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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忙办贷款背后有骗钱套路 被害人达10余人,涉案金额超200万元

男子自称是贷款中介可以帮助贷款,只需交服务费就可以简化流程快速到账,办理期间又以提额度、防风控等各种理由额外收费,在一年多的时间里诈骗10余人超200万元,其间又为填补资金窟窿盗窃30万元。日前,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检察院以马某涉嫌诈骗罪、盗窃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急需资金者掉入代办贷款陷阱

“快速办理贷款,您有需求吗?”2020年6月,家住苏州市相城区的张某接到了自称贷款中介小刘的电话。彼时,张某的公司因为资金问题陷入运营困境,听到对方说可以快速帮他贷款,张某没想太多就答应了。

随后,在小刘的介绍下,张某认识了该贷款中介公司的老板马某。在马某的帮助下,张某很快申请到了一笔82万元的贷款,解了燃眉之急。然而没过多久,这笔贷款就出现了“问题”。

“你的贷款风控不行,银行最近查得严,弄不好的话会被收回。”2020年12月29日,张某收到马某发来的消息。得知这一情况后,张某想将贷款一次性还清,但马某给他出了新的方案:“年底有个100万元低利息额度的贷款,你先把之前贷的钱还掉,我公司再帮你申请新的,很优惠!”禁不住更低利息、更高额度贷款的诱惑,张某最终同意了这个方案,分两次将82万元汇入了马某的公司账户中。汇款后不久,马某以办理新的100万元贷款需要提前缴纳保证金为由,让张某又给其转了8万元。

然而,新的贷款始终没有办下来。从2021年1月5日给出8万元起,到2021年9月30日,马某陆续以各种理由让张某转账了70余万元。加上此前投入的资金,张某陆续转账给马某150万余元,这才意识到事情不对劲。此后,在他多次追讨下,马某归还了28万元。2021年10月15日,马某的一再拖延让张某忍无可忍,张某选择了报警。

接案后,根据张某提供的线索,警方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马某,并于2021年12月4日将马某抓获归案。

贷款中介“转行”诈骗

警方调查后发现,被马某诈骗的不只张某一人。原来,马某自2015年起就接触贷款业务,并于2018年入职某贷款中介公司,工作内容是帮助客户办理贷款,从中收取正常比例的服务费。

“可以从一些网上查询平台获取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我们收集后就给这些人打电话,问他们有没有贷款需求。”当被问及从哪里获取的个人信息时,马某说,“他们中有的人真的急需贷款,也在等我们这样的中介联系他。”

慢慢地,马某冒出一个大胆的想法——通过捏造其他理由向客户收取更多钱款。首次行事,马某心里没底,决定先“试试水”。2019年6月,他因帮忙办贷款结识了客户陈某,并先后以贷款需要前置利息、保证金、加急费等理由陆续向陈某索要了10万元。此后,他一直找各种理由拖延办理贷款。同年10月底,马某又用同样的套路骗取了客户王某近17万元。

但是,中介服务正常只能收取一定比例的服务费和定金,马某私下以其他名义收取客户钱款的行为很快就被公司发现,他不得不从原公司离职。

2020年1月10日,马某成立了个人贷款中介公司,开始“自由发展”业务。他招了几个业务员,让他们打电话广撒网寻找客户,之后所有的业务都由自己谈。就这样,马某将自己的业务串成了一条完整的“链”。

经查,从2019年6月至案发,马某共计诈骗10人,涉案金额超200万元。今年4月11日,公安机关侦查完毕后,将该案移送相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除了骗还有偷

“住豪宅、开豪车、年纪轻轻自己开公司”“感觉和很多银行有关系”……谈及对马某的印象,多名被害人给出了这样的描述。

然而,检察官在审查中发现,这个“成功人士”的身份不过是马某为自己立的人设。马某十分向往富裕、奢侈的生活,经常出入高档场所,挥金如土。收入和支出的严重失衡,让他逐渐走上了诈骗的道路。

