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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小额贷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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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个体工商户贷款5年实现翻番

中新网4月30日电据银保监会网站消息,截至2021年3月末,个体工商户贷款余额5.4万亿元,同比增长29%,高于各项贷款增速16.4个百分点,增速连续5年上升;贷款户数达到1834万户,同比增长25%,5年实现翻番,信贷覆盖面持续扩大;信用贷款余额8939亿元,同比增长68%,占个体工商户贷款比重16.5%,同比提升4个百分点,信用贷款比重明显提高。2021年前3个月,新发放的普惠型个体工商户贷款平均利率约6.2%,较2020年平均水平下降超过0.3个百分点,较2019年下降超过1.3个百分点,个体工商户融资负担不断降低。

银保监会表示,2020年以来,银保监会把支持个体工商户作为落实“六稳”“六保”工作任务的重要举措,采取多项针对性工作举措,实现个体工商户贷款“量增、面扩、质升、价降”,为个体工商户恢复发展、增强活力提供了坚实的金融后盾,为稳住经济基本盘作出了积极贡献。

2020年以来通过续贷累计为个体工商户提供了3894亿元“无缝衔接”的资金周转支持。针对小店经济、旅游服务从业者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个体经营者,出台信贷帮扶措施。引导银行机构为个体工商户“量体裁衣”,创新信用贷款产品,推广“无接触”金融服务。鼓励保险业为个体工商户提供延后保费缴纳等服务,对因疫情停运的营运车辆适当减免保险费用。引导保险机构适当放宽保险赔付条件,拓展赔付责任范围,通过“绿色通道”、线上对接等方式,对个体工商户实现“应赔尽赔快赔”。

下一步,银保监会将围绕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的总体目标,保持工作力度不松,政策不急转弯,综合施策精准发力,持续提升金融服务个体工商户质效。延续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并将政策适用范围扩大覆盖货车司机、出租车司机、网店店主等个体经营者,鼓励银行对已延期的通过正常续贷流程继续给予支持,确保政策平稳过渡。围绕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两增”目标,持续加大个体工商户贷款投放力度,不断拓展贷款覆盖面。强化科技赋能提高服务效率,改进业务审批和风险管理,开发小额信用贷款产品,提高服务长尾客户的效率。丰富普惠型保险产品业务,深化银保合作机制,探索创新符合个体工商户实际的保单融资产品,提供信用保险项下的贸易融资服务。推动优化个体工商户开户服务流程,提高服务便利度。推动建设完善信用信息和金融服务平台,加强信用“画像”和融资对接服务。

来源:中国新闻网

新疆:个体工商户小额信贷政策延至明年3月

新疆日报

新疆个体工商户小额信贷政策实施期限再次延长,由2020年12月1日延至2021年3月31日。

为了保证延期政策落到实处,自治区财政厅会同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制定了落实政策的具体措施。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田地说,贷款到期已偿付贷款本息的个体工商户可二次申请贷款并享受财政贴息。贷款未到期的,个体工商户可向承贷银行机构提出延期还本付息申请,承贷银行根据个体工商户受疫情影响情况和经营情况评估,通过贷款展期、续贷等方式,给予一定的延期还本安排,延长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贷款到期已偿付贷款本息的、未申报使用过小额信贷的个体工商户,可向当地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贷款,贷款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这是新疆第二次延长该政策实施期限。上一次延长是在4月,个体工商户小额信贷政策实施期限从原定的截止日2020年9月11日延长至2020年12月1日。该政策由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和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3月联合出台,个体工商户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免抵押、免担保小额信贷,贷款额度在8万元以内,贷款期限为6个月,贷款利率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执行,自治区财政给予50%的贴息。截至8月28日,全疆发放个体工商户小额信贷款60.12亿元,惠及11.33万户个体工商户。(王永飞)

最高8万元!新疆个体工商户如何申请一次性小额贷款

天山网

近日,新疆多部门联合制定出台对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免抵押免担保贷款的政策。

个体工商户可向金融机构申请一次性小额信贷,贷款额度在8万元以内,贷款期限为6个月(含6个月),政府财政给予50%贴息。

新疆个体工商户如何申请一次性小额贷款?申请之后多久能发贷?

具体操作流程来了!

贷款政策

自治区个体工商户小额信贷,是指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支持全区城乡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展风险管控、提供风险补偿,由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金融机构”)对辖内个体工商户发放一定期限的小额免抵押、免担保贷款,财政适当贴息。

贷款用途

用于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购置生产经营用原材料、设备、商品,支付人员工资、生产经营场所房租、水电费等生产性支出,不得用于购房、理财、购置家庭用品等非生产经营支出。

贷款对象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自治区个体工商户,凡有贷款意愿、具备生产经营条件和相应的还款能力,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依法注册的,均可享受小额信贷政策。

贷款额度、期限、利率和贴息

额度:个体工商户可向金融机构申请一次性小额信贷,贷款额度在8万元以内。

期限:贷款期限为6个月,从2020年3月11日至2020年9月11日。

利率: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执行。

贴息:政府财政给予50%的贴息。

申请渠道

有小额信贷需求的个体工商户向生产经营地所在社区工作办公室提出贷款申请,填写《个体工商户小额信贷审核表》,明确作出按期还款承诺。

社区审核

社区工作办公室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报送县(市、区)工作办公室复核。

县(市、区)工作办公室复核。

县(市、区)工作办公室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回复社区工作办公室。

贷款发放

承贷金融机构依据社区工作办公室推荐的《个体工商户小额信贷审核表》,按照自主审贷的原则,对个体工商户小额信贷申请进行审定。承贷金融机构根据审定结果与借款人签订免抵押、免担保借款合同,2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发放。

结息办法

个体工商户小额信贷采取按季结息办法。

个体工商户承担的50%贷款贴息,按季缴付承贷金融机构;政府财政承担的50%贴息资金,自治区财政通过预算安排,按季拨付县(市、区)财政部门,县(市、区)财政部门按季拨付承贷金融机构。(马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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