120万元、期限8年,若按照等额本息,封晶每月应还款21534.49元,到第17个月时,剩余本金金额为107.7万元。若按等额本金,还款17个月后,剩余本金金额为98.5万元。

更为蹊跷的是,广州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显示,冯女士向申请人外贸信托偿还借款本金1106112.01元及支付2019年1月当期应当支付的利息21279.38元;冯女士向申请人外贸信托支付逾期违约金(违约金以1106112.01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0%的标准,自2019年1月17日起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外贸信托对被申请人冯女士的房产在本案债权的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等。广州仲裁委员会支持了外贸信托的仲裁请求。

(资料来源:广州仲裁委员会对冯女士的仲裁书)

对于仲裁书上的借款剩余本金1106112.01元和利息21279.38元是如何计算出来的,记者向外贸信托询问,截至发稿,对方没有回应。

网络仲裁有争议

在个人借款者和外贸信托签订的房屋抵押合同中显示,若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任何争议,若协商不成,无论争议金额大小。均选择下述方案解决:提交广州仲裁委在仲裁规则下进行仲裁(方式为现场或网络)。仲裁适用简易流程,并由独任仲裁员进行裁决。仲裁书送达双方约定的电子邮箱和手机号码视为送达,仲裁裁决是终局的。

有近20位借款者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当时我们签的是空白合同,邮箱是外贸信托后来填上去的,我们的邮箱都是假邮箱。若仲裁书是通过电子邮箱发出,我们自然收不到。”

外贸信托回应称,据仲裁规则,仲裁委会在正式立案受理后、组成仲裁庭后、裁决后等三个阶段通过贷款合同载明的手机号、邮箱地址发送短信及电子邮件,向申请人及被申请人送达仲裁文书、证据及裁决结果。

第一财经记者发现,“@163.”为网易邮箱后缀,在众多房屋抵押合同书上,均以电话号码作为网易邮箱的前缀。一位厦门借款者将合同上的邮箱输入网易邮箱账号,显示不存在。

一位无锡借款者称,她只有QQ邮箱,没有163邮箱。外贸信托和她签订的合同上,外贸信托的邮箱地址也是错误的,显示的是泛华金融的邮箱,另外,外贸信托的联系电话也是有问题的。

第一财经记者尝试拨打该电话,听到的是“您拨打的用户已暂停服务”。

一位北京地区律师告诉记者,仲裁机构属于民间机构,仲裁的送达和法院不一样,法院送不到会进行公告。而仲裁机构是按起初合同约定的地址或方式进行送达,仲裁机构不对合同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只按照双方的合同约定来。

不少个人借贷者表示,均未收到仲裁通知,加上高额的罚息(罚息为剩余本金x2%/月),一旦逾期,可能出现长期逾期,那房子就要被法院执行了。

不过,江苏地区的借贷纠纷率先出现了转机。第一财经记者获得的近40张江苏地区多市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显示,驳回申请执行人外贸信托的执行申请。

驳回原因几乎一致。以2019年10月14日,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的《外贸信托与姚某某、张某某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审执行裁定书》为例,执行过程中查明,被执行人作为甲方与外贸信托作签订了贷款合同,该合同第六条第三款载明:甲方(个人借款人)确认以本合同所列的邮箱地址或手机号为联络邮箱或联络手机号码及短信通知号码,作为涉仲裁或诉讼纠纷相关材料送达地址。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向甲方发出的任何通知、涉诉讼或仲裁文件、文书等资料均可以电子邮件或短信等形式发出,送至甲方确认的上述邮箱或手机号码。甲方指定系统接受材料或通知之日,即视为送达和收到之日。广州仲裁委员会审理中依据该条款向双方当事人电子送达相应证据材料与法律文书。

不过,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认为,上述条款是外贸信托提供的格式条款,且未对电子送达加以特别提示、说明,不利于被执行人在签订协议时充分认识电子送达的含义,客观上也存在由于被执行人手机号码更换、电子邮箱弃用而未能收悉相关通知的情形。电子送达方式固然可以提高网络仲裁程序的效率,但追求效率应当以充分保障当事人陈述、抗辩等程序权利为前提。

“另外,本案仲裁审理中,广州仲裁委员会对上述形成于仲裁程序开始前的电子送达格式条款未向双方当事人确认,径行采用申请人单方提交的电子送达地址,无法充分保障被申请人申请仲裁员回避、提供证据、答辩等仲裁法规定的基本程序权利,且事实上,自2017年以来苏州法院立案执行的以外贸信托为申请执行人的160起案件中,仅1起案件的被申请人参与了网络仲裁程序,其余159起案件的被申请人均未能参与网络仲裁程序。”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称。

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还表示,此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据此,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裁定“驳回外贸信托的执行申请”。

另外,近期一则裁判文书网信息显示,早在2016年11月10日,周某由于资金周转需要向外贸信托借款52万元,借款期间60个月,利息共计39万元。周某将自己位于广东省中山市的房产为该笔借款提供抵押,抵押期限为5年。但外贸信托实际发放贷款仅46万元。

后因周某延期还息,2017年4月,在周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外贸信托将抵押房产卖掉。另外,2017年4月10日,该房产价值己经达到110万元,外贸信托仅以55万元就取得抵押房产。

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认为,就本案而言,外贸信托的行为涉嫌以“套路贷”的方式诈骗,并将涉嫌犯罪的线索和材料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第一财经记者了解到,目前,天津地区法院对外贸信托借款人的“房抵贷”案例均在执行过程中。有个人借款者称,仲裁后,他因联系不到外贸信托,主动联系泛华金融寻求解决,请外贸信托对房子解押,打算卖房后,通过法院执行庭偿还逾期款给外贸信托。“但泛华金融表示,外贸信托不同意。”他称。

外贸信托相关人员称:“具体案例需要提供借款人具体信息才能查证。外贸信托专门开通了‘个人贷款业务服务热线’,并在贷款合同、官网、官微等多种公开渠道公示,借款人可通过多种渠道联系到我司。”

究竟谁兜底?