此外,检察官发现在诈骗之外,马某竟还对其中一名被害人实施了盗窃。

原来,随着自己的资金窟窿越来越大,马某开始不择手段地圈钱。2021年6月,马某认识了被害人周某。在帮助周某顺利办下第一笔贷款后,他成功取得了对方的信任。第二天,马某继续帮周某申请约定的剩余贷款,此时,正遭到多名债主催债的马某动起了歪心思。他以帮周某操作申请为由,拿走了周某的手机,趁周某跟别人聊天的时候,在贷款成功到账时偷偷转走了30万元。此后,马某一直以剩余钱款没到账为借口拖延,直至将近一个月后周某收到了银行的提醒还款短信,才发现自己有30万元贷款被马某盗走了。

今年7月8日,相城区检察院在查清全部事实后,以马某涉嫌诈骗罪、盗窃罪向法院提起公诉。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检察日报王金艳

南宁一男子交万元委托中介帮贷款,结果贷款不成定金也打水漂

以为找中介能办到低息贷款,没想到贷款没办成,还亏了万元定金……近日,在南宁开公司的吕先生觉得自己被中介坑了,很是闹心。

找中介贷款未成,万元定金拿不回

今年8月初,吕先生接到广西亿信元商务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信元”)工作人员小林的电话,询问他有无贷款意向。由于他的公司需要资金周转,加上“低息”贷款的诱惑,8月10日,吕先生带上公司的资料来到亿信元进一步了解情况。

接待吕先生的工作人员是苏女士。一番操作后,苏女士告诉吕先生,银行预审审批通过了,其公司可贷83万元,中介费为3万元,需先付1万元定金。吕先生半信半疑,提出“如若未办理成功退还费用”,并要求对方写在居间合同上。

吕先生与广西亿信元商务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本文图片均由受访者提供

“苏女士承诺至多20个工作日放款,却迟迟没有结果。”9月初,吕先生等不及了,向亿信元提出退款申请。没想到,亿信元一开始还同意退款30%,经过多次交涉后,在10月24日以吕先生违约为由拒绝退款。

企业“雪上加霜”,中介称其违约

“我没贷到钱,还要给你一万元,企业因此难上加难,这公平吗?”吕先生喊冤。据他介绍,10月中旬他拨打110报警后获悉,110工作人员曾就类似问题到该家公司调解过多次,但效果不佳。10月26日,吕先生到公安机关欲报经济合同诈骗案,但警方说涉案金额不足2万元暂不能立案。

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在采访中获悉,亿信元的小林(暑假工)和苏女士目前均已离职。“我们一直在帮吕先生办理贷款,是他觉得时间太长不愿意等。他要求退款,我们帮他走流程了,后来查到他违约所以就不退钱了。”10月27日,该公司一名经理黄先生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吕先生曾多次催促经办人员苏女士,但没有结果。

记者从双方签订的合同中看到,委托期限自2022年8月10日起至2025年8月10日止,委托期限内吕先生应保证亿信元为其唯一居间方,若吕先生另行委托第三方办理委托事项则视为亿信元完成的居间成果。

黄先生所说的违约是指吕先生在委托期内找了第三方贷款。吕先生告诉记者,当时亿信元办不下贷款,但公司需资金周转,所以他提交退款申请后,在9月下旬和10月找了其他机构贷款融资,目前仍未审批下来。

亿信元的黄经理称,吕先生已经违约。

定金能否退还,律师说法不一

“贷款不成,还赔了一笔定金,对于企业来说,确实是雪上加霜。”南国法援公益律师赵明堂看了合同后表示惋惜,“因为合同中的委托事项与吕先生想得到83万元低息贷款的本意不符。合同中的委托事项显示,中介公司提供中介服务,帮助吕先生与投资方签订贷款或投资合同,就完成了自己的义务。”赵律师建议,市民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认真阅读合同,保证合同内容与自己的意思表示完全一致,而不能轻信经办人员的口头承诺;在此也提醒广大市民,在办理类似业务时,只要要求先付定金、押金等钱款的都要高度戒备。

