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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沧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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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沧州公积金政策调整!首付降至20%!最高贷款额提高到80万元......

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近日,我市印发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我市公积金政策进行调整。此次调整后,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首付最低比例由30%降低至20%,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提高到80万元。未婚子女购买首套住房,其父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给予支持。

根据《通知》,为缓解职工购房资金压力,减轻住房贷款利息支出负担,我市提高了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保底额度。在具备还款能力的条件下,单方正常缴存家庭最高、保底贷款额度由原来的40万元、20万元,分别提高到60万元、30万元;双方正常缴存家庭最高、保底额度由原来的60万元、30万元,分别提高到80万、40万元。个人自愿缴存人员的保底贷款额度仍按原政策执行。

此次调整,还将第一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将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60%降至30%,缓解了过高的首付比例对职工自筹购房款的压力。

《通知》还将公积金贷款还款能力计算系数由月收入的50%提高至60%,提高了职工的可贷额度。以月收入6000元的职工家庭为例,贷款30年,系数为50%时最多可贷68万元,系数提高到60%时则能贷到最高额度80万元。

此外,《通知》还允许父母提取自己账户的住房公积金支持未婚子女新购首套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群众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绿色建筑且为超低能耗建筑的自住住房,在不超过家庭还款能力的条件下,贷款额度在可贷额度基础上可上浮20%,最高贷款额度可达到96万元。

来源:沧州晚报记者霍钢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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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公积金再出重磅利好!有还款能力,就能顶格贷款

我市暂停执行公积金“存贷挂钩”政策

单位缴存职工具备还款能力,即可享受顶格贷款额度

8月12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即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单位缴存职工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时,暂停执行“存贷挂钩”政策。

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即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单位缴存职工,在我市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贷款额度的核定不再与借款人(或借款人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系数和账户余额挂钩。借款人夫妻双方征信良好且月还款额不超过其家庭公积金缴存基数之和的60%,即可享受住房公积金顶格贷款额度。

以参加工作不久的单职工为例:在没有其他负债的情况下,如其月工资收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达到4352元,缴存6个月后申请公积金贷款,执行“存贷挂钩”政策时,因受其缴存余额和缴存时间的限制,仅可申请30万元的公积金保底贷款额度;暂停执行“存贷挂钩”政策后,其贷款额度最高可达60万元。

再以夫妻双方共同缴存家庭为例:满6个月具备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后,在没有其他负债的情况下,暂停执行“存贷挂钩”政策后,夫妻双方的月工资收入之和达到5840元以上,即可申请80万元的公积金贷款。

据了解,这项政策的出台,主要受益对象是新参加工作、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短、账户余额少的年轻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测算分析,暂停执行“存贷挂钩”政策后,能够让我市大多数单位缴存职工享受到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同时,提高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能够让缺少购房资金的家庭减少组合贷款中的商业贷款额度,从而降低购房利息支出。

这项政策为阶段性政策。明年6月底到期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根据情况,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来源:沧州晚报记者霍钢杰通讯员张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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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政策频出!沧州市4小区交房,公积金新政官宣最高可贷96万

今天带来本周沧州房地产市场要闻汇总。

1、

沧州「新人居」年中交付季到来

近日4小区批量交付

上周,沧州主城区迎来了新一批次的住宅交付,又一批市民将开启新生活。

迎接业主回家的包括回迁安置房流津时代、世纪福邸(大运河城市区提升改造工程一期南关、张家坟片区征收项目回迁安置418户),商品房石榴玉兰湾。

石榴玉兰湾

石榴玉兰湾

石榴玉兰湾

另外,荣盛锦绣学府也在今天开启交付。

荣盛锦绣学府

荣盛锦绣学府

荣盛锦绣学府

荣盛锦绣学府

荣盛锦绣学府

沧州主城的新人居时代还是缓慢开启,经历过去五年动荡的楼市周期,新楼盘的交付“差强人意”的印象或许在所难免。

这更多的或许都要归结于时代、归结这个动荡的时代赋予了人们太多的期待。

情绪虽需要出口,但无论如何,交付收房一刻都该是业主们生活新篇章的开启,值得祝贺。

接下来,还会有数个新房项目进入交付阶段,很多问题又被前置反应出来了。

交付标准、物业车位管理费用标准、配套兑现进展...这些内容,沧州人居新的常态化,还需要时间给答案。

平凡人,时代下的尘埃,还是要收拾心情,重新发出。

2、

沧州公积金新政官宣!解读

信号意义大于实际政策

上周(5月25日),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同步了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通知印发日期4.27日。此次同步,正式官宣了政策调整内容。

正式做实了此前业内流传的公积金新政6条:

1、上调额度。单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提高到60万元;夫妻双方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提高到80万元。

2、降低首付比例,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由60%降低至30%。

3、上调保底额度。已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其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在具备还款能力的条件下,单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保底可贷额度由20万元提高到30万元;夫妻双方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保底可贷额度由30万元提高到40万元。

4、提高还款能力计算系数。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计算还款能力时月还款额与收入比上限由50%提高至60%。

5、未婚子女新购首套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的,其父母可以提取自己账户的住房公积金支持子女购房。

6、加大对购买绿色建筑的支持力度。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高于最低等级绿色建筑且为超低能耗建筑的自住住房,在不超过家庭还款能力的条件下,贷款额度在可贷额度基础上可上浮20%,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96万元。

以上政策,4月27日已进入执行周期。

同日,公积金公司官网还发布了本次政策调整解读。

原文如下:

关于这轮公积金政策调整,官方给出的政策解读已经非常详细,这里不再过多赘述。大家可详细翻阅上文截图。

对于有公积金缴存且此阶段有明确购房需求的朋友,利好无疑。可以说全面考虑到了购房减负和市场解压。

更值得划重点的两个字是:官宣。

新政印发满月,度过缓冲期。

此次官宣,仍然是信号、导向意义大于政策实际意义。

毕竟,在沧州这样的城市能符合满额贷款且有刚性需求的家庭也许是有限的。

保底额度上调、对绿色建筑的支持政策等具体补充政策具有一定定向性,对于沧州目前市场普适性也许更强。

托市、鼓励购房政策频出,叠加效应会来吗?

暂时别想太多,显然,激活低迷的市场才是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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