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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了怎么快速搞钱

本文目录

欠钱不还,再教3招,让老赖快速还钱

大家好,我是小法~

昨天分享了对付欠钱不还的两大狠招

欠钱不还怎么办?教你两大狠招!

今天继续分享债权人在法律上的三大权利

助力大家尽快拿到钱

权利一:申请强制执行

当你打赢了官司,对方就是不还钱

或申请了支付令,对方不异议也不还钱

这时候别犹豫,果断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查封、冻结他的财产

通过拍卖、变卖、划拨等方式

强制对方还你钱

一旦申请了强制执行

那么老赖的唯一住房可以被执行

支付宝、微信财付通账户可以被查封

就连芝麻信用分也会被扣减

线上支付的路给他堵死

让其寸步难行

更别提做生意、当老板了

他当不了高管、成不了股东,做不了董事

甚至汽车都上不了高速

强制执行对老赖的限制

比你想象的覆盖面更广、力度更大

只要申请强制执行

就可以让他信用破产、处处受限

直到还清欠款

权利二:行使撤销权

若问:欠钱不还纠纷中,债权人最怕什么?

那肯定是:老赖转移资产!

眼看自己忙活大半年判下来了

人家早把钱财转移了,找谁说理去?

其实没在怕的,针锋相对可以行使撤销权

根据《民法典》538、539条的规定

债务人放弃债权、无偿转让财产

恶意延长到期债权履行期限

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转让财产

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

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的

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上述行为

也就是说

老赖不能以超低价卖出自己的财产

也不能以超高价买进别人的资产

更不能放弃自己的债权或者无偿赠与

如果他这么做了

作为债主享有撤销权

可以向法院起诉

要求撤销他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

此时,又有债权人问了

如果对方以市场价转让,还能申请撤销吗?

这里就需要分情况讨论了

如果交易的对方不知道其欠钱的事实

且已经交了钱、拿到了东西或者办好了转移手续

那么,所有权已归“善意第三人”

就不能再申请撤销

如果交易的对方,知道他欠钱的事实

比如,是他爸妈、子女、小姨子、小舅子......

那么,根据《民法典》154条的规定

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债权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请求判决交易行为无效

进而要求第三人返还财产,供债主强制执行

权利三:行使代位请求权

《民法典》535条还规定了:

如果有人欠老赖的钱

但老赖又总是拖着不去要

那么债权人可以自己的名义

代位行使老赖的权利——即起诉欠老赖钱的人

让他直接把钱还给自己

而且这个要钱的过程

所有的费用全部由老赖来承担

好啦,今天的文章就到这里

恭喜你,对付老赖你又多了3招!

申请强制执行、行使撤销权、行使代位请求权

你学会了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想持续搞钱,就把这个学透了

这是花魁学长的第15期分享

作者花魁学长

之前有写过一篇关于如何获得贵人帮助的文章:如何让贵人愿意帮助你,做这个“反馈”就够了,可以点开观看。今天的分享也是和贵人相关的,从另一个层面剖析你与贵人的关系。

想持续搞钱,就需要贵人相助,如何稳到一个贵人呢?看这三点。

1、“抓手”。

你得给到你的贵人一个支点,这个支点就是你的专业、才能和有可供提携的点,这就是一个“抓手”。

就比如,老师喜欢学习好的学生,就是因为有了这个抓手,就有贵人拉你一帮的机会。

2、正向的反馈。

有了第一步:抓手,还不够。

比如,经过老师的教导,你没有进步,老师是没有成就感的。

你原来是能考70分,跟老师接触之后,你还是考70分甚至还退步了。那这个时候老师的成就感觉是不足的。

所以说,老师喜欢学习好的学生,是因为经过了老师的教导之后,他有了进步。

老师感觉到所有的付出的回馈是一种精神的能量,无比欣慰。

得到了一个正向的反馈,这种正向的反馈会加强老师的持续付出的记忆。

回想当初创业艰难的时候,为什么很多人愿意帮助我。

因为我很受教,我能够举一反三,能够快速升阶,我能够做到超出他的预期。所以很多贵人愿意提携、帮助我,他们给我一个点,我总能做到两个点。这样别人才愿意多跟你讲真话。

就比如,老师每次跟你讲,每次都没有进步,每次也没有提高。左耳朵进右耳朵出,那就没有人会愿意帮你了。

3、物质层面的回馈。

比如钱、名声等。

老师教你,仅仅只是因为你的学习好,和受到了老师的指导之后有了进步,那还不够。这个只是基础,所谓:强者越强,弱者更弱。

如果你拿到了奖学金,老师有分成。

如果你考上了好的学校,老师有奖励,老师也有名声。

这个名声是可以帮助他招到更多的学生,是可以帮助他获得更多的钱财。

如果你要做得更好一点,就要懂得感恩。知道投桃报李。送点小礼物给老师,或者特产。

当然我不鼓励你送钱给他。以后毕了业,找到有稳定的工作之后,你也可以再次用物质回馈给老师。

这三点加起来,就是精神的能量和物质层面的回馈。这个也是共生的价值关系,需要你和贵人互利共生,因为你和他是一体。

最后送给你一句话:发心利他,价值利他。学透这几点,那你这一生就不会缺贵人,钱也会随之而来。

我是花魁,在这里陪你一起成长、变富。

作者介绍:花魁学长,95后连续创业者,经历过自己的高峰,更经历过低谷,在这里只分享对你最有用的搞钱干货,愿我陪伴你,一起成长为参天大树。

“法院+律协”联动化解买卖合同纠纷,“零成本”快速追回货款

近日,韶关武江区法院依托“法院+律协”多元解纷模式,充分发挥律师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方面的专业优势,在10天内成功化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双方当事人当场握手言和。

据了解,原告欧某系某蔬菜批发部的经营者,于今年4月份按照被告黄某的要求将蔬菜配送到某市场,由市场工作人员收货,事后黄某与欧某确认了货款金额,但一直未予支付,欧某经多次催收无果后,将黄某作为被告,某市场作为第三人诉至法院。

在收到案件后,武江区法院经甄别,认为该案标的金额不高,当事人对欠款事实均无异议,但黄某及某市场的责任承担问题则需要进一步厘清,于是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将该案委派至韶关市律师协会开展诉前调解工作,由韶关市律师协会派驻在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值班律师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欧某表示其未曾与市场方有过直接联系,主张由黄某承担向其支付货款的责任。黄某则主张自己是按照某市场的要求向欧某订货,货款应由市场方支付。律师通过充分的释法说理,明确了应由市场方承担付款责任,最终市场方同意向欧某支付货款,黄某也同意签署调解协议。在达成一致意见后,市场方立即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欧某付清了全部货款。

由于调解协议已当场履行完毕,武江区法院无需再另行出具调解书或司法确认书,该案无需缴纳诉讼费用。在得知这一消息后,欧某向法院表示,“本来我还担心诉前调解不成功,这货款我追索了大半年,没想到通过诉前调解不仅在10天内就解决了,还几乎是‘零成本’感谢律师,感谢法院。”

此外,律师还叮嘱双方,今后在合作中要及时签订买卖合同,明确权利义务和付款时间,做到互惠互利,合作共赢。在律师的主持下,双方握手言和,矛盾得到实质化解。

【记者】范永敬

【媒介助理】阙紫晴

【通讯员】郑曼玲

【作者】范永敬

【来源】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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