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畅快车贷”被诉收取砍头息、擅自拖车 公司回应不存在
来源:中国网财经
中国网财经6月5日讯(记者杨畅)近日,多名投诉人在投诉网站上投诉畅快车贷砍头息、高额滞纳金、暴力催收擅自拖车等。
据启信宝,畅快车贷所属的深圳臻昌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和投哪网所属的深圳投哪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皆为深圳旺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全资控股。
中国网财经记者就此采访了畅快车贷,其相关负责人称,公司主要业务是导流,投哪网是合作方非同一家公司,公司产品没有砍头息和暴力催收等所述问题。
被诉砍头息、GPS等费用不明
有用户在21CN聚投诉网站上投诉投哪网畅快车贷“砍头息”,他表示:在畅快车贷签合同写57000,实际到账50000,前期畅快车贷业务员收取高额手续费3000元,外加GPS费用,流量费,前期费用若干。值得关注的是,投诉网站上,还有多名用户表示实际到账金额与合同金额不符。
畅快车贷回复称:“经核查,该借款人是因对结清金额有异议而投诉,目前已与其达成一致处理意见,该投诉已处理结束。另畅快车贷不存在上述投诉的问题。”
关于GPS费用,畅快车贷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司建立了风险预警管理系统,在借款人抵押物上安装GPS,通过GPS状态及行车轨迹,借款人还款情况的综合分析,结合借款人的借款申请资料进行风险预警。按照合同约定,借款人需要支付GPS费用,在借款人申请借款时会充分告知借款人收费项目,在借款人充分知悉的情况下让借款人签字确认。”
被诉暴力催收、擅自拖车
畅快车贷还被投诉“暴力催收、恐吓、擅自拖车”。有用户投诉称“畅快车贷暴力催收,恐吓偷偷开走车辆,开走车辆第二天才通知我,希望归还车辆,停止骚扰。”
据相关诉讼可得,在借款人逾期情况下,出借人享有优先受偿权,但无权私自扣押汽车。
据(2018)渝0118民初5312-1号相关诉讼,法院认为:根据借款人与鹏誉公司重庆分公司签订的《借款及保证合同》和《抵押担保合同》,在借款人不能按约偿还债务的情况下,鹏誉公司重庆分公司仅能就该抵押的汽车享有优先受偿权,而无权扣押汽车。广州鹏誉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返还原告抵押汽车。
关于暴力催收、非法擅自拖车,畅快车贷表示:“我司不存在不当催收情况。我司对每一种催收方式制定了操作流程,规范催收人员的行为准则、管理制度及处罚制度。并严格考核委外催收合作商的资质,审核通过后签订委托代理协议,要求委外催收合作商严格按照我司要求进行合法合规催收。
有车即可借款?小心落入高利贷、暴力催收陷阱
新华社上海10月16日电题:有车即可借款?小心落入高利贷、暴力催收陷阱……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王淑娟
“有车即可借款,0手续费到账快”“放款快,不押车”……这些诱人的宣传令不少人选择了汽车抵押贷款——将个人汽车抵押,获得贷款分期偿还。
近日,“新华视点”记者调查发现,随着不少融资租赁公司进入车贷市场,一些“抵押贷款”摇身变成“融资租赁”,对借贷人来说,可能面临高利率甚至暴力催收的风险。
有人贷款不到4万元要还7万元多,有的遭遇暴力催收
在安卓软件商店输入“车贷”关键词,有近百个相关APP,纷纷宣称“有车就能贷”“门槛低不押车”“按揭车也可贷”。此外,类似的宣传语在各大网站以及社交平台也随处可见。
然而,这些看起来“很美”的宣传很可能是“陷阱”。2018年12月25日,广东中山的程成在深圳投哪金融机构旗下的“畅快车贷”办理了汽车抵押贷款,合同上的贷款金额是46650元,但扣除服务费等费用后,实际到账只有39680元。这些贷款分36期偿还,每期2092元。最终,3年总还款额高达75000多元。
