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300:伪造收入证明骗贷两台车,一男子被判一年半
击右上角【关注】车300头条号,私信回复“估价”,自动给你的爱车精准估价,看看还值多少钱~以为能通过帮人办理车贷,轻松赚取一笔好处费,到手就溜。可惜,刘某的如意算盘最终落了空。因为直到案发他才意识到,办理购车、贷款手续时所用的信息都是自己的真实信息。
在铁证面前,刘某和同伙逃无可逃,最终为自己的骗贷行为付出了代价,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
「消失」的车贷还款人
一辆18万出头的车,保费7千多,客户计划贷款12.5万。经公司金融风控部门审批后,购车人刘某提供的相应的贷款所需资料也没有问题。12.5万的贷款很快就发放下来,刘某办理好办理、临牌等相关手续之后就把车提走了。
至此,汽车销售员许先生本来还以为这就是寻常的一笔车辆买卖交易,没想到在几天后,就接到一个电话告知他被骗贷了。
对方是盐城一家汽车销售公司的销售人员,告诉他,同样是这么一位刘某刘先生,之前在他们店里贷款12.1万买了一辆20多万的SUV,只还了第一个月的贷款之后,人就联系不上了,现在车子也被卖到了外地。
许先生一惊,赶紧打开系统查看车辆的定位信息,果不其然,车子已经到了石家庄二手车交易市场。许先生赶紧报案。
「东奔西走」的买卖
经警方侦查,一个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的犯罪团伙逐渐浮出水面。
原来来店里购车的刘某只是其中最底层的一环。2020年刘某找到做贷款业务的微信好友王某结识了这个犯罪集团,并且在对方的包装下,伪装成一个月薪过万的白领身份贷款买车,首付和第一个月的月供均由对方提供。
待刘某拿到车后,会按时支付第一个月的月供,以此争取时间,等汽车公司迟迟没有收到第二个的还款联系刘某上,该犯罪团伙早已将车子转卖到了外地。
由于刘某当时办理车贷的时候使用的是真实信息,警方很快将他缉拿归案,也顺藤摸瓜抓获了中间人王某。但由于王某与该犯罪团伙的交流仅限于微信,不知道到对方的任何真实信息,为追捕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目前警方还在全力追捕该犯罪团伙。
最终,刘某和王某因涉嫌贷款诈骗罪,且涉案金额233917.03元,数额较大,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本文人名均为化名)
碍于人情,老板给员工伪造了份收入证明,没想到被员工拿去仲裁了
今天来和大家说说我前段时间经历过的一件比较荒唐的事。
这一次还是用人单位这一方来找我咨询求助,是一家30人规模左右的小型创业公司老板,说公司被一名员工仲裁了,诉求是让他们补缴8个月未足额支付的工资。
我起初一听,下意识的就不想理了,如果你公司拖欠了员工的工资,那员工去申请仲裁一点毛病都没有。要换做是我,那还不得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以单位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再索要一笔经济补偿?
后来听这个老板说完,我才明白这家公司是被“坑”了啊。
情况是这样的,这名员工工作了8个多月,刚入职的时候也和上进心十分强,后来不知道为什么,随着工作时间越来越长,员工的工作态度越来越敷衍,到最后面对上级领导的一些指示,都爱理不理。
据老板透露,有时候为了对接某个项目的需求,这个员工会在办公室和领导大吵一架,而且这种行为也不是第一次了,虽然最终都不了了之,但对整个部门的团结还是有所影响,为此老板还特地找员工沟通了一下。
后来又一次这个员工找到他,说自己想在老家买套房,给年迈的父母住进去享享福,但因为办理贷款需要收入证明,以目前他的薪资待遇,可能房贷没那么容易批下来,所以希望老板能够给他开一份虚假的收入证明,尽量将工资写高一点,这么一来就能通过贷款审批。
老板也没多想,想着这一次也算是“举手之劳”,若是能让这个员工日后听话一点少折腾,开就开吧,反正也没什么。本来员工的工资是6500元一个月,老板直接在收入证明上将工资写成了13000元,翻了一倍。
谁知道这个员工压根就没想着去办贷款,直接拿着这张收入证明去仲裁了,说自己的公司本来是每个月13000元,结果公司一直都按照打折的工资给,现在他要求公司补缴8个月的差额,也就是52000元。
当下老板就急了,连忙跑过来问我,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
说实话我也被员工的这一行为给搞无语了,好好的收入证明怎么能有这么多花样。不过实践中也确实有人拿收入证明来动作证据,仲裁公司未签劳动合同的情况。至于上面这一种,我是第一次见到。
其实也没多大事,如果员工真的要去申请仲裁的话,老板直接将双方的劳动合同拿出来就行,表示员工的真实工资是6500元一个月,然后说一下收入证明上写了13500元月工资的原因就行。
这个情况换做是个人都知道该怎么做,可能是老板当下心烦气躁,没办法冷静下来思考吧。
最后要跟大家说的是,当公司存在违法用工行为时,我们用《劳动合同法》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这一点问题都没有。但千万不要试图去利用《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来为自己谋取不当利益,这点需要切记。
专盯从来没有借过钱的“征信白户”!揭秘车贷背后的秘密
图片来源:摄图网
“车照开,钱照拿”“无抵押”……这类车贷广告让不少准备申请贷款的人眼前一亮。
但是,只要提供身份证就能贷到一辆价值十几万元的新车,而且不用还车贷,这样的好事真的存在吗?
