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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农发行贷款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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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农发行贷款要点初探

我国是世界第一大木材进口国,木材对外依存度达50%,近年来,欧美发达国家先后出台《雷斯法案》和《欧盟木材法规》,采取绿色壁垒等贸易保护主义措施,加大对我国木材和木质制品进口限制,我国珍稀树种和大径级原木进口断供风险加大,为了提高国内木材的自给能力,保障木材供应安全,我国开始探索建立国家储备林制度。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加强国家木材战略储备基地建设”,标志着木材战略储备基地建设已上升为国家的重要决策。国家林草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部署,构建了以《国家储备林制度方案》为核心的制度体系,开创了统筹中央资金和金融资本合力支持国家储备林建设新局面。2015年,财政部、国家林业局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国家储备林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发挥财政金融政策的优势合力支持国家储备林建设;201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林业局《关于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推进林业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农经〔2016〕2455号),提出鼓励社会资本进行国家木材储备基地建设;2017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林业局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进一步利用开发性和政策性金融推进林业生态建设的通知》(发改农经〔2017〕140号),提出进一步加大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保障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资金。

目前,四川省林草局分别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四川分行、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明确开发性政策性金融资本全面支持四川省林业改革发展和林业生态建设。截至今年4月,在四川省农发行成功获批的国家储备林贷款项目有德阳天全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和德阳天府生态智谷国家储备林项目,本文参考获批案例,探讨国家储备林项目农发行贷款操作要点。

一、项目准入要件(一)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项目需提供列入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计划的相关文件,须列入相关林业建设规划。

(二)承储主体应以国家储备林经营方案为依据,编制国家储备林实施方案(作业设计),经县级以上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批准,并按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三)其他行政审批文件:水土保持、地质灾害、环评批复、消防批复、用水用电等。

二、贷款支持范围根据《关于进一步利用开发性和政策性金融推进林业生态建设的通知》(发改农经〔2017〕140号),确定的支持范围:按照有利于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加快林业改革发展、推动林业精准扶贫的原则,林业利用开发性和政策性金融贷款(以下简称林业政策贷款)主要支持范围包括:

——国家储备林建设;

——国家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沙漠公园等保护与建设;

——京津风沙源治理、岩溶地区石漠化治理、天然林资源保护、“三北”及长江流域等重点防护林体系建设、森林质量提升、湿地保护修复、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城市等林业重大生态工程;

——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路水电暖等基础设施建设;

——木本油料、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竹藤花卉、林木种苗、沙产业、林业生物产业、森林旅游休闲康养等林业产业发展;

——林业生态扶贫项目建设;

——其他林业和生态建设项目。

根据上述文件,在规划项目的建设内容时可通过“储备林+”的模式,捆绑有较好经济效益的木本油料、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竹藤花卉、林木种苗、森林旅游休闲康养等建设内容,增加项目的还款来源,提高项目的还款能力和可融资性。

三、资金使用周期根据农发行最新贷款政策,国家储备林项目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25年,最长30年(含建设期),宽限期原则上不超过建设期,最长不超过8年。

四、现行优惠政策国家有关部门从资本金、贷款贴息、森林保险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

(一)项目资本金

可用中央基建投资补助资金(500元/亩)、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补贴资金(抚育100元/亩)作为项目资本金。

(二)贷款贴息

满足条件的财政部给予3%的贴息,部分省份同步配套了1%以上的贴息政策。

(三)森林保险

纳入中央财政森林保险保费补贴。

五、项目还款来源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属于准经营性项目,项目有一定的运营收益。一般而言,项目运营收益主要是以下两类。

(一)林木相关收入

包括木材收入、林果收入等。根据相关规定,达到《国家储备林树种目录》规定的储备龄级,承储主体拥有处置权和收益权。需要注意的是国家储备林纳入采伐限额管理,采伐指标由省林草局直接下达,承储主体须办理采伐许可证。

