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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贷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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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负债100万,为什么我不再帮他贷款了?

我老公早些年盲目贷款投资,低估了风险,高估了收益,贷款投资失败一次又一次,他也没有去反思和总结失败的原因,反而是选择继续贷款投资,最后导致我们家卖了房子,还负债累累。

早些年我一直都有贷款帮我老公周转的,我老公低估了贷款的风险,他一直认为赚大钱是很轻而易举的事情,而我高估了我老公的能力,我一直特别相信他,认为他一定会处理好,有把握才去做。事实上他错了,我也错了。

最近一次我贷款帮我老公周转的转账记录

为什么今年开始我不帮我老公贷款周转了呢?

一、因为我心理承受能力差

这些年,我一直活得很累,因为我是一个胆子很小的女子,有些人可能负债几百万照样能吃得香、睡得香,但是我不行,我这些年无数次想到负债,我都是觉得郁郁寡欢。

卖了房子以后,我以为我们负债会慢慢减少了。去年我老公又申请到了一笔20万的贷款,于是他又买了一辆车,过了半年多,我陪着他一计算,发现负债多了13万上去。

然后我就承受不住这个压力了,焦虑、失眠,有时候一个晚上都睡不着,后面只能吃药来让睡眠好一点,我老公也挺担心我的。

二、我老公不懂节约开支

这些年我们负债累累,我其实花钱一直比较节制,我想着多存一点,就可以多还上一点。但是我老公观念跟我不同,他的思想是及时行乐。所以他出去哪怕很近的路程都要开车,而且他晚上95%的时间都不愿意待在家里,他出去的时间都是和朋友吃饭、夜宵、喝酒、唱歌、打麻将!

我省下的钱转给他,是想着帮他节约一点利息的,但是结果我的那些钱最后连本金都不见了,他肯定不知道哪儿去了,我想除了被银行每个月的利息吃掉了,有一部分应该就是被他开销花掉了。晚上出去玩可能不花钱吗?

我转账给他

三、我老公根本没有还债规划

仔细回想这些年,我老公根本没有把负债当一回事,或许他内心也想还清负债,但是他不愿意脚踏实地去赚钱,赚大钱赚不到,赚小钱他又不太愿意,于是就这样一直拖着了。估计他觉得以他的工资,还清100万,得好几十年了,所以干脆先不考虑还了,过一天算一天。但是这样的想法我觉得是很危险,因为负债不会因为你不理它而消失,可能会越滚越大!

我认为该节约的开销还是得节约,该去赚一点外快还是得去赚一点外快!就这样躺平,我怕以后想解决都解决不了了。

四、为家庭未来考虑(也是最重要的一点)

我决定不再贷款给他,是看了一个姐妹的文章才开始有这个想法的。那个姐妹夫妻两个也是公职人员,她的老公炒股欠下巨额债务,她也是一直贷款帮她老公周转,但是他老公并没有反省和悔改,不仅隐瞒实际负债金额,还背着她继续贷款炒股,最后她和她老公的贷款和信用卡都逾期了,房子也失去了,她和孩子无家可归。现在她老公名下负债50几万,她名下负债60几万,生活非常艰难,上次她生活困难,还是同事借给她500元生活费,否则她都撑不到发工资的时候就没有钱开销了。我老公一直认为100万并不多,但是这对夫妻也是100多万,最终还是没有逃离逾期的结局。

我觉得100万很多,我们一辈子能赚得到几个100万呢?

我们有两个孩子要扶养,如若不幸,真的逾期了,我们夫妻两个都被银行起诉,那么我们工资都冻结了,我们的生活怎么办呢?孩子怎么生活呢?

他觉得不可能逾期,但是当初他投资也觉得不会亏损啊,还不是血本无归,有些风险不得不考虑!如果银行哪次抽贷了,以我们的工资去哪里一下子凑几十万、上百万还款呢?

我一直以为他所欠的负债也是我的负债,法院起诉,肯定是一起起诉。后面不断了解才发现,现在《民法典》有新的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因为我之前一直有帮他周转,所以,银行有证据证明他贷款转移到我这里,那这笔贷款逾期,就会连我一起起诉。所以我现在最好不要跟他有转账的往来记录。保护好自己,才能将来保护好我的孩子们,我不能让孩子将来上学、吃饭都困难。如若真的逾期,到时候他已经自顾不暇了,他如何来保护我呢?

