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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常州贷款政策「常州公积金新政7月1起执行常州、舟山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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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缴存本地买房也能公积金贷款 常州公积金新政 7 月 1 起执行

扬子晚报网4月14日讯(通讯员周翔记者郭靖宇)4月14日下午,扬子晚报记者从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日前,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常州市住房公积金有关使用政策的意见》,新政将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悉,此次新政主要是扩大了公积金使用范围,实施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此外实施差异化贷款政策,更精准支持刚需型购房,新政调整了贷款额度的计算规则,今后公积金贷款额度按余额20倍计算将有了限制条件。如不符合余额20倍计算规则条件的,均按公积金余额之和的6倍计算。

异地缴存本地购房未来也能用公积金贷款

相比商业住房贷款而言,住房公积金贷款因其低利息而成为不少职工购房的首选贷款方式。但也有一些职工,其工作地点在常州,但公积金缴存地却在外地,从而无法使用公积金在常州购买住房,只能无奈选择商业贷款。

此次常州公积金新政实施后,将放开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从而扩大使用范围,让公积金更好用。

据介绍,按照新政,在外省市正常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如果在缴存地无贷款记录或仅有一次贷款且已还清的,今后在常州购房置业时,可以持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向常州市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的公积金贷款。在申请贷款时,在贷款额度、计算规则等方面享受与本地职工同等权益。

此外,在公积金使用范围上,新政还增加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公积金业务,允许符合条件的职工提取公积金支付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个人分摊费用。

调整贷款额度计算规则,按余额20倍计算有限制

新政还调整了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缴存余额倍数的计算规则。

根据老政策,只要没有公积金使用记录,且连续缴存满6个月以上,贷款额度就可以按照余额的20倍进行计算。

但新政实施后,申请人需没有购房类住房公积金使用记录,且购房者中至少有一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2年,或是购买经济适用房类保障性住房的,贷款额度才能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公积金存储余额的20倍。

老政策中,如果有公积金使用记录的,贷款额度按照余额10倍进行计算。新政取消了这一规定。今后,申请人有过购房类住房公积金使用记录的,或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连续缴存均未满2年的,贷款额度均按公积金余额之和的6倍计算。

此外新政一并取消了贷款额度保底照顾,原贷款额度放宽至一人18万两人36万照顾政策不再执行。

因为余额计算的倍数直接影响到最终的贷款额度,部分市民认为这是公积金中心在变相收紧政策。对此,常州公积金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此举主要是中心为了实施差异化贷款政策,更精准支持职工刚性购房需求。

"新政中贷款额度按照余额20倍计算有了变化,这主要体现了两方面支持,一方面是支持履行缴存义务强的职工。缴存满2年的,贷款额度才能按20倍计算,多人借款的必须至少有一人缴存满2年。另一方面支持确实有住房消费需求的职工。"这位工作人员介绍,新政将原来的"提取记录"细分为"购房类提取(如购房提取、还贷提取等)"和"非购房类提取"(如租房提取、大病提取等),其中"非购房类提取"将不影响20倍计算贷款额度规则。

案例:

为了让大家更好的理解政策,公积金中心特地用一个案例来给大家展示下政策的变化。

职工孙某2017年1月2日在常州开户缴存公积金至今,公积金账户余额5万元,孙某2018年办理过租住商品房提取。妻子汪某2018年7月15日开户缴存公积金至今,账户余额2万元,没有公积金使用记录。假设夫妻俩是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总房价为180万。

按老政策计算,夫妻二人均符合连续缴存6个月的公积金缴存条件,但因贷款前有过提取记录,故按照二人公积金余额之和的10倍计算贷款额度。综合计算,夫妻两人账户总和保留6万元即可申请最高60万元贷款,而且还可以办理购房提取1万元。