(二)林下经济

主要模式包括林菌、林药、林牧、林禽、林粮……形式多样、内容复杂,可根据各地、各项目、各承贷主体的具体情况,因地制宜、因项目而异设计林下经济模式,包装还款来源。

根据获批案例,农发行对林下经济的收益能否实现持审慎态度,故项目还款来源中林下经济占比不宜过高,而砍伐收益见效慢(最快的中短轮伐期的工业原料林也需要七八年后逐渐获取收益)、指标又有限,因此项目自身的运营收益距离项目要求的还款资金总额会有一定的缺口,需要通过企业综合收益,政府补助等方式予以补充。

六、重点难点分析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每个项目均有不同的关注要点,但也有一些共性,本文将对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实操过程中可能共同遇到的重难点进行简要分析。

(一)项目用地

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用地根据现有林木生长情况及用途,主要分为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无立木林地、宜林地、林业辅助生产林地,主要归属于国有和集体所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20年新修)第五十二条,在林地上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不需要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超出标准需要占用林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但是具体标准,并未明文规定。因此对于用地手续,在贷前审查环节和贷后条件的落实上可能需要同省分行前后台进行商榷。

项目建设用地归属于集体所有的,项目用地使用权的获得涉及的主体较多,可能包括农村集体、当地农业公司、农业专业合作社等,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6〕83号)、《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快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的指导意见》(林改发〔2017〕77号)等有关法律和政策,在地方政府的协调下,由项目公司与土地所有权人(经营权人)协商拟纳入本项目建设的土地租赁流转事宜。土地流转过程中,应清楚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签订责权明确的的土地流转合同。此种方式建设期的土地流转费计入总投资,运营期的土地流转费用计入运营成本。

(二)建设期贴息的处理方式

《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中明确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林业贷款,中央财政年贴息率为3%。林业贷款期限3年以上(含3年)的,贴息期限为3年;林业贷款期限不足3年的,按实际贷款期限贴息。贷款期限5年以上(含5年)的,贴息期限为5年;贷款期限不足5年的,按实际贷款期限贴息。对贴息年度(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内存续并正常付息的林业贷款,按实际贷款期限计算贴息。中央财政安排一定的补助资金,省级财政部门会同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省林业贷款实际情况,明确具体的贴息规模、贴息计算和拨付方式。可见,国家储备林项目于建设期第二年可获得一定额度的贷款贴息,具体到位的贴息资金和贴息时间由中央财政安排、省级财政部门会同林业主管部门的上报和拨付决定,意味着贷款贴息的金额和到位具体时间不确定。因此贷款贴息资金有以下两种方式:

1.将可能获得贷款贴息安排到每年项目建设资金使用计划与资金筹措中(即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主要包括项目资本金、项目融资资金、贷款贴息资金)。

2.整体核算建设期实际到位的贷款贴息,项目竣工验收结束后,用于后续运营期的还本付息。

比较以上两种方式,由于建设期贴息到位时间和具体金额存在不确定性,方式一的处理方式可能会造成建设期间项目建设资金不足,需要通过其他融资渠道补充资金不足的部分,增加项目建设资金成本。方式二的处理方式需考虑建设期间贷款贴息到位时间和贷款贴息到位后的时间价值。除此之外,储备林项目贷款的宽限期最长可达8年,建设期贷款贴息的到位是否影响宽限期的长短,须向银行征求建设期贷款贴息到位与宽限期长短的解决方式。

(三)建设期运营收益的处理方式

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期较长,在建设期项目可能产生如苗木销售、林下经济等运营收益。若建设期有运营收益,原则上当年应开始偿还贷款,根据搜集的案例,国开行给予了一种解决方式,即将建设期销售收入超过运营成本部分的资金全部放到贷款风险准备金资金池中,于运营期可用此部分资金偿还贷款。农发行是否认可此种处理方式,还需进一步沟通。

案例简介:德阳市天府生态智谷国家储备林项目一、建设内容

营造林工程:完成集约人工林栽培1937.1亩,现有林改培12801.64亩,中幼林抚育13786.1亩,种植材料培育2000亩,林下花卉种植1000亩,景观林带(节点)建设3245.88亩。