通常来说,信托对个人发放贷款有助贷和流贷的模式。其中,助贷模式是指,信托公司提供自有资金或信托计划募集资金,通过助贷平台接触到借款人,与借款人签订贷款合同并发放贷款。助贷平台作为第三方服务,协助信托公司做贷前、贷中、贷后管理,收取服务费。另外一种是流贷模式,信托公司只是资金提供者,并不直接接触实际用款的客户,其余各环节由第三方贷款服务平台处理。

无论何种模式,早在2015年9月,原北京银监局就发布过《关于加强信托公司个人信托贷款业务风险防范的通知》称,信托公司搭建个贷业务IT系统、尽调环节中的核实贷款材料和贷款人身份真实性、审批业务等核心部分不得外包给其他机构等。

在外贸信托的“房抵贷”中,泛华金融扮演的是什么角色?外贸信托和泛华金融的合作模式是什么?审批和风控由谁把控?贷款风险由谁兜底?资金来源是否都来自外贸信托?

外贸信托相关人员表示:“外贸信托在与泛华金融及其他合作机构开展的房抵经营贷业务中,外贸信托负责贷款业务全流程管理,其中,部分环节由我司授权合作机构及其他第三方机构进行,核心业务环节均由我司掌握。”

不过,一位北京地区信托公司人士称,信托公司对个人贷款的获客能力、运营管理能力、催收能力、自主管理能力较弱,外贸信托与泛华金融合作估计也是基于上述考虑。

“市场上的’房抵贷’资金来源中,大体由三部分构成:信托自有资金、信托发行信托计划募集资金,以及助贷平台的资金,双方利益是捆绑到一块的。”上述人士分析称,外贸信托的“房抵贷”中,泛华金融应该充当了类似“兜底”的角色,当个人借款者出现逾期后,催收的是泛华金融,忙着处置的也是泛华金融。

上述人士介绍称,早些年,信托公司对个人放贷,尤其是大额放款的“车抵贷”、“房抵贷”业务,是有较大瑕疵的,信托公司只关注抵押物,不关注资金的实际用途。后来,一些信托公司开始寻找有消费场景的消费金融公司放贷,控制风险,贷款金额降下来不少,行业也朝着精细化发展。

今年5月,泛华金融披露的2020年第一季度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显示,一季度实现净营收7.23亿元,同比缩减26%;归属股东的净利润0.46亿元,同比下降69%。

助贷拐点到来

过去几年,手握大量存款又缺乏资金投放渠道和科技能力的中小银行,因热衷同互联网平台合作获客、放贷,而成为联合贷和助贷模式的主角。但随着监管部门密集出台规范政策,叠加互联网平台整改,过去几年狂飙突进的联合贷和助贷模式走到了拐点。

近期,统计50家上市银行及部分公布年报的非上市地方银行的数据显示,有13家银行在2020年末叫停新增互联网贷款业务或总量明显压减,另有5家银行互联网贷款增速明显减缓。

但2021年上半年,仍有一部分地方银行的互联网贷款不减反增,业务模式从联合贷转向助贷。这是因为,2021年2月银保监会发布的规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的“杀手锏”政策,主要指向联合贷,助贷并不在其约束范围内。

不过自2021年下半年,助贷模式也开始遭遇密集强监管。7月中旬,央行征信管理局明确个人信用信息“断直连”,这意味着互联网平台不能把个人信息直接提供给金融机构,不能再像以往那样直接给银行引流助贷。根据财新了解,对于蚂蚁集团和13家互联网平台企业的个人征信业务,监管当局给出的整改完成截止期限是2022年底。

据了解,龙江银行、苏州农商行、广东华兴银行等区域性银行近期已经停掉助贷业务,龙江银行、华兴银行的互联网贷款规模(含联合贷和助贷)分别从高峰时期的100多亿元、200多亿元降至目前的30多亿元、20多亿元。

“监管部门很厉害,政策切入得比较到位。”一位金融科技公司高管告诉财新。

2021年9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备受互联网平台关注的《征信业务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将替代数据应用纳入征信监管,重申征信业务须持牌经营;并在答记者问中明确互联网平台开展助贷等相关业务符合征信业务定义的,适用《管理办法》;对于存量业务,给出了18个月过渡期,需要在2023年6月底之前完成整改。《管理办法》同时要求,“金融机构不得与未取得合法征信业务资质的市场机构开展商业合作获取征信服务”。

“很多银行已经不和非持牌的大数据公司或互联网平台签约了。”一位资深征信业人士向财新透露,“随着整改到位,助贷将不复存在,因为都属于个人征信业务。”

“以‘助贷’名义与金融机构开展信贷业务合作,相当于未经许可开展个人征信业务。”10月7日,人民银行行长易纲在国际清算银行(BIS)监管大型科技公司国际会议上亦如是表示:“头部平台公司在同一个平台下提供理财、信贷、保险等金融服务,放大了金融风险的跨产品、跨市场传染的可能性。”

10月5日,银保监会印发《关于服务煤电行业正常生产和商品市场有序流通保障经济平稳运行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提到要规范银行机构与消费金融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合作,审慎开展与助贷机构的业务合作,不得提供显著高于市场利率的消费信贷产品。

此外,从多个渠道获悉,年内银保监会还将出台规范助贷的有关政策——或将要求所有互联网平台的放贷业务必须有独立A且持牌经营,不能嵌套在原来的社区平台。如果平台只是给金融机构引流,那么一是要通过持牌征信机构提供数据,以满足个人信息安全合规性的监管要求;二是要通过金融机构A完成放贷业务。

“不能像现在这样平台金融化,即头部平台的一个综合生活类A就能做所有金融业务。”一位接近监管部门人士分析称,“这就叫金融的归金融、科技的归科技、征信的归征信,三者边界要清晰。”

