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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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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申请最高20万元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2022年高校毕业生规模预计首次突破千万人。为缓解青年就业压力,帮助高校毕业生解决就业中的痛点难点问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即将开展“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将扶持政策、招聘服务等带进全国各高校。

国家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支持政策有哪些?谁能申请?怎么领?能补贴多少?记者带你抢先看。

就业方面,高校毕业生有这些补贴

【灵活就业社保有补贴】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毕业生可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供基本身份类证明原件或复印件、灵活就业证明材料等。人社部门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者本人社保卡银行账户。

【到偏远一线就业学费和助学贷款可减免】对高校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给予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向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困难毕业生有补贴】对来自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或属于特困人员、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所在学校申请求职创业补贴,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供相关情况证明材料、学籍证明复印件等。申请材料经毕业生所在学校初审和公示,报当地人社部门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毕业生本人社保卡银行账户。

创业方面,高校毕业生能获得这些支持

【场地有支持】政府投资开发的孵化器等创业载体应安排30%左右的场地,免费提供给高校毕业生。有条件的地方可对高校毕业生到孵化器创业给予租金补贴。

【首次创业有补贴】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去当地人社部门申请。

【创业贷款有贴息】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最高20万元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由财政给予贴息。合伙创业的,可根据符合条件的合伙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对高校毕业生设立的小微企业,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300万元。

【税收有优惠】毕业年度内及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实施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

招录青年,企业可享受这些优待

【社保可缓缴】小微企业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缴纳部分,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社保补贴实行“先缴后补”。

【就业见习有补贴】对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至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给予一定就业见习补贴。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可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对见习期未满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

【招录失业青年税费有优惠】企业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30%。

新华社记者姜琳严赋憬(据新华社北京4月2日电)

来源:四川日报

人社部、国开行设立劳务协作贷款,给予参与企业开发性金融支持

人社部网站12月24日消息,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开发银行印发《关于开展开发性金融支持劳务协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设立劳务协作贷款,融资支持劳务协作成效良好的企业,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

《通知》提出,坚持市场主导、政府调控,因地制宜、扩面提质,创新机制、务求实效的基本原则,对吸纳劳务协作对口地区劳动者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给予劳务协作贷款支持,其中吸纳脱贫人口、登记失业人员、长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渔民等重点群体就业的企业,可适当降低吸纳就业要求并作为优先贷款支持对象。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向当地开发银行提交劳务协作贷款申请,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对吸纳带动就业情况和开发银行授信评审通过后,可享受贷款利率原则上不高于同期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人民币贷款,优惠期限不超过3年。

《通知》要求,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国家开发银行各分行要健全工作机制,加强风险防控和合规管理,开展广泛宣传和定期总结,充分发挥劳务协作贷款作用,鼓励引导更多企业支持劳务协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开发银行关于开展开发性金融支持劳务协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家开发银行各分行: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就业、保居民就业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的通知》(国发〔2021〕1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26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支持劳务协作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开发银行决定设立劳务协作贷款,充分发挥开发性金融作用,融资支持劳务协作成效良好的企业,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为目标,完善劳务协作工作机制和政策体系,支持企业减负、稳岗、扩就业,着力化解结构性就业矛盾,不断增进民生福祉,助力推动共同富裕。

二、基本原则

(一)市场主导、政府调控。坚持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方向,充分发挥政府作用,给予参与劳务协作企业开发性金融支持,鼓励引导企业并撬动更多市场资源支持劳务协作。

(二)因地制宜,扩面提质。坚持自主申报、客观评估、依法放贷原则,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参与。从实际出发,严格审核企业吸纳带动就业情况,不断提升劳务协作就业规模和质量。

(三)创新机制,务求实效。加强金融创新,优化信贷资金担保机制和风险补偿机制,切实发挥开发性金融对劳务协作支持作用。有序组织实施,开展跟踪评估,做好统计分析,务求工作实效。

三、支持举措

(一)支持范围。劳务协作贷款支持对象是吸纳劳务协作对口地区劳动者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劳务协作对口地区指与输入地签署劳务协作协议的输出地,重点包括脱贫地区,特别是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以及民族地区等。