1“无业游民”年薪10万
中年妇女谢贵方在山东威海务农,生活过得有些艰难。2020年2月,谢贵方在社交软件“探探”上认识了网友“大国”,两人经常联系。
得知谢贵方想贷款,“大国”说有门路帮她解决,并邀请她到北京顺义来,路上的车费、伙食费都给她报销,只要住在这里一段时间就能拿到钱。
还有这种好事?谢贵方心动了。
3月,为了筹钱,谢贵方坐火车来到北京顺义。接待她的是另一个叫肖磊的男子。肖磊是个“80后”青年,自己开了三家公司,长期以帮助他人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各种贷款为业。
在确认谢贵方是“征信白户”后,肖磊告诉她,他发现了银行和汽车销售4S店合作的漏洞,只要按照他说的做,以“征信白户”的身份贷款买车,就能轻松赚一笔钱。
所谓“征信白户”,是指从来没有向银行以及各种贷款平台借过钱,个人征信记录上一片空白,没有逾期和借款情况的人。肖磊承诺,转卖车所得的钱,40%的钱归肖磊,其余的钱归谢贵方。
肖磊等人在网上招募大量“征信白户”。(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我没钱,没法还贷款啊。”谢贵方提出担忧。
“你放心,你不用还钱,车卖掉后还会给你钱。”肖磊信誓旦旦向她保证。
自己不用掏钱,还免费吃住,卖掉车之后还有钱拿。谢贵方觉得很划算,于是立即答应下来。
谢贵方按照肖磊的安排住进了顺义区南彩镇某村后院的平房里。这个院子是肖磊租下的,前院用来放车,后院专门供“征信白户”居住。这院子里面住了不止一位“征信白户”。
住下几天之后,肖磊给了谢贵方几张纸和一套衣服,要求她把纸上的内容背熟。
谢贵方看后这才明白,肖磊为她虚构了一个北京某公司销售员的工作,年薪10万,不仅列有详细的工作地址和联系电话,还有虚假的工作证明和工作服。
原来,银行规定年薪至少要10万以上才能成功申请这项车贷业务,肖磊为谢贵方虚构身份目的就是为了迎合银行这项贷款要求。
4月一天,肖磊让谢贵方打理了一番形象,换上工作服,来到公司等候。随后来了一个银行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要求她填写信用卡申请表获得信用卡分期资格,谢贵方按照事先背好的内容填了上去。肖磊又带谢贵方到4S店办理了购车手续,并替她垫付了首付款。
过了几天,手续办齐,肖磊带谢贵方到4S店提车。谢贵方在购车合同上签字后,顺利提到一辆白色本田雅阁。
车到手后,谢贵方只见过一次就被肖磊开走了。肖磊让谢贵方回到住所等他卖车拿钱。谁知等了一个月,依旧没等到钱,无奈之下,她只能回家,而在银行申请的信用卡也被肖磊以帮她还贷款为由拿走,银行的贷款她一次也没还过。
就这样,谢贵方在肖磊等人的安排下以虚假身份成功骗取了银行14.9万元车贷。
谢贵方只是肖磊团伙包装的众多涉案人员之一。肖磊团伙还用这种方式招募了20余名“征信白户”,肖磊让这些人都住在他租的院子里,并请了专门的人给他们做饭。
这些“征信白户”大部分都是无业农民,其中还有些人不会写字。
2形成灰色产业链
2020年6月3日,民警在日常巡逻中发现肖磊租住的院子情况有异常,将院内人全部人带回公安机关询问后。后发现肖磊、邹文辉、付凯三人涉嫌贷款诈骗。警方当日立案侦查。
经查,付凯和邹文辉都是原先肖磊公司的员工,2019年8月到2020年6月,肖磊、付凯、邹文辉等人以伪造工资收入等方式骗取银行贷款,且数额特别巨大。
邹文辉作为中介负责帮助介绍贷款客户,贷款成功后获得“提成”,付凯负责帮助接送贷款客户,并提供虚假证明。
他们在“探探”“QQ”等平台发布“征信白户”招募信息,招募一些无业人员作为“征信白户”,找到多家公司开具虚假工作证明,为他们包装身份欺骗银行。
贷款成功后,按照规定银行回访人员需要审核客户的工作情况,肖磊早已想好对策:如果是在肖磊公司开的证明,就由肖磊接听银行回访人员人员电话证实员工身份;如果是其他公司开的证明,就由肖磊带领贷款人到公司门口拍一张面签照片,银行这边就算审核通过。
