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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消费贷款 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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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互联网贷款新规”:个人消费授信额度20万,催收不得涉及第三人

备受关注的《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印发。

对于受到最大关注的单户个人消费贷款授信额度,该《办法》依旧保持不超过20万元不变,但同时也留有余地,银保监会可以根据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情况、风险水平和互联网贷款业务开展情况等对上述额度进行调整。”

《办法》也明确,商业银行应根据自身风险管理能力,按照互联网贷款的区域、行业、品种等,确定单户用于生产经营的个人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额度上限。这意味着监管部门将消费贷款、经营贷款、流动资金贷款进行了区分,采取差异化监管。

过渡期安排方面,《办法》显示,过渡期为本办法实施之日起2年,实施日为《办法》公布日。过渡期内新增业务应当符合《办法》规定。商业银行和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应当制定过渡期内的互联网贷款整改计划,明确时间进度安排。

此外,正式《办法》还删除了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可以不执行“第二十七条”中个人贷款期限、贷款支付管理要求的规定。

定义互联网贷款对于何为互联网贷款,该《办法》做出了如下定义:

商业银行运用互联网和移动通信等信息通信技术,基于风险数据和风险模型进行交叉验证和风险管理,线上自动受理贷款申请及开展风险评估,并完成授信审批、合同签订、贷款支付、贷后管理等核心业务环节操作,为符合条件的借款人提供的用于消费、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等的个人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

根据上述定义,以下贷款不属于《办法》规范的范畴,仍适用现有授信、贷款等相关监管规制。

一是线上线下结合,贷款授信核心判断仍来源于线下的贷款。例如,目前大多数所谓的线上企业流动资金贷款、供应链融资等,商业银行贷款调查、风险评估和预授信等实质风险评估环节均在线下完成,出于便利借款人和提高效率考虑将贷款申请及后续操作环节于线上完成。

二是部分抵质押贷款。例如以房屋等资产为抵押物发放的贷款,押品的评估登记等手续需要在线下完成。

三是固定资产贷款。因固定资产贷款涉及较多线下审查内容,不属于《办法》定义范围内的互联网贷款。

消费贷单笔限额20万元单户用于消费的个人信用贷款授信额度应当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到期一次性还本的,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银保监会可以根据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情况、风险水平和互联网贷款业务开展情况等对上述额度进行调整。商业银行应在上述规定额度内,根据本行客群特征、客群消费场景等,制定差异化授信额度。

商业银行应根据自身风险管理能力,按照互联网贷款的区域、行业、品种等,确定单户用于生产经营的个人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额度上限。对期限超过一年的上述贷款,至少每年对该笔贷款对应的授信进行重新评估和审批。

该《办法》还着重强调,贷款资金用途应当明确、合法,不得用于房产、股票、债券、期货、金融衍生品和资产管理产品投资,不得用于固定资产和股本权益性投资等。如发现贷款用途违法违规或未按照约定用途使用的,应当采取措施提前收回贷款。

消费贷若先息后本,不得超1年对于互联网消费贷,除了20万元的额度限制,《办法》还明确:到期一次性还本的,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

换句话说,如果是分期偿还本息的消费贷,不做明确的期限要求,但是先息后本的消费贷,期限不能超过一年。

《办法》提到,单户用于消费的个人信用贷款授信额度应当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到期一次性还本的,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可以根据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情况、风险水平和互联网贷款业务开展情况等对上述额度进行调整。商业银行应在上述规定额度内,根据本行客群特征、客群消费场景等,制定差异化授信额度。

商业银行应根据自身风险管理能力,按照互联网贷款的区域、行业、品种等,确定单户用于生产经营的个人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额度上限。对期限超过一年的上述贷款,至少每年对该笔贷款对应的授信进行重新评估和审批。

