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捆绑授权、利率36%,贷款平台“好分期”藏“猫腻”
“别再四处求人了,我借了4次都成功了,感谢好分期借我15万9,额度还能循环使用……”这样的贷款广告,你最近在微信朋友圈看到过吗?
9月12日,一位北京市民向北京商报记者反馈,近期频繁在微信朋友圈刷到贷款广告,以一家名为好分期的贷款平台为例,其宣称年化利率10.95%-24%,最高可借20万元,最近已经有308人申请。
20万元的贷款额度,低至10.95%的贷款利率,对于不少手头渐紧的消费者来说,诱惑力着实不小,但也正如微信朋友圈广告页所提醒“贷款有风险、借款需谨慎”,那这家网贷平台是否真的靠谱?
直至北京商报记者对好分期平台进行亲测后,才发现平台的另一面。一是宣传与实际出入较大,贷款利率高至35.94%,已远超其宣称的10.95%-24%;二是信息保护藏忧,一键式捆绑个人信息授权,已涉及到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此外在贷款过程中,其多次推荐所谓的信用报告和超级会员,虽名为提额设置,但在消费者看来,实际也为贷款倒添了更高的成本……
贷款利率高至35.94%
“我最近也没有点过啥贷款申请,大数据这是怎么发现了我的‘穷’……”一位北京市民打趣的同时,更疑惑的是,这样一个被微信导流推荐的好分期贷款平台,是否靠谱?
对此,北京商报记者点击该市民发送过来的分享链接,进行了系列测评。
该条朋友圈分享链接页面显示,好分期为厦门好微金融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好微”)贷款产品,隶属于北京微财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财科技”),其宣称不为大学生群体贷款,资金来源为重庆市黑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助贷机构为厦门好微。
从页面提示信息来看,北京商报记者仅需填写手机号、输入验证码,同意《注册服务协议》和《隐私协议》,便可测出个人贷款额度,最高可借20万元;不过,在进行系列操作后,页面并未给出额度,仅显示记者已经注册成功,紧接着又称需“激活A有望获得20万元额度,立刻下载领取”。
20万元的贷款额度,对不少急需资金的消费者来说诱惑力不小,但实际真是如此吗?北京商报记者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发现多处出入。例如,记者下载好分期A,进一步勾选同意好分期用户个人信息保护政策后,页面提示不再提示可借20万,而需本人上传身份证用于身份核验和借款评估,预估可借10.64万元。
然而,上传身份信息后,北京商报记者又被平台引导添加了银行卡号信息,进一步填写了学历、从事行业、工作岗位、月收入、婚姻状况、居住地址、通讯联系人等个人隐私信息。约一分钟后,北京商报记者收到了好分期发来的短信,被告知为平台的优质用户,并获得了1.2万元的贷款额度。
一顿操作猛如虎,最后下款1万2。从最初广告页的20万元到身份验证前的10.64万元再至实际下款1.2万元,好分期的这一波营销操作,引人费解。
然而,名不符实除了贷款额度外,还有其贷款利率。
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平台首页并未明确披露贷款实际利率,而是需用户点击“去借款”,才会在还款计划中展示借款年化利率。以记者实测情况来看,好分期给出的1.2万元的贷款额度,预估由三湘银行发放,借款年化利率35.94%,且还列出了2462元的借款综合费用。
广告宣称20万贷款额度,被列为优质用户为何实际到账额度却仅有1.2万元?1.2万元的贷款,为何宣传24%以内实际贷款利率却高至35.94%?2462元的综合费用又是从何而来?对此,北京商报记者向好分期、微财科技以及预估放款方三湘银行进行采访求证,但截至发稿未收到回应。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高级研究员金天告诉北京商报记者,按照最高法的司法解释,金融产品含利率、复利、罚息等在内的综合成本不应超过24%,在营销展示过程中不超过24%、实际利率达到接近36%的做法已经存在合规风险,其超过24%的部分利息难以得到司法支持。
