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两人出资贷款买房,女方要求只写自己的名字,过分吗?
男方婚前有一套房子,女方认为离工作地比较远,于是和男方共同出资贷款又买了一套。但女方要求只写自己名字。
当时听到朋友跟我讲时,很诧异男方跟男方父母竟然会答应。我跟朋友讨论这个问题时觉得女方的要求有点过分,毕竟是两家一起出钱。当然,这个就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有的人可能不在意这个,觉得写谁的名字都可以。
当我问我一个男性朋友时,他的答案是看情况,如果他觉得对方值得,那他愿意。不知道有没有男性也有同样的想法,欢迎评论留言~
只说结婚买房这个话题,我觉得社会给男性更多的责任和枷锁。很多人会默认结婚男的一定要有房,把买房的压力给到男方这边,而女性有没有房子并不重要。我觉得这对男女双方都不公平。当然现在很多年轻人都是双方一起出资一起还贷并视做共同财产。
财产的划分对一些人来说可能不那么重要,因为大家觉得要一直在一起生活,想当然地把这些视为共同财产。我也相信大家都不是抱着离婚的态度和想法去结婚的,但了解一些相关知识总是好的。
大家清楚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分别都有哪些吗?
(来自百度百科)
(来自百度百科)
我们要抱有好的想法,也期待美满的结局,但也希望大家可以保护好自己的权益。也欢迎大家评论区留言,女性朋友可以说下是否会提这个要求,男性朋友说下是否同意这个要求~
婚后共同出资买的房子,房贷没有还完,要离婚房子应怎么分配?
很多夫妻都遇到过这种情况,双方在共同供一套房子,但是在房子还没还完贷款的时候就要离婚了,问题是离婚后房子该怎么分?
网友询问:
婚后共同出资买的房子,房贷没有还完,要离婚房子应怎么分配?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李梅兰律师解答: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进行诉讼离婚,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
如果双方协商不成,那么就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看:
1.如果该房产为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款购买并登记在其名下,那么一般情况下,法院会判决该房屋由房屋登记一方所有,剩余贷款亦由其独自偿还,对于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房屋增值部分,由取得不动产的一方向另一方支付相应的折价补偿。
2.如果该房屋系双方婚后购买,现贷款尚未还完,那么法院一般会根据房屋的情况以及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房屋归一方所有,贷款由其独自偿还,并由取得房屋的一方向另一方支付房屋折价款,或者由双方对房屋按份共有。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李梅兰律师解析:
因为离婚时还有房贷未清,所以夫妻双方不可避免地还存在债务。而婚内共同出资买的房,无其他例外情况的,比如不是用个人的婚前财产买房,那么这套房即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并且未还清的房贷将作为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返还,如果房屋取得产权证,并且贷款还未还清的情况下,法院可以由双方进行协商定价,把房子判归一方,并且由该方继续偿还剩余贷款,用房屋的双方协商的总价,减去未还的贷款,剩余的部分需要由得房者给对方进行折价补偿。
李梅兰律师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李梅兰律师简介
李梅兰京师律所执业律师、法院特邀调解员、国家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高级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师、专注于婚姻家庭专业领域、二手房买卖纠纷、以及合同纠纷的研究,在前述专业领域内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处理事务的能力。
离婚律师咨询:夫妻共同贷款买房,离婚房产平分吗?
夫妻在结婚后共同出资买房,通过贷款的方式取得房屋产权,离婚房产应该如何分割?
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冠领律师事务所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关于夫妻共同贷款买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的内容:
首先,夫妻在结婚后共同出资买房的,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其次,房屋价值应该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的金额计算。再次,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说,离婚房产分割时,应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如果离婚房产是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买并取得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房贷,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需要说明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以上就是冠领律师事务所编辑给大家整理的“夫妻共同贷款买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一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咨询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