程成告诉记者:“还款8期后,在9月26日还款日,我银行卡上的金额是充足的,因为他们自身系统问题没有扣款成功。10月8日早上,在没有通知我的前提下,他们居然把车偷偷拖走,然后告诉我想拿车必须一次性全部还款,加上滞纳金等共需57000多元。”也就是说,程成虽然实际借款仅39680元,但10个月得还7万多元。
与程成有相似遭遇的借贷人不在少数。河南的杨先生因资金周转困难,于2018年在“神州车闪贷”办理了一笔抵押贷款。今年9月,他未及时还款,平台在没有通过法律程序和告知他的情况下,用抵押的备用钥匙直接把车开走了。
“我认为,在不走法律程序也不告知的情况下扣车,属于侵犯个人财产。”杨先生说,通过报警、投诉并一次性结清剩余贷款后,公司才将车还给了他。
广东揭阳的黄先生则遭遇了暴力催收。因为没有按时把机动车登记证上交给易鑫公司,已经正常还款6个月的黄先生遭到了威胁恐吓。“公司有3个人跑到我老家威胁恐吓我母亲,我害怕他们继续骚扰家人,就按照他们的要求一次性结清贷款,并支付了3000元的所谓上门催收费。3.6万元的贷款最后还了大约5.7万元。”
记者在“聚投诉”平台上输入“车贷”,发现有近2000条相关投诉。初步梳理发现,相关投诉主要集中在几方面:以各种名目变相收取高额“砍头息”,实际到账普遍低于合同金额;高利率,有的超过24%;以各种理由私自收车,暴力催收。
以为办理的是“汽车抵押贷”实际却是“融资租赁”
记者调查发现,不少车主以为办理的是抵押贷款,实际却是融资租赁。二者的本质区别在于,融资租赁并不是贷款,而是售后回租模式,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相当于车主将自己的车转让给了机构,机构再出租给车主,每月的还款实际上是付租金。
利用车主急需用钱的心理和信息不对称,不少融资租赁机构玩起了套路,车主一不留神就会“入坑”。
——用“低月供”诱导车主。多位受访车主表示,对外宣传时,机构往往不直接说明年化贷款利率是多少,而是用较低的月供金额或者日供利率来模糊宣传。如果算清楚,年化贷款利率往往是吓人的数字,很多甚至高达20%以上。
——用合同掩盖“砍头息”等乱收费项目。记者看到车主签订的多份合同上均是0手续费,但不少车主反映,“贷款金额分两笔到账,第一笔到账后会要求转一笔数千元的服务费才下发余款。”
河南汤先生2018年8月份在易鑫办理的车贷,合同上放款金额是64800元,但被业务员以GPS租赁费等名目收取了“砍头息”6587元,实际到账金额只有58213元。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禁止从借贷本金中先行扣除利息、手续费、管理费、保证金以及设定高额逾期利息、滞纳金、罚息等。
——设置苛刻的逾期责任。今年5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通报的一例案件显示,被告人针对抵押机动车客户故意设置各种陷阱,在借贷过程中提供格式合同签订霸王条款,让被害人承担苛刻的逾期责任。同时,被告人使用备用钥匙私自开走被害人车辆,迫使被害人支付高额“违约金”“拖车费”。
借贷人维权难,乱象亟待监管整治
近年来,车贷业务市场规模迅速增长,但对于借贷人而言,相关金融产品复杂程度较高,容易被机构误导,权益受损后维权难。
上海财经大学国际金融系教授奚君羊认为,汽车融资租赁在很多国家实际上是一种比较成熟的融资方式,在国内相关领域出现的乱象,与机构急功近利和监管不力有关。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与汽车融资租赁有关的案件有14000多条。记者调查发现,不少车主被强行收车却只能吃哑巴亏,原因就在于双方签署的是融资租赁合同而非汽车抵押贷款合同。
“当时业务员跟我说是办汽车抵押贷,一直催着让我签字,也没跟我说过融资租赁和贷款有什么区别;这样专业的模式我也不懂,稀里糊涂就签字了。”河南的汤先生告诉记者。
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占领认为,“在宣传营销与合同签署环节,很多平台事先没有明确告知或刻意误导贷款者,很不规范,需要引起监管部门的重视。”
上海市租赁行业协会5月发布的《汽车融资租赁业务自律公约》要求,协会各成员单位依法合规经营,不得从事信用贷款、抵押贷款等非融资租赁性业务,杜绝在融资租赁合同、产品宣传资料、APP平台等出现“贷”“贷款”等带有误导性质的语言表述。
车贷的坑,你了解多少?