“出现实际利率可能高于宣传利率的情形,侵犯了金融消费者的知情权,同时也违反了金融营销宣传中的如实披露原则,在行业内利率普遍降至24%以下的大环境下,35.94%的贷款利率确实畸高。”易观分析金融行业高级分析师苏筱芮同样说道。
关于贷款产品利率水平和计算方式,实则监管方近两年已做出诸多规范和要求。例如,最高法对民间借贷利率保护利率设定为最高4倍LPR利率,另外,央行也明确要求金融机构要明示互联网贷款产品的年化利率。
“目前在实际贷款中,大部分平台综合息费基本已控制在年化24%以内,少部分在36%以内,但产品息费水平必须明示,给予借款人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零壹研究院院长于百程评价道。
另在法律层面上,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亚进一步告诉北京商报记者,好分期的宣传利率与实际利率不一致,从广告法上也可能构成虚假宣传。根据目前法律法规对民间借贷利率的规定,最高不得超过LPR的4倍,35.94%的贷款利率属于畸高。在他看来,设置综合费用或是因为贷款平台需要从中赚取利润,如果平台各种综合费用和贷款利率加起来过高,使得贷款人的贷款成本过高,则可能被判定为不合规。
一键捆绑式授权存隐患
除了贷款利率出入较大,北京商报记者亲测过程中遇到的多处一键捆绑式授权,也引人费解。
例如,北京商报记者实测发现,“好分期”在申请借款的过程中,虽然贷款页面显示预付放款方为三湘银行,但实际却要同意勾选“全套借款协议”。
其中除三湘银行个人综合信息查询使用授权书、征信授权书、人脸信息处理授权书、个人借款合同之外,还要捆绑勾选厦门微财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担保咨询服务合同、北京中保国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委托担保合同及个人信息处理授权书。
除此之外,全套借款协议中捆绑的协议还包括:上海爱建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授权书、新网银行个人征信授权书、重庆市黑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个人征信查询使用报送授权书、朴道征信个人征信授权书以及北京微财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个人信息处理授权书等,获取的信息包括个人身份信息、个人财产信息、金融信用信息等。
以新网银行个人征信授权书为例,其中提到该授权用途主要为审核本人贷款申请以及处理贷后管理事务、处理本人征信异议等。
为避免偶然性,北京商报记者另外还邀请了多位用户进行实测,但也遇到了同样的一键授权操作,贷款年化利率同样高至35.94%。
一键捆绑多家平台服务合同和信息授权,这一操作主要是何考虑?对于这一情况,微财科技同样未给出回应。
对此,于百程告诉北京商报记者,贷款申请过程中的一键授权,往往会发生在一些助贷平台的协议中,因为最终的贷款机构是哪家可能具有不确定性。但此类做法也容易形成对消费者权益的侵害。
需要注意的是,今年银保监会发布的关于警惕过度借贷营销诱导的风险提示明确提醒,一些金融机构、互联网平台在开展相关业务或合作业务时,对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不到位,比如以默认同意、概括授权等方式获取授权,侵害了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权。
“因此,在具体个人信息授权过程中,平台需要以合规为前提,进行明确提醒,细化授权内容,或者进行单独授权等,给予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于百程说道。
