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网贷要上征信 多头借贷、高利贷等问题都能解决
近日,记者从接近互金整治办和网贷整治办的人士处获得了一份《关于加强P2P网贷领域征信体系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文件。通知表示,支持在营P2P网贷机构接入征信系统,同时持续开展对已退出经营的P2P网贷机构相关逃废债行为的打击,加大对网贷领域失信人的惩戒力度。
值得一提的是,P2P机构接入征信系统的同时,还要向征信机构提供所撮合网贷交易的利率信息,对于利率超过最高法规定的,借款人有权提出异议,要求更正;同时,征信体统应当建立异议处理机制,保护信息主体合法权益。
P2P机构无法识别多头借贷?别急!接入征信系统就可以解决
通知表示,请各地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互金整治小组”)、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网贷整治小组”)组织辖内在营的P2P网贷机构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
每经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百行征信公司接入服务协议机构402家,培训接入机构200多家,接入征信系统报送数据机构101家。征信系统收录个人信息主体6330万人,信贷账户数1亿个,覆盖机构类型从2018年底的P2P、小贷公司等5类机构扩充到城商行、农商行等18类机构(注:上文的报送数据机构特指P2P,不含其它类型机构)。
接近监管的相关人士表示,目前,P2P机构在开展业务的时候,可以通过借款人提交自身信用报告的方式获取借款人在商业银行的借贷信息,但是银行在发放贷款时,却没有途径查询借款人在P2P机构的借贷情况。P2P机构接入征信机构以后,不仅有利于自身的经营发展,还有助于防范银行和整个行业的金融风险。
从另一个角度理解,这也是对网贷领域借款人的保护,培养他们树立信用意识,一定程度上也能有效防范多头负债或者套路贷的情况出现。记者了解到,百行征信系统的信息是每天都在报送,实时发生,实时报送。P2P机构接入征信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后,机构可以通过百行征信查询借款人的借贷情况,综合评价借款人的信用风险,有效避免过度或恶意的负债。
此外,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应当明确已接入的在营P2P网贷机构未来发生退出经营、机构解散等终止事项时已接入信用信息的处理方法。中国政法大学互联网金融法律研究院院长李爱君向每经记者表示:“这项举措有利于保障网贷平台的良性退出。平台良性退出最重要的标志是债权人的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其实就是债务人到期偿还债务。P2P平台接入征信系统后,对债务人有威慑和惩戒的效果,使得有偿债能力的人增加偿还债务的意愿,从而对平台良性退出形成一个保障作用。”
遇到高利贷、身份盗用被贷款?别慌!可以要求更正
通知表示,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应当建立异常查询、合规使用监测制度,发生信息安全事件时,及时暂停查询服务;建立信息异议处理机制,保护信息主体合法权益。
需要注意的是,P2P网贷机构还要向征信机构提供所撮合网贷交易的利率信息。其中,利率超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有关人民法院支持的借贷利率的,信息主体有权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或P2P网贷机构提出异议,要求更正。在中国人民大学未来法治研究院金融科技研究中心主任杨东看来,报送利率信息可以加强监管部门对于平台的掌握,加强利率信息的透明度,有利于更好地对P2P机构进行监管。
接近监管的相关人士表示,如果利率超过了最高法的规定,借款人有权利向征信机构提出异议和修正,这是对借款人的保护。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不还债,借款本金和在法律保护之内的利息需要还,超过最高法规定的部分可以不还,也可以主张不记录。
每经记者关注到,市场上出现了这样一种现象,在当事人不知情的状况下,身份信息被盗用,导致了“被贷款”事件的发生。如果遇到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呢?
