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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循环信用额度贷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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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ll米金融:个人征信报告有几十页,问题严重吗?

关于征信报告的问题,被问了太多次了,甚至被问到:“我的征信报告有几十页……是不是废了?”

因不同的借贷行为,个人征信报告会有一些差异,但一般主要有以下四大部分:个人基本信息、信息概要、信贷交易信息明细、查询记录。

一、个人基本信息

此部分会完整呈现用户的出生日期、性别、学历、婚姻状况、就业状况、通讯地址、手机号码、居住信息、职业信息等。基于这些基本信息,金融机构会形成初步的用户画像。

二、信息概要

信息概要部分,体现我们名下贷款和信用卡的汇总情况,通常包含以下几点,包括各类账户数、过往逾期情况、贷款总额、贷款余额等信息。

1、信贷交易信息提示

在这里的账户数,包括正在使用的、未激活的、已注销、已结清的账户数量,只要存在过的贷款和信用卡账户,都会展示。

2、信贷交易违约信息概要

如果借款人长期恶意逾期,银行将债权转移至担保公司,担保公司会进行代偿,并上报到征信中心,借款人个人征信报告上就会出现被追偿信息,这可比逾期的影响更大!

若想消除这一记录,首先要先还清欠款,“被追偿信息”就变成“逾期”,再过5年之后,逾期记录才能从征信报告上“消失”。

征信报告会记录我们最近5年内发生逾期(透支)的情况,这会是金融机构衡量借款人信用状况和还款意愿的重要标准,所以千万不要逾期哦。如果逾期了,应当立即还款,避免逾期情况更严重。

3、信贷交易授信及负债信息概要

在这里,金融机构可以看到用户所有贷款和信用卡的信用额度及贷款合同金额,信用卡透支金额、未归还的贷款金额等,这些都是金融机构衡量用户还款能力的方式之一。

P:用户借款时,金融机构会比较关注“最近6个月平均使用额度”。

4、查询记录概要

查询记录记载了我们的信用报告因何种原因被查询,如果短时间内查询记录较多,金融机构会认为借款人可能出现资金短缺问题,从而影响用户后续的贷款。

三、信贷交易信息明细

这一部分是个人信用报告最详细的内容,会记录用户在各家金融机构的贷款、信用卡的账户状态、负债、还款、逾期等情况,分为非循环贷账户、循环贷账户、贷记卡账户等。

举个例子:

如果借款人逾期过,征信报告上就会显示代表逾期天数的数字,比如:

如果显示1,表示逾期1-30天,2表示逾期31-60天,3表示逾期61-90天,依此类推。数字越大,表示逾期越严重。

四、查询记录

只要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都会被记录在征信报告中,如果“贷款审批”的查询记录过多的话,那征信就会变“花”。

个人征信报告会直接影响贷款申请的成功与否、额度高低、利率高低等多个方面,千万要维护好自己的征信!

借款合同配偶未签字不符合共债共签,但在担保合同签字应视为追认

2019年9月6日,王某2填写《惠农e贷农户贷款申请表》,主要载明:借款人基本信息,姓名王某2,联系人黎某,与借款人系夫妻关系;家庭资产和收入支出情况,家庭总资产1,500,000元,家庭总负债0元,家庭年收入600,000元,家庭年经营支出300,000元;生产经营信息,经营项目羊肚菌,经营规模小型;贷款申请信息,贷款额度300,000元,贷款期限3年,贷款用途生产经营周转,贷款方式自助可循环,按(月、季、半年、年)结息到期还本。王某2在借款人签字处签名并捺印。

2019年9月9日,王某2(借款人)与商业银行(贷款人)签订《农户贷款借款合同》,主要约定:借款金额/可循环借款额度300,000元,用款方式为可循环方式,自2019年9月9日起至2022年9月8日止,单笔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且到期日最迟不得超过额度有效期;借款用途生产经营周转;借款利率采取固定利率,采用基准利率,执行利率以借款发放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上浮百分之壹拾壹;按月结息,到期还本,结息日为每月的20日;借款人未按规定期限归还借款本金的,贷款人对逾期借款从逾期之日起在借款执行利率基础上上浮百分之伍拾计收罚息,直至本息清偿为止;借款凭证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记载的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利率等事项与借款凭证记载不一致时,以借款凭证记载为准。

2019年9月6日,《农户贷款保证担保业务申请表》显示:商业信贷担保有限公司为王某2在商业银行处的贷款300,000元提供担保,担保费率1%,黎某在申请人及配偶签字处签字,载明:本人的借款行为已经过家庭财产共有人的同意。本人同意以家庭共有财产承担债务……。

据银行交易流水显示,商业银行向王某2发放了贷款,其中最后一笔贷款发生于2020年9月8日,金额300,000元。截止2021年6月27日,王某2尚欠借款本金90,000元,利息3,280.75元。

王某2已于2020年10月7日死亡。王某2生前与黎某系夫妻关系,于1998年2月15日登记结婚。王星洲系王某2之父,王某1系王某2之子,王芮系王某2之女。商业银行向黎某送达《债务逾期催收通知书》,对王某2在商业银行处的债务本金及利息进行了催收。现商业银行起诉法院,要求王某2的配偶及其他继承人承担还款责任。