“正常来看,放款人如果仅为三湘银行,则借款人只需要向三湘银行授权开放必要的个人信息查询权限,”金天同样告诉北京商报记者,“一键捆绑”授权给多家机构的操作,既没有遵循最小化原则,同样存在合规性问题;如果三湘银行实际上并不掌握核心信贷环节,而将其外包给微财科技等互联网合作机构,还存在可能触犯助贷监管要求的其他情形。
苏筱芮则进一步指出,这其实也不符合“断直连”相关规范,在个人信息的采集、传输、共享方面存在漏洞。
实际上,个人信息保护法亦明文规定,如果个人信息提供给其他方,需要取得用户单独同意,不能一揽子捆绑同意。李亚告诉北京商报记者,一键捆绑多家平台服务合同和信息授权,已经违反了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规定,存在用户个人信息泄露和滥用的风险。
关于该类行为的整治,李亚认为,“目前来看,单靠某一个部门的监管或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还远远不够,需要多方联动工信部、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治理,同时完善立法、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并建立‘信息违规收集’黑名单企业库”。
强推信用报告惹争议
值得一提的是,在北京商报记者和多位用户实测过程中,好分期平台也曾多次向用户弹窗推荐信用报告和超级会员,虽名为提额设置,但在消费者看来,实际也为贷款倒添了更高的成本。
例如,北京商报记者在注册A和上传身份信息、等待额度审批多个环节中,均被平台弹窗推荐信用报告,另外点击首页“风险监测”“我的信用”等板块,再次被弹出“查看信用”的提示,平台多处提醒“信用查询,可助更快下款”以及“上传报告,可提高审核通过率”等信息。
但北京商报记者进一步点击发现,这一所谓的“个人风险报告”,需要用户单独付费29.9元。报告由天下信用提供,内容主要显示了用户的个人信息、手机号、居住地址、身份证号等,另外在报告综述中还展现了用户的存在风险项、天下分、履约信息、消费需求度以及公共信息、财富信息等。
需要注意的是,这一报告与央行提供的个人征信报告有着本质的不同,根据天下信用客服告知,这一风险报告主要用于个人的简单了解,展现的更多是大数据信息。
但这也同样引发了消费者的质疑:“这样一份收费的大数据信息报告,为何频频在贷款过程中被强势推荐?若进行查询操作或者频繁点击查询,个人信息是否又会有泄露风险?”
对此,北京商报记者向好分期及微财科技采访,但未获得回应。另据公开资料显示,天下信用是鹏元征信有限公司建设的平台,主要提供个人数据报告查询、企业报告查询等服务。北京商报记者多次在好分期平台联系天下信用客服询问报告用途及收费是否合规,但对方同样未给出回应。
事实上,天下信用无法向用户提供征信报告,主要因为鹏元征信并不具备开展个人征信业务的资质。2020年12月30日,央行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鹏元征信因存在未经批准擅自从事个人征信业务活动;企业征信机构任命高级管理人员未及时备案的违法行为,被没收违法所得1917.55万元,并处罚款62万元,合计罚没1979.55万元。
李亚告诉北京商报记者,为了规避法律,平台往往以各种名义收取费用,有意隐瞒超高利率,变相加重贷款人的负担和成本。根据央行发布的《征信业务管理办法》要求,不得以“向信息主体收费”的形式采集信用信息,因此相关机构以信用报告的形式收取费用是不合规的。
“若平台后续还需继续为用户提供征信服务,必须取得央行下发的个人征信机构牌照,且不得因此向用户收取费用。”李亚说道。
腾讯广告:正联系广告主核查
虽然仅仅是一个贷款广告,但一系列顺势操作后,造成的结果却可能是伤“钱”又伤“个人信息”。“真是细思极恐!”被北京商报记者告知一系列风险后,前述北京市民感慨。
另据该北京市民反映,她近期其实并未有借贷需求,也未曾进行过贷款操作,但却频频在微信朋友圈刷到贷款广告,“本来想点击进去关闭,但发现越点击反而刷到的次数越频繁,我也是无奈了”。
此前,央行等7部门进一步规范金融产品网络营销,提出开展营销宣传不得影响他人正常使用互联网和移动终端。以弹出页面等形式开展营销的,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不得欺骗、误导用户点击金融产品营销内容。