按新政策计算,夫妻二人均符合连续缴存6个月的公积金缴存条件。二人申请贷款之前没有购房类公积金使用记录,且孙某满足贷款前已连续缴存公积金满2年的条件,故按二人余额之和20倍计算贷款额度,也可申请最高60万元贷款。但夫妻俩如果在贷款前,想先办理购房提取,把帐户中的公积金提取一部分,余下的账户中公积金则只能按6倍计算可贷款额度,夫妻俩的账户余额就不够贷60万元了。综合来看,在新政策下,夫妻两人仍可以申请到最高60万元贷款,但与新政实施前相比,就是在贷款前不能办理购房提取了。

需要大家注意的是,如果孙某在贷款前办理的不是租住商品房提取,而是此前有购房商贷,每年办理一次按年还商贷提取,则按新政策规定,夫妻二人算是有购房类使用记录,在计算贷款额度时只能按公积金余额之和的6倍计算。那么,夫妻俩最多只能申请42万元贷款。

常州、舟山调整公积金政策:下调二次贷款首付比,提高贷款额度

新京报讯(记者徐倩)5月13日,江苏省常州市、浙江省舟山市两地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主要举措包括降低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提升最高贷款额度等。

常州:二次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降至30%

据“常州发布”消息,常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调整,其中,降低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最低首付比例由50%降低至30%;并且提高最高贷款额度,贷款申请人中有一人符合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从30万元提高至60万元;两人(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从60万元提高至90万元。

与此同时,常州加大对高端人才的支持力度,对享受青年人才生活居住双资助购房资助条件的博士,在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如借款申请人均无购房类住房公积金使用记录的,最高贷款额度可提高至120万元;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符合贷款条件且借款申请人无购房类住房公积金使用记录的,最高贷款额度可提高至70万元,其他借款申请人若有符合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可提高至100万元。

舟山:符合条件的多孩家庭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

同一天,舟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等相关政策的通知。其中规定,职工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职工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最高额度为40万元;职工已结清公积金贷款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40万元。

此外,舟山还对高层次人才、退役军人、二孩三孩职工家庭做出政策调整。其中,高层次人才、退役军人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已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住房贷款的,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额度在最高60万元的基础上按原规定比例上浮。同一对夫妻在2013年11月19日(含)后生育二孩、2021年5月31日(含)后生育三孩的职工家庭(以出生证载明时间为准),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已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住房贷款的,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额度在最高60万元的基础上上浮20%。

据悉,今年以来,已有多地对公积金政策进行了调整,包括马鞍山、宁波、北海、自贡、株洲、福州、日照等地,主要调整方向包括提高贷款额度、降低首付比例等,支持合理住房需求。

编辑杨娟娟

校对卢茜

利好!常州连发两则通知!公积金贷款及商品住房交易限制政策通知

5月13日,小编获悉,当日常州连发2则通知,对常州公积金贷款政策及调整商品住房交易限制政策进行调整。

通知如下

关于调整商品住房交易限制政策的通知

市各有关单位: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调整我市商品住房交易限制政策通知如下:

我市商品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后满2年可上市交易。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之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13日最新消息!

为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助力“常有安居”

经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审议通过

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即将调整!

贷款新政将

降低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

提高最高贷款额度

同时,还将加大对来常博士

和35周岁以下硕士等高端人才的支持力度

快来看看本次调整的具体内容↓

一、降低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

最低首付比例由50%降低至30%。

二、提高最高贷款额度

贷款申请人中有一人符合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从30万元提高至60万元,两人(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从60万元提高至90万元。

三、加大对高端人才的支持力度

对享受青年人才生活居住双资助购房资助条件的博士,在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如借款申请人均无购房类住房公积金使用记录的,最高贷款额度可提高至120万元;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符合贷款条件且借款申请人无购房类住房公积金使用记录的,最高贷款额度可提高至70万元,其他借款申请人若有符合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可提高至100万元。

小布提醒:市民如有政策疑问或需要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可拨打12329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疫情防控期间

请市民朋友注意个人防护

请勿扎堆,有序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

转自:常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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