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有一方征信不好还能做银行贷款吗
坐标广州
说到贷款,做这行这么久了,办理过很多业务,其中已婚人群占了很大,其原因要么就是为了生意上的周转或者家庭的支出,极少说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而贪图享乐提前消费。
婚姻期间去做贷款对于银行审核来说,双方就是一个共同体,所借的钱属于共有负债,会有审核夫妻双方征信的要求,婚姻期间有一方征信不好,在贷款人群中属于很常见的现象,一个家庭总有一个方需要负债家庭和生活财务方面的问题,经常看到夫妻中有一方的征信负债很高,而有一方征信干净,名下没什么负债。那其中一方征信不好,是不是另一方就办不了银行的贷款了呢?
其实也是不一定的,银行的贷款也是分好多种的,其中就有房子按揭贷款,车贷,抵押贷和个人信用贷,只要不超过他的绝对要求,一些瑕疵他们还是会接受的。什么情况下可以办理。
房子按揭贷款:
1.没当前逾期欠款未还,两年内不出现连三累六的情况,不超过90天逾期现象的发生,以及逾期次数超过6次。征信查询半年内最好低于六次,名下非银行机构贷款少3家,如果是征信历史有逾期问题,两年之前的逾期很多银行都会相对宽松。如果单位是国企或者事业单位,通过率会更高一些.
2.提供足够的资产证明以及收入证明,月收入流水必须覆盖双方负债月供的2.2倍以上。银行只想保证它贷出去的钱能收回来,征信不好流水还不足,那么只能凉凉,如果单位是国企或者事业单位的,通过率会更高一些。
3.提供担保人,正常的按揭贷款是不需要担保人的,银行担心有风险又想完成这笔业绩的话,还是会要求你提供一个担保人的。
抵押贷:
现在市面上能做抵押贷款的银行很多,所以准入条件都不一样的,像一些征信当前逾期,负债高,征信查询多都可以进行沟通,不像按揭贷款那样严格。
1.征信当前逾期需要结清且逾期金额小于2万以下的
2.征信两年内不能有4或者两个3,逾期次数不能超过10次
3.总负债不能超过房子价值的7成以上。
4.查询近三个月不要超过8次,半年不要超过12次
车贷:
车子贷款有购车按揭贷款和车抵押银行贷款,这两种都只属于个人信贷,车在谁名下就看谁的征信,对配偶征信没做要求,所以建议家庭购置资产的时候适当分配好,以防一方征信不良的时候另一方有资质进行贷款。
个人信用贷:
个人信用贷是银行通过个人的资产情况以及收入情况来做评分,大部分是不需要看配偶征信的,只需要借款人本人征信符合就可以,就算配偶当前逾期都没有还,银行是可以忽略不计的,如果配偶办理过的银行有还款不良的情况,建议就不去该银行再次申请,免得被风控查出来,个别银行是不能夫妻双方在短时间内分别申请的。
婚姻期间做银行贷款用于家庭支出都是属于共同负债。所以合理地利用好夫妻双方的资质做融资,不一定是为了贷款,也可以做负债的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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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共同贷款买房须知
贷款几乎是“工薪族”摆脱购房窘境的选择。可是,由于某些贷款额度的限制,如果仅靠其中一方公积金贷款买房的话,压力依然不小。因此,许多夫妻会选择双方共同贷款,以此减少房贷带来的压力。
不过,问题的关键在于应该由谁来做“主贷人”?夫妻共同贷款买房时,又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
选择“主贷次贷”有讲究
对于“共同贷款人”,不仅要求是“贷款人”的直系亲属(夫妻、子女、父母),还必须是住房贷款押物的房产所有者之一。但这一条对于夫妻来说是个例外,即使房产证上只有夫妻一方的名字,另一方也可作为住房贷款的“共同贷款人”。所以在确定主贷人和次贷人时,需要根据以下三种主要情况而定。
确定主贷人时,应当选择夫妻间收入较高且稳定者一般来说,夫妻共同贷款的目的一方面是为了减轻还贷压力,另一方面则是仅靠一方的资质很难获得银行的贷款,所以便会选择共同贷款。
举例来看,现在不少银行在审批住房贷款的时候,都要求每个月的还贷额不能超过贷款人月收入的一半。比如小明家申请的住房贷款,每个月需要还款3500元,而小明的月收入在6000元左右,不能达到银行的这项要求。但小明还有在教育机构工作的老婆小红,月收入虽然不高,只有2500元上下,但是如果小红可以作为“共同贷款人”一起来贷款的话,这个问题就迎刃而解了,由于两位贷款人的月收入和达到了8500元,超过了每月还贷额的两倍7000元,因此符合了银行发放贷款的基本要求,大大提高了房贷的审批通过率。
其次,应当是选用征信良好的一方作为主贷人
先要明确的一点是,由于夫妻办理房贷将会以家庭为单位,所以只要有一方征信存在问题都会影响到房贷审批。但不同的是,主贷人征信记录有问题,银行是肯定不会受理贷款申请,即便是可以受理,贷款额度及利率也会受到影响。
而如果选用征信良好的一方作为主贷人,次贷人需在申清之前还清欠款及滞纳罚金,虽然贷款的额度及利率也会受到影响,但是由于主贷人的征信良好,因此可以提高贷款的审批通过率。
此外,还要注意年龄的限制
按照大多数银行个人贷款的规定,在中国贷款的年龄限制是18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如果其中一方年龄较大,在办理时可能会超出银行规定年限,因为在我国,无论是商贷还是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年限均为30年,而大多数银行的规定是,借款人的年龄与申请贷款期限之和原则上不得超过70岁。
办理夫妻共同贷款买房流程中的注意事项
签约双方亲自到场
在买房过程中,涉及到诸多签约过程,如签订买卖合同、申请房贷以及交易过户等,这需要夫妻双方同时到场。,一般情况下,共同买房时房产证上要载明两个人的名字,则应双方亲如果其中一方年龄较大,在办理时可能会超出银行规定年限,因为在我国,无论是商贷还是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年限均为30年,而大多数银行的规定是,自到场;如一方不能到场办理手续,则必须办理公证授权委托手续。
申请房贷、办理过户手续时,也需要双方亲自到场融360房贷提醒购房者注意,在申请房贷时,有些时候会以夫妻名义共同申请,因此银行方面需同时考察两人的资质,办理相关手续时也必须同时签字。
办理过户手续时,原则上要求同时到场
因为根据《物权法》规定,夫妻共同购置的房产,到底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需要在买卖合同中体现出来,进而在房产证上载明,因此,需要双方到场签字确认。但如果无法到场,也必须办理公证收取委托手续,并将相关事宜交代清。