对此,除了好分期,对于贷款广告展示平台的腾讯,北京商报记者也进行了采访。后者回应北京商报记者,朋友圈广告均带有清晰的“广告”标识,并设置了反馈与投诉入口。如用户收到不感兴趣的内容,可点击外层右上角“广告”进行反馈或关闭当前广告,平台会第一时间跟进处理并优化推荐内容。
另经核实,腾讯广告称,前述贷款平台在广告主资质及广告内容上,符合国家法律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另针对实际贷款利率与宣传利率不一致的情况,虽广告主实际经营行为不属于广告发布者的审核义务范围,但腾讯广告出于保护用户目的,正在积极联系广告主进行核查。腾讯广告将在能力范围内,全力协助用户维护自身权益。
除此之外,为了更好地规范广告主在投放后的经营行为,腾讯广告表示,已建立了《腾讯广告贷款行业违法处罚规则》,对广告主违规泄露消费者信息、落地页链接违规跳转、违规收取手续费等违规行为,腾讯广告均建立了封停、冻结账号等惩罚机制,从而更好地规范广告主经营行为。
对于后续贷款平台合规治理及推广营销,苏筱芮表示,后续,机构在金融营销宣传方面,应当强化相关的宣传规范并如实向金融消费者披露各类监管要求的信息;在个人征信方面,需要遵循监管关于“断直连”的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则需要认真倾听消费者反馈的相关问题,建立健全客户沟通机制,不断提升客户服务及体验水平。
对于好分期后续贷款产品及营销宣传,北京商报记者将持续跟进关注。
北京商报金融调查小组
好分期旗下贷超疑似导流高利平台:借1320,7天还2120
近日,多名借款人向WEMONEY研究室表示,好分期贷前未提示利率和收费信息,同时综合贷款息费超过36%。而还有用户反映,好分期的贷款超市有高利贷平台,借1320元7天连本带利还2120元,利息高达61%。
目前已有多地方监管清理严打高利贷,好分期竟未收敛高利的助贷模式。
利率高达40.92%,借款人上诉后好分期屏蔽借款合同
2020年12月,河北的张明(化名)从好分期平台借款600元,分三期共需还款900元。张明认为利息过高和好分期协商降低利息。由于二者没达成一致,张明聘请律师决定起诉好分期,随后好分期降低利率,最终张明连本带利加上逾期费共还741.64元。
WEMONEY研究室根据张明提供的还款列表,除去逾期费用以IRR计算这笔借款的利率为40.92%,明显高于此前的法律红线36%。
张明表示,因为要起诉了,好分期才同意降低利率,最开始需要还900多元利率更高。他表示,在好分期知晓他要起诉后,好分期私自关闭了借款相关的合同,合同显示页为乱码,所以张明无法得知其最开始真实借款详情,而在还款列表中也无展示具体的利息构成。
WEMONEY研究室发现其还款列表利息一列隐藏显示,利息包括服务费、风险保证金费等。
张明借款相关合同标明,这笔借款是由龙江银行放款。龙江银行是东北地区一家合并而来的地方性城商行。
另一位好分期用户王华(化名)表示,她在2020年、2021年共借了三笔款,最近一笔3月份借款8100元,12期每期还款813.51元,IRR计算年化利率为36%。
王华提供的借款合同显示,这笔借款资金方为金美信消费金融公司,年化利率为12%,但由于好分期收了服务费等费用致使综合年化成本高达36%。
张明和王华对比贷款合同发现,借款利率不同的原因在于其还款账单中有服务费和保障金,这使得综合借款年化成本攀升。
张明认为,好分期这种操作明显违规,他的借款金额虽然少,但仍准备起诉好分期。他希望能净化好分期这样的网贷平台,还给借款人一个干净的借贷环境。
好分期疑导流高利平台,7天利息达60.92%
在王华提供的2020年这笔贷款合同中可以看出,显示的实际借款利率确为12%,而撮合平台为P2P平台人人贷,出资方为人人贷平台出借人。王华借款1700元,12期每期还款192.67元,IRR计算年化利率高达60.92%。
(王女士提供)
此外,好分期APP除了有现金借贷分期业务,还上线分期商城以及贷款超市,有用户称贷款超市多款产品是高贷产品。
用户小未(化名)从好分期贷款超市下海洋分期借款1320元,下款第三天需全部归还本金1320元,第七天还800,借款7天连本带利需要还2120元,日利率高达8.7%。