接近监管的相关人士向每经记者表示,征信机构及报送信息的机构对信息主体权益的保护是有要求的。发生异议时,信息主体人可以向征信机构或发生问题的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如果解决不了,还可以去当地的人民银行投诉。
具体来看,首先得核实确定事实,需要信息提供者的配合。P2P机构接入征信系统后,就是纳入了征信监管范围,作为报送机构,是要求进行配合的。由此来看,系统的建设实际上是对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保护。
借了爆雷平台的钱不想还?没门!这些人要进入失信人名单
对于已经退出经营的P2P网贷机构,通知表示,各地互金整治小组、网贷整治小组要继续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网贷行业失信惩戒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收集、筛选相关失信信息。组织对失信人名单进行复核,通过各种方式告知失信人,明确还款路径,可给予一定的还款宽限期。宽限期结束后,各地互金整治小组、网贷整治小组指定辖内相关部门对失信人名单加盖公章后,转送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
具体的失信人名单筛选标准,各地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也可参考下述标准进行筛选:1、企业借款人和个人借款人金额较大者优先(应扣除超过24%以上的利息);2、企业借款人和个人借款人逾期时间较长者优先;3、已进行合法、必要的催收;4、失联、跑路的P2P网贷机构实际控制人及高管人员。
实际上,逃废债一直以来都是困扰行业健康发展的问题。解决逃废债的问题需要一些措施和手段。杨东认为,如果不在征信系统对P2P借款人的借贷情况进行记录,借款人很有可能就抱着“能逃则逃”的心态,一直拖欠借款不还。对于平台来说,本来可以正常还款,但如果有部分借款人能不还债就不还,就会加剧平台的风险,造成不必要的恐慌,从而出现挤兑风波,危机平台的生存。所以,此次发文是十分及时且有效的,有利于稳定行业的发展;同时,也说明P2P机构接入征信系统的进程在加快。
此外,通知还表示,要加大对网贷领域失信人的惩戒力度。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机构等按照风险定价原则,对P2P网贷领域失信人提高贷款利率和财产保险费率,或者限制向其提供贷款、保险等服务。鼓励各地依法建立跨部门联合惩戒机制,对失信行为加大社会惩戒力度,形成政府部门协同联动、行业组织自律管理、社会舆论广泛监督的共同治理格局。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应依法为各地开展失信联合惩戒提供支持。
“失信人名单要建立起来,金融机构对失信人提高利率或限制贷款及保险服务等一系列措施,有利于遏制逃废债的行为。”杨东表示,这些措施可以有效地震慑借款人的逃废债行为,建立起一套有效的威慑和惩戒体系。
(责任编辑:李伟)
P2P平台关闭后,大部分8090后个人信用报告存在“负面”
自2008年以来,我国储存率高达51.8%,成为全球储存大国,但是,自2014年开始,我国的储存率不断地下降,持续到2019年,我国储存率下降到45%,同时社会年轻人的负债率不断的上升。
从储存大国为何沦为负债大国
我国从储存大国沦为负债其中存在很多的原因,也就是最近这几年受疫情影响,很多储户为配合国家防疫政策而消耗存款,到互联网金融的兴起,诸多年轻人因生活及其他问题互联网借贷,最终因砍头息、高利率等原因沦为负债者,值得关注的是,因互联网欠债的群体大部分都是20岁~45岁之间,而这部门对于现在社会的建设尤为的重要,但是因为无资质的P2P平台以及信用卡等债务,他们却成为了负债者。
从客观的角度来讲,目前社会家庭负债率比较高还有另外一种原因,那就是车贷、房贷,而这部分贷款一般性的都是选择十几年,甚至于几十年,另一方面,现在的年轻人群体的消费观受互联网金融影响改变,从过去的讲究节约,挣多少花多少的年轻人有着一定的家庭危机意识,在很大程度上,这些年轻人基本上都或多或少的有存款。
但是,现在的年轻人存款意识薄弱,受互联网影响他们几乎每个人都成为了“月光族”,甚至于还有很多年轻人通过互联网借贷为生,特别是年轻人之间的攀比心和追求不切实际的品牌思想,不仅每个月花完自己的工资,甚至还使用一些消费金融或信用卡信用透支维持生活。
借贷需求呈现出上升趋势,80、90后负债率超过80%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90后负债率几乎覆盖了全体,人均负债率高达5万元以上,至今为止,在1.95亿的90后中,没有负债的仅仅占比例13%左右,大部分都接触了信贷产品或信用卡,其中数千万90后开通了花呗。