同时,2020年11月公开征求意见、备受互联网平台关注的《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也有望于年内正式推出。据财新了解,包括京东、美团、新浪、腾讯等头部流量平台均有意申请网络小额贷款公司牌照。

这两个政策的核心均指向约束互联网平台贷款业务的杠杆,使其回归到和银行、消金公司一样的10倍杠杆率水平。过去几年,以蚂蚁、腾讯为首的头部流量平台通过助贷、联合贷模式,以几十倍甚至上百倍的“超杠杆”经营,成为平台金融业务的最大利润来源,但也埋下“影子银行”式的风险隐患。

“互联网金融已经不好做了,长期来看,将回归到正常的利润率水平,前几年太暴利了。”在一位头部平台金融业务负责人看来,过去几年流量平台都在挣监管套利的钱。“以后没有套利空间了,大家都在一个起跑线上,风险会降低,利润率也会降低。平台可以去挣提升效率的钱,输出科技能力,这个钱会挣得难一些、慢一些、辛苦一些,但空间还是有的。”

中国的消费信贷市场经历了近十年的爆发式增长。在业内看来,伴随着联合贷和助贷的监管规范,消费信贷或迎来拐点。

央行《2020年第四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指出,居民债务继续扩张的空间已非常有限,要高度警惕居民杠杆率过快上升的透支效应和潜在风险。2021年9月25日,中国金融学会会长、央行前行长周小川在“复旦大学首席经济学家论坛”谈道,个人金融服务要支持个人财务上大体平衡,量力而行、量入为出,而不是提供影响个人财务健康性的融资,金融机构应该谨慎考虑,不过多地为奢侈型消费进行融资。

“消费信贷的增量市场已经不大了,未来将进入存量竞争时代。”一位消费金融领域资深人士表示。

联合贷收缩

“从2020年7月出台《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到2021年2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的通知》(下称《通知》),再到金融管理部门约谈蚂蚁及13家平台企业,以及央行要求个人信用信息‘断直连’,对互联网贷款行业的规范整治是持续的过程。”一位与蚂蚁等平台有合作的城商行相关业务负责人表示。

对于“互联网贷款”,《办法》作出了笼统的定义——商业银行运用互联网等移动通信技术,线上自动受理贷款申请及开展风险评估,并完成授信审批、合同签订、贷款支付、贷后管理等核心业务环节操作的贷款。

在实际操作中,商业银行发放互联网贷款主要有三种模式:自营、联合贷和助贷。自营模式是指银行利用自有网络平台,将传统的线下业务线上化。联合贷模式,即流量平台旗下的放贷机构(多为小贷公司)与银行联合线上放贷,出资比例从最初的三七开,后来发展到极致的1∶99,直至演化为完全不出资、纯引流的助贷,就是所谓的“轻资本”模式。“联合贷款和助贷本质上是一回事,出资比例三七开,就是30%联合贷款、70%助贷,后来演化到1∶99的出资比例,基本就是不受限制随便做了。”一位美团内部人士介绍。

在前几年的监管空白期,联合贷和助贷模式大行其道,成为部分中小银行难得的“利润增长点”。以盛京银行为例,截至2020年末,其个人消费贷款规模达到206.72亿元,占总贷款规模为3.8%;而在2018年末,其个人消费贷款规模仅有30.75亿元,占总贷款规模为0.8%。

一位熟悉盛京银行的城商行资深人士表示,盛京银行前两年快速增长的消费贷款规模主要是依靠和蚂蚁等平台合作的联合贷。“这种业务不需要银行有什么核心竞争力,上规模很快,盈利很可观,所以延缓了盛京银行自身固有风险的爆发。但从去年监管政策开始明显限制联合贷后,该行自身的风险就逐渐暴露。”

另有一家东北城商行金融市场部人士表示,2017年银行业的“三三四”专项大检查开始后,不少中小银行原本设在异地的同业、资管等部门清理、收缩,同时开始扩大联合贷的规模,“当时很多银行所谓的零售转型,说得难听点,主要抓手就是联合贷”。

例如,天津银行2017年末的个人消费贷款余额仅有87.93亿元,至2019年末的高点时冲到了916.60亿元,2020年末略微下降至868.95亿元。前述城商行人士表示,天津银行的个人消费贷款业务绝大部分是通过联合贷或助贷模式做的互联网贷款。

一位头部互联网平台金融业务负责人介绍,助贷和联合贷都是从贷款利差中分润,区别在于助贷模式下平台完全不出资金,联合贷的平台方则会出少部分资金;风控方面,助贷模式下,理论上银行还会做二次风控,但由于处于优势地位的流量平台会要求80%—90%的客户通过率,所以银行风控的作用不大,而在联合贷模式下,多数银行放弃了自己的风控。

“做到极致,银行只需要把钱打到与平台的合作账户,其他什么事都不用做:客户由平台来找,定额定价即风险评估都由平台来帮银行做,平台代银行放款、收款。由于客户在平台手中,从贷后管理、不良催收,到不良催不回来变成呆账的处置,全部由平台提供一条龙服务。几家头部平台都是这么操作的。”一位接近监管的业内资深人士向财新介绍,前述流程如此走下来,互联网平台已经覆盖了银行信贷业务的整个流程,只不过是没有银行牌照。

“放弃风控”“躺着挣钱”是中小银行联合贷业务普遍遭受业界人士诟病的原因,也是监管部门下决心补上漏洞的重要原因。2020年7月银保监会出台《办法》,明确了互联网贷款的基本框架;但由于《办法》并未对联合贷出资比例、跨地区贷款等作出严格限制,一度被互金行业解读为利好,视为给联合贷、助贷正名。

四个月后,2020年11月初,蚂蚁IPO被临阵叫停。在此三个月后,联合贷遭遇强监管:2021年2月,银保监会出台《通知》,与《办法》相比,最受行业关注的变化是对于出资比例的限制——商业银行的合作方“单笔贷款中合作方出资比例不得低于30%”。