虽然贷车成功的人越来越多,但卖车后,他们几乎没人拿到肖磊承诺给的钱,肖磊也极少替他们向银行还贷。钱都进了肖磊团伙的腰包。
6月4日,肖磊、邹文辉、付凯三人在其办公庭院被现场抓获并由北京市公安局顺义分局刑事拘留。
民警在现场起获了多部用于接听银行回访电话和注册信用卡的手机、盗刷信用卡流水的POS机、几十张信用卡等,并在后院发现了多名刚被招募来准备申请贷款的社会人员。
贷款购车这类最常见的消费行为,竟然已经在肖磊等人的安排下形成了一条分工明确的金融诈骗犯罪灰色产业链。
2020年6月5日,邹文辉由于积极退赔,被北京市公安局顺义分局取保候审。11日,经由北京市顺义区检察院批准,将肖磊、付凯逮捕。
侦查机关证实,他们利用银行车贷金融漏洞,促使十多名涉案人员的购车贷款获得一次性发放,银行为此遭受了近180万元的损失。
9月10日,该案由北京市公安局顺义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肖磊、邹文辉、付凯涉嫌贷款诈骗罪,向北京市顺义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12月31日,北京市顺义区检察院分多案以肖磊、邹文辉、付凯涉嫌贷款诈骗罪向顺义区法院提起公诉。
2021年4月20日,北京市顺义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最终当庭做出判决,以贷款诈骗罪,判处肖磊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20万元;判处付凯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判处中介人员邹文辉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4月23日,肖磊和付凯提出上诉,6月24日,北京市第三中级法院做出终审裁定,依法维持原判。
3助力监管金融机构漏洞
北京市顺义区检察院向银行送达检察建议。(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通过办理案件,检察机关认为被害银行在工作中存在贷前资信审查不到位、贷后流程监管缺失以及员工法治意识淡薄的问题。
主要包括:第一,银行与汽车经销商的业务合作机制不够健全。比如,涉案车辆全部是信用贷款,无抵押担保;分期期数和首付比例均规定的国家最低标准,加剧银行端承担逃欠债的风险。
第二,银行对贷款客户的贷前资信审查工作不到位。客户办理的分期信用卡未进行额度控制设置,致使信用卡被他人持有冒用,出现恶意透支行为。
另外,银行工作人员的资信调查审核工作流于形式。比如随意给经销商或不法分子提供空白工作证明,为不法分子提供了制作虚假证明的机会,个别银行审核工作人员为追求工作指标而降低了面签标准,从业行为不规范助长了犯罪隐患。
依据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21条、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第11条的规定,检察机关结合司法办案工作,向相关银行制发了检察建议书,并主动邀请区金融服务办公室和区内全部银行及分支机构负责人召开主题座谈会,抄送检察建议的同时,重点就涉银行卡类汽车分期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进行风险提示,帮助其改进管理工作,共同参与防范金融风险,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
来源:方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