松绑地域限制城商行、农商行等区域性银行是目前联合贷款的一大主力,对此,监管新规并未对其网上展业作出明确限制,只是强调“审慎开展”。

该《办法》提到,地方法人银行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应主要服务于当地客户,审慎开展跨注册地辖区业务,有效识别和监测跨注册地辖区业务开展情况。无实体经营网点,业务主要在线上开展,且符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其他规定条件的除外。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办法》暂未对地方法人银行开展跨区互联网贷款业务设置统一的定量指标进行限制,但地方法人银行应结合自身风控能力审慎开展此类业务,并确保有效识别和监测跨区互联网贷款业务开展情况。

同时,监管机构有权根据商业银行跨区业务的规模、风险水平等提出进一步审慎性监管要求。

规范“联合贷款”“助贷”,核心风控不得外包《办法》还对“联合贷款”“助贷”等现行业务模式进行了定义。

其中,“合作机构”是指在互联网贷款业务中,与商业银行在营销获客、共同出资发放贷款、支付结算、风险分担、信息科技、逾期清收等方面开展合作的各类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电子商务公司、非银行支付机构、信息科技公司等非金融机构。

核心风控不得外包,这是银保监会一再强调的中心思想。

《办法》要求,互联网贷款业务涉及合作机构的,授信审批、合同签订等核心风控环节应当由商业银行独立有效开展。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目前,商业银行通过多种方式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有效规范的合作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各类机构之间优势互补、提高效率,但部分银行对合作机构管理较为粗放,如没有建立全行统一的管理制度、合作机构资质存在缺陷、对合作机构的持续性管理不足等,引发银行声誉风险。为引导商业银行审慎开展与合作机构的合作,防止合作机构风险向银行传染,《办法》要求商业银行对合作机构从准入到退出建立全流程、系统性的管理机制,提升其精细化管理能力。

在与合作机构共同出资发放贷款时,商业银行应当按照自主风控的原则审慎开展业务,避免成为单纯的资金提供方。《办法》要求商业银行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独立进行风险评估和授信审批,按照适度分散的原则选择合作机构,避免对合作机构的过度依赖;同时要求银行将与合作机构共同出资发放贷款总额纳入限额管理,并对单笔贷款出资比例实行区间管理。

催收不得涉及第三人该办法对于长期饱受质疑的暴力催收划定了明确红线。

该《办法》强调,商业银行不得委托有暴力催收等违法违规记录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贷款清收。商业银行应明确与第三方机构的权责,要求其不得对与贷款无关的第三人进行清收。商业银行发现合作机构存在暴力催收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立即终止合作,并将违法违规线索及时移交相关部门。

此外,商业银行应当持续对合作机构进行管理,及时识别、评估和缓释因合作机构违约或经营失败等导致的风险。对合作机构应当至少每年全面评估一次,发现合作机构无法继续满足准入条件的,应当及时终止合作关系,合作机构在合作期间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及时将其列入本行禁止合作机构名单。

(本文首发钛媒体A,作者蔡鹏程)

央行:将货车司机贷款、个人住房、消费贷款等纳入延期范围

6月2日,在中国人民银行召开的解读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有关扎实稳住经济的金融政策新闻发布会上,有媒体提问:国常会提出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货车车贷、暂时遇困的个人房贷消费贷,实施延期还本付息,请问与之前指导银行实施的还本付息政策有哪些异同?如何调动银行积极性?

对此,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司长邹澜表示,2020年初,银保监会、人民银行及时出台了贷款延期还本付息的政策,帮助中小微企业应对疫情冲击。为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当年6月,人民银行又出台了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支持工具,专门支持地方法人银行贷款延期。这个政策经过两次延期,执行至2021年年底。期间,金融机构累计对16万亿元的贷款本息实施了延期,其中中小微企业贷款13.1万亿元。与之前的政策相比,这次国常会提出的延期政策主要有几个特点:

一是政策支持的力度更大。延期支持工具到期后,经国务院批准,今年起人民银行按照市场化方式接续转化为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对符合条件的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的1%提供资金激励,这其中就包括了延期还本付息带来的贷款增长。近期为了应对新一轮的疫情冲击,国常会决定将资金支持的比例从1%提高到2%,进一步调动金融机构积极性,同时明确对延期贷款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单独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征信记录。

