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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社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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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社无力偿还贷款 职工工资遭冻结,法院称已解冻

近日,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接到壹点用户反映称,淄博市桓台县供销社因1995年前为基层供销社担保贷款后无力偿还被起诉,自今年4月起至今3个月,机关工资帐户内60余名职工的各项工资、补贴被法院执行全部冻结。

这起纠纷源于1995年的一次判决。25年前,为发展集体企业,桓台县供销社做担保,向中国农业银行桓台支行邢家营业部贷款90万元,用于邢家镇供销社的经营和发展。由于经营管理原因,贷款并未如期归还。1995年,中国农业银行桓台县支行向桓台县人民法院起诉,该案最终判决由桓台县供销社承担连带责任,帮助邢家镇供销社尽快还清历史欠款。

桓台县供销社财务部门工作人员称:“由于单位经营管理不善,欠款一直无力偿还。”

随后几年,这份债券由中国农业银行桓台分行打包转交给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后又转让给个人持有。

今年3月份,时隔20年,这份判决书再次浮出水面,原告债权人向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执行当年判决,由桓台县供销社归还借款、利息和停止执行滞纳金累计约500万元。

随后,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将该案件移交给周村区人民法院。周村区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原告向该院申请了诉讼保全,要求法院查封被告500万元范围内的财产并提供了担保。该院据此依法查封被告的财产,并扣押财政拨款。

“从今年4月到现在已3个月,机关工资帐户包括已退休人员的60多名职工无法发放工资,很多员工连生活支出都很困难,特别是已退休老同志辛苦大半辈子就指望这点钱养老看病,如今住院挂号都困难。”桓台县供销社员工王先生说。

根据《公务员法》八十四条规定,“任何机关不得违反法律国家规定自行更改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政策,擅自提高或降低公务员的工资、福利保险待遇。任何机关不得扣减或者拖欠公务员的工资。”

“我们的养老金、住房补贴等工资和相关福利和经费,被周村法院执行庭全部冻结,每个月只能向亲戚朋友借钱维持生活。”桓台县供销社员工尹先生说。

山东省居高律师事务所律师李艳龙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当两种法律冲突时,应当由法院判定执行。被告单位可以在案件执行过程当中发起执行异议,提出剥离职工的工资,等待法院的最终判决。

随后,记者从周村区人民法院了解到,周村区人民法院查封了被告银行账户后,被告提出被查封账户中有部分账户是用于发放员工工资,请求法院予以解封。为查清事实,该院要求被告提交该账户资金用于发放工资及流水清单证据材料予以证明。

截至目前,桓台县供销社已将材料送达淄博市财政局,目前财政扣押资金已经将职工工资作了区分。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马玉姝)

全力以赴保供应 陕西信合首笔3000万信贷资金发放到位—秦都农商银行发放首笔供销社系统抗疫保供贷款

本报讯(记者李伟刚通讯员吕韦豪)12月31日,秦都农商银行向省供销社系统内企业陕西供销农场贸易有限公司发放流动资金贷款3000万元,用于保障疫情防控期间期间民生物资供应。这是12月28日全省农合机构向省供销社系统提供首批10亿元民生专项保供授信以来,向省供销社提供的首笔抗疫保供贷款资金。

主动问需,精准对接。12月28日,在接到《陕西省供销合作总社陕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关于共同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民生物资供应保障工作的通知》后,秦都农商行当天与省供销社系统内相关企业对接,并建立了联系机制,由行领导亲自包抓,克服疫情期间交通不便问题,采取线上方式及时跟进了解客户资金使用情况。

特事特办,限时办结。12月30日下午4点,秦都农商行领导在每日例行对接中了解到抗疫物资保障企业陕西供销农场贸易有限公司负责疫情期间40万户居民蔬菜供应,急需补充应急采购流动资金。秦都农商行第一时间启动绿色通道,对涉及疫情保供及农资供应的贷款采取“特事特办、快事快办、急事急办”原则,线上收集信贷资料实施容缺办理,连夜完成内部审批和办理流程,最终于12月31日12点完成授信签约,并于当日15点31分成功发放贷款。该笔贷款从了解需求到贷款发放仅用23小时,充分展现出了“信合效率”。

利率优惠,减费让利。在利率定价方面,按照省联社出台的疫情防控期间工作措施和《陕西省供销合作总社陕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关于共同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民生物资供应保障工作的通知》中对陕西省供销社系统承担重要民生物资供应和农资保障的企业,在LPR利率基础上下浮一定基点的要求,执行年利率3.75%,较一年期LPR利率下浮5个基点,以最优利率做好抗疫保供信贷支持。

疫情发生以来,秦都农商银行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联社有关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积极践行“放心银行、良心银行、贴心银行”的金融企业责任担当,第一时间制定秦都农商银行疫情期间十条专项金融保障措施》,确保疫情期间金融服务“不打烊”,集全行之力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歼灭战。

责任编辑:安心审核:杨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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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源县供销社深化“三位一体”供销综合改革推行“供销贷”金融服务

渭源县供销联社对照“深刻理解和把握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提出的新要求,全力破解制约发展新难题”,在持续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健全供销为农服务体系,助力乡村振兴工作中,为切实解决供销社系统融资难,全面推进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助力全面乡村振兴,渭源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渭源县供销联社”)积极衔接邮储银行渭源县支行,准确研判供销社系统及其下游客户经营情况、风险特征和信贷需求,通过创新业务发展方式和金融服务模式,联合推出“供销贷”。

渭源县供销联社“供销贷”主要客户群体是渭源县供销联社社属企业、基层供销社,加盟企业、专业合作社、村级综合服务社及部分种养殖大户。

“供销贷”分为两部分内容:一是合作社“供销贷”,纯信用、无抵押、无担保最高贷款金额100万元;二是自然人“供销贷”,最高贷款金额50万元,有贷款需求主要客户群体可先行到县供销联社登记审核,审核通过后到邮储银行渭源县支行申请贷款事宜,渭源县供销联社审核材料。

渭源县供销联社主要客户群体是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逐步优胜劣汰,自然筛选的一些经营相对成熟、有一定实力的经营主体,在当地知名度比较高,具有较大的市场占有份率,具有很强的产行业带头示范效应。

据统计,自“供销贷”项目开始以来,已有5家供销加盟企业贷款300万元。

通过此次“供销贷”业务合作,能够有效促进供销社事业发展,有效解决渭源县供销联社社属企业、基层供销社,加盟企业、专业合作社、村级综合服务社及种植养殖大户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促进供销社、专业合作社、金融机构三方互利共赢、共同发展,是服务“三农”工作,推进全面乡村振兴和创建“三社合一”实现村社共建的真正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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