好分期APP贷款超市“贷款推荐”已经下线海洋分期,WEMONEY研究室发现其贷超有十几款借贷平台,包括信业帮、小六分期、花享分期等。
其中信业帮、小六分期等被用户质疑为高炮平台,用户表示从这些平台上借款被收取砍头息,小易表示小六分期借款2980元,实际只到账1100元,5天到账后还款2980元。
好分期的会员权益也受到非议。打开好分期APP提示充值超级会员,收费标准为季卡149元、年卡289元。超级会员权益为可享借款免息、专属提额和优先放款权益。
虽然专属提额广告显示每次最高可提额2000元,但部分用户反映只提额50,还没有会员费高。用户认为,会员费就是套路,真正可以提额的是自己的房产、汽车、学历等资产,花一百多元买个会员如何提高额度?并质疑优惠券可以免息的真实性,而事实是只要用优惠券就没有资金方愿意放款。有用户尝试选择优惠券后无法下款,不用优惠券反而可以下款,开通会员成为其收割用户的新套路。
利率下行,好分期助贷空间或变小
好分期运营主体北京微财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微财科技”)对外投资多家企业,其中全资控股厦门微财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持有重庆黑卡小额贷款公司30%股份,持有河北有信普惠融资担保有限公司10%股份。
微财科技曾用名人人米多电子商务(北京)有限公司。有业内人士表示,微财科技孵化于友信金服集团内部,微财科技主要从事线上消费金融业务,旗下主要运营好分期。友信金服正是P2P平台人人贷及友信普惠母公司。
目前在人人贷官网借款入口中,只展示了“人人贷借款”这一借款类产品,而“好分期”的消费产品却并未展示在其中。上述业内人士表示,P2P清退潮开始集团有意将微财科技单独隔离出来,将其线上资产装进微财,运营“好分期”业务。
从王女士的贷款合同中可以看出,去年在好分期借款上实际参与撮合的仍是人人贷平台,出借资金也来源于人人贷出借人,而目前从用户提供的合同来看已经找不到人人贷的字样。
目前,微财科技既有小贷公司,又关联多家融资担保公司,好分期的助贷业务基本上可以实现闭环。并在去年2月接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近日多家消费金融公司表示,接到监管部门的窗口指导,要求将个人贷款利率全面控制在24%以内。过去很长时间以来,24%作为利率红线,也是司法保护的界线。
去年8月,最高法发布新修订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4倍LPR为标准确定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取代“两线三区”的规定,大幅度降低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
银保监会多次点名通报金融机构和助贷平台合作时,助贷平台利用担保费、保证保险等隐性收费抬升借款人综合成本。
而好分期依然敢贴着36%放贷,甚至超过36%,明显不合规。而在目前的环境下,几乎所有贷款利率都在下降,好分期降低利率势在必行,这也会导致其增信助贷模式会被挤压利润空间。
作为曾经的头部平台频频被借款人投诉有高利贷等问题,无论平台是否脱离母体,都不能逾越监管红线。(WEMONEY研究室林小林/文)
好分期“关系网”密集,捆绑授权、利率36%是常态
前脚被指暴力催收,后脚好分期捆绑授权、利率36%的证据就来了。
最近,北京商报分享一位市民的朋友圈频繁刷到贷款广告,以好分期为例:
广告称:“别再四处求人了,我借了4次都成功了,感谢好分期借我15万9,额度还能循环使用……”
20万元的贷款额度,利率低至10.95%,要知道现在的小贷产品,即使是首页明示区,利率低至10.95%的,那也是少之又少。
对于现在需要贷款的用户来说,极具诱惑。
01
贷款利率直逼红线
调查得知,省呗、还呗、豆豆钱、好分期等,页面都显示最高贷款额度20万元,对于急需资金的消费者来说确实诱惑不小,但是现在急需大额资金的除了征信很好,偿还能力高的,就是收入不高,还款能力差的,好分期是否“一视同仁”?
