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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月息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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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一男子集资诈骗5200万获刑15年 欠九江银行逾千万贷款未还

和讯网消息日前,从裁判文书网获悉,吉安市一男子以月息15%向百余人集资诈骗,造成社会公众损失5300万元。至案发时,尚有吉水县农村商业银行、九江银行共3000余万元银行贷款未归还。

判决书显示,被告人黄某根,男,1958年1月出生,于2017年7月27日被吉水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黄某根1993年开办手套厂,至2008年已有亏损,在之后的经营中,靠后面的借款来偿还之前的借款本息,以致借款融资金额不断累积扩大。其募集的资金没有账目,与其经营所需资金明显不成比例,存在巨大差额。此外,还有数千万元的银行贷款未归还。具体如下:

2009年至2011年期间,黄某根先后开办并经营华强超市、吉水县掌上明珠家具生活馆、南方家具店、等六家独资企业。经营上述企业所需流动资金为600万元左右。在经营期间,黄某根以华强超市的房产、吉水县文峰镇商贸城的商铺、和平新村92号等房产作抵押,向吉水县农村商业银行、九江银行等银行贷款分别贷款600万元、3480万元。至案发时,尚有3000余万元银行贷款未归还。

同时,黄某根以其经营企业需要资金扩大经营规模,或者资金周转为由,承诺按月利率15-20%支付利息,大肆向公司员工、社会公众筹款募集资金,截止至案发时,向被害人李某等188人借款,单笔借款从1万元到300余万元不等,募集资金共计6218.97万元。

法院查实,黄某根所募集资金除少部分用于公司经营、弥补公司经营亏损外,大部分用于资金拆借,支付借款本息和个人消费等,造成社会公众集资款共计5318.19万元不能偿还。

2017年7月27日,被告人黄某根主动到吉水县公安局投案,供述了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

法院认为,黄某根经营多家企业,表面上看其企业运行正常向好,实质处于亏损状态,其目的是为了非法募集更多的资金,特别是在2016年之后,明知自己没有偿还能力,仍然不断非法集资,完全致被害人资金安全于不顾,造成了特别巨大经济损失,社会危害性大,虽有自首,也不足以从轻处罚。

法院表示,被告人黄某根的上述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一审判决被告人黄某根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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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逼恐吓 暴力威胁 借款8万被逼卖房还47万 九江警方打掉一跨省“套路贷”团伙

九江新闻网讯“无担保小额贷款,手续简便立即放款”。近年来,告示栏、朋友圈、电话推销里,可解燃眉之急的小额借贷比比皆是。各种“阴阳合同”、暴力催收、巨额利息的现象屡见不鲜,猖獗的“套路贷”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挑战司法权威与司法公正底线。而一些借款人却陷入环环相扣的还贷“无底洞”。4月12日,浔阳晚报记者从浔阳区公安分局了解到,经过警方连续5个多月的奋战,成功打掉1个特大跨省“套路贷”团伙。此案涉案资金达3600多万元,受害人达300余人。目前,多名涉案嫌疑人被警方刑事拘留。这是九江警方破获的我市首例跨省“套路贷”案件。

多人掉进“套路贷”陷阱借款8万还47万

2018年8月,浔阳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接到受害人万某报警称:其在犯罪嫌疑人张某开设的九江某网络公司借款3万元,月息20%,并且要扣除砍头息6000元,借款到手只有24000元,可是对方逼迫其签下8万元欠条。而还款逾期后,无法按月偿还高额利息,借贷公司便找到其家里,对其父母孩子进行恐吓,24小时不间断监视,不时进行精神威胁控制,并不断采用上门油漆喷字等暴力方式进行催收索要贷款,张某以8万元的虚假欠条和虚假银行流水将万某诉至法院。

随后,浔阳警方陆续接到类似报警,甚至有一名受害者反映,借款8万后,被借贷公司各种“套路”,家人不堪其扰,最终,被逼卖房还款47万元。

经初步侦查,以犯罪嫌疑人张某为首的“套路贷”团伙在九江各地涉及多起暴力催收,为此,浔阳区公安分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专案组进行侦查。“这几年关于民间借贷的案子频发,很多借贷公司都是拿着欠条去要钱,通过各种软暴力威胁,恐吓的方式进行催收。”浔阳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重案中队中队长程传能告诉浔阳晚报记者,民警通过对报警的梳理分析,发现关于借贷类的警情高发,引起了警方的重视。

墙面被油漆喷字。(警方供图)