同时,《通知》第一条即要求,商业银行应强化风险控制主体责任,独立开展互联网贷款风险管理,并自主完成对贷款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具有重要影响的风控环节,严禁将贷前、贷中、贷后管理的关键环节外包;且商业银行与全部合作机构共同出资发放的互联网贷款余额不得超过本行全部贷款余额的50%。

针对地方银行风险防控能力的不同,不同地方的银保监局又有差异化的政策“加码”。2021年5月,江西银保监局要求“农村中小银行单笔贷款中合作方出资比例不得低于40%”,这是首家在《通知》基础上提出更严格审慎监管要求的地方银保监局。江西银保监局还要求产品上线后十个工作日内向属地监管部门提交书面报告,监管部门严格按照《办法》进行评估,不符合规定的机构要限期整改、暂停业务等。

从2020年下半年开始,不少中小银行联合贷规模增长明显降速。财新统计的财报数据显示,有13家银行在2020年末叫停新增互联网贷款业务或总量明显压减。其中,总量降幅最大的是葫芦岛银行,该行2020年暂停互联网贷款发放,至当年末互联网贷款余额为5.10亿元,较上年末下降85%;秦皇岛银行从2017年开始与互联网平台合作发放线上标准化消费类和经营类联合贷,在2020年下半年的政策环境下,逐步暂停相关业务,存量业务到期后不再续作,至年末联合贷余额11.27亿元,同比下降16.23亿元,降幅达59%。

有部分地方银行的互联网贷款虽然仍在增长,但增幅亦明显回落。比如,截至2020年年末,张家口银行的线上消费贷款余额为111.82亿元,较年初增长4.07%,但增速较年初下降31.13个百分点;东莞农村商业银行2020年末互联网贷款余额较年初增加33.59亿元至169.39亿元,但增幅同比减少了72%。

有中小银行的相关业务人士表示,蚂蚁IPO被叫停后,目前银行对于互联网贷款风控环节的话语权在提升。“我们跟渠道方合作,它们会做部分风控,但是我们不会完全依赖。前期比较强势的平台(像蚂蚁)会跟我们要求通过率,但现在也改了。联合风控的关键是,平台方不能跟银行要求通过率。”一家城商行的相关业务负责人说。

不过一位互联网贷款领域的资深人士认为,按照现在的监管要求,银行需要自己独立做风控,但这个规则和认定其实很难把握与界定。“我们现在也有和银行引流合作的汽车消费贷款产品,但有些银行其实并不会真正去做风控,只是有几个形式上的规则,真正的风控还是在平台这一道,有很多变通的方法,监管部门其实很难去真正界定。”

近半年,一些头部平台的联合贷规模已经有所限制,合作方向是向纯引流的助贷转型。

助贷遭遇强监管

由于《通知》并未约束助贷业务,彼时小贷行业专家嵇少峰撰文预计,多数机构将会改变和银行的合作模式,直接以零出资的助贷模式与银行合作,绕过监管限制,从而引发监管部门对助贷的新一轮规制。

其实,2021年1月中旬央行发布的《征信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已经提出,平台向金融机构提供的个人信用信息,只要是用于信贷决策,比如信用分、反欺诈(即黑名单),都属于个人征信业务,必须持牌征信机构才可以做。彼时一位头部平台高管分析,这意味着网络平台与金融机构合作开展的助贷等业务将受冲击。

此前一位接近央行人士表示:“所有网络平台都违反了前述规定。”但由于正式文件并未发布,加之各家平台对个人信用信息的理解不一,2021年上半年除了被置于监管“探照灯”下的蚂蚁集团,其他流量平台纷纷转向助贷,互联网贷款并未真正刹车。

2021年上半年,部分助贷平台业绩持续高增长。三家上市头部线上助贷平台——360数科(NASDAQ:QFIN)、乐信(NASDAQ:LX)及信也科技(NYSE:FINV)未经审计的2021年二季报显示,三家平台撮合贷款规模及贷款余额均实现两位数的同比增长;360数科和信也科技还实现了贷款余额两位数的环比增长。二季度,360数科继续领先,撮合贷款885亿元,同比增长50.2%,环比增长19.4%;贷款余额1176亿元,同比增长49.8%,环比增长15.4%。乐信撮合贷款606亿元,同比增长47.6%,环比增长12.6%;贷款余额905亿元,同比增长46.2%,环比增长9.8%。信也科技撮合贷款394亿元,同比增长86.7%,环比增长21.2%;贷款余额394亿元,同比增长86.7%,环比增长21.2%。

据业内人士透露,《通知》出台后,原来开展联合贷款的平台基本上转型为引流助贷了,“因为《通知》要求联合贷合作方出资上升到30%,加之区域银行议价能力低,这些平台索性一点钱都不出了,全部由银行来出资,变成纯引流的助贷,服务费收入相对少一点,就收流量费”。

助贷模式是由助贷机构提供线上引流,商业银行提供资金、筛选客户和贷后管理。理论上,助贷机构不承担风险,收取流量费或科技咨询费,流量费的市场价基本上是贷后利息收入的20%—25%。但在过去几年的实际操作中,助贷模式又分为助贷机构兜底和不兜底两种:前一种是助贷机构引入担保机构或保险机构增信,并承担风险;后一种助贷机构不兜底,风险均由银行承担。通常,处于绝对优势的流量平台具有议价优势,往往采用不兜底的助贷模式,但其他大部分平台是兜底的。

“最早的助贷大部分是兜底模式,最后的不良贷款是由助贷平台或担保公司来兜底,后来才变成共享风控的纯助贷模式或纯引流。”前述前大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的资深人士说,原因是兜底模式涉及隐性担保问题,使得风险担责机制模糊。2019年10月,银保监会再次发文明令禁止自2017年以来就多次禁止的兜底模式。但在操作中,担保兜底模式并未消失。“通过抽屉协议规避政策很常见。”一位业内人士透露。有消费者提供给财新的若干个人借款合同显示,其贷款综合利率高达30%左右,包括了担保费率,贷款提供机构包括威海蓝海银行、马上消金、蒙商消金等。

