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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签了认购协议能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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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购房合同签了能退款吗?签购房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买房时购房者和开发商都会签订购房合同,购房合同是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买受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的协议,一般签订了购房合同就代表购房确定要购买该房屋,同时还支付了一定的定金,但如果后续出现突发状况,我们不能继续该房屋该怎么办呢?今天我们就来看一下如果购房合同签了能退款吗?签购房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一、如果购房合同签了能退款吗?

签订了购房合同后可以退,但是因为已经签订了购房合同,那么购房合同的法律效力就已经生效,这个时候退房属于违约行为,不仅定金无权请求退还,同时还需要承当相应的违约金。如果出现了购房方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法定情形,此时如果购房人存在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签购房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1、贷款不成的约定

在签订购房合同后,购房者如果因个人信用记录不良等原因,导致银行不予放贷,则购房者的合同履约能力就可能会出现问题。如果在购房合同中没有事先妥善约定,则购房者要承担不能按约付款的违约责任。因此购房者应当争取约定,要求开发商在合同中注明:如果因申请银行贷款达不到预期金额或银行拒绝贷款,而导致购房失败的,买卖双方均可解除本合同,购房者可免责并要求开发商退回所交款项。

2、明确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包括:签约后购房者要求退房、不按期付款开发商卖房后要求换房,不按期交房达不到交房条件却强行交房开发商存在一房二卖,将房屋抵押的情况办理过户手续时不符合规定和约定等。

3、面积差异如何处理

交房时,最常见的问题就是套内面积缩水。应在合同中约定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面积多少,并约定建筑面积不变而套内建筑面积发生误差以及建筑面积与套内建筑面积均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并约定超出此范围怎么办,退房或不退房退房包括哪些费用,不退房如何承担违约责任等。一般误差超过3%,可要求退房。

购房合同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设定的,买卖双方签订后法律效力立即生效,如果想要退款那么就属于违约行为,所以我们在签订合同之前,就要考虑清楚。以上这些就是“如果购房合同签了能退款吗?签购房合同需要注意什么?”全部内容。

买房签了认购书能退吗?认购书和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在买卖房子签订合同之前,往往还会需要签订一个协议,叫做房屋认购书。现在很多人在购买房子的时候都会签署认购书,实际上,认购书是弊大于利的,因为有了认购书开发商就会以各种理由限制购房者,所以在签署的时候一定要小心谨慎。那么买房签了认购书能退吗?认购书和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一、买房签了认购书能退吗

买房时签订了房屋认购书可以退房,若是购房者原因导致的,这一行为已构成违约,因此购房者支付的定金是不可以退的,还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果是开发商原因导致的,由于购房者不存在违约行为,因此定金是可以退的,且造成的损失也由开发商承担。

定金是指当事人依照《民法典》规定,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认购书和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1、目的不同

商品房认购书是预约合同,即为将来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为目的而签订的合同,属于前契约阶段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本约合同,是为商品房买卖这一目的确定权利义务的合同。

2、约定的内容不同

认购书中约定的相对简单,通常只约定房屋的面积、总价、地理位置及将在某一时间和地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等内容,买卖双方一般无法直接凭认购书完成交易。商品房买卖合同则包括了房屋买卖的所有主要条款,如房款和房屋的交付方式和时间、产权证的办理、违约责任等,买卖双方可以就此完成交易。

3、签订的时间点不同

认购书通常是在商品房可以预售前签订,这是开发商为了能尽快回笼资金和稳定客户的方法。买卖合同的签订则是在开发商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或在现房销售的情况下签订。

以上就是关于“买房签了认购书能退吗?认购书和合同的区别是什么?”的全部内容,如果在签订认购协议时已经交过认购金的,要根据签订的协议约定来看是否退款。

签了房屋认购协议想退房,预先支付的费用能不能退?

近日,市民陈先生(化名)向记者反映,称其于去年购买了某小区的一套房屋,但后续考虑到家庭经济压力等原因,他想要退房。但销售人员表示,陈先生预先支付的1.5万元为定金,无法退款,而陈先生则表示,销售人员并未告知其这笔预先支付的款项是定金,导致现在双方在退款问题上产生了分歧。签订房屋认购协议后

发觉有些“压力山大”

陈先生告诉记者,2021年11月份,他和妻子看中了某楼盘的一套房屋,在销售人员推荐和介绍下,陈先生决定买下这套房屋,并预先支付了1.5万元的费用。“缴完钱后,销售人员给了我们一张缴款单,上面写着本次的缴纳金额以及这套房屋的总价。”之后陈先生又与销售人员签订了一份房屋认购协议。

陈先生介绍说,在其签订房屋认购协议的过程中了解到,自己需要在一周内支付房屋首付款,共计40余万元。可在接下来的一个星期里,夫妻俩仔细算了算缴完首付后每月的房贷金额,才发觉有些“压力山大”。“这套房屋总价141万余元,按揭购买后,每月需要还款5000多元,大大超出了我们的承受能力。”犹豫再三,陈先生便找到销售人员,表示自己想要退掉这套房屋。

销售:1.5万元是定金,无法退还

然而,销售人员回复称,由于陈先生在签订房屋认购协议时,已经缴纳了1.5万元定金,现在因为其个人原因想要退房,那么定金是无法退还的。这样的说法让陈先生有些难以接受,他表示,销售人员在其购房过程中并未说明1.5万元是定金,也没有告知其这笔钱一旦缴纳就无法退还。“销售人员出具给我们的缴款单上也未写明这笔钱是定金,只写着‘本次缴款’金额,怎么现在我们想要退款就说这笔钱是定金了呢?”陈先生质疑道。

随后,记者联系了该名销售人员询问情况。她表示,在与购房者签订房屋认购协议前,销售人员都会明确告知购房者需要缴纳一笔定金,且缴纳后无法退还。“此外,在房屋认购协议中也会注明1.5万元为定金,而这些协议都是经过陈先生亲自签字确认过的,不存在其所说的不知情的情况。”该销售人员告诉记者,目前陈先生可能因为个人原因想要退房退款,但根据协议约定,定金是不能退还的。

律师普法

对此,江苏万善律师事务所张志浩律师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同时,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张律师介绍,通常情况下,购房者均是在与销售人员协商一致后才会缴钱或签约。“购房者在买房时缴纳的定金,如果经过协商,对方同意解除合同的,可以退房退款。而如果协商不一致,且退房退款属于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根本违约行为,购房者是无权请求返还定金的。”张律师提醒,定金条款并不具有强制性,仅是指导性的,消费者可以依法自主决定是否订立定金条款。同时,房地产公司应当在定金条款中注明不履行合同的具体情况。“消费者在购房前,一定要看清合同条款,提前了解贷款额度等,避免因购房资金不足,或对重要信息了解不够,而冲动缴纳定金、签订认购书,最后出现违约后定金无法退还的情况。”张律师提醒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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