二是注重发挥银行的主动性。本次政策明确商业银行按照市场化原则与受困主体自主协商,对今年年底前到期的贷款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在前两年的贷款延期中,银行已经积累了不少经验,与企业共克时艰、实现共赢的意识更强了,为企业办理贷款延期的自觉性、主动性也提高了,这次人民银行还要求银行提前联系企业,主动对接延期需求,努力做到应延尽延。

三是政策受益面扩大。这次的政策支持对象明确增加了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货车司机等人群,将货车司机贷款、商用货车消费贷款以及个人住房、消费等贷款纳入了延期范围。特别是对备受关注的货车司机,只要他们提出贷款延期申请,且无违约记录,具备行驶证等基础证明材料,银行就可以按照市场化原则,给予延期。国务院常委会议提出,汽车央企发放的900亿元货车贷款,要银企联动延期还本付息,对合格银行支持央企货车贷款延期的,将纳入1000亿元的交通物流再贷款支持范围。

四是创新支持方式。目前约有六成的货车贷款发放主体是汽车集团财务公司、汽车金融公司和金融租赁公司。这三类非银金融机构积极响应延期还本付息政策,但这也可能会对他们造成一定的流动性压力,为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及时引导三类机构创新推出货运物流主题金融债券,用于向货车车主和相关物流企业提供贷款延期还本付息和接续、新增投放资金的支持,保障他们更好落实政策。

来源:央视网

消费贷款怎么贷?个人消费贷款种类有哪些?

网络贷款近年来发展较快,发展迅速,且贷款数量多为平台。如果需要贷款的人很容易找到一个贷款平台,那么网上贷款就有限制,但不同的平台对借款人有不同的优势和要求。很多人对此一无所知。消费贷款怎么贷呢?个人消费贷款种类有哪些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理解,下面我们一起详细的了解一下吧

一、消费贷款怎么贷?

消费贷款可以直接到贷款机构办理,有些贷款机构的消费贷款可以通过贷款APP在线办理,如果是银行消费贷款的,办理的渠道会有很多,可通过手机银行/个人网银、微信公众号等渠道。

二、个人消费贷款种类有哪些?

1、个人短期信用贷款。是贷款人为解决由本行申办代发工资业务的借钱方暂时性需要而发放的,,期限在一年以内、额度在2000元至2万元且不能多于借钱方月均工资性收入6倍的、无须提供担保的人民币信用贷款。该贷款一般不能展期。

2、个人综合消费贷款。是贷款人向借钱方发放的不限定具体消费用途、以贷款人认同的有效应享受的利益质押担保或能以合法有效房产作抵押担保,借款金额在2000元至50万元、期限在六个月至三年的人民币贷款。

3、个人旅游贷款。是贷款人向借钱方发放的用于支付旅游费用、以贷款人认同的有效应享受的利益作质押担保或有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存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提供保证,借款金额在2000元至5万元,期限在6个月至2年、且提供许多旅游项目实际报价30%首期付款的人民币贷款

4、国家助学贷款。又分为一般助学贷款和特困生贷款,是贷款人向全日制高等学校中经济不易的学生、专科在校学生发放的用于支付学费和生活费并由教育部门设立“助学贷款专户资金”予以贴息的人民币专项贷款。

5、个人购车贷款。是贷款人向在特约经销商处购买汽车的借钱方发放的用于购买汽车、以贷款人认同的应享受的利益质押或有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还贷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提供保证,在贷款银行存入首期车款,借款金额最高为车款的70%、期限最长不能多于5年的专项人民币贷款。

6、个人住房贷款。是贷款人向借钱方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或城镇居民修房、自建住房,以贷款人认同的抵押、质押或保证,在银行存入首期房款,借款金额最高为房款的70%、期限最高为30年的人民币专项贷款。个人住房贷款又分为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委托性个人住房贷款和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三种。

关于个人消费贷款种类大家已经了解清楚了吧,这几种消费贷款种类还是蛮常见的,选择适合自己的贷款方式,这样生活压力也会相应小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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