360数科2021年二季报称,向不承担信用风险的轻资本化模式转型是目前的行业趋势。截至2021年6月30日,金融机构合作伙伴通过其平台发起的贷款为1175.59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9.8%;其中,581.87亿元属于轻资本模式和其他技术解决方案,较去年同期的203.16亿元增长186.4%。

前述互联网贷款领域资深人士介绍,这两家机构从以前兜底型的助贷业务向所谓“轻资本化”转型较早,目前主要做纯助贷业务,受联合贷政策影响较小;此外两家机构的业务高增长也有头部平台受到强监管以后的需求外溢影响。

“蚂蚁的消费贷在逐步降杠杆,但地方银行获客困难,还是要依赖平台,只是从蚂蚁替换到其他平台。”一位互金行业人士笑言“蚂蚁跌倒,大家吃饱”。

一位东部地方银行高管亦对财新分析称,蚂蚁降杠杆、压缩线上信贷业务腾挪出来的客户分流,包括其原有的部分存量客户以及原来未来一两年的增量客户,主要分流给了两类机构:第一类是同类线上平台,第二类是部分银行的线上业务。

据业内人士透露,由于区域性银行不能跨区域经营,之前帮助区域性银行全国获客和线上放贷的花呗、微粒贷、互联网民营银行新网银行等的新策略是,“向大行的分支机构迁移,因为大行在全国有网点且资金规模大,大行1000亿元的个人消费贷规模可能解决原来合作10家中小银行的头寸”。一位大行消费金融部门人士亦确认有这一趋势,“流量平台的场景信息,大行还是需要的。”

不过在互联网平台遭遇强监管的背景下,大行的议价能力更强,会要求平台提供担保。“比如工行某省分行会要求蚂蚁增加担保,担保公司跟银行结算,担保费率不低,大约七八个百分点。”一位知情人士透露。

虽然蚂蚁在降杠杆,但互联网贷款领域的风险并未降低。在前述东部地方银行高管看来,蚂蚁分流出来的客户风险可能相对较高,“因为蚂蚁留下的存量客户一定是最优质的客户”。

“分流到其他平台的用户属于次优人群,但其市场需求还是一直存在的。实际上,无论是联合贷还是助贷,银行端数字化风控普遍较弱,风控能力差的银行接盘了这些次优客户,可能反而把风险推高了。”信用生活(广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施明强认为。

在轻资本助贷模式下,银行的风控作用依然薄弱,银行承担的风险与其收益并不匹配。“美团给亿联银行的流量,要求银行给一个很高的批贷率,比如90%的借款客户通过贷款审核,这个贷款客户的转化率是平台强塞给银行的,风险也相对高。这样的话,苦果全让银行吃了。”一位接近亿联银行人士对财新表示。

7月中旬,央行征信管理局向整改中的互金平台发邮件明确:平台企业必须实现个人信息与金融机构全面“断直连”,不得将个人主动提交的信息、平台内产生的信息或从外部获取的信息直接提供给金融机构。业界一片震动,这也是近期一些地方银行陆续叫停助贷业务的背景。“一些平台的认识不到位,央行就用最直白浅显的用词‘断直连’,打破了平台还想试探、博弈的幻想。”一位接近监管部门的知情人士如是告诉财新。随着《征信业务管理办法》正式出台,助贷业务需要在2023年6月底之前完成整改。

在施明强看来,监管部门的意图是防止互联网平台金融化引发系统性区域金融风险,倒逼互联网平台变成真正的技术运营商。

前述东部地方银行高管亦认为,这轮整改之后,互联网平台就不能吃躺着的“流量”了,只能帮银行做一些科技赋能,“这才是互联网巨头的核心能力,包括数据应用分析、IT系统建设、风控建模等”。

区域银行的本地化挑战

随着联合贷和助贷监管收紧,地方法人银行通过互联网贷款异地放贷、快速扩张的如意算盘落空,叠加互联网存款监管“紧箍咒”,地方法人银行面临如何回归本地的挑战。

2021年2月,央行召开加强存款管理工作的电视电话会议,督促地方法人银行回归服务当地的本源,不得以各种方式开办异地存款。同月,强监管互联网贷款的《通知》出台,强调“不得异地放贷”。

部分银行已经作出调整。2021年7月,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发布的张家口银行跟踪评级报告显示,该行根据监管导向调整线上消费贷款的投放节奏与方向,逐步退出河北省外客户并压缩单一合作机构贷款规模;2020年底线上消费贷款余额为约110亿元,“未来面临压降压力”。

前述东部地方银行高管分析称,对区域银行来说,此前面向全国的联合贷或助贷只能逐渐收缩。“如果本地经济发达,贷款需求较大,可用本地贷款置换;但经济不发达的中西部地区不容易置换,比如已经在全国投放了20亿元消费贷,但本地客户的需求可能只有2亿元,这种情况怎么办?”

