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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首次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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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条件?5个条件5步流程,这份攻略收藏好

大部分人在买房时都会选择使用公积金贷款,毕竟它的利率要比商业贷款低很多,总体来说能减少贷款人的经济压力,降低贷款成本。

但对于第一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人来说,还不知道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我们一起来看看。

一、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首先想要申请公积金贷款,必须需要先缴纳公积金,积攒资金,因为一般能够贷款的额度是按照公积金账户余额的倍数来计算的。

当然了,这只是最基本的,整体需要满足这些条件才能申请贷款。

(此处已添加小程序,请到今日头条客户端查看)1.各个地区的相关政策有所差异,一般是个人需要连续缴纳6个月的公积金,有些地区要求是12个月;

2.贷款人是在本地区购买的房子,并且需要提供房子首付的支付凭证;

3.个人征信良好,征信报告上没有不良贷款的污点;

4.工作稳定,具有良好的经济收入,有还款的能力;

5.个人名下没有其它的公积金贷款债务,不能同时贷多个。

二、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流程

1.准备好贷款需要的相关资料,携带好前往下线营业点;

(此处已添加小程序,请到今日头条客户端查看)2.按照要求填写好贷款申请表格,将资料交给工作人员;

3.等待系统审核资料的真实性,综合判定贷款人资质;

4.通过之后银行会以短信或者电话的形式通知你,双方约定好时间签订贷款协议;

5.一切就绪之后,只需要耐心等待放款。

申请公积金之前还是需要做好相关功课,搞清楚具体需要满足的条件和贷款的步骤,这样便能节省很多麻烦,也不会因为条件不足导致白忙活一场。

本期的分享就到这里了,还有不懂的记得评论区留言。

长春: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20%

澎湃新闻记者计思敏

5月16日,吉林省长春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疫情期间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通知》(简称《通知》)。

《通知》显示,职工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第2次申请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期限不超过2022年12月31日。

同时,实施贷款利率优惠政策。第2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贷款利率执行同期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期限不超过2022年12月31日。

《通知》提到,放宽贷款申请缴存时间要求。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要求,由12个月(含)以上放宽为6个月(含)以上。取消2次贷款间隔限制。借款人家庭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后,即可申请第2次贷款,取消间隔两年限制。

《通知》指出,持续开展组合贷款业务。长期推行“公积金+商贷”和家庭组合贷款业务。

长春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解读指出,上述政策调整,包括放宽申请贷款缴存时间要求、取消2次贷款间隔限制、降低贷款首付款比例、实施贷款利率优惠政策和持续开展组合贷款业务,让更多职工享受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实现安居愿望。

举例来说,职工张某购买新建商品房,产权面积150平米,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按此次政策调整,在2022年12月31日前,首付款比例为不低于购房款总额的20%(原为40%)。

又比如,职工王某已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且已还清,按此次政策调整,在符合其他条件下,即可申请第2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原需间隔2年),且在2022年12月31日前,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款总额的30%(原为50%),贷款利率执行同期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

《通知》还提到,开展异地贷款业务。在省内其他市(州)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或在省外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户籍在长春市行政区域内的职工,在长春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且符合该中心其他贷款申请条件的,可在该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对于因疫情原因造成在该中心申请的贷款不能按期偿还的,不作逾期处理,不计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期限不超过2022年9月30日。

《通知》提到,降低存量贷款保证金留存比例。长春城区内房地产开发项目在该中心留存贷款保证金的,按未变现(未办理抵押手续)贷款额1%留存。对保证项目没有逾期贷款(连续三期、累计六期)的,高于1%的部分返还开发企业。

长春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是国家自1993年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后,2003年经吉林省人民政府(吉编办〔2003〕34号)批准成立的。现为隶属于吉林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中直、省直在长企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工作。

责任编辑:刘秀浩图片编辑:金洁

校对:施鋆

吉林省: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20%

5月30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全省稳经济增长新闻发布会。省住建厅副厅长刘萍介绍:多年来,吉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房地产市场发展,始终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全面贯彻落实城市主体责任制,因城施策、一城一策,努力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按照党中央提出,各地从当地实际出发完善房地产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要求,吉林省全力抓好落实:

一是给予信贷支持。对于贷款购买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20个基点。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二是降低公积金门槛。职工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即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鼓励开展“商贷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业务。受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各地根据当地房租水平和合理租住面积,可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支持缴存人按需提取,更好地满足缴存人支付房租的实际需要。

三是减轻税费负担。住宅类房屋中,对车库(车位)与房屋为同一不动产单元的,适用与房屋相同的契税税率。

四是优化预售资金监管。全面建立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按照工程节点及时拨付监管资金。

五是活跃市场氛围。积极组织开展线下房交会,搭建供需双方交流互动的交易平台,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下一步,吉林省将始终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继续落实城市主体责任,因城施策、一城一策,不搞一刀切,努力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中国吉林网吉刻APP记者王昕罗浩/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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