警方介入“套路贷”团伙手段恶劣

浔阳区公安分局抽调20多名警力,迅速成立了以刑警及扫黑除恶专业队为成员的专案组,全力侦破此案。经过不懈努力,民警查获一条线索:这家借贷公司在市区中心有一处办公网点,所有员工都是男性。

“他们组织的核心成员是从上海过来的,大部分都是安徽籍某县的老乡。”程警官介绍,通过调查发现,这家公司从2016年来到九江后,开设无抵押放贷业务,没有营业执照,打着公司的名义从事私人借贷。刚来九江时,他们是和九江一些抵押贷款公司合作,没多久以后就开始非法放贷,随着公司业务的扩张,他们同时在九江纠集一批无业游民,成立专门的‘贷后服务部门’,上门实施威胁、恐吓、泼油漆、软禁等方式进行收债。”

经查,犯罪嫌疑人王某、张某等人自2016年3月份以来,纠集安徽籍、九江籍多名犯罪嫌疑人,以开设无放贷资质的“咨询”公司进行非法放贷,针对无法通过正常信贷途径借款人员进行放贷,利用拍摄虚假现金借贷照片、签订虚高借款合同、制造虚假资金流水、扣除中介费用等相关费用造成借款人实际借款金额与名义借款金额的巨大差额,以签写翻倍借条、肆意认定违约、借后债还前债、转单平账等方式不断垒高借款人债务,在借款人无法正常还款情况下,通过虚假诉讼、暴力催讨、上门威胁、滋事扰乱、强拿硬要、非法拘禁、喷油漆堵锁芯、殴打他人、故意伤害等方式,逼迫借款人归还虚高名义借款,迫使被害人变卖房产等资产,获取非法利益等违法犯罪活动。

2018年9月至今,浔阳区公安分局展开收网行动,陆续在江西九江、安徽安庆、福建泉州、上海、长沙等地抓获多名犯罪嫌疑人,该团伙涉及虚假诉讼、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抢劫、强迫交易、诬告陷害、诈骗等犯罪。2019年1月,经九江市公安局扫黑办批准,将该案立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目前,涉案人员已全部被刑拘,此案涉及被害人300余名,涉案金额高达3600多万元。

(江剑兰林世棋浔阳晚报记者鄢明亮)

​「讲诚信 守承诺」九江男子“忽悠”姑姑借款,致使一家三口成“失信人”

九江男子“忽悠”姑姑借款,致使一家三口成“失信人”!

法官:公众应远离非正常的民间借贷

九江新闻网讯(九江报业融媒记者赵岑雨)瑞昌男子李某因结识了某公司大老板,便以高息为诱惑,向自己的姑姑借钱投资。岂料,八年过去,李某至今杳无音讯,一家三口都成为了失信人。日前,瑞昌法院执结了这起矛盾纠纷棘手的案件,双方以“以物抵债”的方式达成和解。

2013年,正在瑞昌工作的李某,通过亲戚关系,结识了当地一家投资公司老板吴某。当时,这家公司在瑞昌中央商务区拥有门面,名气响亮,看上去实力雄厚。吴某找到李某,许诺高息,让他帮忙为公司融资。李某自己积蓄不多,便找到姑姑张女士。张女士在浙江生活,其丈夫在当地开有一家公司,家底殷实。听侄子说,这笔借款“稳赚不赔”,她便一次性将夫妻积攒多年的70万元,汇入了侄子的账户。

李某拿到钱后,便投给了吴某开办的企业。为了让姑姑放心,李某还让自己的父母一同向张女士出具了借条,约定月息2分。然而,仅仅一年,吴某因判刑入狱,企业关门歇业。张女士就此踏上漫漫维权路。

2015年,经张女士起诉后,本案进入执行程序。李某仅还款了1万元,便逃离瑞昌,至今下落不明。法官介绍,李某向多人借款,投资失败欠下了巨款,而其父母在农村生活,收入微薄,根本无力偿还张女士的债务。本案的证据显示,是李某向张女士借款,其父母作为担保人,至于李某将借款用于何处,不影响案件履行。此后,法官将李某及其父母纳入失信名单、限制了高消费,甚至对李某的父母采取了拘留措施。

一晃八年过去了,李某的父母迫于法律震慑,开始主动联系法官,称其有一亲属自愿将一间位于城区的商铺抵押给张女士,以了结该案的执行。张女士也对“以物抵债”了结案件执行表示同意。近日,双方终于签字并认可了这桩交易,在法官的见证下握手言和重归于好。

法官说道,投资有风险,切勿盲目听信于人贪图高额利息。此案的教训再次给我们提供警醒,一定要要远离非正常的民间借贷,一旦投资失败。不仅血本无归,还让亲戚变冤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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