互联网贷款监管收紧引发的调整,也可能导致部分银行的风险暴露。此前联合贷和助贷助推了部分银行消费贷款规模快速增长,经常出现过度授信、多头授信、客户过度下沉的情况,埋下风险隐患,互联网贷款的质量不容乐观。

从财新统计的数据看,39家披露个人贷款不良率的上市银行中,部分银行的个人消费贷款不良率显著高于行业平均水平,且近期上升势头明显。例如,至2021年6月末,九台农商行的个人消费不良贷款率达4.3%,较2020年末上升2.03个百分点;浦发银行的个人消费贷款不良率从2.89%升至3.49%;锦州银行2021年6月末的个人消费贷款不良率更是从6.62%升至9.03%。

前述东部地方银行高管表示,和蚂蚁合作的地方银行的消费贷款规模,2021年会大幅下降,“预计一些不上市的农商行,今年上半年利润率都是负增长”。

他分析称,现在区域银行很难:这两年政策导向支持实体经济、制造业等,息差本身在收窄,尤其是中西部地区,本身就是人口净流出,经济不好;再加上助贷、联合贷收缩,中小银行面临双重压力。

“中小银行面临较大挑战。”2021年9月18日,央行行长易纲在中德“金融科技与全球支付领域全景——探索新疆域”视频会议上指出,中小银行资源有限,只能依赖大型科技公司提供的技术和平台进行客户维护、信用分析和风险控制,可能导致负债端和资产端的获客能力和产品竞争力减弱。“应关注对大型科技公司依赖度上升对中小银行经营活动的影响,以及大型科技公司金融科技服务的集中度过高带来的操作风险和网络风险。”

加大金融科技建设、推进线下业务线上化转型,是近几年银行业转型的普遍共识。资金实力和科技投入能力较强的大行,已经纷纷开展自营线上贷款。比如农行副行长崔勇在2021年一季报发布会上介绍,农行的互联网贷款全部为自主管理、全额发放,没有通过互联网金融平台办理助贷。

与大行和股份制银行相比,地方中小银行IT系统建设普遍薄弱,金融科技应用尚处于起步阶段,技术短板、IT人才短板最为突出。

新疆哈密银行互联网金融事业部高级顾问顾亦明认为,政策压力下,以互联网平台导流的次贷客户为主的线上消费贷款,发展空间的确面临天花板;但优质客户贷款的线上化、小微经营贷的线上化还有很大空间,“只是中小银行数字化转型难度大,底子薄弱,不仅是技术系统,还面临人才挑战、思维模式挑战、组织框架挑战等,是全方位的挑战,推进难度相当大”。此前,顾亦明曾在GE消费金融中国数据中心和决策科学实验室等外资机构消费金融部门担任负责人。

“现在逼着中小银行必须要自谋出路,我们现在就给小银行做本地化的技术服务,包括本地化获客、风控、场景。”施明强称。

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孙扬认为,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进入强监管时代,将推动银行建设自营的金融产品,构建自营的网络渠道,自主进行数字化获客,贷款从C端向B端迁移。他认为,跨区业务叫停后,地方银行应坚定回归本地的战略。

民营银行艰难转型

相较于有线下资源托底的地方银行,2015年以来陆续成立的十几家民营银行,处境更艰难。

目前开业的19家民营银行中,有4家是允许跨区域经营的互联网民营银行——三家有互联网巨头背景的网商银行、微众银行、吉林亿联银行,以及由新希望集团和小米发起设立的四川新网银行;其余15家民营银行均不允许跨区域发展。银保监会要求坚持“一行一店”,在总行所在城市仅可设一家营业部。

经过六年多的发展,民营银行分化明显。财新统计年报数据显示,2020年营业收入排名前列的民营银行为深圳微众银行(198.8亿元)、浙江网商银行(86.18亿元)、江苏苏宁银行(28亿元)、四川新网银行(23.6亿元);其余15家的营业收入均不足20亿元。净利润方面,只有微众银行、网商银行突破10亿元,其余17家银行均在10亿元以下,甚至有3家出现亏损。具体而言,辽宁振兴银行2020年净利润-1.65亿元,为2017年开业以来首次出现亏损;2019年9月开业的江西裕民银行净利润为-8158万元;2020年4月开业的无锡锡商银行净利润为-7100万元,或与开业时间较短又恰逢疫情冲击有关。

部分民营银行2020年末不良贷款率明显上升,如湖南三湘银行不良率由0.59%升至1.62%,新网银行由0.6%升至1.19%,后者资产规模明显缩表,同比降8%。“靠之前‘大干快上’的模式不行了,得另谋出路。”一位中部地区民营银行人士表示。

此前大部分民营银行主要靠互联网平台引流放贷“吃快餐”,自己既不做风控,也不做自营产品建设,放款利润的35%都给了数据引流方。一位业内资深人士总结道,“民营银行要么就是‘傻大胆’,要么就是乱花钱,花很多冤枉钱买流量”,如某民营银行两年来花几千万元买流量,客户转化率却非常低,成本太高。

不少民营银行的风控能力也非常薄弱,对于贷款利率的定价,基本靠大数法则覆盖风险,而不是根据每笔贷款的还款能力。此前不少民营银行的贷款利率在24%以上,甚至达到36%,但近期监管部门窗口指导中小银行,要求年化贷款利率不能超过24%。“原来放款利率为24%—36%的这部分客户群体,如果民营银行风控做得不好,低利率匹配了高风险客户,做一单就可能赔一单。”一位消金领域资深人士表示。

他认为,民营银行必须要开源和节流:节流是指降低风险成本和运营成本;开源就是拓展适宜自己产品特色的新流量,包括头部流量和下沉流量。“未来就是靠风险管控能力一较高下,预计有一批民营银行的业务要大幅萎缩。”

互联网存贷款新政对背靠互联网巨头股东的几家民营银行影响不大。但对其他多数民营银行而言,前述消金领域资深人士认为,“基本就无型可转”,生来就被打上了“一行一店”的烙印,线下展业范围很有限,如果助贷“断奶”,未来都要转向搭建自营风控体系,只有数字化一条路可走。

他认为,资本金实力弱、天生存在短板的民营银行,下一步发展肯定会面临新的瓶颈:一是怎么消化过去的不良贷款;二是如何自己找新的流量;三是即便有了流量,“如何判断客户的信用风险?民营银行的基础风险管控能力可谓千疮百孔”。

天风证券的研报称,风控能力较为欠缺、对助贷机构依赖度较高的中小银行将会受到较大的冲击,未来或将更多寻求与大型银行和征信机构合作。“长期来看,具备独立风控能力的银行有望抢占更大的市场空间。”

从消费贷转向小微经营贷?

