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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用证贷款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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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融资综合授信 并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058证券简称:五矿发展公告编号:临2022-2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发展”或“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五矿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五矿钢铁”)。

●本次担保金额: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北京分行”)同意向五矿钢铁提供授信额度,公司为五矿钢铁使用上述授信额度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为7亿元人民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融资综合授信累计提供担保余额为75亿元人民币(含本次为五矿钢铁提供的担保)。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均无逾期担保。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2022年度为全资子公司融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预计额度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度五矿发展为全资子公司融资综合授信(包括公司授权全资子公司使用的融资综合授信以及全资子公司申请的融资综合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130亿元人民币的担保(任一时点担保余额,下同;不包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使用关联方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融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发布的《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融资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21-52)、《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2021-57)。

五矿发展与交通银行北京分行签署的《保证合同》已于2022年3月25日到期。近日,双方续签了《保证合同》,交通银行北京分行同意向五矿钢铁提供授信额度,五矿发展为五矿钢铁使用上述授信额度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为7亿元人民币。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的被担保人为五矿钢铁。该公司的基本情况详见公司发布的《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融资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21-52)。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五矿发展与交通银行北京分行签署的《保证合同》内容概述如下(具体以正式签订的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为准):

1、被担保人:五矿钢铁

2、主债权:自2022年5月23日至2024年4月28日期间债权人(交通银行北京分行)与债务人(五矿钢铁)签订的全部主合同项下的全部主债权,包括债权人根据主合同向债务人发放的各类贷款、透支款、贴现款和/或各类贸易融资款,和/或者,债权人因已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担保函而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以及债权人因其他银行授信业务而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主合同指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全部授信业务合同,为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而签订的业务合同亦纳入授信业务合同范围。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金额:五矿发展为五矿钢铁使用交通银行北京分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7亿元及前述主债权持续至保证人承担责任时产生的利息(包括复利、逾期及挪用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5、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四、担保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本次担保是为全资子公司融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稳健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能够有效控制及管理,担保风险可控。

五、担保审议情况及董事会意见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2022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融资综合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130亿元人民币的担保。该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和贸易业务开展的需要,属于正常的担保行为。担保人和被担保对象为本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风险均在可控范围,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及公司整体利益。

本次五矿发展为全资子公司融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上述年度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2022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融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总额不超过130亿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为全资子公司融资综合授信累计提供担保余额为75亿元(含本次为五矿钢铁提供的担保)。此外,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五矿无锡物流园有限公司开展上海期货交易所不锈钢、铝、铅、铜期货商品入库、保管、出库、交割等业务提供担保(核定库容量不锈钢7万吨、铝7万吨、铅2万吨、铜2万吨)。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均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融资性担保看这一篇就够了

一、融资性担保行业发展概述融资性担保是指担保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债权人约定,当被担保人不履行对债权人负有的融资性债务时,由担保人依法承担合同约定的担保责任的行为。融资性担保公司主要从事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以及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主要参与对象是银行与企业。

1.1我国融资担保行业概况

业务规模:

短期来看,贷款担保业务规模有望提升,部分以债券担保为主的担保公司低信用等级新增客户数量将减少,债券担保业务规模增长受限。

集中度:

我国融资担保行业债券担保业务在区域分布上仍将较为集中,且部分以债券担保为主的担保公司受所担保债券集中到期影响,可能面临一定代偿压力,但受2018年颁布的监管条例影响,债券担保业务客户集中度将逐步下降。

代偿水平:

受多重因素影响,我国实体经济整体回暖缓慢,担保行业代偿风险逐步暴露,代偿水平处于历史高位;短期来看,我国担保代偿风险增速有望放缓,但资本市场融资担保业务代偿风险将有所上升。

盈利能力:

2019年,随着资产分级管理制度的逐步实施,融资担保机构资产端业务风险有望下降,但其造成的投资收益下行压力及担保费率进一步下调将使融资担保机构盈利能力承压。主要收入来源于向被担保人收取的担保费以及审核被担保人信用资质所需的评审费,同时当被担保人不履行偿债义务时,担保机构需代偿贷款,之后再向被担保人追偿,追偿的差额也是收入的一部分。由于担保行业公开数据有限,我们筛选了14家主流担保机构作为样本数据,2014年平均ROE在6.3%(14家样本担保机构中,除4家担保机构因从事委托贷款或创投等高收益业务而获得6%以上的平均资本回报率外,其余10家担保机构的平均资本回报率均在5%以内),盈利能力不足。其中一个主要的原因是担保机构需要计提担保赔偿准备金率(在保余额1%)和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担保收入50%),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担保机构的盈利水平。

新形势下,融担行业的新使命比起以往任何时候,我们都更需要一个强大的融担行业。目前,中央政府加大力度推进普惠金融,商业银行本身也有服务下沉的动力,在来自政策和市场的双重驱动之下,融担行业肩负着重大的历史使命。正如《报告》所指出的那样,普惠金融发展目标与现阶段的信贷服务实际覆盖面之间存在差距,需要融资担保机构更好发挥促进作用。从识别和分担风险、处置不良资产的角度来看,融资担保机构可以发挥自身的专业化服务优势,与各类银行加强合作,在普惠金融服务领域时尤其如此。对大银行来说,为了响应政策号召,他们正在不断下沉服务,加大对小微和三农的信贷投入。然而,大银行进入普惠金融市场必然会面临不良率上升等风控问题,需要更好管理信贷风险,融资担保机构可以提供支持。对中小银行而言,大银行的下沉会迫使他们进一步下沉,向那些难以满足传统信贷条件的普惠金融客户渗透。这就需要中小银行创新服务模式和风控机制,包括与融资担保公司等其它金融机构合作。这样一来,不管是大型融担机构还是中小融担机构,都迎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诸如大型融担机构可以针对中小银行科技创新投入不足,提供有针对性的风险管理服务,包括借助金融科技降低银行与客户之间信息不对称水平、改进专业化服务、降低业务成本等等。而围绕改善信贷风险管理效果,中小型融资担保机构可以发挥贴近客户、掌握更多客户生产经营及现金流风险点信息的优势,推进与大银行互补合作,弥补大银行拓展普惠金融服务时面临的软信息不足问题。概言之,针对银行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融担机构可以更好发展自身优势。一方面,可以通过代偿机制使银行更好控制资产不良率另一方面,可以发挥贴近客户优势,改善信贷风控质量还可以为小银行提供金融科技服务,降低信息不对称。

出口卖方信贷+备用信用证的操作风险点

新冠疫情对于国际工程带来影响除了人员和物资流通的巨大不便之外,最直接和最严重的一个影响便是——相当一部分亚非拉的业主没钱了。

而作为乙方的对外承包商,为了解决甲方业主没钱的问题,最常用的手段就是两个:

1.投建营

2.出口卖方信贷

*当然,预付款融资、一个项目融两个项目的资、以及业主信用极佳的BT操作也是可以商量的。

今天,通过黄河设计院总结的一个境外卖贷项目,来看一下备用信用证(SBLC)担保的出口卖方信贷融资的关键点和风险分析(内容并不深,主要是提供一个参考)

一、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额约2亿美元。

业主以议标的方式选择EPC承包商,承包商承担设计、采购、施工服务;固定总价,项目工期36个月。

二、卖方信贷融资模式

业主提出采用递延付款的方式支付承包商工程款,也就是通常说的卖方信贷模式。业主银行提供银行备用信用证作为担保,承包商凭备用信用证向国内银行贷款。贷款直接发放给承包商后,由承包商偿还银行本金和利息。

项目结束后,业主分期偿还工程款。

1.具体操作流程

EPC承包商提交15%预付款保函给业主,业主收到保函后支付EPC承包商15%预付款;业主提供数额为合同额85%的7份银行备用信用证给EPC承包商;EPC承包商以7份银行备用信用证做担保向国内银行贷款,签订贷款协议,国内银行向EPC承包商发放贷款。

