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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国家助学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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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生源地助学贷款7月15日开始受理

据国家开发银行云南省分行消息,2019年,云南省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时间为7月15日至9月20日。云南省教育厅和国家开发银行云南省分行将按照“精准资助、应贷尽贷”原则,做好今年助学贷款受理工作。

凡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无论就读省内高校还是省外高校,均可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区)办理助学贷款。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贷款金额超过学费、生活费部分可用于补贴学生生活所需。贷款利率为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学生在校期间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承担,毕业后三年,只还利息不还本金。

申贷手续方便快捷,具体可登陆学生在线系统(www.xzz...)或支付宝中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了解更多信息。

如您在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过程中需要帮助,可致电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服务热线:95593,或拨打省内学生资助中心电话,具体如下:

资助中心名称联系电话:

云南省服务专线0871-63636533、0871-63636621

昆明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871-67411425

曲靖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874-3335506

玉溪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877-2031389

保山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875-2135886

昭通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870-2233494

丽江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888-5121858

普洱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879-2142810

临沧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883-2165962

楚雄州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878-3131535

红河州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873-3732142

文山州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876-2126702

西双版纳州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691-2150651

大理州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872-2319361

德宏州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692-2129519

怒江州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886-3622969

迪庆州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887-8224760

还有5天!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云南学子要抓紧,攻略看这里

2019年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申请受理时间定啦!

准大学生们快来了解一下

7月15日至9月20日

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

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及其指定的受理点办理贷款申请

据国家开发银行云南省分行消息,2019年,云南省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时间为7月15日至9月20日。云南省教育厅和国家开发银行云南省分行将按照“精准资助、应贷尽贷”原则,做好今年助学贷款受理工作。

凡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无论就读省内高校还是省外高校,均可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区)办理助学贷款。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贷款金额超过学费、生活费部分可用于补贴学生生活所需。

贷款利率为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学生在校期间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承担,毕业后三年,只还利息不还本金。

今年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如何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小编为你准备了全攻略

什么是生源地贷款?

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

全日制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申请额度上限为12000元

具体办理时间为

2019年7月15日到9月20日

生源地信用贷款的期限也比较长,原则上是学制加13年最短6年最长不超过20年。

学生在校读书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

毕业当年不再继续攻读学位的,考虑到学生的实际情况,毕业后的3年为学生的还本宽限期,这期间只需要偿还利息就可以了,毕业第4年才开始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首次贷款,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需要一起前往双方户籍所在县级资助中心办理;

续贷时,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何一方持相关材料到原县级资助中心办理即可。

首次申请办理流程

办理过贷款预申请的学生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注册填写本人和共同借款人的相关信息进行贷款申请打印申请表并签字,然后带着本人的身份证、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以及录取通知书、学生证原件到资助中心办理。

需要提醒的是

生源地助学贷款和普通贷款不同的是学生在校期间每年都需要申请一次

以下是

申请指南详版

有需要的同学请戳大图↓

如果大家还有疑问,可以拨打各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电话咨询资助中心名称及联系电话。

云南省服务专线0871-636365330871-63636621

昆明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871-67411425

曲靖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874-3335506

玉溪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877-2031389

保山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875-2135886

昭通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870-2233494

丽江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888-5121858

普洱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879-2142810

临沧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883-2165962

楚雄州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878-3131535

红河州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873-3732142

文山州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876-2126702

西双版纳州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691-2150651

大理州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872-2319361

德宏州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692-2129519

怒江州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886-3622969

迪庆州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887-8224760

「金色热线」云南免除2022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

金色热线直播现场供图

云南网讯(记者杨萍)云南省如何具体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和本级延期偿还等政策?8月18日,云南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武率队做客《金色热线》直播节目时就相关内容作了介绍。今年以来,全国高校毕业生面临较大就业压力,中央适时出台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和本级延期偿还,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高校毕业生的关心。省财政厅积极协同相关部门,并结合我省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是准确把握政策执行关键点。本次政策执行涉及2022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2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和本金,其中:利息予以免除,贷款学生不需申请,由承办银行直接办理。本金延期经贷款学生自主申请,可延期1年偿还,延期贷款不计罚息和复利,最长贷款期限政策不变。本人未提交本金延期申请的,默认按原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金。其中,已经结清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不在此次政策资助范围内;贷款学生已部分偿还或全部偿还的本金,不可再申请延期偿还;处于还本宽限期的贷款学生,因2022年不需偿还贷款本金,故不适用延期偿还贷款本金政策,贷款期限不变;已毕业学生符合免息条件,已偿还2022年利息的,由承办银行退回个人账户;请国家助学贷款承办银行按照调整后的贷款安排报送征信信息,已经报送的应当予以调整。

二是梳理资金切实做好保障。本次免除的利息所需资金优先从财政已拨付给承办银行的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存量资金中支付。不足或没有存量资金的,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分别承担。

三是做好政策宣传和绩效跟踪。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的作用,做好2022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政策传达,多途径向贷款学生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工作,让贷款毕业生知晓国家的关心和爱护。细化具体工作流程,要求各国家助学贷款承办银行,及时跟进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确保政策实施效果,真正惠及贷款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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