根据公开测试表示,进入好分期贷款平台后,有三个流程“瓜分”额度。
(1)进入好分期APP,勾选同意好分期用户个人信息保护政策,页面不再提示可借20万元。
(2)上传本人身份证用于身份核验和借款评估,得出预估贷款额度(不再是20万可借额度)。
(3)添加银行卡信息,以及个人信息,包括工作单位及月收入、家庭住址等。
(4)收到平台的短信,拿到最后可贷额度。
操作猛如虎,到手不足一万五,真是骚操作。
如果说贷款额度低是因个人还款能力等而异,那贷款利率高至35.94%不知是以何为据?
这是一位好分期用户的借款账单,在好分期平台共借7笔贷款,本金14750,利息2828.49,年利率到了35.9425%。
法律对民间借贷的利率早有规定,不得超过LPR的4倍,大部分平台的综合息费控制在24%以内,少部分控制在36%以内,且利率必须在首页明显位置标示,确保用户的知情权。
可是好分期却频频被用户指控年化率与平台利率不符甚至超出法定红线,违反:
不得超过LPR的4倍;不得超过36%;不得多重项目收费推高综合费用等多项规定。
02
捆绑授权存隐患,征信查询是幌子
除了贷款利率高,个人信息得不到保障也是部分网贷的诟病。
据悉,好分期的预付放款方仅为三湘银行,但在申请借款过程中却要勾选“全套借款协议”。
除了三湘银行的个人综合授权以外,还要捆绑勾选新网银行、重庆市黑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北京微财科技有限公司等个人信息处理授权书等。
等于说,办理1个平台的贷款,10个平台获取你的信息,既有泄露个人信息的隐患,又有诱导贷款的嫌疑。
对此新网银行是这么说的:该授权用途主要为审核本人贷款申请以及处理贷后管理事务、处理本人征信异议等。
然而新网银行并不是放款方,三湘银行审核即可,自然征信也轮不到新网银行处理。
且个人信息保护法亦明文规定,如果个人信息提供给其他方,需要取得用户单独同意,不能一揽子捆绑同意;对于需要收集个人敏感信息的,必须单独同意,一个隐私一个协议。捆绑授权已经违反了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规定,相关部门可以对此实施违法违规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进入好分期APP会有信用报告领取提醒,包括“履约行为、风险记录、失信行为”等信息查询,实则这一风险报告主要用于个人的简单了解,展现的更多是大数据信息,并非央行提供的个人征信报告。
而这一报告,领取还需要个人支付29.9元,违反央行规定不得以“向信息主体收费”的形式采集信用信息要求。
03
与多家企业关系密切
其实“捆绑授权”也并非无缘无故,这些公司本就是“联合作业”。
6月15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黄某凯、北京好还科技有限公司等名誉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显示:
原告黄某凯与北京好还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市黑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北京微财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壹账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名誉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4月6日立案后,依法适用建议程序进行审理,原告黄某凯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案按原告黄某凯撤回起诉处理。
起因便是该网友在好分期上贷款,逾期还款。
而后被好分期泄露个人信息给第三方催收公司,导致被暴力催收。
最后原告一口气起诉6家企业。
公开资料显示,好分期APP的开发运营者为北京微财科技有限公司,而好分期APP的放贷主体则为重庆市黑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31日,黑卡小贷负责人由张适时变更为李玲,而张适时是人人贷三位创始人之一。
李玲任职的三家企业之一的河北友信惠普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北京微财科技有限公司又持股了10%。
有这盘根错节的关系,合作开展贷款业务,要求捆绑授权也就不足为奇了。
不只是好分期,其他贷款平台也有高利率、多重费用、暴力催收等问题,目前监管持续收紧,贷款产品的合格性以及营销宣传的合理性,是平台发展需要考虑的关键。
(图片来源网络)
来源:且说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