2.项目完工后的还款流程

项目完工后,业主释放预付款保函。根据合同约定,由业主分7年按不同比例向EPC承包商支付工程款,EPC承包商则逐个释放银行备用信用证,同时按约定偿还银行贷款本息。

这种延期付款模式,如发生EPC承包商不能履行还款义务时,国内银行将启动业主银行备用信用证,由业主银行的备用信用证代替EPC承包商还款;如业主不能履行支付工程款的义务,则EPC承包商启动银行备用信用证,由业主银行备用信用证代替业主向EPC承包商支付工程款。

另外,业主的7期延期付款从全部完工的第一个年末开始,承包商的垫资时间涵盖整个建设期。

三、风险分析

上述递延付款模式,EPC承包商可能面临着国内银行贷款的办理和还款,业主付款以及汇率等方面的风险,具体风险和规避措施如下:

1.国内银行贷款办理的不确定性

目前国内银行贷款审查严格,审查条件包括:业主开证行的资信(含资产状况)、银行授信、担保条款约定、国内外管局要求、公司在银行的授信、银行的放贷规模以及经济形势影响等因素。

即使同意放贷,也是基于7份备用信用证分7年完成,如EPC承包商可以凭业主的第一份备用信用证办成贷款,也不意味着业主能顺利拿到后续6份银行备用信用证,因为业主很可能一年一办,办7份所需时间跨度大,不确定性也大。

而如果没有银行备用信用证,国内的后续贷款也无法办成,对EPC承包商来说意味着没有连续的资金保障,也直接关系到项目的盈利与否和公司的财务安全,同时也无法获得业主的延期付款。

针对上述风险,EPC承包商可以要求业主银行一次性开出多份备用信用证,降低分期办理的不确定性。但一次性开出7份备用信用证,业主会存在费用和能力的问题,不会轻易答应承包商的要求。但如果EPC承包商资信较好,可以在国内银行顺利拿到利率较低的卖方信贷融资,则与业主的谈判能力会增强一些。

2.业主不按期支付工程款的风险

在有银行备用信用证担保下,如业主不按期支付工程款且承包商无力偿还国内银行贷款,则国内银行可以凭备用信用证向业主的担保银行要求付款。理论上开证行具有独立性,可以直接偿还。

但实践中,银行会首先向承包商追要贷款,并可能还会涉及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之后才会启动业主的担保银行偿还。即使银行确认承包商无力偿还,这期间的审查程序也较复杂,持续时间需半年至一年左右。因此存在着业主银行的备用还贷功能无法起到作用,还款风险仍由EPC承包商来承担的情况发生。

由于业主未来的还款能力是承包商面临的难以转移的较大风险,因此承包商只能尽最大努力去预防业主支付违约的情况发生。

(1)加强对项目本身盈利能力的测算,通过对业主所在国的宏观经济、产品市场等进行科学分析,保证项目本身的优良性。

(2)加强对业主自身管理能力和市场信誉的全面评估,对于管理能力较弱尤其是信用一般的业主要持谨慎态度或要求其进行增信或增加抵押或担保措施。

(3)对于风险较大的卖方信贷项目,应尽量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或其他商业保险公司投保。

3.汇率风险

EPC承包商与国内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是以人民币为计价和支付货币,而项目完工后,业主支付承包商的递延付款是以美元计价的,汇率风险(或收益)由承包商担负。

针对汇率风险,承包商可以采用应收账款买断的方式来规避。承包商可以将未来的应收工程款以一定的买断费率转让给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实现提前收汇,进而提前结汇,降低汇率风险。但是,将汇率风险转嫁给商业银行需要支付成本,也就是买断成本,承包商应权衡买断成本和未来的收汇风险,做出适当的决策。

4.EPC承包商的再融资风险

在出口卖方信贷中,向贷款银行还款付息的责任由EPC承包商承担,风险相对较大,同时也会提高承包商的负债率,从而降低再融资的能力,故承包商应注意适当控制卖方信贷的总规模。根据公司资产负债率情况,考虑承受的卖方信贷规模,一般应将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控制在65%左右。

通过上述风险分析过程,可以发现该项目的延期付款模式,对业主非常有利,对EPC承包商风险较大,如果着眼于开拓国际市场的长远利益是可以考虑的。同时需要认识到,未来业主的按期付款依赖于良好的宏观经济环境和政治形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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