中国的消费信贷市场经历了近十年的爆发式增长。对于2021年3月全国人大审议通过的“十四五”规划提出要“规范发展消费信贷”,在多位银行资深人士看来,随着互联网贷款监管收紧,消费贷发展也将迎来拐点。

顾亦明告诉财新:“纯线上消费贷的规模上行空间不大,已接近天花板,因为资金救急可以,但杠杆率不宜过高。”

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数据,将2020年9月末的居民杠杆率和2015年末相比,在43个国家和地区中,中国上升最多,为22.2个百分点。2020年末中国居民杠杆率为61.1%,自2019年就已经超过德国、新加坡等经济发达国家。

中国经济基本面或也不足以支撑消费贷继续高速增长。保银投资根据2021年7月的宏观数据分析,受疫情反复影响,一些城市和地区的消费正经历二次探底,28个省会城市中的4个在5月出现了社会零售总额同比负增长的现象。在疫情之前,这些城市零售总额从未出现过负增长,即使2020年疫情严重期间,也只有几个月出现负增长,到当年下半年已经转正。2021年5月这些城市零售总额再次出现负增长,是一个值得注意的信号。“如果政策没有调整,三季度可能出现更多像武汉、石家庄这样零售总额负增长的城市。”

央行数据显示,消费贷增长的拐点或已出现。个人消费贷款同比增速在2016年达到32.2%的峰值,2017年开始逐步回落,到2020年已降至12.7%;2017年至2020年,每年的新增个人消费贷款规模逐年下降。

一位金融业人士表示:“地方银行可以趁着眼下整治互联网平台风险的契机,借力真正的金融科技,对抗大行下沉小企业贷的竞争压力,稳定住自己地盘上的优质小微企业客户。”

一位接近龙江银行人士表示,监管的意图很明显,就是让银行深耕本土业务。该行互联网消费贷停掉之后,“线上断奶”反而有利于银行资源向小企业经营贷倾斜——这正是监管力推的地方银行发展方向。

定位于小微经营贷的技术服务供应商上海方付通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方付通”)也感受到了最近银行转型的影响。方付通董事长兼CEO孙宏宇介绍,近年该公司的业务稳步增长,“尤其是今年的业务量比去年增长了300%,这和监管政策收紧助贷联合贷、要求银行落实实质性风控的政策有直接关系”。

方付通开发的智能微贷系统,是基于德国IPC微贷技术的智能化升级版,显著提升以往靠人力收集小微企业各类琐碎软信息的效率。

孙扬指出,过去一些银行虽言必称大数据、金融科技,但一是忽视了最重要的“小数据”分析,“将小数据分析好了,对业务帮助是最大的”;二是重获客、轻经营,甚至对客户后续新的服务需求不太上心。

此前方付通服务的银行客户主要是陕西、黑龙江、河北等地的农信社和城商行、农商行(参见本刊2019年第41期封面报道辅文《小微贷款的另一条路》)。孙宏宇分析:“助贷导流模式受政策限制,倒逼银行深耕本土,做小微企业。最近一些经济发达地区的大行也开始接触我们,准备发力进军小微贷市场,因为银行意识到只靠线上不行,得线下线上结合。”

张家港农商行副行长陶怡表示,五年前各家银行开始启动数字化转型,业务逐渐向线上迁移;但现在回头看,真正透彻的转型,是基于重新认识线下业务,后者才是地方小银行的核心,特别要注重线下团队的能力,在此基础上实现“线上+”,“从这个角度看,监管要求回归本地对银行是好事”。她以张家港农商行探索小微经营贷十余年经验举例说:“现在我们已经慢慢摸准了,还是要做小做分散,扎根本地化;中小银行累积的本土客户并不少,很多地方小银行存贷款的市场占有率在本土都是第一的,如何盘活存量,如何通过精细化运营留住客户,这是重点。”

个别民营银行也开始探索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孙扬告诉财新,苏宁银行开始通过线下走访原来线上申请贷款未获批的小微客户,通过手机或者P收集小微客户的增信信息比如结婚证、房产证、经营场所现场照片等,把这些信息标准化、数据化上传到苏宁银行A,再结合线下专用模型评分进行线上人工审批。“补充线下信息之后,大大提高了贷款通过率。”

这种收集线下软信息的方式也是借鉴德国IPC的微贷技术。“我们从来不碰助贷引流,只做纯科技,坚持跑长跑,回头看,这样的定位是对的。”孙宏宇预计,随着监管部门对互联网平台的整改到位,导流助贷模式难以为继,银行转向小微经营贷的趋势会更明显。

不仅银行开始转向小微经营贷,部分平台也开始转向。2021年6月底,蚂蚁集团旗下网商银行发布产业振兴“助农计划”,将与多地政府合作,为全国100个县域的特色产业提供免息贷款。“接下来,发展农村金融将是网商银行的核心战略。”时任网商银行行长金晓龙表示。

9月初,中国中小企业协会联合度小满金融成立小微金融分会,称将携手金融机构,为小微企业发展提供包括低息信用贷款在内的多层次金融扶持;其中度小满将每年投入10亿元低息贷款。

“接下来的行业趋势,小微经营贷是转型重点。”一位头部平台金融业务部门人士如是告诉财新。

“互联网平台向小微经营贷转型,是一时之计还是长久战略,有待观察。”一位金融业人士表示。

这家城商行个人消费贷余额两年暴增10倍

截至2019年末,天津银行个人消费贷款达916.6亿元,与2017年末相比暴增了10倍,但同时其2019年个人消费贷款的不良贷款规模为8.85亿元,不良贷款率上升至0.98%。

近日,天津银行发布了2019年年度业绩报告。报告显示,2019年,天津银行实现营业收入170.5亿元人民币,较2018年增长40.5%;实现拨备前利润130.6亿元人民币,比2018年增长50%;净利润46亿元人民币,较2018年增长8.9%。