基础配套设施工程:配套建设林区防火公路26.39k,林区生产便道74.20k,林区巡护道65.03k;配套土石方工程1项;配套建设灌溉系统4套、照明系统4套、弱电系统1套;配套建设生产服务设施(晒坝、堆料场、生态停车场、苗木运输转运场等)122740.88²;配套建设消防及灌溉水池86000²;配套建设防火瞭望塔25座;配套建设林区管护用房21000²;购置巡护电动车22辆、工具车1辆、载重车1辆、巡护越野车1辆、水上巡逻船1艘;购置安装灯具1项、休憩及环卫设施(坐凳、垃圾桶)1项、护林防火警示标牌1项等。

二、项目周期

20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17年。

三、总投资与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146700万元,项目资本金36700万元由业主公司自筹,占总投资的25%;农发行贷款110000万元,占总投资的75%。贷款利率按照现行5年期LPR资金利率加30个基点,随农发行利率政策进行调整,按4.95%计算。

四、还款来源

包括项目自身收入、公司综合收入、补助收入三部分。

1.项目自身收入包括林业收入(种植材料培育收入、花卉收入);巡护电瓶车收入;生态停车场收入。

2.公司综合收入:公司所属建设用地出租收入。

3.补助收入:德阳市自规局参照政府采购流程,通过公开招标选定项目公司,签定特许经营协议,授权其项目投资、融资、建设、运营。政府给予项目每年不超过2600万元的财政补助,纳入德阳市中长期财政预算规划。

五、成功关键要素

德阳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德阳市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跨部门的工作专班,由常务副市长担任组长,全面负责抓好项目统筹协调工作,推进融资相关事宜。

作者:刘科欣智立通公司

农发行宿迁市分行信贷支农成效显著

2015年,江苏省宿迁市分行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稳增长、调结构、慧民生的战略部署,切实加大信贷投放力度,为地方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注入了新活力,在支持重点项目建设中实现了精彩一跃,贷款投放迅猛攀升,支农功能更加凸显。全年累计发放各类贷款60.2亿元,年末贷款余额达96.05亿元,同比增加17.29亿元,同比多增加11.27亿元,贷款目标完成率在全市银行业名列前茅。

一、主动作为,找准支农“突破口”

主动积极作为,主动融入区域发展规划,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一是及时报告政策。先后向市委市政府上报关于支持中长期项目建设、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关于加大对全市涉农重点项目支持力度等3份专题报告,第一时间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总行中长期项目贷款政策情况。二是及时宣传政策。第一时间对接发改、水利、住建、交通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合作机制,及时互通政策,携手推进项目。第一时间对接公司主体,以最快速度开展项目贷款的前期调查和申报工作。三是及时争取政策。先后10多次到省行汇报地方重大民生建设项目,全力争取信贷政策支持。省行与市政府签订了260亿元融资战略协议,市行与县区政府签订了160亿元融资战略协议,累计申报、获批了5个总行审批项目。

二、聚焦项目,打造支农“增长点”

紧紧抓住加快业务发展的“机会窗口”,按下服务项目建设“快进键”,发扬“白加黑、五加二”精神,精准开展项目对接、精细制定融资方案、精确评估项目内容,全力服务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全年累计投放中长期项目贷款25.81亿元,同比增长96.42%,项目贷款余额39.97亿元,同比增长60.85%,储备项目19个,拟贷款金额179亿元,同比增长341.84%,项目贷款投量、总量、储量均创历史新高。一是全力服务水利建设。获批项目8个,已投放14.81亿元,待投放金额11.5亿元。目前,贷款金额达3亿元的洋河新区水环境治理项目和贷款金额达3亿元的泗阳同城供水二期项目正在申报,贷款金额达14亿元的沭阳县南部新城生态湿地项目正在营销对接。二是全力服务棚户区改造。获批项目4个,已投放7亿元,待投放12亿元。目前,贷款金额达23亿元的沭阳县西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正在申报,贷款金额达7亿元的泗洪县红星花园棚户区改造项目正在营销对接。三是全力服务整体城镇化建设。全市单笔贷款金额最大、期限最长的15亿元三台山整体城镇化中长期项目贷款获批,已实现投放4亿元。目前,贷款金额达28亿元的宿豫电子产业园城镇化项目和贷款金额达15亿元的京杭运河宿迁港整体城镇化建设项目正在申报。四是全力服务农村路网建设。贷款金额达7亿元的326省道沭阳段改扩建项目贷款已审批,并实现投放1.5亿元,贷款金额达11亿元的267省道泗阳段改扩建项目、贷款金额达10亿元的121省道宿迁双沟至靳桥段改扩建项目正在申报中。