老公贷款用于店铺经营,与我有什么关系?银行干嘛非得让我签字?

本期贷款问题:老公使用营业执照去银行申请贷款用于自家店铺经营,可银行告诉他需要我一起过去办理贷款,而且还要我签字,是真的吗?

这笔贷款是老公使用的,和我有什么关系,银行为什么非得要我签字?

如果我签了字,这笔贷款不就是夫妻共同债务了吗?

无缘无故成了共同借贷人,我感觉很委屈,可如果不配合老公去办理贷款,我又怕到时候办不下来,之后老公会埋怨我。

贷款问题解析:其实,现实生活中很多朋友都有类似的想法:我虽然和他是夫妻,但是他贷款是他的事情,和我有什么关系,干嘛要拖累我呢?

甚至可能会如题主这般,无论配偶的贷款用途,非常排斥与配偶共同承担贷款。

根据本人的从业经验来说,一般来讲只要贷款申请人是已婚的,只要申请的不是个人信用类贷款,那么包含银行在内的贷款机构就一定会让其配偶签字共同借贷。

那么,为什么银行一定要贷款申请人的配偶签字呢?

下面我帮题主分析一下。

在《民法典》实施之前,相关法律认定借贷人的配偶需要与借贷人共同承担债务,当然包括银行贷款,不论配偶是否在贷款申请过程中签字,更不论配偶是否知情。

换句话说,只要配偶贷款了,不管你是否同意,你都必须承担还款义务。

在《民法典》实施之后,除了为家庭开支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借贷,如果另外一方不知情,没有签字,那么就没有还款义务。

对于夫妻双方来说,《民法典》对于弱势一方的利益确实起到了保护的作用。

但是站在银行的角度上,是没有办法完全区分清楚借贷人的贷款资金用途的,比如是否全部用于经营,还是将其中一部分挪作家庭开支。

对于银行来说,这就是风险。

那么包含银行在内的贷款机构是如何规避风险呢?

很简单啊,直接让夫妻作为共同借贷人,贷款资质评估时直接评估夫妻双方的贷款资质,并让夫妻双方即可。

所以,就题主提到的这种情况,是无法规避的。你不去签字,银行不放贷。

如果你想让你老公继续将店铺经营下去,而且这笔贷款也是必须的,那么就不要纠结签字的问题了。

婚后丈夫贷款吃喝玩乐,妻子要不要替他还钱?

分享一个最近我自己正在办理的离婚案件

丈夫好吃懒做,不工作不顾家不管孩子,在网上各大平台贷款欠了有三十几万的债,很多平台都是我从来没有见过的(同时告诫大家,好好工作,不要网贷)甚至后面被妻子发现嫖娼的聊天记录。

去年丈夫家拆迁后,他向妻子提出离婚,并且一直催促妻子办理离婚手续,却不愿意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于是妻子提起离婚诉讼。

图源网络,侵删

妻子是我的当事人,上个周末她给我发消息非常担心地问我:“离婚诉讼期间他借的钱会成为夫妻共同债务吗?”

因为已经提前向法院申请调查男方银行卡交易流水,我告诉她:“放心,他的债务与你无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因此,夫妻共同债务必须要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时间性—债务是否产生于婚姻关系的存续期间(注意:提起离婚诉讼后的诉讼期间仍然属于婚姻关系的存续期间)

2.用途性—债务是用作什么的,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常常是指是指夫妻为了维持正常的家庭共同生活包括家庭的衣、食、住、行和教育等方面所负的债务。

对于男方这种明显是用于其个人“吃喝玩乐”甚至嫖娼这样的违法行为的债务,是不能算作夫妻共同债务的。

反之,女方养女儿产生的信用卡账单,就是可以作为夫妻共同债务来主张的。

女方现在一个人带着孩子并不容易,遇到这种不负责并且有嫖娼这种对婚姻的背叛、对伴侣的伤害行为的丈夫,她也只想尽快脱身结束这段婚姻。我也希望作为律师能够帮助她,替她争取到自己应得的。

后续我将继续分享这个案件的其他问题,敬请期待~

欢迎关注@刘育沁律师[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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