互金商业评论发现,天津银行之所以能实现拨备前利润同比50%的高增长,得益于其现金贷业务的狂飙突进。截至2019年末,天津银行个人消费贷款达916.6亿元,和2017年末的87.93亿元相比,暴增了10倍。

现金贷业务规模逼近千亿

2016年,天津银行的个人消费贷款余额为102.2亿元,2017年,这一数字略有下滑,降低至87.93亿元。但到了2018年,天津银行的个人消费贷款突飞猛进,一年内飙升至778.96亿元,较2017年末增长786%。

2019年末,天津银行个人消费贷同比增长了大约18%,虽然增速大大下降,但在前一年较高基数的影响下,其消费贷余额已经逼近1000亿元大关。天津银行的个人消费贷存量规模甚至已经超过了个别国有大行和股份制银行。

从占比看,2017年末,天津银行个人消费贷款仅占个人贷款总额的25.6%;到2018年末,个人消费贷款余额占个人贷款总额的比例升至73.6%;截至2019年末,个人消费贷款占个人贷款总额的72.1%。

两年10倍,这样惊人的增速,对于一家地方城商行来说,堪称惊艳。那么,天津银行的个人消费贷业务“上天”的秘密是什么呢?

答案就是现金贷。

互金商业评论注意到,天津银行用了几个关键词总结其2019年的工作,一个是“超常规”,另一个是“上天入地”。具体到零售贷款,天津银行2018年开始与多家互联网背景的持牌机构合作,大力发展无抵押的线上贷款业务。

虽然天津银行也尝试自建场景,并推出了“希望贷”等自营互联网贷款产品,但对其消费贷贡献最大的,仍然是互联网机构的快速引流。

公开信息显示,天津银行2018年先后和新网银行、蚂蚁金服、苏宁金服、百信银行、度小满金融等签署合作协议,开展助贷业务。天津银行在与上述互联网机构联合放贷时,采用串联风控模式,利用大数据和评分模型,由互联网公司和天津银行分别进行审批,平均单笔借款在千元左右。

助贷业务的大跃进促成了天津银行利息收入的大幅增长。

2017年,天津银行客户贷款及垫款的利息收入为108.81亿元;2018年,这一数字增长至140.38亿元,同比增长29%;2019年末,这一数字为203.11亿元,同比增长44.7%;

2017年,客户贷款及垫款的平均收益率为4.83%,2018年底增至5.55%,2019年底,客户贷款及垫款的平均收益率再度增长至6.76%,同比增长21.8%。

从净息差的变化看,2017年,天津银行的净息差仅为1.25%,2018年末上升到1.59%,同比上升27%;2019年末,净息差进一步增至2.21%,同比上升39%。在负债成本基本不变的情况下,贷款平均收益率增长如此之快,自然应归功于助贷业务良好的收益。

失真的不良率

互金商业评论注意到,天津银行高速增长的现金贷助贷业务虽然短期内推升了业务规模和公司利润,但其背后的信贷风险亦不容忽视。

2015年-2019年,天津银行的不良率分别为1.34%、1.48%、1.50%、1.65%、1.98%,拨备覆盖率分别为202.84%、193.56%、193.81%、250.37%、220.58%。这也显示出,过去两年里,天津银行的不良率增长较快,拨备覆盖率波动较大。

如果只看个人消费贷款的话,其不良率变化可能更加明显。2017年、2018年和2019年,天津银行个人消费贷款的不良贷款规模分别为0.76亿元、1.34亿元、8.85亿元,不良贷款率分别为0.87%、0.17%、0.98%。

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出,天津银行消费贷的绝对规模增长,2018年曾一度拉低了不良贷款率,但2019年贷款规模增长相对放缓之后,不良率立刻暴增。

换一个角度看,2018年和2019年,天津银行信用卡透支的不良率分别为5.86%和1.72%。众所周知,信用卡用户群的信用普遍高于现金贷人群,天津银行通过互联网渠道发放的现金贷不良率却远远低于信用卡的不良率,除了规模这个因素外,也应当看到,这仅仅是天津银行开展助贷业务的第二年,其现金贷资产质量风险尚未完全暴露,在某种程度上,过去两年的不良率水平是失真的,并不能如实反映其背后的风险。

或许正是这个原因,天津银行近两年都加大了资产减值损失的力度。2017年-2019年,天津银行的拨备前利润分别为70.2亿元、86.9亿元、130.6亿元,净利润分别为39.4亿元、42.3亿元、46.1亿元,过去三年的资产减值损失分别为21.3亿元、34.8亿元、74.3亿元。

巨额计提真的能够避免潜在的信用风险吗?目前的现金贷助贷业务中有一条潜规则,助贷方通常会承诺为银行等出资方兜底,银行拿着3%左右的储蓄存款,转手就以8%左右的成本“出借给”互联网助贷机构,赚取近乎无风险的收益。这一模式即便短期内可以掩盖业务背后真正的信用风险,但中长期看,风险必然会累积至助贷机构所不能承受之重,最终只要一个导火索,便会火烧连营。

更大的风险在于,银行在发展助贷的过程中,非但没有发展起与业务规模相匹配的风控能力,反而因为短期的利润暴涨沾沾自喜,误以为自身核心能力得到提升,盲目扩张自营消费信贷业务。

不少城商行近几年都已经表现出这样“急功近利”的趋势,天津银行现金贷规模的膨胀仅是持牌机构的一个缩影。天津银行在其2019年年报中自信满满的表示,“2019年年度,本行以‘超常规发展大零售’战略为统领,坚决贯彻落实‘上天入地’战略,打一场‘上天入地、天地对接’攻坚战”。

哦,这家银行可能忘了,曾几何时,它的个人信用卡不良率还高于5%,采矿业公司贷款不良率更是高达12.5%,转眼间就能在零售金融业务上“上天入地”了?

过去十年,互联网金融曾被赋予无限的可能性和机会,但最终,风险还是埋葬了99%的互联网机构。现在,持牌机构会重蹈覆辙吗?

本文源自探长读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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