(二)认定标准。申请劳务协作贷款企业原则上应符合吸纳劳务协作对口地区劳动者就业人数微型企业不低于5人、小型企业不低于10人、中型企业不低于20人、大型企业不低于40人或占中小微企业总职工比例不低于15%、大型企业不低于10%的标准,吸纳脱贫人口、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人员、长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渔民、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的企业,可适当降低吸纳劳务协作对口地区劳动者就业人数或占比要求(原则上不低于原标准50%),并作为优先贷款支持对象。具体标准由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开发银行共同商定。

(三)申请流程。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向当地开发银行提交劳务协作贷款申请。开发银行将申请企业吸纳带动就业情况提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对并将结果反馈开发银行。开发银行按照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开展授信评审工作,组织对项目状况、投资回收、风险防控等进行审核,综合考虑优先支持对象等因素,自主放贷。支持劳务协作成效突出的企业也可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劳务协作贷款申请,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吸纳带动就业情况符合申请标准的企业名单提供开发银行进行授信评审放贷,开辟绿色便捷通道。

(四)差异化政策。开发银行为参与劳务协作的企业提供人民币贷款,给予优惠贷款利率。对于劳务协作贷款项目,贷款利率原则上不高于同期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优惠期限不超过3年。

(五)跟踪评估。享受劳务协作贷款的企业要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保障其合法劳动保障权益。开发银行每年定期开展企业贷款成效评估和贷后检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贷款期内吸纳带动就业情况进行核实,原则上带动同一务工人员连续就业期限不低于3个月,贷款期内带动就业人数持续符合认定标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劳务协作贷款有关工作,将其作为支持转移就业、促进区域间人才流动、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的重要举措,压实工作责任,抓好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做好企业吸纳劳务协作对口地区劳动者信息核对,加强对企业的用工指导。开发银行要做好劳务协作信贷工作,确保用于支持本地区劳务协作企业和项目的专项贷款高效、规范、安全运转。

(二)健全工作机制。各地要建立日常联系和议事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沟通协调,通过联合调研、专题会议等方式,明确支持方向与重点,推动解决重大问题,共同推进开发性金融支持劳务协作工作。各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根据本通知精神,会同开发银行省分行制定本地区劳务协作贷款项目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申请标准、受理机构、办理流程、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等,稳妥组织实施,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开发银行备案。

(三)加强风险防控与合规管理。开发银行各分行要做好贷款“三查”,坚持防控风险,保证项目资产质量,切实防范项目的市场风险及借款主体的信用风险。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开发银行各分行要聚焦项目就业带动成效,在签订保密协议的前提下逐步实行信息共享。要及时督促整改资金使用不规范、吸纳带动就业数据弄虚作假等行为,情节严重的,开发银行可提前收回贷款。

(四)做好宣传总结。各地要围绕劳务协作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综合运用网络媒体、报纸杂志、广播电视以及短视频、网络直播等方式,积极开展宣传引导,让更多企业知晓政策、参与申报。加强对劳务协作贷款支持成效的总结评估,围绕支持企业数量、带动就业成效、发放贷款以及利息优惠金额等起草报告,于每年12月底前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开发银行。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开发银行

2021年12月16日

代缴公积金可以贷款吗?当然可以

公积金还能代缴呀?这是很多人的第一反应,现在买套房子谁不是背着大几十甚至上百万的贷款,有公积金的都会选择公积金贷款,因为首套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只有3.25%,比商贷利率低很多,但是对于那些没有交公积金的人来说,想用公积金贷款怎么办呢?小编建议大家可以选择代缴公司代缴公积金,有人可能会问了:“代缴公积金可以贷款吗”

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首先来看一下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1、借款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借款人及其配偶信用记录良好,符合公积金贷款审核标准;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时归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能力;

4、无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5、申请公积金贷款本人以及参与公积金贷款的共同申请人,应在申请当月之前的半年内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且申请时是属于正常缴纳的状态。

只要符合上述要求,就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公积金中心并没有对公积金缴存单位有要求,因此只要您有稳定的工作,单位交社保不交公积金,就可以选择代缴,代缴的公积金是可以贷款的,但要注意的是代缴的人力资源公司要有正规的代缴资质,那些没有正规资质的公司代缴肯定是不能贷款的,大家在与代缴公司合作之前一定要看清楚该公司营业执照上经营范围是否包括代缴公积金这一项,确定后再办理。

好了,今天关于“代缴公积金可以贷款吗”就介绍到这里,我们下期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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