南国早报法援公益律师吴穷则认为,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四条:“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的规定,就本案而言,截至目前,亿信元未能促成吕先生与出资方订立合同达成借贷关系,应继续履行居间服务合同的义务,因仍在合同期限内,暂不能草率认定任何一方存在违约,如果亿信元在三年期限到期后仍未促成吕先生与出资方合同成立的,则亿信元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定金1万元也应当返还给吕先生。如果亿信元寻找到出资方愿意给吕先生提供合法的贷款资金83万元,而吕先生表示不接受、故意不订立借贷合同的,则吕先生构成违约,已支付的1万元定金不得要求对方返还。至于吕先生与他方签订任何合同找其他机构贷款融资与本案无关,也不是跳单行为,亿信元不能限制吕先生合理行使自己的民事法律行为,这显然是中介公司找了个不退费的理由,不能以此认定吕先生构成根本违约。

最后,吴穷建议吕先生与中介公司协商解除居间服务合同及退还定金事宜,相互作出让步,中介公司可在扣除最基础的工作费用后,将剩余的费用退还,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法律程序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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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你贷款还不用还!多愚蠢的骗局,但有人信,被骗十几万

扬子晚报网3月21日讯(通讯员兆俐龙轩记者陈咏)“谢谢,谢谢!江都警察真了不起,大老远帮我追回十几万!”山西人张先生近日风尘仆仆赶到扬州市公安局江都分局龙川派出所,给民警郑一鸣送上锦旗。回想自己近几个月来的经历,张先生连连感叹:“我真是鬼迷心窍了,竟然相信贷款不用还。要不是郑警官,我现在只能哑巴吃黄连了。”21日,记者从警方了解到详细案情。

受害人送锦旗

警方介绍,张先生经济又点拮据,一直想着挣些钱。几个月前,有个朋友告诉他,有人能够办到贷款,而且是不用还的那种。张先生一听怦然心动,几经周折,他在网上联系上了“专业办贷款”的李某。两人在网上聊了几天后,约定面谈。

李某是连云港人,但他却把见面地点定在了江都。前不久,张先生和李某在江都见了面,李某不凡的谈吐和“专业”的金融知识,让张先生对他言听计从。李某表示,张先生信用资质还是不错的,但名下财产比较欠缺,建议先购买一辆中高档汽车。

“我哪有钱买车啊?”张先生愁眉不展。“没事,办理车贷吧,我帮你付首付。等你把不用还的贷款办下来,你把首付部分给我就行了。”李某表现得既豪爽又善解人意。于是,通过网上汽贸公司,很快,李某支付了首付后,张先生办理了十多万元车贷,订购了一辆价值24万元的汉兰达汽车,提车点在贵阳。“善解人意”的李某又给张先生买了机票,两人分乘不同的航班,在贵阳会合后顺利提到了车。

张先生名下有了财产,此刻,李某张罗的不是给他办贷款,而是忙着给他卖车。成功忽悠了张先生在相关卖车手续上签字后,李某和那辆汉兰达一起失踪了。至此,张先生才意识到,自己的车没了,还背上了10多万元车贷,自己真真切切被骗了。万分惶恐的他,赶到江都,向警方寻求帮助。

龙川派出所接到报案后,立刻判断:张先生遇到了专业骗子,这是“背贷诈骗”的典型做法。郑一鸣接手案件后,发现对方是个惯犯,破案线索很少。经过大量的数据追踪和分析,办案警察远赴贵州、山东等地将李某抓获,并成功从其卖车款中将张先生背负的债务部分款项截获。

警方提醒:天上不会掉馅饼,有借就有还,这是颠扑不灭的铁律。办理贷款,还是要到正规金融机构。

来源:紫牛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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