一审法院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王某2作为借款人向商业银行申请借款,签订《农户贷款借款合同》,并实际产生多笔借贷,该院对双方的借贷法律关系予以认定。商业银行按约履行了款项出借义务,且《农户贷款借款合同》中对利息、罚息等予以了明确约定,故王某2作为借款人应履行借款本金及利息的偿还义务。但因王某2已死亡,其债权债务关系由法定继承人法定继承,黎某、王某1、王芮、王星洲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应当在继承遗产价值范围内对王某2的上述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关于黎某是否系共同借款人,是否应承担直接偿还责任的问题。据《惠农e贷农户贷款申请表》及《农户贷款借款合同显示,均由王某2一人作为借款人与商业银行签订,虽《惠农e贷农户贷款申请表》中,黎某作为联系人,但联系人与借款人具有本质区别,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也并不相同,不能将两者混同对待,亦不能据联系人直接认定其具有借款人的款项偿还义务。同时,案涉借款虽发生于王某2与黎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但在王某2个人单独作为借款人情形之下,案涉借款本金金额300000元,结合当地经济水平以及日常生活需求需要,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商业银行亦未举示相关证据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农户贷款保证担保业务申请表》中商业信贷担保有限公司作为王某2借款担保人,而黎某作为配偶签字的行为也并不能因此认定黎某就是共同借款人。因此,商业银行要求黎某作为共同借款人承担直接还款责任,于法无据,不予支持。

一审判决:一、黎某、王某1、王芮、王星洲在继承王某2遗产价值范围内向商业银行偿还借款本金90,000元及截止到2021年6月27日的利息3,280.75元,2021年6月28日起的利息、罚息、复利按《农户贷款借款合同》的约定计算至全部款项付清之日止。

一审判决后,原告商业银行提起上诉。

二审认为,二审案件应当围绕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综合当事人的诉辩意见,本案的争议焦点为:案涉借款是否系夫妻共同债务,黎某是否应当承担还款责任。

本案中,黎某虽未在《农户贷款借款合同》中签字,但其在《农户贷款保证担保业务申请表》中申请人及配偶处签字,且《农户贷款保证担保业务申请表》中载明了贷款人相关信息、贷款额度、贷款方式、贷款用途以及还款方式。此外,该表还载明申请人(及配偶)、共同还款人在此声明:1.本人的借款行为已经过家庭财产共有人的同意。本人同意以家庭共有财产向贵行、贵公司承担债务......。因此,从黎某在该表中签字的行为来看,其是知晓并同意死者王某2向商业银行贷款的,也同意用家庭财产清偿债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案涉债务依法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黎某应当承担清偿责任,商业银行的上诉请求成立,二审予以支持。一审法院对此认定不当,二审予以纠正。关于一审法院认定的案涉债务下欠的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罚息、复利,当事人均未提出异议,二审予以确认。

二审改判:黎某向商业银行偿还借款本金90000元及截止到2021年6月27日的利息3,280.75元,2021年6月28日起的利息、罚息、复利按《农户贷款借款合同》的约定计算至全部款项付清之日止。

个人贷款中的授信贷款

在贷款中,有一类贷款叫授信贷款,今天我们就授信贷款进行一个说明。主要分为以下几个部分:

一、什么是授信贷款

1、授信额度:银行根据个人个人综合情况,给予一定金额的贷款。

2、授信期限:授信贷款有其固定的期限约定,是一种约定的时间。

总体而言,就是银行在一定金额及期限内,向借款人发放的可循环使用的贷款额度。

二、现实业务中的授信表现形式

现实业务中的个人授信贷款对最初的边界有了一些扩展,主要有这样几种:

举例1:授信额度30万,授信期限3年,那么在这三年内,真正可随意支取并使用。比如首次支取10万,期限选择2年,那么剩余20万在剩余期限内可以随意支取。如果首次支取的10万还款进去,那么额度又恢复到30万,在剩余期限内又可以多次支取并使用。

举例2:授信额度30万,授信期限3年。此时,会对授信额度的首次支取设定一个有效期,比如说一个月,假设1个月内支取使用,额度生效,若超过1个月,额度失效。再次使用时,需要激活,此时需要再次进行审核。

额度使用也是可以随借随还,还款进去释放额度,和例1一致。

举例3:授信额度30万,授信期限3年。此时,会对授信额度的首次支取设定一个有效期,比如说一个月,假设1个月内支取使用,额度生效,若超过1个月,额度失效。再次使用时,需要激活,此时需要再次进行审核。

和例1、例2不同之处在于,可随借也可随还,但还进去的额度不会再释放出来,也就是说多次支取的额度加总不会超过30万。

三、两个注意点

在授信贷款中,有两个点需要我们关注到,这两个点对后续贷款的使用非常重要。

注意点一:

授信期限内,单笔贷款使用结束后,再次支取时是否需要重新审批。如果需要再次审批,在使用的过程中,要特别注重征信的保持,在此期间,不能出现多头借贷(其他多笔新增贷款),不能频繁借贷等。概括而言就是再次支取时相当于一笔新的贷款审批。

注意点二:

首先期限结束时间节点的计算。假设生效日期是2022.03.01,授信期限3年,那么截止时间应该是2025.03.01,最后一笔贷款结束时间不能超过截止时间。

但也有例外,假设这笔授信贷款在支取过程中只有一种还款方式,12期先息后本,那么在最后一次支取使用时,可选择的还款方式和还款期限还是先息后本和一年期,那么最后一笔支取时,结束时间是可能超过2025.03.01这一天的。这相当于延长了授信期限,也就是说,这个授信期限限制的是最后一笔支取的截止时间。

四、征信体现

授信贷款的征信体现也分为两个部分:

1、未支取使用

如果未支取使用,不会在贷款交易明细中体现,也不计息,在征信的授信协议(二代征信)汇总部分进行体现。

2、支取使用

如果已经支取使用,会按支取笔数分别体现,如果多笔支取就体现多笔,同时在授信协议汇总部分也会进行体现。

总之,大家在使用授信贷款时,要多注意细节点和征信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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