巧用主贷人可降低还贷风险
在签订住房贷款合同的时候,银行都要求贷款人购买一项住房押贷款综合保险,这项综合保险涵盖了两个方面,一是财产损失保险,当押的房产出现规定范围内的财产损失,例如火灾、暴风雨、坍塌等,保险公司将承担财产的损失;还有一项就是还贷保证责任险。
但是,仔细查看保险条款,我们可以看到,还贷保证责任险只保障“主贷人”发生意外或是伤残的情况。要是贷款人发生意外导致死亡或是伤残的时候,保险公司也将承担剩余的还贷责任。所以在选择主贷方的时候一定要选择家里的顶梁柱为主贷方,这样在住房放遭遇意外时,可由保险公司承担剩余贷款。
婚姻触礁房贷债务如何处理
由于是夫妻共同贷款买房,财产所占份额各占多少的问题。但是,份额的确定需要区分不同的情况,原则上婚后共同购买的房屋属于共同财产,应当平均分配,也可以由双方协议去定份额。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就和婚后夫妻取得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一样,婚后他们的债务也是共同债务。无论是否身为“主贷人”,是否共同申请了住房贷款,夫妻都有偿还住房贷款的义务。只有当房产判定由离婚后的一方所有,作为“共同贷款人”的一方才可以提出变更住房贷款人的要求,解除自己偿还贷款的义务。如果单方面地认为自己没有参与贷款合同,就不用继续履行偿债的义务,无疑是他对住房贷款理解上的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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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华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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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按揭买房 所负债务算不算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按揭购买了房产,如果出现逾期不还的情况,到底应该购买人单独承担还款义务?还是夫妻双方都有责任?3月29日,渝中区人民法院举行“法院开放日”暨金融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了该院2018年金融审判十大典型案例。其中,一起某银行与晏某某、陈某某金融借款的合同纠纷案,就涉及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按揭买房的问题。
新闻发布会现场,渝中区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相关情况。
妻子以个人名义按揭买房
未按合同约定还款遭银行起诉
晏某某、陈某某于1988年8月登记结婚。2014年1月27日,因晏某某向某银行申请二手房住房贷款,晏某某向银行提交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该申请表上载明了借款人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贷款情况、购置二手房补充信息等,陈某某以借款申请人配偶的身份签字确认。在该申请表“购置房屋用途”一栏,勾选了“自住”。随后,银行与晏某某签订《个人购房借款/担保合同》,陈某某以抵押物共有人的身份对该合同约定的内容签字确认。涉案房屋的权利人登记为晏某某。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2018年,因晏某某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银行宣布贷款提前到期,并诉至渝中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晏某某、陈某某共同向银行支付贷款本息以及相应的罚息和复利。
按揭买房算不算夫妻共同债务
法院一纸判决出结果
法院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首先,晏某某与银行签订《个人借款/担保合同》发生在晏某某与陈某某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庭审中没有证据能够证明银行与晏某某约定该贷款为个人债务,或者证明晏某某与陈某某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以个人财产独立偿还,并且银行知晓该约定。
同时,陈某某在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以及《个人购房借款/担保合同》上签字确认的行为,表明其知晓并且同意晏某某向银行申请涉案贷款,应当视为其同意以夫妻共同债务的形式对外负担债务。
第三,涉案贷款是用于购买家庭第一套住房,涉案房屋用途为自住,因此涉案贷款并未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虽然涉案房屋登记在晏某某一人名下,但不影响该房屋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涉案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
因此法院依法认定,涉案债务应当为晏某某、陈某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陈某某应当承担共同清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渝中区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提醒,在日常生活中,家庭的经济往来往往是由夫妻一方出面,以个人名义进行的,是否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应当以所负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来判断,具体而言需要结合所负债务的性质、金额、用途、夫妻另一方是否受益等情况综合判断。
来源:华龙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