其实,现在的客观迹象表明,数千万90后除开通花呗透支消费之外,大部分都接触了一些P2P平台、小额贷款、消费金融等,而这部分年轻人占比例高达45.3%左右,妥妥的负债大群体。
从客观的角度来讲,不管花呗还是其他金融产品,目前存在的迹象就是大面积逾期的情况,而滋生的“身份不明”人员恶意催收行为几乎成为了常态,但是关于信贷催收行业的管理虽然有着明确的约束和规定,但是却无实际监管作用,导致这些90后负债者每天都在遭受着各种不同的侵权行为,继而也激起了他们的维权意识和P2P平台打起了一场“维权之战”。
而这个“战争”不仅仅没有任何的硝烟,却比任何“战争”都残酷,因为在这1.5亿的90后负债者中,存在大量的依法履行完还款义务的受害者,他们在法律上和这些所谓的P2P平台没有任何关系了,但是因为法律上的无效债务,他们至今依旧在遭受着各种“身份不明”人员的侵害。
80、90后年轻人因负债大部分个人信用报告存在“负面”
其实,一直以来,关于个人信用报告的“传说”很多,但是结合实际情况的话,一般性7~14天的P2P平台基本上本身没有上传个人信用报告的权限,而他们背后的资金方却来自全国各个地区的农村银行,而他们却有上传征信的权限。
有很多人会问,这些村镇银行和P2P平台有什么关系呢?这个问题也是存在很多网友以及债务人心里的一个问题,而综合实际情况分析是,借款人通过P2P平台申请贷款,而真正发放贷款的却是背后的资金方银行,所以,这些含有“砍头息”的贷款基本上都是银行直接发放的贷款,而在借款人逾期后,就直接影响这些银行的收益了,所以,一般的这类个人信用报告负面基本是都是银行上传的。
而一旦这些银行上传这些90后负债者的个人信用报告,就意味着他们征信上存在异常,而对于一些已经按照法定利率偿还完的负债者,我们认为不应该因法律上规定的无效债务,而上传他们的个人信用报告负面,因为这不仅仅涉及到他们的信用问题,还直接关系到他们的生活和生存的实际情况了。
P2P接入征信系统是好事
近日,媒体记者从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获悉,《关于加强P2P网贷领域征信体系建设的通知》已于9月2日下发。《通知》要求P2P网贷机构接入征信系统,引起市场广泛关注。
于P2P平台,这是合规过滤器。对于征信系统,合规性强的平台敢于接入、愿意接入;合规性差的平台唯恐避之不及,那些虚构借款人的平台、涉嫌自融或关联贷款的平台、贷款利率超标的平台、借款金额超标的平台等,肯定不敢接入。所以,要求P2P平台接入征信系统,将加速不合规平台退出。
于出借人,这是一层保护伞。此前,由于多数P2P平台未接入征信体系,一些借款人存在侥幸心理,导致恶意逃废债一度盛行,即便一些平台或地方协会在官网披露失信人信息,仍收效甚微。接入征信系统后,债权债务关系得以保全,这对借款人是个强大威慑,恶意逃废债必将收敛,于出借人而言,资金安全获得了保障。
于借款人,这是一把双刃剑。若正常还款、信用行为良好,接入征信体系,能完善借款人信用画像,提高其信用评分,是好事;若存在严重多头借贷行为,接入征信体系,糟糕的信用状况曝光,势必被金融机构“嫌弃”,影响后续房贷、车贷。
于征信基础设施,这是一种优化完善。截至2019年6月份,央行征信系统累计收录了9.9亿自然人、2591万户企业和其他组织的有关信息。其中,有信贷记录的自然人超过5亿人(官方数据显示,2017年11月份已达4.8亿人)。人数虽已不少,但缺失了互联网贷款记录,难以准确刻画借贷群体的多头借贷状况。此次推进P2P接入征信系统,补充互联网金融数据源,把多头借贷客群暴露于阳光下,在化解多头借贷、防止特定群体杠杆率快速提升等方面,可更好发挥作用;在助力金融体系发力普惠金融方面,这也是重要的提升。
不过,推进P2P接入征信体系,仍有一些问题值得关注。
一是确保征信数据报送质量。当前,P2P备案希望渺茫,在征信接入过程中不排除部分平台配合度不高,个别平台甚至存在人力保证和技术支撑的双重缺失,在数据口径、数据质量等方面未必能严格按照规范报送,反而可能带来负面影响。此次集中开闸,如何确保数据质量,需要在细则中予以明确。
二是保护借款人合法权益。一方面,需要关注双重报送问题。当前,P2P普遍向助贷转型,在P2P全面接入征信系统时,是否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即同一笔借款,P2P平台报送一次,资金方的银行报送一次,且可能因口径问题双方报送数据不一致,在系统中产生两笔不同的记录。另一方面,也需要建立有效的争议处理机制。征信事关借款人切身利益,征信异议是常有的事。一般情况下,借款人可向报送数据的金融机构提出异议申请,由金融机构做信息更改。目前,P2P行业正处于集中清退期,一旦机构退出行业,借款人的数据异议应交给谁受理,该如何核实、更正,还是一律作“异议标注”,这需要周全考虑。(本文来源:经济日报作者:薛洪言)
(作者系苏宁金融研究院院长助理,本栏目话题由今日头条提供大数据分析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