“有车即可借款,0手续费到账快”“放款快,不押车”……这些诱人的宣传令不少人选择了汽车抵押贷款——将个人汽车抵押,获得贷款分期偿还。
近日,“新华视点”记者调查发现,随着不少融资租赁公司进入车贷市场,一些“抵押贷款”摇身变成“融资租赁”,对借贷人来说,可能面临高利率甚至暴力催收的风险。
有人贷款不到4万元要还7万元多,有的遭遇暴力催收
在安卓软件商店输入“车贷”关键词,有近百个相关APP,纷纷宣称“有车就能贷”“门槛低不押车”“按揭车也可贷”。此外,类似的宣传语在各大网站以及社交平台也随处可见。
然而,这些看起来“很美”的宣传很可能是“陷阱”。2018年12月25日,广东中山的程成在深圳投哪金融机构旗下的“畅快车贷”办理了汽车抵押贷款,合同上的贷款金额是46650元,但扣除服务费等费用后,实际到账只有39680元。这些贷款分36期偿还,每期2092元。最终,3年总还款额高达75000多元。
程成告诉记者:“还款8期后,在9月26日还款日,我银行卡上的金额是充足的,因为他们自身系统问题没有扣款成功。10月8日早上,在没有通知我的前提下,他们居然把车偷偷拖走,然后告诉我想拿车必须一次性全部还款,加上滞纳金等共需57000多元。”也就是说,程成虽然实际借款仅39680元,但10个月得还7万多元。
与程成有相似遭遇的借贷人不在少数。河南的杨先生因资金周转困难,于2018年在“神州车闪贷”办理了一笔抵押贷款。今年9月,他未及时还款,平台在没有通过法律程序和告知他的情况下,用抵押的备用钥匙直接把车开走了。
“我认为,在不走法律程序也不告知的情况下扣车,属于侵犯个人财产。”杨先生说,通过报警、投诉并一次性结清剩余贷款后,公司才将车还给了他。
广东揭阳的黄先生则遭遇了暴力催收。因为没有按时把机动车登记证上交给易鑫公司,已经正常还款6个月的黄先生遭到了威胁恐吓。“公司有3个人跑到我老家威胁恐吓我母亲,我害怕他们继续骚扰家人,就按照他们的要求一次性结清贷款,并支付了3000元的所谓上门催收费。3.6万元的贷款最后还了大约5.7万元。”
记者在“聚投诉”平台上输入“车贷”,发现有近2000条相关投诉。初步梳理发现,相关投诉主要集中在几方面:以各种名目变相收取高额“砍头息”,实际到账普遍低于合同金额;高利率,有的超过24%;以各种理由私自收车,暴力催收。
以为办理的是“汽车抵押贷”实际却是“融资租赁”
记者调查发现,不少车主以为办理的是抵押贷款,实际却是融资租赁。二者的本质区别在于,融资租赁并不是贷款,而是售后回租模式,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相当于车主将自己的车转让给了机构,机构再出租给车主,每月的还款实际上是付租金。
利用车主急需用钱的心理和信息不对称,不少融资租赁机构玩起了套路,车主一不留神就会“入坑”。
——用“低月供”诱导车主。多位受访车主表示,对外宣传时,机构往往不直接说明年化贷款利率是多少,而是用较低的月供金额或者日供利率来模糊宣传。如果算清楚,年化贷款利率往往是吓人的数字,很多甚至高达20%以上。
——用合同掩盖“砍头息”等乱收费项目。记者看到车主签订的多份合同上均是0手续费,但不少车主反映,“贷款金额分两笔到账,第一笔到账后会要求转一笔数千元的服务费才下发余款。”
河南汤先生2018年8月份在易鑫办理的车贷,合同上放款金额是64800元,但被业务员以GPS租赁费等名目收取了“砍头息”6587元,实际到账金额只有58213元。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禁止从借贷本金中先行扣除利息、手续费、管理费、保证金以及设定高额逾期利息、滞纳金、罚息等。
——设置苛刻的逾期责任。今年5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通报的一例案件显示,被告人针对抵押机动车客户故意设置各种陷阱,在借贷过程中提供格式合同签订霸王条款,让被害人承担苛刻的逾期责任。同时,被告人使用备用钥匙私自开走被害人车辆,迫使被害人支付高额“违约金”“拖车费”。
借贷人维权难,乱象亟待监管整治
近年来,车贷业务市场规模迅速增长,但对于借贷人而言,相关金融产品复杂程度较高,容易被机构误导,权益受损后维权难。
上海财经大学国际金融系教授奚君羊认为,汽车融资租赁在很多国家实际上是一种比较成熟的融资方式,在国内相关领域出现的乱象,与机构急功近利和监管不力有关。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与汽车融资租赁有关的案件有14000多条。记者调查发现,不少车主被强行收车却只能吃哑巴亏,原因就在于双方签署的是融资租赁合同而非汽车抵押贷款合同。
“当时业务员跟我说是办汽车抵押贷,一直催着让我签字,也没跟我说过融资租赁和贷款有什么区别;这样专业的模式我也不懂,稀里糊涂就签字了。”河南的汤先生告诉记者。
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占领认为,“在宣传营销与合同签署环节,很多平台事先没有明确告知或刻意误导贷款者,很不规范,需要引起监管部门的重视。”
上海市租赁行业协会5月发布的《汽车融资租赁业务自律公约》要求,协会各成员单位依法合规经营,不得从事信用贷款、抵押贷款等非融资租赁性业务,杜绝在融资租赁合同、产品宣传资料、APP平台等出现“贷”“贷款”等带有误导性质的语言表述。
“新华视点”记者王淑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