三、发挥优势,提升支农“新成效”

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不断强化政策性银行的逆周期调节作用,把更加持久、稳定、经济的农业政策性信贷资金“血液”注入地方新农村建设的大潮中。一是延伸支农的长度。为有效缓解市县政府的还款压力,保持更大的发展空间,该行大幅放宽中长期项目贷款期限,2015年新投放的12个项目,最长的期限达15年,平均贷款期限长达12年。二是提升支农的厚度。保证重大项目的资金需求,2015年,该行支持的三台山整体城镇化项目创下该市单笔贷款投放金额之最。目前,该行正在申报的项目贷款中,有2个项目单笔贷款金额超过20亿元。三是拓展支农的广度。放大信贷支农视角,延伸信贷支农链条,全方位、多领域地支持市县重点项目建设。目前,该行中长期项目贷款已涵盖县区水利工程、整体城镇化、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农村路网、土地流转等各个方面。四是加大支农的力度。坚持优惠支农、让利于农,2015年新发放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5.4324%,比全市金融机构加权平均水平低100多个基点,仅此一项即向企业让利3.32亿元。该行在以往收费减免政策的基础上,免收财务顾问费用,将投融资顾问业务收费上限由3‰降至1.5‰,切实减轻了企业财务负担。

四、拧紧发条,培育支农“加速度”

铆住重点、靶向突破,开足马力、快马加鞭,让贷款办得更好、放得更快。一是制度保效率。建立限时办贷机制,明确贷款调查、审查、审批时限。二是统筹促效率。建立统筹申报机制,集中全市信贷骨干,加班加点申报项目,一个月完成资料收集上报,半个月反馈,半个月审批到位。三是考核逼销率。建立办贷考核机制,对确定的项目,明确市县行具体责任人,公开办贷环节、岗位、进度,以目标倒逼进度、以考核倒逼效率。四是通道提效率。建立特事特办机制,开辟民生项目“绿色通道”,同步开展调查、审查工作。2015年,该行项目贷款办理速度平均比上年缩短30个工作日。(王志军吕虎)

农发行5月20日发行四期金融债

北京(CNFIN.COM/XINHUA08.COM)--农发行发布公告,定于2015年5月20日下午14:00发标,14:00至15:30进行投标四期金融债,发行总量不超过240亿元。

本次增发的2015年第十二期债券为7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债券,票面利率为4.18%,发行总量不超过40亿元,按年付息。

本次发行的第十三期债券为采用利率招投标方式发行的1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债券,发行总量不超过70亿元,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债券发行日为2015年5月20日,缴款日和起息日为2015年5月22日,兑付日为2016年5月22日(遇节假日顺延),债券上市日期为2015年5月26日。

本次发行的第十四期债券为采用利率招投标方式发行的3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债券,发行总量不超过70亿元,按年付息。债券发行日为2015年5月20日,缴款日和起息日为2015年5月22日。以后每年的5月22日为该债券的付息日(遇节假日顺延),兑付日为2018年5月22日(遇节假日顺延),债券上市日期为2015年5月28日。

本次发行的第十五期债券为采用利率招投标方式发行的5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债券,发行总量不超过60亿元,按年付息。债券发行日为2015年5月20日,缴款日和起息日为2015年5月22日。以后每年的5月22日为该债券的付息日(遇节假日顺延),兑付日为2020年5月22(遇节假日顺延),债券上市日期为201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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