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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贷款会坐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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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必须按期偿还

本报讯(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敏静)

一位客户反映,他在农商行贷的款借给别人了。钱是他贷的,但不是他用的,他需要承担责任吗?

“首先,必须说明,这笔贷款既然是客户从农商银行贷出来的,就必须承担法律责任,也就是说必须按期偿还。”省联社菏泽审计中心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这里体现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一是客户向农商银行申请贷款并与农商银行签订真实有效的借款合同后,就应该承担到期归还贷款本息的法律责任。二是无论客户将钱借给谁,这是借款人与他人两个人之间产生的借款关系,只代表他个人。因此,客户归还农商银行贷款与客户将钱借给其他人是两回事,所以客户应当按期归还贷款。希望客户和在座的听众朋友,在办理贷款时一定要明白以下几点:

贷款必须按期归还,否则要承担法律责任。

贷款要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如果不按约定用途使用,可能会涉及骗取贷款罪或贷款诈骗罪,而被依法判刑。

如果客户不是真正需要资金,就不要去贷款。从平常调查了解的情况看,有些人并不缺少资金,生意做得也不错,由于有经济实力,自己又用不着贷款,很多方面都符合贷款条件,有可能一时贪图别人给的蝇头小利,自己贷款不用却转给别人使用,最后说不好还得自己还贷款。

归还贷款时要亲自到柜台办理,也可存入办理贷款时的银行卡上,通过网银、手机银行等自主归还,绝对不要为了方便转交给第三人,让他们代为偿还。贷款资金一旦被他们挪用并出现风险,最终自己还是要归还。在此,郑重提醒您:挣钱不容易,还款别大意。

要珍惜你的信用记录。为加快推进建立失信警示惩戒机制,关于“老赖”的各项限制性条款相继出台。“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价值观念已逐步成为舆论共识。自2014年12月份开始,最高人民法院限制被列入失信名单的欠贷户乘坐飞机、高铁、动车、轮船等交通工具,已有数百万人和数十万企业的法人代表被法院列入“老赖”名单。今后,这些人的出行、住宿、餐饮、就业等都将受到诸多限制。所以,大家一定要珍惜自己的信用记录,自己不能给自己的信用记录抹黑,更不能把钱借给被人让别人抹黑。

逾期不还款,会坐牢吗?

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在生活中的确会遇到一些意外情况,导致我们无法按时还款。

一般来说,如果是欠钱不还这样的事情,最多就是让民警协助解决,属于民事纠纷,所以基本上是不会坐牢的。

但是也有例外,在以下这些情况中,逾期不还款是要坐牢的!

①诈骗

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比如前不久的一个典型诈骗贷款案例,一个叫小刘的人,用虚假的手机号码和班上同学的个人资料,去进行贷款,在贷款成功后就玩失踪,把手机号注销了。最后,小刘被抓了起来,并且被判有期徒刑三年。

②欠银行或者信用卡的钱

欠个人的钱是民事纠纷,欠银行的钱就没有那么简单了。

如果欠款超过一万元,且逾期不还款的话,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这样的行为会被默认为是诈骗。不仅欠款人要被判刑,银行还会将这信息上传至征信系统,欠款人有可能会变成失信人员,之后在出行、孩子读书等方面都会受到很大限制。

③有能力还款,拒不还款

债务人有能力还却不还款的话,可能会构成诈骗罪,诈骗罪最少的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并处罚金。

如果涉及到的金额较大,债权人可以去法院起诉债务人,若债务人依然不执行,将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如果被判了刑罚,刑期结束后还需要继续还款吗?

答案是肯定的,欠了钱是必须还款的,刑事处罚并不可以抵消债务人的所欠金额。

所以借款需谨慎,千万不要抱着老赖的心理,否则是一定会受到惩罚的。

大兴区律师事务所:借钱不还,会被判刑吗?京声律所

在这个消费主义的时代,我们难免会陷入债务纠纷。比如,透支了信用卡却无法按时还款;一时糊涂,伪造虚假信息,进行借贷;或者向朋友借钱,却未能如期归还……那么,以上这些“借钱不还”的行为,分别会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呢?今天,我们就结合一个实际案件,进行详细解释。

王小姐是个上班族,每月工资万元左右,足够维持生活。但她偏偏是个购物狂,总是无法自控地买买买,但在动辄上万元的奢侈品面前,王小姐的工资实在太微不足道了。于是,为了满足一己欲望,王小姐办了十多张信用卡,来回倒款、透支。这样的生活进行了一年多,她的借呗和几张信用卡连续被封了,王小姐没法“倒钱”,“卡债”还不上了。情急之下,她向自己的男友和朋友们借了二十万元,填上了窟窿。但危机刚过,王小姐的购物欲又复苏了,丧失理智地继续刷卡购物。到了下个月,面对近百万的账单,她彻底傻眼了。这回朋友不会再借她钱,她自己又控制不住消费的欲望,于是,她选择铤而走险,填报虚假资料,骗取了百万元贷款。

通过这笔贷款,王小姐暂时度过眼前危机,不过没多久,她就迎来了一次全面“崩盘”。信用卡逾期已经超过三个月,贷款也没法按期还上,王小姐不但收到了银行的起诉书,还以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和“贷款诈骗罪”被刑事拘留。

那么,在上述案件中,王小姐借钱不还的行为,到底构成了哪些犯罪呢?

首先,王小姐透支信用卡,无法按期还款的行为,需要承担以下后果:

1.信用卡不还,逾期未超过90天,会在央行的个人征信报告上留下不良记录,但还不会被银行拉入黑名单。这个不良记录会保持5年,在此期间个人办其它信用卡、银行贷款等业务有严重负面影响,很难办下来。同时,银行将会收取滞纳金、利息等,还要面临银行每天的电话催收。

2.信用卡不还超过90天,属于恶意逾期,会被银行拉入黑名单,成为黑户。成为黑户后,5年内办理不了信用卡和银行贷款等业务,这个不良记录影响很严重。同时,如果逾期时间越长,利息和滞纳金就越高,无形中增加了欠款人的经济压力,越欠越多。还要面对银行的催收以及外包的催收,还有可能上门催收。

3.逾期90天以上一直不还,金额在10000以上,属于恶意逾期,这时不但要承担民事诉讼,还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

依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王小姐对多张信用卡恶意透支近百万,虽然是用于个人消费,但已经构成了信用卡诈骗活动,所以她不止要承担民事责任,还要被判处刑罚。不仅如此,因为王小姐还存在了用虚假资料骗贷的行为,所以她还涉嫌犯下了贷款诈骗罪。

《刑法》第175条之一,“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后,我们再来说说,王小姐向男友和朋友借款的20万,虽然没写借条,但因为有确实的聊天和转账记录,所以借款方是可以向王小姐提出诉讼的。但民间的借贷行为,属于民事纠纷,不会触犯刑罚。

依照《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执行,法院将查封扣押冻结借款人名下财产。

王小姐的状况,是属于无力偿还借款的,也就是说,王小姐欠男友和朋友的20万元,会从她的收入中以分期付款的方式返还。

所以,王小姐的案子提醒我们,欠钱不还这件事,真的可大可小,所以我们一定要时刻提醒自己和身边人,要时刻警惕消费主义的陷阱,因为一旦失去了对金钱的控制,随时可能会堕入欲望的深渊,陷入万劫不复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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